一
在大冶农村调查时,发现四五十岁以上的受访人,无论男女,都埋怨现在这个社会将妇女的地位抬得太高了——妇女都出去打工,一打工就跟人家跑了;在家里一丁点不好,就跟丈夫离婚了。说的是妇女地位提高,影响了家庭的稳定。他们说现在的政策好是好,就是随便离婚这点不好,所以他们希望国家管一管。每个人都忧心忡忡,担心以后农村里离婚的会越来越多。当了十五年妇女主任的汪丽玲说,婚姻法应该修改,不能随便就把婚给离了,应该让大队做工作,说不定就做通了,家庭就维持了。
农村婚姻中有两套逻辑,一是归属的逻辑,二是爱情的逻辑。汪主任及她的乡亲们的思维,显然还是在维持家庭婚姻、嫁鸡随鸡的归属逻辑中思考问题,而现在的农村年轻男女早已迈过了这一步,在一个全新的爱情视域里体验和实践婚姻。
二
大冶茶村明家巷小组的何翠竹,当任十几年小组长,已经六十岁了。她最感叹现在妇女地位提高了,在政策上对妇女太松弛了。她比较说,“往年,在毛泽东时代,在我前辈的时候,不准女的出门。后来慢慢解放了,还有点封建,女的在外边‘风流’,会说闲话,姑娘不准粗嘴,妇女不能瞎风瞎雨,规规矩矩。男的不现肚脐,女的不现胳膊。不能瞎来,瞎闹,有家教,听大人的话,要是出门,有大人安排。”她说现在女的动不动就到外边搞钱,一感情不好,老公又没有钱,就离婚了。她年轻的那个时候,公婆那样对她那样不好,把她打得死去活来,她都没有离婚。她感叹现在的政策对妇女太仁慈、太松弛了。公婆管不了,兄弟、哥嫂、亲房里的人不敢管,一管就要犯法。娘家也管不好,有的娘家为了讨好女儿,还纵容女儿。这些妇女也不想着照看自己的子女,就跟人跑了。
汪主任跟我们讲了个看起来离奇,实际已经很稀松平常的离婚故事。一对两人都是1981年出生,2003年结婚的年轻夫妇,生有一个女孩。两个人都在外打工,感情一直不和,闹着要离婚。我们来调查的前不久又是妇检的时候,妇女主任打电话让女的来妇检,对方回答说,我们已经离婚了,不用妇检了。管妇女全面工作的妇女主任这才知道他们离婚了,而湾子里的其他人,除公婆外,估计还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消息。汪主任感叹说,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和离婚都已经是个人的事情了,与其他人无关。
何翠竹、汪主任那一辈人与年轻一辈人,对婚姻、家庭的态度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简单的来说,就是从打死都不离婚,到一吵一闹就离婚;婚姻从以前会牵扯到娘家、婆家以及宗族房头,到现在变成纯粹私人的事情,与他人毫无瓜葛。说明在这两代人之间,婚姻本身的内在逻辑已经发生了更迭。
三
农村婚姻较以前,在形式上可能有变化,也可能无变化,但在内在逻辑上已经发生了质变。史薇调查到,现在有打工带来的大量外地婚姻,婚姻仪式都较本地婚姻要简单得多,很多礼仪都没有了,她认为打工会给当地传统风俗礼仪带来冲击。她讲的打工婚姻,是由打工中男女双方建立爱情后的结果,是爱情婚姻,只限于两个人的世界,与其他人始终没有多大关联。在爱情婚姻当中,风俗礼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爱情。君不见,现代城市爱情婚姻,结婚酒席、仪式在男方家庭办一次,再到女方家庭办一次(次序可颠倒),最后还到工作单位办一次,每次仪式或复杂或简单,都有些仪式过程。
但这些仪式与传统仪式所承载的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湘南水村的晓波在城里工作,谈了个女朋友,结婚没有在家乡举办酒席和相关仪式,倒是因为女方在城市,且女方亲戚也多在城市,所以在城市举办了酒席仪式,并且按照传统的方式来办。还有另外一个环节可能是新近兴起的,即新郎给新娘下跪,然后再掀盖头。这让湾子里的人看了很不爽,“男的再怎么(对女的好),也不能下跪啊”。这就是仪式本身的性质、意义发生了变化。以前“掀盖头”意味着女子从此归属于男子家庭,现在要先有“下跪”,明确地表达的是新郎对新娘的爱意。这也引起了两代人的冲突,爱慕怎能让男子卑躬屈膝呢。
爱情的婚姻是不需要仪式的,只需要表达爱情的举动。这多半因人而异,比如下跪,比如亲吻,比如新郎回忆谈恋爱过程中感人至深、但又出乎新娘意外的故事或细节,从而让新娘掉感动的眼泪,比如各种希奇古怪的闹洞房的花样,等等。而半吊子的仪式(相对传统一整套而言),作为形式和过场,也可以看作是私人性的表达,整个或长或短的仪式过程,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被主持人操纵表演,其他的人都是看客,是凑热闹者,有无都无关紧要。仪式只是要宣示,我们正式结婚了。仅此而已。
传统的婚姻仪式却承载着诸多的功能和意义。仪式的表演者决不仅仅是男女双方,或者更可以说,男女双方仅仅是被摆弄的“木偶”,他们远不是仪式的中心,甚至在场与不在场,仪式都可以照样举行下去(如冥婚)。仪式中重要的是其他的人,一方是娘家,必须有人来送新娘,在仪式中的地位最高。另一方是婆家的家族(亲房),是与娘家对等方。婚姻更多的是娘家与婆家的表演,是正式结成“亲家”的仪式,而男女双方在这个连亲的过程中,扮演的仅是中介角色。在湘南农村,新娘的父亲是一定要去送亲的,他也就成了仪式中最重要的客人,人称“上客大爷”。这个形象有两个作用,一是与亲家正式见面,算是两姓正式结为亲戚;二是送女儿到婆家,这一行为代表着整个娘家家族,至关重要,关系到本家族女儿在亲家家族以后的地位与立足问题。若一个女子没有父亲送,会一辈子在婆家里抬不起头。在大冶虽然娘家父亲没有来送的习惯(送了,好象女儿嫁不出去一样,硬要塞给人家),但娘家也必须来人,或其兄长,或其舅舅。
婆家这一方也是表演的重头戏,它是仪式的操办者,每一个步骤都由这一方来把握。礼仪礼节到不到位,娘家满不满意,分寸的捏拿、细节的把握非常重要。陪“上客大爷”的婆家人,必须是本家族最长、辈分最高、最为人所尊崇的人,这是本家族的形象,如此才能显示男方家族的“结亲”的诚意,也意味着对女方家族的重视。这一切最后给人的想象是,这个婆家以后会给进门的媳妇一个合适的位置。
仪式中还有个重要的角色,就是宗族的角色,即除男方亲房以外的本族人。在湘南、大冶都叫“湾子里人”,也即熟人社会。若只有两三百人的宗族,则全宗族的人要参加表演,而较大的,则主要是本房头人参加,宗族里的其他房头派代表。在大冶,这叫做“接房头客”,就是把房头的房头长请过来喝酒,新娘新郎要到这席敬重酒。次日,新郎、新娘还要在本房头亲属的带领下,到每家每户去“倒茶”,意思是将新娘介绍给宗族里的每家每户认识,以后就要一同生活、过日子,希望多多照顾、体谅等。
上述对仪式中各方角色的论述,要说明的是,婚姻本不是男女双方的“私事”,而是涉及到多方的“公事”。婚姻仪式表达了两个主要的意思,一是结两姓之好,非两人之情,由此勒紧了两个姓氏、家族之间的关系纽带,建立了娘家与婆家亲房、宗族的多重关系,年轻男女以后的所有行为只有在这个既定结构中展开;二是确定了妇女(新娘)今后人生的归属,妇女从此脱离娘家进入婆家亲房、宗族的社会圈子,要在这个关系网络当中确立自己的位置,扮演自己的角色,方能立足和安身立命。
四
在婚姻仪式之后的日常生活中,娘家、婆家与熟人社会,这三者是一个既定婚姻的限制性条件,是婚姻正常运转的结构。
对于妇女来说,更是如此。娘家在妇女婚姻生活中,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支持,二是敦促。支持妇女的家庭生活,支持她在家庭、家族和村落扮演积极的角色。我们调查很多家庭,因为困难无法生活,都是靠娘家的救济过日子,度过艰难,且有不少外甥就是在娘舅家里抚养成人。而当妇女在婆家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娘家会很快露面,有时甚至整个娘家宗族出面。当妇女在婆家非正常死亡时,往往会带来宗族的“打人命”。这些支持性的姿态和实践,说明娘家是女儿在婆家立足、安身的后盾。特别是抚养外甥的行为,是为妇女在婆家安身立命做的最大、最突出的工作。
所谓的敦促,就是娘家人敦促女儿尽快融入婆家及其宗族,而不是三天两头回娘家,隔三差五跟婆家人吵架。为此,娘家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在湘南水村调查到这样一些案例,其一是杨广生的女儿出嫁多年都没有真正在婆家安下心来,在婆家没有一个真正的要好的人,还经常跟婆婆和邻居吵架,为此做父亲的十分恼怒。一日直接到女儿家,二话没说就扇了女儿几巴掌,从此女儿主动介入婆家熟人社会的生活和交往。其二是,年轻媳妇曾庆梅对自己的小姑子说,在婆家要多去“从人”(结交),多去人家那里坐坐,嫁到哪里“从”哪里。意思是要多参与婆家熟人社会事务和交往,不能孤立自己,否则日子就不好过。另外,当妇女遇到婚姻问题时,娘家人的姿态是劝和不劝分。娘家人不希望有二嫁女,即便是没有感情的婚姻,能维持则尽量希望维持。
婆家(及其亲房、宗族)之于妇女是一生的事,是融入与接纳的关系。大冶农村人讲,以前女的找的是人家,现在找的是男人。“人家”不是一个单个的家庭,而是包括亲房、宗族和村落在内的大家庭,是妇女生活与归属的载体。所以找对象的时候,首先是看湾子好不好。茶村的明老校长说,他们弯子自从修了水库,条件好了以后,外边的姑娘都愿意嫁到这里来了。然后是看家风、家庭在当地的声誉。水村杨军元娶不到老婆的缘故,很大部分是他母亲与婆婆吵得厉害,在当地影响很不好。男子个人的条件放到了次要位置了。在兰考南马庄,若男子长得一般,又没房子,则没有来提亲,但主要一建楼房,说亲的就排着队来。
找了人家,结婚后,妇女就要当婆家的家为自己的家,不能总是恋着娘家。应该主动融入、介入到婆家的家族、宗族和村落关系,跟人频繁交往,建立良好关系。妇女一旦融入到一个宗族结构中去之后,妇女婚姻家庭的事,就不再是个人的事,还是婆家、亲房的事。若要想离婚,可能要牵涉很多东西,包括上述关系牵扯及其感情纠葛。也就是说,当妇女介入到家族、村落生活之后,就会对其要归属的地方、归属的人群产生浓厚的感情,这本身就很难割舍掉的,因此即便是与丈夫无感情而言,当已经把村落当成自己的村落,将湾子里的人当成自己人了,自己已经在村落、人群中有了自我的定位,已经在此立足。于是将个人的感情就放到了次等位置。
当然,在以前妇女要是有外遇,有跟外边男人、破坏家庭的现象,家族、宗族就会出来管。我们调查的解放前和六七十年代有婚外情的女子,会被宗族房头“关赤条子”。
所以,在以前村落离婚的很少,一方面是因为妇女本身是要归属于宗族房头的,不会随意离婚,她对家庭的认同嵌入对房头、宗族的认同之中,家庭的归属只是对房头归属的一部分。因此,只要房头、宗族归属的存在,家庭是要极力维持的。
总之,在娘家、婆家与熟人社会这样一个结构中(三位一体,体就是婆家房头),妇女的婚姻从开始说媒到婚姻因某个人的死亡而结束,遵循的是一种归属的逻辑,背后是妇女要在哪里立足、在哪里最终栖息、在哪里最终获得人生意义的重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妇女就必须走出娘家,寻找一个落脚点,它就是婆家,丈夫的宗族房头、村落,妇女只有得到这三放力量的充分支持,才能最终实现归属,得以安身立命。
五
当婚姻的逻辑转换之后,也就不需要在上述结构中行走了。“若为爱情顾,三者皆可抛”,这就是婚姻的爱情逻辑。
需要撇清的是,并不是说归属逻辑的婚姻没有爱情。在七八十年代的许多自由恋爱结成的婚姻中,爱情滋润着两个人的关系,轰轰烈烈,并且因此闹出了许多女孩因爱情遭受父母围攻堵截愤而自杀的悲剧。无论爱情有结果,还是自杀,都是归属的逻辑在起作用。首先,自杀本身就是对父母归属逻辑的妥协;其次女孩子本身所持的也是归属的逻辑,爱情只不过是改变了获得婚姻归属的“方式”而已,而没有改变婚姻的内在逻辑。通过爱情联系之后,其余的一切还按照归属的逻辑在运行,且以后家庭的运转和维系都不来自于爱情,而是归属。
到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别是2000年以后,爱情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归属的逻辑,这是农村的普遍情况。无论是本地婚姻,还是外地婚姻,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媒妁之言,无论是举行了传统仪式,还是没有举行,都只是说明达致婚姻的手段与形式不同罢了,内在的都是由爱情决定了。爱情的婚姻,只需要论及两个人的感受,是两个人的私事,它与娘家、婆家、熟人社会都没过多的关系,至多是见证的角色。当爱情没了之后,婚姻也可能没有维系的纽带了。正如结婚是个人的事情,离婚同样是个人的事情,娘家、婆家、熟人社会都无权干涉。特别是婆家,一管就可能犯法,而娘家也管不了了,女孩子出走完全可以避开娘家,不需要娘家的庇护,出去打工即可。
而且,在以前是以归属逻辑进入婚姻状态的妇女,也随着社会变革而改变了自己的“信仰”,归属不再神圣,婚姻是可以选择的。
在观念改变上,男子往往要落后于妇女,可能是男子无须过多考虑归属问题。看看以下案例。大冶茶村的荷玉长得很漂亮,也很风流,老公郑水比较窝囊,管不住她,她在八九十年代就跟湾子里的一些人有关系,跟大房头的郑文有染,双方的家属都管不了。当时郑水有些阿Q精神,说“她总是我郑昌水的老婆吧,不是郑昌文的老婆”,意思是说不管你在外边如何乱来,我管不了你,但你始终是我的老婆,不是别人老婆。这是按照传统归属逻辑思考问题的典型。但是他没有料到世事多变,他的老婆在2000年左右出去外边打工开餐馆,很快就跟了人家过,后来就没回来了。
因为有了多样性的选择,妇女就不再单一地选择某个家庭、房头作为归属,亦不需要考虑年老之后怎么办,最后的归属在哪里。
归属逻辑思考的是,妇女自身依照什么在婆家立足、依照什么归属于婆家,最终葬入婆家的祖坟山。儿子和娘家在妇女归属中,几乎扮演着同等重要的角色,有没有娘家,有没有儿子,妇女在家族、村落的立足、安身就会有变化。当然,儿子是妇女最终的依靠,是能够体面、平静地在家族、村落生活的支柱,也是他把自己送入祖坟山,以后为自己“开门”(死后回家,需要有开门的)。养老是个次要的问题。传统的妇女会考虑自己生养死葬的问题,最终魂归何处的问题。我们在农村看到很多这样的案例,改嫁没有生育的妇女,往往晚年过得很悲惨,似乎不是在自己的村落生活一般,“脚下总是没有根”,旁边都是熟人,但看起来都是物是人非,没有温暖,没有感情。所以,一般而言,一个妇女若无生育,往往是不会再改嫁的,这是归属逻辑的决定的。
但无须考虑归属之后,不管多大年岁都可以离婚改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改嫁至的那个村落是杂姓,不排斥外姓,妇女改嫁可以带了子女,以后的生养死葬靠子女。另一种是没有生育,离婚后改嫁至镇上、城里,这是一块更具吸引力的选择。在这些地方,不仅能够再成家,找个退休工人,有吃有喝,不愁下半辈子;不然也能够赚钱,自己养活自己。这个选择为多数人所接受,它无须考虑以后的归属问题,无须儿子的养老送终问题,也无须顾忌遭人白眼的问题,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既坦荡又潇洒。像郑昌水的老婆,没有生育能力了,跟了别人走考虑的就是在城里可以过上好的生活,而非归属问题。
但是也有些妇女比较大胆,她改嫁出去,不是去镇上,而是在农村。那么其他农民就会为她忧虑了,你以后怎么办?你跟了人家,人家那边也有子女(没有子女的,有侄子),以后动不了了,别人家的孩子会养你老、送你终吗,人家不是多一个负担吗?你抛弃自己的子女不管,他们以后会就会管你?。显然,在农村,这是归属问题,一个妇女改嫁之前必须考虑清楚的。但是就是有的妇女不去思考,依着自己性子来,只考虑当下的伴侣生活,不顾及以后的归属。人在有了多样性选择之后(她的改嫁,儿子都干涉不了),更多的选择当下的、短期的目标,而放弃了对远虑的思考,这是归属逻辑在婚姻家庭中隐退的原因之一。
我们调查到的妇女决绝地离婚案例中,家庭都有子女,妇女仍弃之不顾,说明归属逻辑中子女对母亲归属的确定性,已在爱情中不再需要,子女也不再是家庭维系的纽带。爱情本身的感受是重要的。归属是公共性的东西,涉及到基本的三位一体结构,以及诉诸公的规则,如一个离婚案,要牵涉到各方感情和利害。爱情则是纯粹私性的东西,只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决定了,事情就解决了,处理的方式也是私人性的,不牵涉公共性问题。用归属的眼光来看待离婚,往往是一时的冲动,认为还有维持的可能,如做工作到位;但若用爱情的眼光来看,冲动本身就是个体本位的,是爱情内在包含的行为准则,任何工作都是外在的压力,无法相触两个人爱情上的电极,因此外人的介入都会破坏爱情本身的逻辑。
六
总结起来,归属的逻辑讲究的是妇女的婚姻行为,尊崇最终的目标,按照公共的规则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展开,最终走向早已设定好的归属,以完成人生的意义,在这里婚姻只是手段。在这里,爱情是走向归属的中介之一,归属是目的,爱情没了,归属依旧。爱情的逻辑,则是指婚姻本身是爱情自然而然的结果,它按照私性的规则在两个人的互动中展开,避免其他人的介入,婚姻作为爱情的载体而存在,爱情不在,婚姻不存。
在归属逻辑中建立的婚姻,为的是更为宏大目标的归属,是超越性的理由,婚姻本身很重要,它规定了归属于何处,一旦建立婚姻,归属就很难变更,婚姻因此也很难变更。而爱情逻辑的婚姻,则是为了维持既有的爱情,有没有婚姻的形式,本质都差不多,婚姻没有限定作用。
归属逻辑向爱情逻辑的转换,意味着妇女的人生意义发生了根本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