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半年多来,《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绝大多数都已启动,其中,群众特别关注的十项改革任务已有重要进展。
一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决定》第6条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14年3月,财政部公布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明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预计2014年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将达1415亿元,比2013年增长36.1%。
二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决定》第9条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了公司注册条件。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此项改革已经于3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
三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决定》第12条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了决定提出的上述改革任务。
四是大幅减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数量。《决定》第14条提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2013年12月,国务院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经初步测算,目录修订后,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减少约60%。
五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决定》第14条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2013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今年5月,不动产登记局已经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
六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决定》第34条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重要决定,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979年作出的有关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实行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终于被废止。
七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决定》第35条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随后,国务院各部门陆续公布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八是改革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决定》第36条提出,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2014年3月,中央纪委发布《2014年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要点》。在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中纪委明确提出,要制定省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具体办法,明确有关部门提名考察的职责权限和操作程序,完善提名考察程序,研究提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任免办法。
九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第45条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十是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决定》第46条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区市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决定,开放了“单独二孩”政策。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