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颢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25 次 更新时间:2014-02-08 23:12

进入专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张颢瀚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命题,是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与职工经济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释放社会生产力和内需潜力,促进农业与工业、乡村与城镇的和谐共进,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解决城乡和城市二元结构难题,唤醒农村沉睡资产,成为扩大和拉动内需的强劲动力。据《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其中,大多数人只实现了地域空间的转移和职业的转变,并没有获得同等的市民待遇,没有能够实现户籍身份的转换、就业状态的稳定以及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的转型。

农民工市民化,必须解决农民工遗留在农村的沉睡的财产转移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宅基地、房屋等。这就需要建立有效机制,把闲置荒废的潜在资产变成可转移、可使用、可流动的现实资产。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说,最大的资产就是家庭住房、宅基地和承包地等,如果把这些沉睡的资产变成可移动的现实资产,就可以成为其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可用资产,这也是我国农村发展与集聚城镇化资本理念与战略的重大转变。

农民工市民化,有利于破解农村规模经营难题,促进农业向产业化、公司化发展。目前很多农民工在农村占有土地,而实际上又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一方面会阻碍农业规模化,阻碍其向产业化、公司化经营方式发展;另一方面,土地抛荒现象比较严重,不利于整个农村土地的总体规划。因此,农民工市民化的战略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城镇化本身,同时也在于促进农村、农业的现代化,促进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由传统的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农民工市民化,是解决农民工的产业化、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前提,是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眼下农民工不仅是城市道路和设施建设的主体,也是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重要力量。由于其农民和产业工人的双重属性,身份和工作地点、性质都不固定,这种不固定导致其技能难以提升,同时也加大了管理和跟踪问效的难度,成为中国制造质量难以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根本原因之一。我国要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靠素质高、技术强的产业队伍支撑,农民工的市民化,是形成这支队伍的重要条件。第一,要解决农民工的职业稳定性问题。第二,农民工有了稳定的职业,才能成为产业队伍中的稳定一员,个体才可以在一个稳定的行业追求技术的提升,企业才可以对一个稳定的职工进行长期的技术培训与提升,才能实现农民工技术化。

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职业化,把农民的“根”由农村转移到城镇,是我国现代化首要解决的历史任务。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性问题,有人认为,农村的土地和财产是农民工的“根”,保住这个根就能确保农民工的稳定性。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第一,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无论是外出动因、心理定位,还是身份认同、职业选择,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特别是有三个比较明显的趋势:从亦工亦农趋向于全职非农,从城乡流动趋向于融入城市,从谋求生存趋向于追求平等。即使出现季节性、产业结构调整性失业,他们也不愿再回到农村,即使回到农村,也无法成为农村生产的主力。因为他们已经不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技术条件,缺少相应的能力和兴趣。因此,所谓的稳定性并不存在。第二,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一部分农民的“根”由农村移到城市。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一个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过程。而且这种转化不仅仅是就业地点的变化,更要实现身份的变化,是要将一部分农民由农村人变为城市人,使他的“根”落脚在城市,并逐步实现农民工的四化,即市民化、职业化、产业化和技术化。

要实现这一转换,首先要选准方向,即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其次要选择好路径。这个路径包括两方面,一是解决从农民转化为市民的过程中可能遗留在农村的问题,比如,农村的资产处置问题;二是进入城市以后,解决农民的身份、待遇问题,包括家庭、就业问题等。当前的关键,就是有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使这样一个历史性进程能够相对稳定地向前推进。

可以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特别是农民工的市民化,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着力破解的难题。

(作者单位:江苏华信战略研究院)


    进入专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农业与资源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2101.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社会科学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