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二元文化:城乡统筹的“暗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00 次 更新时间:2013-12-0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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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 (进入专栏)  


纵观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国三农做出了巨大贡献:战争年代,农村包围城市;建设年代,农业支援工业;改革年代,农民服务市民。尤其自1958年城乡二元户籍管理的颁行,更将这种贡献制度化。自此,三农贡献便有了制度约束。值得警醒的是,二元制度很快演绎出二元社会,二元社会又孕育出二元文化。二元文化的生成,使三农贡献社会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同,而且,逐步上升到社会意识形态层面,反作用于二元制度。这种社会潜意识更凝结成思维定势,当社会发生危机时,人们便自然而然地想到让农民担当,一个中国最庞大的弱势群体就这样每每成为吸纳危机的海绵体。今天,城乡统筹,时有触礁,革除旧制,屡遭搁浅,其源盖出于此。解剖二元文化的生成机理,分析二元文化的基本特征,弄清二元文化的深层危害,找出二元文化的消解路径,对于推进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规正社会价值,意义重大。


二元文化:总让农民救危机


城乡二元结构一经制度化,便成了二元文化滋生的温床。在二元制度与二元文化的相互作用下,城乡的二元性愈演愈烈。一遇重大难题,便从农民身上打主意,即便在中央提出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农民仍然难逃拯救危机的厄运。

——交光粮食,用生命拯救城里人吃饭问题。大跃进年代,为了实现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乌托邦梦想,各级“诱导”农民虚报产量,然后按照比实际产量夸大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标准向农民征收粮食,农民把收获的粮食一颗不剩地全交了上去。三年困难时期,不种粮食的城里人坐享供应粮,虽然供应不足,但有稳定保障,顶多是“多和少”与“质和量”的问题,但是,种粮的农民反倒吃不上粮食,普遍面临的是“有和无”与“存和亡”的问题。红旗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纪实》称这三年“中国人口减少四千万,这可能是本世纪内世界最大的饥荒”,海内外学者估计非正常死亡人数在三千万至四千五百万之间。也就是说,大约有近十分之一的农民以生命的代价挽救了危机,拯救了城里人。

——衣食难保,却要无条件接纳市民。上世纪60年代后期直到文革结束,中国面临的一是吃饭问题,二是就业问题。1957年到1977年的十年间,中国可耕地减少了11%,而人口却激增47%,尤其是城市人口的暴涨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吃饭和就业问题,全国发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上山下乡运动。虽然以“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和让年轻人“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为口号,几千万城市知青和企业职工以及市民被分流到了农村,但其出发点显然是把吃饭危机和就业危机转嫁给农民。虽然以“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知识青年在那里可以大有作为”为号召,下放知青也能为农村做出一定的贡献,但是这种贡献是有限的,更多的是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收入减少,甚至失业,却要承受家电下乡的诱惑。2008年从美国华尔街开始的金融危机,迅速席卷全球,中国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工厂濒临倒闭。一时间,大量企业做出了一项最容易做出的决定——全员减薪部分裁员。农民工收入普遍减少,许多农民工更遭遇失业,二千多万被迫返乡。“轻轻地走了,正如轻轻的来,不带走一片云彩”,农民再次以被牺牲的方式拯救危机。

世界金融危机,中国出口受阻,产品卖难立现。有关方面又自然想到了农民这一吸纳危机的最大海绵体,于是又做出了一项看上去是“为了农民”实际上是“伤了农民”的决定,这就是家电下乡。表面上13%的优惠,实际上城市里商家推出的促销政策,打折的幅度往往超过13%,财政补贴的好处全都落入企业的腰包,农民不仅没有得到,变相吃了亏,还枉担了一个享受补贴的空名。农民最需要的并非冰箱、彩电、洗衣机,刚刚解决温饱的农民,有太多的后顾之忧,他们最渴盼的不是电器下乡,而是资金下乡、公共服务下乡、社会保障下乡、权利下乡。在中国企业的道德诚信建设还十分欠缺的前提下(连“三鹿集团”那么有名的企业都疯狂造假,企业的道德和责任实在令人怀疑,在下乡的家电中,我们已经看到“三聚氰胺”的背影),为腐败的滋生和权力的寻租提供了合适的土壤,为劣质家电甚至是家电垃圾涌入农村创造了便利的环境,再加上售后服务不到位和基础设施不配套的现实,农民节衣缩食买下的家电可能成为仅供炫耀的摆设。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从生活必需品阶段过渡到耐用消费品阶段,必须符合五个条件。一是城市化必须达到一定程度,二是基础设施必须具备起码的配套(比如洗衣机不能没有自来水),三是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制度,四是必须具备相当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贫富差距不能太大。显然,在中国农村,要达到这五个条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见,“家电下乡”表面上是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但真正的动机还是让农民拯救出口受阻、濒临倒闭的家电行业危机。

——面对城市快速扩张的土地危机,无偿或低偿支付让地代价。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急剧膨胀,农民的土地逐渐被城市低偿甚至无偿征用,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创业无钱、社保无份、告状无门的“五无游民”,成为城市化的牺牲品。这种“把利益带到城市,把负担留给农村”的征地制度实质上就是中国特色的圈地运动。如果我们将中国的圈地运动与世界历史上最有名的英国圈地运动做一个比较,就会发现,中国的征地制度带来的后果更令人担忧。①时间不同。英国从13世纪开始到1876年禁止圈地历时400多年,中国从土地承包至今才30多年。②规模不同。英国400多年圈占土地700万英亩,中国1996-2005年十年就圈占耕地1.2亿亩。英国最高潮时失地农民总共77.2万人,占当时总人口的3%,中国失地农民5000万人,约占农民总人口的6%。③性质不同。英国圈的大多是公地和荒地,中国圈的大多是良田。④目的不同。英国完全是经济目的,由养羊后改为发展粮食生产;中国的经济、政治目的都有,除工业化、城市化需要外,还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政治目的。到2006年底,全国有6866个开发区,80%为非法设立,总面积3.86万平方公里,比现有666个城市还大;全国60个大学城,比赛以中国最大自居,郑州、湖北大学城都在50平方公里以上。⑤圈地手段不同。英国早期用暴力,后以协商方式依法推进;我国始终以行政推动,且无序推进,基本不用协商。⑥后果不同。英国促进了农业发展,由牧而农,形成农业革命,单产提高三分之一,人均粮食增产率达73%,出口量飞增,被称为“欧洲的粮仓”;中国使农业严重受挫,耕地锐减,少产千亿斤粮食。英国对农民影响是极少数,大多数都被工业吸收,提高了生活质量;中国约有60%的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英国圈地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济,推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国没有改变小农经济性质,农民社会福利水平没有提高。⑦政府态度不同。英国圈地由民间进行,政府不参与圈地,不但未获益,相反还要帮助失地农民济贫;中国不但直接参与,而且直接“分肥”获利。

行为的个案只能称为事件,但事件普遍化就就集结成一种现象,现象映照并积淀在人的大脑中,就自然而然产生一种审美参照和价值取向,进而形成一种思维、观念和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一经定势和固化,就成为一种文化。


二元文化的特征


文化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仅欧美对文化的定义就达160多种,我国学者梁漱溟说,“所谓文化,不过是人们生活的样法罢了”,这是比较贴切的表述。“总让农民救危机”这种农民生活的社会“样法”正是畸形的二元文化所产的“畸形胎儿”,也是二元文化的重要表征。根据文化通常的归类方法,二元文化包括物态的二元性、心态的二元性、制度的二元性和行为的二元性。

1.物态的二元性。从物态上看,城市是“这样的”,农村是“那样的”。2006年11月,湖南卫视《洞穴之光》向人们展示了一所山区的农村学校,一个洞穴就是一间教室,一块木板就是一张书桌,墙角的蜘蛛网就是孩子们感知的“网络世界”。而那些来“洞穴”戒“网瘾”的城里孩子,他们的学校早已现代化,教学楼、实验楼、教师楼一应俱全。“洞穴”与“大楼”的差距不是简单的“物态”差别,而是二元文化的“物态性”反映。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性的个案,但看得见、摸得着的物态二元性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有些方面的差距也的确大得惊人。目前,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高达5-6倍,位居世界第一,而位居第二的非洲小国莫桑比克的差距也只有3倍,全世界平均差距只有1.5倍,超过2倍的国家仅有十几个。至于基础设施等城乡硬件建设的差距更是云泥之别,无法比对。

2.心态的二元性。在社会心理层面,普遍认为城里人就应该“这样生活”,农村人就应该“那样生活”,这是二元文化的核心。“你真农民!”,已经成为城里人嘲讽人的流行语。“农民”一词在二元文化的“催化”下,已由当初的名词演化为形容词。形容词语境中的农民特征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外表“寒酸”。在城里人看来,农民的外在形象要么是罗中立油画《父亲》的样子,“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神情木讷”,要么是电视上、小说里的标志形象,“头戴民兵帽,身穿破棉袄,一只裤管低,一只裤管高”。2007年,西安推出“农民兄弟逛西安活动”,可当几名农民兄弟带着身份证来到一动物园时,管理人员却对他们的身份表示怀疑,理由是,“穿着打扮不像农民”,足见这种“以貌取农民”的思维十分流行。二是内瓤“傻帽”。在北方城市,曾经流传着这么一个段子:“民工进城,腰缠麻绳,进门不按门铃,看球不知谁赢,买水果先问啥名”。2009年,湖南卫视快女比赛中,一评委在点评一位来自农村的选手时居高临下地说“农村八辈子都走不出个人才”,她哪里知道农村是城市人才的播种机,城市是农村人才的收割机。网上曾疯传一段恶搞视频,说的是一个农民看到出售桑塔纳2000的广告,误以为桑塔纳只售2000块钱,售车小姐于是叫他到隔壁去买奔驰600,说是那样2000块钱可以买三辆奔驰,农民信以为真。在城里人眼中,农民就是现代的阿Q。三是品德“低下”。某房产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打出大幅广告“小区安静,没有民工骚扰”,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一些现代化居住小区里,“春节将至,民工回乡,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警惕,加强防盗意识”的标语随处可见。憨厚朴实的农民在一些城里人的眼里简直就是“拉登”,是恐怖分子。四是地位“卑贱”。“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猫还晚,干得比驴还累,吃得比猪还差”,从这个民工自嘲的经典比喻中,农民的地位可见一斑。有人通过对《北京青年报》1992年到2004年之间关于农民工的报道的分析发现,70%以上都是表现农民工不健康的、愚昧的、令人讨厌的、给人以不安全感的。这是社会畸形的二元心态最直接的折射。

3.制度的二元性。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10条第2款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做出了带有约束性的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这一制度设计使城乡二元结构水泥板块式的固化。随后便衍生出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住宅、粮食供给、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征兵等各种二元制度。浙江大学一位教授研究发现,隐藏在城市户籍背后有47种权利。也就是说,农民相对于市民仅在一个户籍问题上就缺失了47种权利。由此,各级运用行政手段采取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制度。城市中的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几乎完全是由国家财政投入,而农村中的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则主要用征收“三提五统”等办法由农民自己负担。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资源配置的城乡差异不仅没有好转,而且进一步恶化。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主要靠从农民头上摊派、集资、收费甚至罚款来解决,农民不堪重负。进入新世纪,中央做出城乡统筹的重大战略部署,这种矛盾大大缓解,但根深蒂固的二元制度已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并且盘根错节,互为依存,剪不断理还乱,使城乡统筹的步伐大大减缓,力度大大降低。例如,目前国家征地补偿,征收城市房屋以平方米为计价单位,而征收农民土地则以亩为计价单位,而且城市房屋拆迁基本按市场化补偿,而农民宅基地征收则基本由各地自定标准。

4.行为的二元性。集中表现为既得利益者对农民的轻视、漠视和歧视。一是对农民的轻视。在传统社会,农民与政治处于分离状态,但在“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今天,农民仍然是“沉默的大多数”,既缺乏纵向的政治参与,又缺乏横向的自我组织,他们的诉求往往难达决策层。按选举法规定,4个农村人只抵得上1个城里人的选举权。农产品过剩或滞销,农民卖难,收入大减,不能马上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而一旦价格上涨波及城市市场,政府就会立即采用行政手段调控。正如坊间所言“价格高了有呼声,价格低了有哭声。呼声在城市,集中响亮,很快传上去;哭声在农村,低沉分散,没人能听到。”二是对农民的漠视。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曾引用白居易“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的诗句来表达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之情。但现实社会上漠视农民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2009年“5.7杭州飙车案”令人震惊的并非交通事故的惨状,而是那位城里的“富二代”撞人后对被撞者(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生命的漠视。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事件”告诉我们,农民被漠视到什么程度,他们的抗争是多么无奈!三是对农民的歧视。这种歧视更多的表现为侮辱性的语言,以居高临下的口吻挖苦、嘲讽甚至谩骂农民。一名自称“北京政治老师”公然在网上抛出《嫉农民如仇》的帖子,以“身份劣等就要挨骂”的所谓逻辑惯性,“表白心中暗藏已久的歧视感”———“我讨厌农民”;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东溪村公园的门口曾悬挂这么一个告示长达一年之久,上面写着:“禁止外来工入园,违者将罚款一百元”字样。种种对农民的歧视行为,正如电影《人生》中,克南妈对高加林刺耳的谩骂:“一个乡巴佬凭什么到城市来,这种地方是你们来的吗?”。


二元文化的危害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从古至今,人们都习惯于通过对文化的洞察和分析,来明了世界、解读世界和把握世界。王沪宁在他著名的《比较政治分析》一书中明确指出“政治文化的研究可以使我们能够更为有效地解释和说明社会成员的理性选择、他们的价值观念和情感”。任何社会形态的文化,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包含着这个社会“是什么”的价值支撑,而且蕴涵着这个社会“应如何”的价值判断。健康的、积极的、向上的文化能够启迪灵魂,催人奋进,相反,畸形的、萎靡的、堕落的文化则会产生错误导向,对人们形成消极的负面影响。二元文化很显然是一种畸形的、消极的、负面的文化。

1.二元文化是封建等级制度的“衍生物”。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先秦时期,人以血缘分,社会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贱民三个阶层,三个阶层又细分为若干等级,《左传》有“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之说。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按门第出身,把社会分为士族和庶族两个泾渭分明的阶层,结果形成晋初刘毅在《请罢中正除九品疏》中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社会治理结构。元代则根据民族的不同,将社会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个等级。清袭元制,满人为贵。不管是哪一种等级制度,核心都是不平等,高级者总是占据更高的地位,拥有更多的权利,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不再以血缘、门阀、民族等来划分等级,然而,随着户籍制度的建立和二元文化的形成,城市和农村被划定为界限分明的两个世界,市民和农民被划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等级,“城市象欧洲,农村象非洲”一度成为世界看中国的流行语。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的二元制度本质上就是封建等级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现实反映,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罢了。二元文化正是封建等级制度的“衍生物”。在“以人为本”成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让带有“封建等级”基因的“二元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主流性价值文化大行其道,社会将很难“和谐”,发展将很难“科学”。

2.二元文化是社会心态发生集体偏斜的“转轨器”。二元文化蔓延泛滥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社会在价值判断上出现集体偏斜。现实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城里人就应该“这样生活”,农村人就应该“那样生活”,在制度设计上,城里人就应该比农村人高一等,方方面面享受的待遇就应该优于农村,就连农民自己也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我是农民,我生在农村,我过得不如城里人,我本该如此。根据黑格尔“存在即合理的”理论,既然中国城乡制度性差别已成“地球人都知道”的“存在”,那么社会对此也就见怪不怪了,这是谬论重复一千遍即成真理的印证。宣扬“文化决定论”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强调,透过文化理念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如路轨上的“转轨器”一般,规定了轨道方向。按这种逻辑,如果“转轨器”出了问题,火车就会偏离轨道。二元文化正是社会心态发生集体偏斜的“转轨器”,在这种“转轨器”的引导下,不管“火车”的引擎多么先进,不管“车厢”多么舒适,都逃不过“车祸”的命运。

3.二元文化是旧的二元制度的“守护神”。每一个社会群体在任何一种生存与发展的竞争中都倾向于为自己争夺更多的利益,以二元文化武装起来的既得利益者,一旦涉及利益配置,必定争着挑拣那个“最大的梨”,他们认为自己得大头,农民得小头,是必须的;如果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他们就会觉得是农民“动了他们的奶酪”,有伤尊严,心里别扭,于是,想尽一切办法维护原先的二元格局。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各级政策的设计、制定和推行者都是二元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二元文化一旦浸透到他们的细胞,要么把改革的步子迈得更慢一点,要么把改革千方百计地引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把“他用”的政府资源为己所用,使党的政治理念成为空洞的政治口号,使国家的大政方针变为寻租的依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二元文化天生以守护二元制度为己任。近几年,中央虽然采取了许多办法解决城乡统筹问题,但大多数地方总是重“统”轻“筹”,大“统”小“筹”,甚至只“统”不“筹”,基尼系数越来越大,城乡差距渐行渐远,“马太效应”愈演愈烈。因为“统”的是农民的土地,以利城市扩张降低成本,“筹”的却是农民的社保、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要花大代价。“只盯住脚下的地,而不顾地上的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近年来,二元文化已经浸透到草根阶层,形成了维护二元制度的社会堡垒。2002年,一位青岛市民给当地报纸写信,竟提议在公共汽车上设立“民工专区”。付同样的钱乘同一辆车却被当成异类,这与“同命不同价”是异曲同工。二元制度竟被普通市民发挥到类似“人与动物”的程度!

4.二元文化是新的二元制度的“催生剂”。文化与制度总是相伴而生,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制度。二元文化一旦侵入制度设计者的脑海中,他们的价值观念无疑会深深烙上偏爱城市的二元印迹,设计的制度注定带有明显的二元色彩。这样的制度反过来会进一步加剧二元文化,形成“二元制度——二元社会——二元文化——二元制度”的恶性循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这样的法律规定下,自然形成了“同命不同价”的逻辑命题。深圳市这一差别为城市102万,而农民为18万,相差94万。对此,法律制定者的解释是: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公正,要不,对城里人不就有失公平了吗?二元文化已经打翻了法律的天平,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好在这一法律条款现在已经得到更改。一些受到二元文化影响的学者,经常抛出一些“二元观点”,比如有人教条地根据一些西方经济学理论得出“二元经济是一种常态,是市场机制作用的必然产物”的结论,他们认为发展能自动解决非均衡发展问题,二元现象能够自动消除,对农民无需特别关照。还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不是伦理学,是不用讲道德的。因此,认为解决火车春运问题的根本方法是“按照经济规律涨一点票价”,而没有想到涨价对于农民意味着什么的有之,建议城市廉租房不设私人卫生间,从骨子里歧视穷人只配那样的有之。凡此种种,都是二元文化催生的怪胎。

5.二元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绊脚石”。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四大风险源:一是经济风险源,二是社会风险源,三是政治风险源,四是文化风险源。在这四大风险源中,文化风险源是最难排除的。因为文化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人的大脑,又在不知不觉中左右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受二元文化左右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必定是二元的、畸形的,如果不及早防备,就会出现“温水煮青蛙”的后果。在二元文化作用下的中国农民,从摇篮到坟墓,从乡村到城市都被二元现象重重包围,绕不开,挥不去,挣不脱,别无选择地把种种不公看成是自己的宿命,“既然无法改变这个世界,就改变自己来迎接它”,于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既得利益者对自己命运的安排,城里需要他们时,他们把家里的房子让给老鼠住,自己到城里住老鼠住的房子;城里不需要他们时,他们回到家里,住老鼠住过的房子。第一代农民工与城里人比,感觉很无奈,很失落,但是与自己的过去比,与留守的农民比,感觉很优越,很幸福,因为至少他们感受到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没有过去,没有“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体验,他们的唯一参照物就是城市的繁华和城里同龄人的优越。在心理上,一方面感觉很无奈很羡慕,另一方面却很不满很仇视。试想,在一个赤日炎炎的夏天,农民工在室外近40度的高温下,吊着绳子在离地面几百米的高空擦洗墙壁,透过窗户,空调间的城里人架着二郎腿,悠闲地喝着高档洋酒,那一瓶酒的消费就相当于那位农民工一月的工钱,他会作何感想?近年来,因城乡之间的不平等或贫富之间的不和谐导致的极端事件不胜枚举:巴东县一镇政府招商办主任在当地一娱乐场所,用一沓钱抽打女修脚工头部,后被女修脚工刀刺身亡。一城里女青年辱骂乡下的修车师傅,修车人不堪其辱,连杀三人。一农民工讨薪不成怒杀四人……“总让农民救危机”的既得利益者,习惯于把农民(农村)当成他们规避危机的“蓄水池”,但是,水蓄多了,随时都会形成有决堤危险的“堰塞湖”。中国当下最大的不和谐就是城乡的不和谐,社会的不公一旦超出极限,一个个矛盾和问题就会成为一个个悬在我们头上的“堰塞湖”。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湖南湘西事件、甘肃陇南事件等每一次群体性事件无不给二元文化敲响警钟。


二元文化的消解


二元文化作为一种畸形的社会意识形态,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暗礁”,严重阻碍着中国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必须坚决清除,回避不得,忽视不得,徘徊不得,等待不得。

1.先立后破,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普适文化”取代城乡二元文化。

精神王国的建立不是先“打破一个旧世界”,然后再“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是先找到“一个新世界”,然后再取代“一个旧世界”,否则,正如索尔•贝娄警告的那样“当胆怯的智慧还在犹豫时,勇敢的无知已经行动了”。中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找到了“日心说”、“进化论”,才打破了“神学”的枷锁;中国北魏孝文帝改革,找到了中原的先进文化,才加速了民族的融合;改革开放找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才冲开了“两个凡是”的束缚。要打破“二元文化”的桎梏,必须先找到一种能取而代之的“先进文化”。这个“先进文化”就是“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普适文化”。首先,它与“以人为本”的政治意识形态相契合。国家意识形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形态,二是社会的主流性价值文化。前者好比“领航的舵手”,后者好比“划桨开大船的众人”,只有两者并进,才能和谐前行。我们今天的政治意识形态就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关键就是要体现“公平、正义”;其次,它让世界更易明白中国的意识形态。我国市场经济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欧美一些国家还迟迟不承认中国的市场地位,表面上看,这是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留下的后遗症,实际上是他们担心二元文化会给市场造成不公平。而“公平、正义”是一种全球都听得懂的“世界语”,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真理。

事实上,先进文化无需创造,它一定是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先进文化的寻找根本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我们需要做的,只是把这种“公平、正义”的“普适文化”“拿来”,旗帜鲜明地作为我国社会的主流价值文化,而不是将其视为“资本主义价值观”否定之、反对之、躲避之。早在2003年,胡锦涛主席访问澳大利亚时就指出“民主是全人类共同的东西”;在2007年的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也强调“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党的十七大报告则把“民主、公正”这些普适文化统统纳入到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河上有船,岸边有桥,我们是否该换个思路过河了?

2.针对二元文化的生成机理,以新制度规正二元制度。

二元结构并不是当代中国的“特产”,早在1000多年前就已发育生成;也不只是中国的“特产”,只不过是欠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但存在于古代或国外的社会二元结构都起源“外生性”,属单纯的经济学范畴,这种结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被打破,二元现象也会随之消失。而中国当今的二元社会结构之所以会形成独特的二元文化,是因为中国的二元结构与其他国家有着不同的生成机理,是一种行政主导结构,这种行政主导结构集中体现在独特的二元制度设计。因此,要消除二元文化,必须废除一切二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二元文化滋生的土壤。

首先,要废止二元户籍制度,保证农民享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人类对迁徙自由的追求、奋斗和对该项权利的普遍认同,有着悠久的历史。1791年的《法国宪法》就以成文宪法形式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的权利;十九世纪以后,世界各国宪法普遍对迁徙自由作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迁徙自由不仅成为各国国内法所普遍确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而且也成为国际人权宪章和人权公约所确认的国际人权之一。我国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条就把自由迁徙作为人民的11项自由权之一,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第90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因此,要消除二元文化,必须首先彻底废止195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重新回归到《宪法》的规定。

其次,要废除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隐形的二元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户籍制度并非中国“肌体”上的一块“伤疤”,而是1958年植入的带有病毒的“肌体细胞”,虽然当时对中国的疗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病毒”也同时进入体内血液,流遍全身。根治必须“换血”,必须把带有二元色彩的一切制度全部根除,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城乡一体制度保障。并从统筹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和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等方面,对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出制度安排,真正实现“同票同权、同命同价、同工同酬、同城同保”。

二元户籍制度是其他诸多二元制度的主根,诸多二元制度是二元文化的滋生地,二元制度不除,作为“寄生物”的二元文化就无法根治。

3.必须以拨乱反正的勇气,强力矫正全社会的观念意识。

一要从制度层面廓清农民是职业而不是身份的定位。《春秋谷梁传》中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可以看出,在没有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古代中国,“农民”仅仅是职业涵义,这才是“农民”的应有之义。但随着二元文化的形成,无论在精英话语的体系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人们谈到“农民”时想到的却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只要生在农村,户口在农村,即便你走到天涯海角,即便腰缠万贯,即便你常居城市,你依然被认定为农民,而且这顶“农民帽”世代相传,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帽一样,想甩掉它决非易事。因此,要让“农民”的定位皈依到职业,不再贴上身份的标签,并将这一定位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还农民以“公民”的完整权利。

二要充分正视传统乡土文化的现代性。当今社会对农村、对农民的鄙弃源于对城市化的崇拜和迷信。孰不知城市是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的代表,而支撑现代社会存在的两大要件在传统的乡村文化中早已是根深蒂固:一是产权关系和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二是诚信体系。从产权关系看,在农村,阳光、空气、水这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之物,农民的产权意识都十分清楚。建房子不能比后面的邻居高,高了会遮挡人家的阳光。粪池不能建在村子的上风头,那样会污染全村人的空气。溪水从村中流过,上游人家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洗涤赃物,为下游人家留出取水饮用的时间。这些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受乡规民约的约束;再从诚信体系看,中国农村世世代代聚族而居,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民在这个熟人环境里,一旦失去诚信,就会被整个熟人社区抛弃,而且要殃及数代。这样的代价比普通的经济惩罚要大得多,这样的威慑力,比行政手段和法律约束也要大得多。因此,在熟人社区,农民是不敢轻易用诚信作为抵押物的。可见,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中饱含着现代文明的基因。遗憾的是,在二元文化的引导下,人们的价值正向度发生偏斜,严重低估了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现代性,错误地认为一切来自农村的、农民的东西都是落后的,都应该抛弃。这种心态已经膨胀到“谈农色变”的地步。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因为有个“庄”字便觉土气,改名之声响彻中华,后因改名要付出数十亿的代价才不得不收场。炎黄子孙过去宣传自己的家乡是“鱼米之乡”十分骄傲自豪,今天,“鱼米之乡”已在大众文化里成为落后、闭塞、愚昧的代名词,任何地方宣传自己都把说是“鱼米之乡”当成很丢人的事。当今时代,要消除二元文化,必须充分正视乡土文化的现代性,充分挖掘传统乡土文化的精华,让传统的乡土文化重放异彩,在城乡统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器的作用,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当今中国,农民是最大的社会群体,而目前全国有期刊9000余种,三农期刊仅180多种;有报纸2000余家,以农民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报纸仅几十家;全国已注册的各类电视台有上千家,开办三农栏目的却少得可怜。媒体必须改变那种“媚城”、“媚富”、“媚精英”的行为,让资源向三农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呼声、愿望和要求,使他们充分享有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媒介接近权、参与权和话语权。

四要从娃娃抓起。如何处理好“贫二代”、“富二代”和“权二代”三者之间的关系,打通他们角色互换的通道,将是未来中国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近两年,“富二代”炫富的报道屡见不鲜,一名“80后”的“富二代”动员30辆奔驰车去机场接他的一只价值400万的藏獒;为参加一项活动,

23位“富二代”开着23台法拉利齐刷刷地停放在重庆广场。试想,他们与那群“步履匆匆汗满肩,风吹背篓正冬天,高楼白领曾知否,十块砖头一角钱”靠背砖挣钱的农民工孩子该怎样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目标?这是一个大大的天问!网上曾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四川省省委党校副校长郭伟到美国考察,在一所学校见到一道考题:美国是一个什么大国。备选答案有科技、军事、旅游、农业、航天。正确答案是农业。美国是农业大国的答案恐怕会令绝大多数人不可思议。但为了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美国人从小学就开始“灌输”这样的思想。心理学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在13岁以前,人们的审美观、价值观就已基本形成。因此,要消解二元文化必须抓住年龄黄金期,把“消除二元文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活动之中,让“消除二元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日本中小学都明文规定禁止学生穿戴名牌进学校,并有部分学校规定小学男生一律剃光头,这样就难以分辨出孩子家庭出身的贫富。美国绝大多数中小学一直坚持“校服制”,尽管有争议,但成功避免了贫富孩子在服装上的差别,使穷孩子自尊心不致受伤。

五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的感染力量。文艺作品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直接影响受众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一部《史记》,自诞生之日即成为中华民族褒美贬丑、扬善弃恶的不朽教材;一首《义勇军进行曲》,激励无数热血青年投身革命,浴血杀敌;一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作,让农民的辛劳永远镌刻在每一位读者心中。当前,应广泛动员文艺界深入社会生活,写出鞭挞二元文化、讴歌当代农村、重塑当代农民的力作,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以矫正二元文化主导下的社会心态,规正社会行为。

统筹城乡,二元制度是写在纸上的看得见的障碍,二元文化则是刻在心上的看不见的制约。制度如山,文化若水,移山易而断水难。更何况,二元文化还会促使二元制度不断滋生出“子制度”、“孙制度”。统筹城乡的根本阻力,二元制度是表象,二元文化是本质。制度和文化有着不同的特性:制度象明堡,文化如暗礁;制度属他律范畴,文化是自律范畴;制度只能让人不敢做,文化则可以让人不愿做;制度可以靠外力宣布废止,文化则难以靠外力解除;制度废止可以立马见效,文化清除则要假以时日。因此,统筹城乡,必须把铲除二元文化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直到消解。


(刘奇,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主要参考文献略)


来源:《战略与管理》2009年第5/6期合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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