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启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演进、理论形态与逻辑建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3 次 更新时间:2013-08-0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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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启民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至今已有30余年,在此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历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三个理论发展阶段。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演进特征

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其形成特点。

第一,从理论演进和运动的过程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是一个接一个的波浪式的演进序列,按照一定的实践关连、序列规则、逻辑联系,围绕着同一理论主题不断展开和丰富,逐步汇入到一个整体的统一的理论体系之中。这里讲的序列规则,是讲先有邓小平理论,再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有科学发展观,这是一个历史和逻辑的序列。因为,从理论逻辑上看,只有邓小平理论的产生,初步回答了社会主义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即“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才有可能回答在这样的社会主义的方向和目标下“建设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党”的问题(从反面例证也能说明这一问题,“文化大革命”时期,只有先形成了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才可能形成了后期“50字”的建党纲领),而只有这两个问题的初步解决,才有条件和可能进一步科学系统地回答在这样的发展条件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这个逻辑关系层层递进,前者是后者的条件,理论一层一层推进深化,一圈一圈扩大问题的范围,从而使理论在深度和广度上达到一种更具全面性、系统性的趋向成熟性的状态。从历史和实践过程来看,也是如此。经过建设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改革开放的探索和大胆实践,由于人们在思想上、理论上初步解决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基本问题,才在实践上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建立起十分具有效率的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在这种新的经济形态条件下,明确认识到和清醒提出在实行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党”这样一个重大和现实的问题。上述两大核心问题在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及其实践效用的发挥,使中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也才出现了在高速发展条件下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人和自然之间的巨大张力,使人们更迫切地面临科学发展这一重大问题,由于实践推进使社会阶段进入一个新的时期,遇到的问题也在发生变化,从而在理论上提出更为成熟的思考也是必然的。这样一个接一个波浪式运动的理论演进序列,融汇于一个宏大理论体系之中。它的理论形态不是一次成型,而是由数个理论有机组成的。

第二,从理论递进演化的内容来看,理论的升级递进与理论赖以存在的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升级运动密切联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的过程;反映了社会阶段不断提升进入新的阶段层次的状态;反映了世界的变化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在发展中互动层次的深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客观运动的事物从广度和深度上大大地向前推进了。注意党的理论与赖以存在的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联系,使理论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实践,与时俱进,是党在阐明理论时的重要方法。党历次大会文件中在阐述三大理论成果的产生条件和客观依据时,非常注意强调它们产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变化的新特征、新条件,非常注意强调当代世界与中国关系的新变化。这一特点深刻反映了事物运动、实践升级与理论递进的关系。

第三,从理论演进之间的相互关系看,体现了理论整体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党的三大理论成果所揭示的基本问题、基本命题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基本命题,显示了三大理论成果长远的指导意义和它在理论体系中的位置,体现了这一理论体系之间内在的有机的整体性、全面性、系统性特征。同时,产生于具体历史条件的三大成果也同时包涵了受一定历史条件制约的现实性、具体性、历史性的个别命题。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客观事物的新变化,社会阶段升级递进,个别命题被新的命题所取代,这并不是说以前的命题、具体政策是不正确的,而是说在新的阶段,事物已发生新的变化。新的命题、政策的着重点、注意力发生了变化,它们都具有合理性,这正是理论整体性与阶段性统一性的一种表现形态。

第四,从理论演进的主体特征来看,理论演进由理论创新主体一代一代人接替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长期性的伟大事业,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1]每一代人都会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都需要在新的实践面前创造新的理论,以指导实践,解决新问题。因此,创新理论是每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同时,这也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创新主体具有群体性、代际性的特征。

第五,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特点与创新主体的关系看,中国当代社会每十年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每十年是一次大的接替,这两者之间有内在联系。在当今社会的变化节奏中,大体上每十年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变化的阶段会在实践中出现具有支配全局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正如法国社会学家马太·杜干在分析当代科学的发现时指出的“科学遗产在每个十年中都会层层累加”[2],社会科学也是如此。这些问题在前一阶段具有潜在性,会随着实践发展和新阶段到来成为主要的支配全局的重大问题。每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此阶段任期内都会遇到、提出和力求解决这些重大问题,这就为提出具有影响全局性的重要理论提供了可能性。

第六,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规律、特点看,理论是凝聚全党、团结中国人民的旗帜,也是领导的一种基本方式。每一代执政的共产党人都会在执政过程中形成自己特有的执政理念、思想。一个没有理论的党是一个盲目的党,一个没有自己执政理念的政府,是一个没有思想和主见的政府,而这样的政府是缺乏威信和领导力的。因此,创新理论也是执政方式的需要。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形态

在中国改革开放29年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形成三大理论成果的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论断,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开放以来相继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大理论成果,进行了完整、统一、准确、科学的整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概念作了科学的界定和阐释,而且也揭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般逻辑形态,即对由多个理论创立者各自创立的理论在逻辑上整合为统一的理论形态。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作为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不是三个理论成果基本内容的简单叠加,而是理论观点的有机整合。这就需要在理论上对三个理论成果形态的主要理论观点、重要论断进行系统梳理,使之成为一个逻辑严谨、结构合理的理论体系。”[3]这些学者称之为“学理形态的叙述体系”[4],也可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般逻辑形态。

另一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现实具体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现实性上,是由具体的某个理论创立者以文本形态创立的相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整体、一般形态而言的具有系统性的具体理论,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这一理论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的学者称之为“自然形态的文本体系”。“自然状态的文本体系是一种理论或者学说本来具有的,这种理论或学说在建立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是指一种理论本身存在的各种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5]本文不完全同意“自然形态的文本体系”的表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虽然是一种自成性、文本式的思想体系,但已经通过学理的论证和建构而成为一个文本性、学理性相统一的理论体系。本文强调现实的具体形态,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现实性上,是由一个一个理论来具体体现的。一个接一个的党的具体创立者创立的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表现形式。在现实性上,不可能有其他表现形式。邓小平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后来叫做“邓小平理论”,它的理论表现形式即学理性的教材形式为人们所熟悉。它的最早权威版本是1995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的通知。《纲要》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括为16个问题,基本上奠定了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和框架。[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形态权威版本来自于2003年6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这个学习《纲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括、综合为16个问题,全面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理论内容。[7]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形态的权威版本来自于2006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的通知,《读本》从七个方面全面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成为全党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教材。[8]

因此,从表现形态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三大理论成果出现后,即开始了这两种形态的运行方式和存在形态。从产生这两种形态的根源来看,主要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演进的规律和特点决定的。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建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建构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般逻辑形态的逻辑构建。也即有的学者称之为“学理形态的叙述体系”的构建问题。从目前来看,主要表现为教材形态。当前高校使用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质上就是这种理论形态的表达形式。这一理论的基本逻辑结构是按邓小平理论的原有逻辑结构来建构的。邓小平理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发展理论,它的逻辑结构反映了这种理论的特质。它一方面体现了关于社会发展的条件、方法、阶段、战略、目标、动力、保障等方面内容,同时又体现了一种社会主义新形态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狭义的社会)所构成的一种广义的社会形态的内容,为以后的理论探索、理论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开拓了正确的路径。这种逻辑结构已为人们所接受。此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新发展,从理论命题、理论发展和理论延伸来看,也是在邓小平理论基础上的逻辑展开,在理论体系上并无新的变化。这样,原有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是比较合理的。因此,建构这一逻辑体系主要是在现有体系上进一步的合理化、规范化的问题。它不同于这个理论体系内部的每一具体的理论建构即初次建构,它的特点是把这一理论体系内部的全部子系统理论综合起来的二次建构。如何在不断出现新的理论的基础上使这一理论的一般逻辑形态更加清晰简明、逻辑结构更加合理,其着重点应是确定建构这一宏大理论体系的建构原则。根据改革开放以来出版的高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教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材的演化、变化情况,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演进规律和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般逻辑形态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第一,基本命题原则。

所谓基本命题原则,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的长远指导意义的理论命题。它从产生以后就一直存在于这一体系之中,只会随着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而发展,不会随着实践发展而消失。从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0年修订版)来看,它在命题确定上有两个特点:第一,它保留了邓小平理论中最基本的命题。邓小平理论的教材形式从1995年起,称谓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程》、《邓小平理论概论》,虽然版本较多,但与今天的版本相比,最基本的命题没有变化。第二,新增的命题都具有最基本命题的性质。教材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最基本命题进行了科学概括、提炼,这些命题与原有命题的有机构成,进一步形成、勾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框架。

第二,基本命题发展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基本的命题是这一理论的支撑和骨架。这一命题在提出之后,又在以后不断产生的党的理论成果中丰富和发展。比如:党的思想路线从“实事求是”发展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后又增添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邓小平理论中被提出之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通过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在内容上又有新的丰富和发展;对外开放理论从“引进来”发展到“走出去”;文化建设的理论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都体现了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本命题维度上的发展和深化,使这些基本命题不但具有理论的稳定性,而且具有理论的发展性、延伸性。

第三,突出当前政策原则。

当前政策是指对当下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针对性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是包涵高度综合性、概括性的理论概念、观点的体系,也包括具有可操作性、现实针对性的政策体系。由于前述理论演进过程中理论整体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的特征,一些阶段性的理论和政策在发展中会有所调整和变化。比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到21世纪初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今天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反应了理论和政策具有一定阶段性的特征。正因如此,理论体系在阐述中要根据当前的新形势,体现当下政策的着重点,突出当下政策的新变化。

注释: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380页。

[2] 《比较社会学:马太·杜干文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75页。

[3][4][5] 张琳《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几点思考》,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2期。

[6] 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1995年版。

[7] 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2003年版。

[8] 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组织编写《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06年版。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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