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老不信”:群体逆反心理使然
在社会事务管理、公共管理活动中,我们必须注意群体层面的“群体逆反”心理,因为它带给我们的麻烦远比个体层面的逆反心理大得多。所谓群体逆反心理,就是一群人对某个事物或者某个观念的原正确性与原正当性产生了怀疑甚至否定,走到与之相对的另一个极端上去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社会上经常会出现这种现象:愈是正面宣传的东西,受众愈是反感;愈是批评错误的思想言论,受众愈是同情;原先对某个事物绝对相信,现在却对此彻底否定等等。这些都是群体逆反心理的表现。让人头疼的“老不信”现象也是群体逆反心理在起作用。
群体逆反心理不同于个体逆反心理的特点,首先是共振性,群体逆反心理存在于某一个群体内部,能够引起共鸣,共振点产生的时间和条件相当复杂,如果能够弄清群体逆反心理的远处共振点,那么对于逆反心理的疏导将会有很大的帮助。其次是放大效应,群体逆反心理是群体成员之间相互影响的结果,这种逆反的力度虽然不是简单的线性相加,但是从整体上看,程度肯定会被放大。再次是对抗性,群体逆反心理和个体逆反心理一样,在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等三个要素上都具有明显的对立性。最后是直觉性,逆反心理不是一种理性的行为,逆反者仅仅追求“反抗”行为给他们带来的快意,对事物的判断是凭直觉和经验来进行的。遗憾的是逆反者却对此一无所知,而且固执地坚信自己无比正确。
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价值判断上的群体逆反
群体逆反心理特别容易表现在需要作出价值判断的场合中。当一群人对某个价值观已经厌倦,一旦有人提出了与原价值观截然相反的判断时,就会立刻在群体中引起巨大的共鸣。群体中的成员不假思索地全盘接受了其反面的东西,在另一个极端上产生了思想上的共振,同声相应、同气相鸣,形成一股巨大的能量。
为何在我国容易出现“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极端思维呢?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理性和逻辑素养,国学大师梁启超在批评先秦文化的六大缺陷时就曾说过:“一曰论理,logic思想之缺乏也”、“二曰物理实学之缺乏也”,20世纪30年代儒学代表人物张君劢谈到传统时感慨系之:“……学术上既受文字束缚之苦,又标‘受用’、‘默识’之旨,故缺少论理学之训练,而理智极不发达。此乃吾族之受病处。”另一方面,要看到我们社会具有这种极端思维成长的丰厚土壤,这个土壤就是我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专制体制压抑了个体思考的积极性,整个社会容易陷入组织行为学中所讲的“群体思考”(即一群人完全以一种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全体成员意见高度一致)的泥沼中。从整个社会来看,下级不得不揣摩上意、迎合权威,不少人把它当作升官发财的一种途径,所以他们往往也更擅长遮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另外,在官僚集团内部常常存在尖锐的派系斗争,这种斗争针锋相对、你死我活,双方的观点彼此高度对立,对于参与者来说,“站队”比真理重要得多,所以这些参与者对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是不会去关注的,他们要的仅仅是立场——对某一政治派别的效忠。一旦某一个派系在政治斗争中取胜,则会刻意将失败一方的观点和主张打上“绝对错误”的标签,失意一方的追随者则往往改弦易张,瞬间把自己过去的主张抛之脑后,和原有的派系划清界限以表明心志,于是他们不得不刻意走到另外一个极端上去。可见,谁在斗争中取得了胜利,谁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权力大于真理。这种社会环境客观上淡化了理性的作用,无意中培养了绝对化的、形而上学的、极端化的思维方式,而其经过长期的浸融,已经深入到族群成员的骨髓中去了。
“禁果分外香”:群体逆反心理产生的原因
厌倦是群体逆反心理产生最直接的原因。逆反心理是作用于个体间的同类事物超过了个体感官接受的阈限,使个体感官饱和后产生的一种相反的体验。换句话说,是原有的事物磨钝了我们的感官后产生的厌烦感。以舆论传播为例:传统媒体的评论文章,结构合理、论据充分、论点突出、论证严谨,但是这种固定刻板的形式带有天然的八股性质,久而久之,读起来感觉很空,味同嚼蜡。当网络骤然兴起,并迅速走入寻常百姓家时,就立刻引爆了其对传统媒体的反感。加拿大传播学者哈罗德•伊尼斯认为媒介的物理特性决定了媒介不同的传播偏向。网络能够被大多数人平等地掌控,而不是在少数人手里,就是因为作为网民主体的草根阶层,以浓郁的口语特点、朴实的语言、无限贴近生活的表达方式成功突破了传统媒介的风格和技术,形成了一种自由的、对抗和解构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可以说,草根文化对主流文化造成的较大冲击和消解,正是群体逆反心理在媒介形式上的反映。
抵触心和好奇心是逆反心理形成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越是禁止的,就有人越想要去突破这个阈限、看看究竟,西方有句话:“禁果分外香”,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在颁布禁令的时候要尽量说明其危害性,减少其神秘性。
逆反心理在思维形式上具有求异、思辨的特点,与创造性思维有形式上的共同性,都是以反常规的特征来表现的。但是,逆反心理并不是以理性和客观规律为基础,支撑它的仅仅是浮于表面的感性和直觉等,根本谈不上归纳、演绎等深层的逻辑形式,所以逆反心理和创造性思维有着本质的差别。
“民意”:被滥用的群体逆反心理
群体心理的极端性易导致矫枉过正,而对其的滥用更是危害无穷。有人知道这一心理的存在,为了一些个人目的,会故意提出能够迎合这种心理的貌似正确的东西,如一些花里胡哨的新观念、不切实际的新口号,在群体逆反心理的作用下,这些观念、口号迅速地蔓延开去。在有着浓厚的从众氛围的社会中,这些“新观念”、“新主张”会被很多人不加分辨地全盘接受,这时群体逆反心理就被滥用了。例如男尊女卑当然不对,但片面地追求男女两性的绝对平等而忽略其先天差别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些地方要修建女性小便池,以为女性站着小便就和男性平等了,这种认识就已经错了,而近十年中出现的“大女子主义”就更加错谬了,它并没有消除性别歧视,仅仅是以一种错误代替另外一种错误而已。
由于群体逆反心理是依存于数量众多的“群众”身上,在这种心理驱使下的意愿,必然会在形式上表现为“民意”,在数量上占了压倒性的优势,此时,我们已经很难清除其包含的不合理因素了,在顺应民意的强大驱使力下,政府往往会被迫做出“顺应民意”的决策。“伪民意”把政府绑上了“逆行”的战车,毫无阻力地将其推向另一个极端,直到全车人都撞得头破血流,才会停下错谬的脚步。而此种情境下催生的伪改革也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瞎折腾,对社会起不到丝毫的推进作用。
不仅如此,群体逆反心理若伴有特定的催化剂,还会引发群体性事件。虽然群体逆反心理并不必然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只有在引爆点、时间、地点、有同一心理的成员在场等因素都具备的情况下,才会导致其发生,但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必须清醒预计群体逆反心理可能带来的危害,才能有效地处理由于群体逆反心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作者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总第40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