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中国社会至少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三大利益集团的雏形:一是以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集团;二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三是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利益集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王芳整理报道﹙发自北京﹚
中国改革面临的局势呼唤政治体制改革,有三方面的突破口可供选择,一是执政党自身的改革,二是政府自身的改革,三是推进人大代表结构、生产方式、人大运转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目前中国社会至少已经形成三大利益集团,并且政府自身特殊利益膨胀,要改变就要从改革公权力入手。
政治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推进得好,可以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反之,则会带来一定风险。
中国改革面临的局势呼唤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目前的改革已经进入了“胶着期”,这基于六个方面的判断:收入分配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垄断行业的改革裹足不前;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困难加大,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没有形成;财税体制改革没有实质性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紧张,地方土地财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增无减;政府自身改革步履维艰;利益格局发生严重扭曲,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强烈愿望、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迫使我们必须把民主法治作为改革的重要选项。
如果未来中国改革难以有实质性突破,那么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还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
从经济方面看,受外部环境影响,未来存在经济增长放缓与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停滞风险加大,若处理不好,还会带来滞涨风险。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转方式可能会受到一定冲击。
从社会方面看,老百姓利益诉求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与城市化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进一步上升可能性。
从政治方面看,一是如何改变党政公信力持续下滑的趋势,重构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二是能否遏制腐败蔓延、构建制度反腐的框架。
因此,走出改革困局,首先取决于高层领导的决心。现在已经形成了很多改革方案,要对这些改革方案进行全面审视,特别要把与民争利的改革变成让利于民的改革。其次,最大限度地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种种阻挠,警惕把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用制度化的形式固化下来。
有三方面突破口可供选择,一是执政党自身的改革。启动党内民主,在党内全面推行差额选举,从此突破选人用人制度的改革。二是政府自身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削减政府权力,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的过多干预,推进增幅结构的优化,从源头上遏制部门利益。三是推进人大代表结构、生产方式、人大运转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增强人大的权利和权威。
以收入分配制度来分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陷入困境,破解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从现实来看,官民冲突、劳资冲突和贫富冲突三种矛盾深刻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威胁着中国社会的和谐。这三大冲突似乎都与现行分配制度有关,过去30多年改革,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和地区差距四大差距都被放大了,折射出收入分配制度的扭曲。
近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来看收效甚微,阻力重重,最关键的原因,恐怕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
所谓利益集团,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利用权力或者垄断获得巨额利益,并形成边界清晰、相对稳定的一种全体聚集效应。主要特征是有足够的权力资源;有足够的垄断能力;有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渗透力甚至决断力;通过利益关联,逐步形成群体的边界,获取集团利益。
既得利益集团常常表现出四种现象,一是权力、资本、资源三者迭加;二是对国民经济的某些重要领域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三是直接影响甚至左右公共政策的结果;四是与普通大众形成明显的心理和利益上的情绪对立。
目前,中国社会至少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三大利益集团的雏形:一是以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集团;二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三是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利益集团。
与此相对应,围绕公权力,产生了三大富豪群体:权贵富豪、经营垄断富豪、地产资源富豪。
无论是三大利益集团还是三大富豪群体,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使整个社会陷入一种焦虑状态,也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陷入困境。既得利益者运用手中的权力或者影响力,借助改革之名强化甚至固化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使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在整个利益博弈格局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博弈能力进一步下降甚至丧失。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解既得利益集团格局,必须从改革公权力入手。
首先要果断地从制度上隔断政府官员与商业活动的联系,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不必要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数量;建立严格的官员职业行为的各种规定,将之上升为法律。其次,启动国有垄断企业改革,改变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体系,从制度上废除为党政官员输送经济利益的不合理链条。再次,实行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实行原罪赦免。还要实行广泛的官员差额选任制度,给党员、公民更多的选择党政重要官员的权利。
中国经济转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本身的转型,政府转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破除政府自身的特殊利益行为。
政府有自身利益,这就是国家利益。政府利益和国家利益相一致时,与人民的整体利益也是大体上一致的。如果政府把自身利益异化为特殊利益,特别是追逐经济利益,就会侵害公众利益。如果把特殊利益演变为既得利益集团利益,就走向了反面。
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存在自身特殊利益是一种普遍现象。
国家利益给政府追求自身特殊利益提供了很大的制度和政策空间,政府可以用维护国家利益为托词,谋求自身特殊利益最大化,国家利益也成为侵害群众利益的借口。
当前,中国政府特殊利益膨胀。一方面政府过度主导经济生活,容易导致政府与民争利。包括政府招商引资、开办国有企业、直接投资、土地征用与出让等。还表现在政府过多开办国有企业以及在国企任职的官员拿高薪待遇方面。强化了政府内部特殊利益倾向,如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定化、利益个人化。
另一方面是形成特权顽症。中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官僚体系,这个体系是由特权支撑的,这在世界上是少见的。尽管社会对“三公消费”(公交车消费、公款招待、公款出国)有很多质疑的声音,但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解决,至今仍是一笔胡涂账。
政府特殊利益膨胀,造成严重垄断,破坏市场规则。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政府公信力下降。目前群体性事件每年发生近10万起,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政府的公共治理不当甚至侵害公众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值得警醒。
深化行政改革关键是要抑制政府的特殊利益,一是理念上要破除政府可以有自身特殊利益甚至将之合法化的思维;二是要界定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把政府行为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三是按照上述思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步伐,包括减少行政审批、铲除腐败温床,公开官员财产、降低行政成本、废除各种不合理的特权。
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的是要确立“三清”、“四权”的改革目标。所谓“三清”,是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所谓“四权”,是指废除特权、弘扬民权、约束公权、保护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