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户籍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没有实质性推进,所以,我们希望中央提出一个改革的目标和实施的时间表,把城市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合为一体来推进。
我们建议,也许稍微保守一点,至少在2020年之前把目前近1.6亿的存量农民工要真正变成市民,其中3000多万举家离开农村的这部分人更应该率先完成市民化。
同时,每年新增量的农民工部分,大体上可以用五年过渡,五年之后增量部分真正变成有户籍的城市人口。这样,可以在2030年达到70%的城市化目标,这70%是户籍和居住地合一的。
讲户籍制度改革的时候,市长们都很担心解决一个外来人口得花多少钱,很多人认为这是不可承受的。但是农民工主要是做贡献的,目前相当多的社会保障项目都是现收现付的,农民工进来之后首先做贡献。当然,有一些项目,比如义务教育、低保,农民工已经有税收贡献,他应该享受。我认为,可以把义务教育作为中央政府的责任,既可以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也可以解决长期解决不了的义务教育城乡不均衡和地区不均衡问题。
并不是所有农民工可以在一夜之间成为市民,但在成为市民之前地方政府必须承担给他们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我想义务教育和几项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应该率先得到解决。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殊的情况,应该按自己的情况设计选择的标准,但是从中央角度来说,要有一个大的时间表,还要有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区分。可以一个城市一个城市来制定,但你不能说全交给城市决定,那最后什么进展都没有了。
我们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城市化,主要的途径是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起到一石三鸟、立竿见影的效果。第一提高潜在增长率,第二可以提高居民的消费,再一个是可以保证社会的长期稳定,甚至在短期内可以见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摘编自3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