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曾说过:\"国家欲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于海,危险也来自海上……一旦他国之首夺取南洋,华夏危矣。\"
2003年,一个美国海军代表团访问中国时,我方接待的海军一位将领正色谈起台湾必须收回,美国人回答:控制西太平洋的海洋和天空的是我们,你还是谈点别的问题吧。
各个海洋大国的发展道路不尽一样,基本上都是通过武力征服、殖民侵略或挑战其他强国等手段达到目的的。这些手段都不一定适合于中国。中国目前唯一可行的道路似乎只有走“以海养海”的道路,即一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一边发展海洋实力。
一、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与海洋经济实力的基本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海洋经济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海洋区域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海洋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海洋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海洋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根据国家海洋局首次发布的《2003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03年,全国海洋产业增加值为44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4%,继续保持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2003年全国海洋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一万亿大关。这表明我国海洋经济总体水平在世界海洋国家中已达到中上水平。
1、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发展潜力巨大
传统意义上的海洋资源包括“航行、捕鱼、制盐”,现在一般认为的海洋资源则包括旅游、可再生能源、油气、渔业、港口和海水六大类。我国海域辽阔,跨越热带、亚热带和温带,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海洋资源种类繁多,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固体矿产、可再生能源、滨海旅游等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其中: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滨海旅游景点1500多处;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0万公顷,水深0~15米的浅海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此外,在国际海底区域我国还拥有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在人类对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海底石油、天然气成了海洋资源争夺的重点。根据国务院2003年5月9日颁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13号文件”),我国有海洋生物两万多种,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
我国有240亿吨的海洋石油资源量,是中国2003年进口石油总量(9000万吨)的260多倍。可惜的是,石油储量丰富的海域,多在有争议的东海和南海,没有争议的渤海和争议相对较小的黄海与之相比储量较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渤海是内海,水浅,但开发起来一样有难度,其油气分布零散,被称为“摔碎的金盘子”,且多以重油、稠油为主;而黄海比较“贫瘠”。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的结论是,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据我国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30~70亿吨。还有资料反映,该海域海底石油储量约为800亿桶,超过100亿吨。南海海域更是石油宝库。据有关报道,南海勘探的海域面积仅有16万平方公里,而发现的石油储量有55.2亿吨,天然气储量有12万亿立方米,南海油气资源可开发价值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在未来20年内只要开发30%,每年可为中国GDP增长贡献一两个百分点。仅在曾母盆地、沙巴盆地、万安盆地的石油总储量就将近200亿吨,是世界上尚待开发的大型油藏之一,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储量分布在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海域。经初步估计,整个南海的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属于世界四大海洋油气聚集中心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 但是东海和南海这两个海域都是“有争议”的地区。
2、海洋产值的总量较大,发展速度比较快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我国海洋经济居世界沿海国家中等水平,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我国海洋渔业和盐业产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造船业世界第三,商船拥有量世界第五,港口数量及货物吞吐能力、滨海旅游业收入居世界前列。2003年我国海洋产值的总量已经达到10077亿元人民币,增加值达到445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8%。近几年,海洋经济发展的速度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平均的增长速度。到2005年,我国海洋经济总产值将占到国民经济总产值的4%,到2010年,将达到5%。今后20-30年内,我国海洋经济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从现在到2010年,年平均增长10%,2011-2020年年平均增长8%-10%;2010年总产值达14000亿元人民币,2020年达到30000亿元人民币,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
近20年来,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对海洋产业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为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九五\"期间,沿海地区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达到1.7万亿元,比\"八五\"时期翻了一番半,年均增长16.2%,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据统计,2000年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297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6%,占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2%。海水养殖、海洋油气、滨海旅游、海洋医药、海水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带动了海洋经济的发展。
3、海洋产业和区域结构日趋优化,海洋科技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不同时期的各种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形成各种海洋产业,有传统的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盐业;近20年来形成的新兴海洋产业,包括海水增养殖业、海洋油气工业、滨海旅游娱乐业、海水直接利用业、海洋医药和食品工业等;另外还有一些正处于技术储备阶段的未来海洋产业,如海洋能利用、深海采矿业、海洋信息产业、海水综合利用,等。人类开发利用海洋已经形成七大类型:航运和通讯的海洋空间利用、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和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旅游和娱乐、海上废物处理、海洋军事利用、海洋调查研究等。
我国已有的多种海洋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结构。一般人为,海洋第一产业包括海洋渔业(捕捞和养殖);第二产业包括海洋油气工业、海盐业、滨海砂矿业;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娱乐业。我国海洋经济第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例由“七五”初期的51:16:33,优化升级到2003年的28:29:43,第一产业大大下降,第二、三产业增加较快。2003年,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个区域的海洋经济产值已经占到全国海洋总产值的82.3%。其中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海洋总产值最高,首次超过3000亿元。
2003年,在我国主要海洋行业中全国就业人员达到745万。 同时海洋科技有较大提升,新兴的海洋产业群得到了发展。在快速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我国会更加注重海洋环境生态的保护,全面、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使海洋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有独立海洋研究机构100多个,专业技术人员万余人,还有其他隶属于有关部门的海洋科技人员,共约3万人。此外,我国还有海洋高等院校和海洋专业,每年向社会输送海洋专业人才近千名。我国已形成了学科比较齐全、有一定研发能力的海洋科技队伍。但我国海洋科技整体水平还落后于海洋发达国家。
我国海洋产业产值结构变化
年份 总产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三次产业比例
1991 531.2 311.9 49.1 165.4 1:0.16:0.53
1997 3104.43 1568.51 555.98 979.94 1:0.39:0.63
2003 10077.71 1302.8 1221.88 1930.8 28:29:43
二、全球海洋主要资源分布概况
海洋蕴藏着巨量资源和能源,海洋被称为\"世界第六大洲\"。地球表面积约为5.1亿km2,其中陆地表面积为1.4亿km2,占总面积29%;海洋达3.62亿km2,占总面积71%。。早在2500年前,古希腊海洋学者狄米斯托克利就预言:\"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一切。\"古罗马的西塞罗在总结了古希腊、迦太基和古罗马争夺地中海通商要道的斗争经验后,也提出了\"谁能控制海洋,谁就能控制世界\"的论断。美国海军将领和历史学家马汉美国海军将领和历史学家马汉说:\"海洋的控制,实为重要历史因素。\"\"海军的最终目的就是制海,而其必要的工具即为强大的战斗舰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它。\"马汉认为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安全都与海权具有密切关系。海权不仅能够决定海上和陆上战争的胜负,而且可以决定历史的进程。
1、海洋生物资源
海洋是生物资源宝库。据统计,海洋中约有20万种生物,其中已知鱼类约1.9万种,甲壳类约2万种。许多海洋生物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为人类提供了丰富食物和其他资源。关于海洋生物资源的数量,特别是其中鱼类资源的数量,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生物学家曾做过许多研究。有些专家用全球海洋净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年产量)作为估算世界海洋渔业资源数量的基础,其结果为:世界海洋浮游植物产量5000亿吨。折合成鱼类年生产量约6亿吨。假如以50%的资源量为可捕量,则世界海洋中鱼类可捕量约3亿吨。世界上所有的沿海国家,以及一部分非沿海国家都在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但是,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各国海洋渔业的发展水平差别很大。长期以来,日本和原苏联是渔业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渔业大国。中国的渔业发展比较快,1990年渔业产量达到1200多万吨,成为第一渔业大国。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一些国家,以及南朝鲜和东南亚的某些国家,渔业也比较发达。世界大洋生物资源的开发潜力是很大的。如前述各国专家所估计的,世界海洋渔业资源的总可捕量在2-3亿吨之间,目前的实际捕捞量不足1亿吨。另外,药用和其他生物资源也有很大开发潜力。
2、海底油气资源
海底石油。据美国人M.T.贺包提统计,全世界有油气远景的沉积盆地面积7746.3万km2,其中位于海底区域的约2639.5万km2,占34%。海底沉积区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由于勘探程度低,目前只有各种预测,实际探明储量并不多。法国石油研究所20世纪80年代初期估计,世界石油资源极限储量10000亿吨,可采储量3000亿吨,其中海底石油可采储量1350亿吨,美国专家L.D.威克斯认为,世界石油可采储量3150亿吨,其中海底石油1100亿吨。日本学者认为,世界石油可采储量2721亿吨,其中海底石油748.3亿吨,近年来,海底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已向深水区发展,在水深4000m海底钻探石油,因此,实际数量肯定会超过上述各种预测数字。
海底天然气。据国际石油天然气工艺研究所预计,世界天然气总储量为255-280万亿立方米,其中海洋天然气储量为140万亿立方米。L.G.威克斯把天然气换算成石油可比当量,认为世界天然气为1656亿吨,其中海底天然气为556亿吨。20世纪60年代以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海上找油,处于探索阶段,70年代下海找油的国家猛增至80多个,进入了高峰期。80年代在海上进行油、气资源勘探的国家约100个,勘探活动遍及除南极以外的各国大陆架海区。
世界海洋石油蕴藏量约1000多亿吨,目前探明储量约200亿吨,海洋天然气储量约140万亿立方米,目前探明储量约80万亿立方米。20世纪90年代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仍将以大陆架浅海区为主,逐步向深水区扩展,预计2020年开发水深可达1600m。海洋石油产量也将大幅度增加。
世界主要产油国家海上探明油气储量及年产量*
产油国家(按HJ01995年油气综合储量排序) 石油天然气储量
石油产量(亿吨) 天然气产量(亿立方米)
油气综合(亿吨) 石油(亿吨) 天然气(亿立方米)
1?俄罗斯 95.9 11.0 84900 0.08 198
2?沙特阿拉伯 92.1 79.5 12593 0.71 245
3?卡塔尔 81.4 2.4 79240 0.71 113
4?墨西哥 80.6 63.0 17602 0.76 362
5?尼日利亚 68.3 24.7 43582 0.50 62
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66.2 62.2 3990 0.45 224
7?挪威 56.4 22.4 33988 1.05 1132
8?英国 25.9 24.7 1188 0.85 1443
9?马来西亚 22.0 6.1 15848 0.44 249
10?美国 20.0 9.9 10272 0.34 2556
11?委内瑞拉 19.2 9.3 9905 0.41 14
12?印度尼西亚 15.2 2.5 12735 0.71 405
13?巴西 11.7 11.5 209 0.35 229
14?印度 11.5 7.5 3973 0.27 153
15?中国 28.9 6.8 2100 0.17?(1996年) 279?(1996年)
16?越南 7.3 4.5 283 0.08 45
17?埃及 6.1 4.5 1556 0.44 82
全球71个国家?总计 768.7 381.2 387447 9.24 10047
*《中国海洋政策》,1988,海洋出版社,国家海洋局编。
3、深海矿产资源
在2000-6000米水深的区域,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多金属结核,热液矿床和钴结壳。由于90%以上的深海区至今尚未进行过详细勘查,其资源储量也无精确计算,目前只是一些粗略估计。其中,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探程度最高,也最为国际社会的关注。据初步调查认为,15%的深海区存有锰结核资源,总储量约3万亿吨。其中,太平洋约1.7万亿吨,印度洋和大西洋合计约1.3万亿吨。在各国调查勘探的过程中,陆续建立了开发多金属结核资源的国际财团。这些财团由美、英、法、荷等国的公司组成,意在集中各方面的资金和技术,在条件成熟时开采深海矿物。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3条规定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平行开发制:一方面由行将建立的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开发,另一方面由有关国家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开发。为了照顾对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探进行了大量投资的国家的需求,公约承认他们的先驱投资者地位,赋予他们在一定区域的勘探权,公约生效后他们的勘探计划被核准的优先权,以及在商业性生产开始时获得生产现额的优先权。为了处理深海采矿的规则、规章和先驱投资者的申请等问题,成立了国际海底筹委会。筹委会已开过九届会议,制定了一些深海采矿的具体规章、程序、审批了印度、法国、日本、前苏联、中国登记为先驱投资者的申请。这五国已经正式被认定为先驱投资者,各获得了一块矿区。
三、我国成为海洋大国的困难
1,许多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海军实力较弱,保海、护商能力不足
中国在理论上虽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但中国面临着激烈的海域划界争端,要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得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还有相当大的困难。我国的海洋国土由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组成,除渤海属于内水不存在争议外,其他3个海区都需要按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邻国合理划分。中国至少有1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
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朝、韩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也就是说,我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在东海,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非法占领;东海大陆架是我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海区中应归我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我国有1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在南海,我海洋权益受到的侵犯更加严重,更复杂。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因为觊觎石油才来争夺本来属于中国的海域。然而,南海发现石油后,有关沿海各国疯狂侵占我国的岛礁,大肆掠夺我国资源。我南沙群岛有数十个岛礁被非法侵占。 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周边国家已经在南沙海域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多个和油气田180个,1999年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中国1999年整个近海石油年产量和天然气产量的2.5倍和7倍。从1981年至2002年,越南已从南沙海域的油田中开采了1亿吨石油、15亿多立方米的天然气,获利250亿美元。南海石油已成为越南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在东海、南海争议不断的情况下,黄海也不再平静。进入2004年7月,韩国开始在离朝鲜半岛西岸250多公里的黄海大陆架下钻探,使得本已敏感、多变的区域局势更趋复杂。
各邻国对有争议地区的政策一直是离谁近谁开发。距离近,开发成本低,效益好。当前各国基本都是在水深低于1000米的近海开采。南海所谓的“争议”地区,开发的地质条件对越南有利,故他们对中国的共同开发建议根本“不搭理”。中海油一去,别国的武装渔船一围,就开不成了。海洋资源开发,不是企业能够决定的。没有国家尤其是强大军力的支持,海洋开发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比起已经把势力渗透到我国近海的大国,甚至是一些迅速崛起的邻国,我国的海军实力都是相对的弱者。如果他们结盟,或加上台独势力,我们的弱势就更明显了。
2、国民缺乏海洋意识,社会发展规划缺乏长远的海洋战略,管理体制比较落后
由于我国历史上以农立本,全民自上而下的海洋意识淡薄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彻底改变。永不称霸,和平崛起等口号,弱化了国民的斗志、进取心和国际责任感。从行政管理方面来说,海洋管理机构授权有限,综合管理能力薄弱,执法力量分散。国家海洋局、农业部渔业局、交通部海事局、“中石油”、“中海油”都只是在做着一些具体工作。海洋经济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协调和规划,海洋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传统海洋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海洋科技总体水平较低,一些新兴海洋产业尚未形成规模。
3,海洋污染日渐严重,生物资源不断减少。
我国海洋环境的质量状况是:外海环境尚处于良好状态,但是,沿岸区环境质量逐年退化,近海污染范围不断扩大;重金属污染得到控制,石油污染由北部海区向南部转移,营养盐和有机污染逞上升趋势;突发性污染事件增多,慢性危害日益暴露,生态破坏仍在加剧。世界上公认的十大环境问题有三个涉及海洋:海洋污染、渔业资源衰竭和物种灭绝、海平面上升。而这些问题在中国都是很严重的。造成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经济发展使入海污染物大量增加,目前达到110亿吨以上;二是海洋环境保护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有效协调机制,管理效率低,管理秩序不好;三是缺乏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四是沿海民众环保意识不强,参与不够,只顾眼前利益,重开发利用而不重视保护。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抓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国家海洋局、国家环保局、交通部、农业部、海军分别建立了管理机构和队伍,分工负责陆源污染、海上倾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上船舶、港区和渔业水域、军港和军用船舶的环境保护工作,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 198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此后又相继颁布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十几项条例和具体规章,初步形成了保护海洋环境的法规体系,执法工作逐步加强,以法治海取得了许多经验和成绩。2003年,我国总体污染趋势虽有所减缓。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鸭绿江口、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局部水域,其中渤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仍高达27.4%;近海大部分海域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至2003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洋自然保护区80余个,其中,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4个,部分珍稀濒危海洋动物及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重点保护。
4、海洋灾害频仍
2003年我国海洋灾害属正常年份。全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80.5亿元,较上年增加约22%;死亡、失踪人数共计128人,较上年增加4人;受灾人口2,000多万。 2003年我国海域共发现赤潮119次,直接经济损失4,281万元。赤潮高发区浙江赤潮发生次数为49次、福建29次。海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5亿元,死亡、失踪103人。海上溢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0万元。
5, 投入相对不足,开发代价和成本过大
中国的海洋开发仍停留在资源掠夺式状态,以海洋资源为优势的高附加值产业还没有形成。国家财力有限,科技投入不够。有限的资金有时没有合理的运用。海上石油开采是一个“高风险、高技术、高投资”的三高产业,没有大量的资本投入根本不可能。特别是“中海油”等上市企业,其运作要受到资本市场的监控,公司必须规避“资金沉没”的风险,避免打“干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浙江沿海打了3口钻井,全部打空,而打一口钻井需要上千万美元。
为了提高国家的海洋力量,世界海洋强国都很重视海洋调查研究,海洋调查研究能力不断提高,调查工作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的重点海区随着国家战略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美国、英国、前苏联等海洋强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很长时间,整个冷战时期,基本上都执行大洋战略,战略核武器装备在核潜艇上,称霸大洋。他们需要了解大洋的海洋环境,不断提高大洋军事海洋学水平,为大洋战略服务。因此,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这些国家花费很大的力量进行大洋调查研究。1957-1976年,世界大洋考察的次数达到17306次。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了执行新干涉主义,适应海军到其它国家近海执行干涉别国内政的需要,海洋调查研究的重点区域发生了重大变化。不断崛起的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东亚国家都在加强海洋调查。中国近海就是他们调查的重要区域之一。某些大国和周边国家的军事部门采取各种措施调查收集我国近海和西北太平洋的潮汐、声场、温度、密度、海洋锋面、中尺度涡、内波、海底沉积物、海流等海洋环境资料,有些国家的军事海洋预报已经开始专门预报中国近海的次表层水温、盐度、密度、海流及水下声场等与军事活动密切相关的海洋要素,对我国的海上安全已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国的海洋科学考察工作在区域和数量上,都与这些海洋大国有很大差距。军事海洋学研究工作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没有专门的研究队伍,没有长期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很少。我国的海洋调查技术装备也急需加强。20世纪80年代我国共有160多艘海洋调查船,90年代 以后,许多船只退役,目前只剩50艘左右的海洋调查船只,数量过少。90年代以后,海洋调查仪器设备有所改善。由于海洋技术列入了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我国自行研究开发海洋仪器设备的能力在逐步加强,预计今后会有许多国产海洋仪器设备开发研究成功,提高海洋调查、监测、预报和信息服务的高技术能力。
海洋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没有一个较科学的全面规划。研究项目完全是按国家各个部门的需要进行专项设置,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每一次课题都是找问题,提建议,落实效率不高。各部门对研究成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全社会对研究的资金投入与对产业的投入相比微乎其微。国家“第13号文件”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发表了海洋战略规划纲要,党的十六大报告也对海洋很重视。国家海洋局在能力建设方面投入很大,包括制造海监船舶、海监飞机等。海洋问题涉及面众多,与经济问题、能源问题、外交问题、海权问题、军事问题以及国家安全都息息相关。应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工作组,共同对海洋的开发和规划出谋划策。
四、以海养海,实现我国的海洋大国战略
国家海洋战略是国家用于筹划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管理、安全、保卫的指导方针,是涉及海洋经济、海洋政治、海洋外交、海洋军事、海洋法律、海洋技术诸方面的最高策略,是正确处理陆土与海洋、经济与军事、近期与长远发展的原则办法。国家的海洋战略包括全民族的海洋意识和教育、政府的海洋政策及执行力、国家支持海洋事业发展的总体能力等。制订中国的海洋战略,必须实行快慢适度,民间优先,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符合民主与法治的精神,符合国家经济、技术的承受水平和军事制海能力,符合可持续发展大潮,与我国的大国地位相称的“以海养海”的现实战略。以海养海,也是所有的海洋大国的发展经验。以海养海有下列含义:
(1)民间优先,私营优先、经济优先原则。海业、资源、能源开发等现代海洋经济,投入大,风险大,利润高,单靠国家和国有公司是不可能长久的。以“屯田”战略放之海上,必须扩大海上运输、贸易、捕捞和开发。民以利而趋之海,国以海洋经济以养海军。
(2)国家新的海洋金融战略,资助海洋经济发展。小额贷款、专项基金、中长期大额贷款、新保险产品、证券市场等有利于发展海洋经济的项目,均应着手调查,尽快实施。国家以新的金融政策为动力,优先鼓励私营海洋,实现“以海养海”。
(3)海军护渔、护航、护商。对大的海洋开拓公司和运输公司,要配备一定的海军信息、情报、陆战队、护航队的海上防卫力量,以做保障。
(4)海洋收入的一大部分专门用于扩大海军。确保海洋产业的收入不挪作他用,才能真正以海养海。近期不能以海养陆。
(5)以海洋的另一部分收入专门用于海洋环保。取之于海,用之于海以;以海养海,以海治海。
我国的海洋战略应海陆并重。继西部大开发之后,对我国海疆开发也应实行优惠鼓励政策,提升海洋开发的战略地位,适度优先快速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1、解决台湾问题,奠定我国海洋战略的基础
一国一制,统一两岸,是实现海洋大国战略的前提,不解决统一问题,中国就没有完整、可行和安全的海洋战略。
从地理上讲,俄朝韩日、美国、东盟对中国形成环列的封闭,唯独台湾是中国面向太平洋深处的“出海跳板”,如果台湾不收回,中国就不是一个海洋大国。从军事上讲,台湾分裂,不仅中国军力不能形成合力对付其他海洋强国,而且,台湾作为可被别人利用的“航母”,对大陆形成了比以前更大的威胁。从海洋经济上讲,没有两岸合作,中国三海的开发、保护、可持续发展计划都是不可能长久和可行的。两岸沿海人民的生活也是没法持久安排和设计的。从战略决策上讲,没有台湾与大陆的统一,所有的海洋战略都是短路、断层、残缺和不可行、不可测、不可知的。所以,收回台湾,是中国海洋战略的前提,是成为海洋大国第一步。
解决台湾的问题,要吸取香港的一些教训,必须尽早实行一国一制。自古至今,一国两制只能作过渡权宜之策,而不可久持。国家分裂,大多缘自一国多制。美国南北两制,几至分裂。印度多制,今成南亚诸邦。阿联、也门、亚非州、拉美,都有多制而分邦的血的教训。
海峡两岸文化、经济、血缘、情感皆不可分,能让世界“同情”和“理解”台湾可保持现状或“台独”的真正原因,是体制的悬殊。海峡两岸在2001年加入WTO,两岸在非歧视、自由、公平、透明公开的共同原则下,基本实现了经济体制的统一,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法治,打好了良好的基础。一旦实现两岸一制,则“台独“便无一理由顽固下去,必然彻底丧失人心而退出历史舞台。实行统一体制,便使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增大。
2、放弃若干落后的观念,严格区分口号与方针,建立海洋新思维
下列观念必须改变或区别对待:
(1)“治海是国家的事”。各海洋大国都是在商人、探险家、投机者、海盗、海寇开拓海洋后才发展海洋的。我国海洋发展也应实行“五先”对策,即:民间在先、经济在先、私营经济在先、信息在先、金融支持在先。只有庞大的渔船、商船和经营海洋能力有了基础,国家才可能经济不在先、民利不在先,国家海洋战略就没有基础、没有后劲。百姓不重海,国家重海是不可持续的。
(2)“和平崛起”。没有一个海洋大国是和平崛起的。西、葡、荷、英、俄、日、美等国,都是“和平”挂在嘴上,扩军放在心上。口号不可当饭吃,最好是不提什么“和平崛起”。一是别国也不大信,二是弱化了国民的斗志,三是让敌人觉得我们怕打。
(3)消极防御。开发中的就近滥开,军事中的国门防御、外交上的无休止的韬光养晦,国发教育中“永不称霸”,都是必须放弃的消极防御的落后观念。
(4)“共同开发” 。80年年代,为了日援等原因、为了和平的改革开放,我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这是符合当时情况的。但今天的情况一不样了:一是与我有争议的国家纷纷率先开发而未与我合作。二是他们从未打算与我“合作开发”。三是从今后的经济、法律各方面,“共同开发”都只是无法施行的口号。
新的海洋观包括海洋经济观、海洋政治观、海洋科技观、海洋地理观、新的海洋国土观、新的国防观、新的海洋军事空间观等。
在上世纪40年代以前,海洋只被区分为领海和公海两部分。领海是沿海国家陆地领土在海洋中的延续,属于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家领海具有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沿岸航运权、航运管理权、国防保卫权、边防、关税和卫生监督权、司法管辖权、领空权等。公海是指沿海国家领海和内水之外的全部海域。在海洋自由的原则占支配地位的时代,海上强国推行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的政策,在广大的公海上自由进行科学研究、航海、捕鱼等。地球上的陆地部分,除南极洲之外已基本上为各国所分割占有,成为各国的国土。海洋则不同,到目前为止,海洋的大部分仍为世界公有。只有沿岸部分被沿海国家以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形式划定为管辖区域。因此,海洋既是沿海国家的\"国土\",又是世界各国的\" 公土\"。公土包括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国土主要是领海和内水,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包括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建立新的海洋思维应当从现在起在学校进行海洋知识和海洋意识的教育,普及海洋科学和新国土观念:
国土可以作为沿海国家领土或国土的海域,主要是领海。世界上绝大多数沿海国家,很早就宣布了领海制度。
毗连区是连接领海并在领海外一定宽度的区域。1958年第一次国际海洋法会议通过的《领海与毗连区公约》,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毗连区制度,把沿海国家管辖的范围从领海扩大到毗连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的宽度从量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算起,不超过24海里。在毗连区内,沿海国家为防止或惩治那些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法律或规章的行为,有权行使必要的管制。
专属经济区是不同于领海和公海的、受特定法律制度限制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制度为沿海国家扩大其海洋管理区域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之前,专属经济区制度就由发展中的沿海国家提出来了,它突破了\"领海以外即公海\"的传统国际法概念。一些国家把自己的海洋管理范围扩大到200海里的宽度。
大陆架也是沿海国家的管辖海域。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法律意义上的大陆架是指领海以外,依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大陆边外缘的海床和底土;在大陆边外缘距离领海基线不到200海里的地方,大陆架可以扩展到200海里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而且沿海国家对大陆架的权利是专属性的,不需要沿海国家有效或象征性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我国拥有广阔的大陆架。我国一贯主张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观点,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确定各国的大陆架范围,并按照这个原则实施了对我国大陆架的管理。公海也称国际海域,是一个法律概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十六条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全世界海洋的总面积约3.61亿km2,其中公海的面积2.5亿km2。所有国家都可以自由利用公海,也都有义务保护公海。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六种自由: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自由。
国际海底区域是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区域。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很关心国际海底区 域的开发。为此,1970年12月17日第二十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管辖范围以外的 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国际海底及其资源的法律地位作出了规定,即规定其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人类的共 同继承财产\"是一个新的法律概念,它同公海渔业资源由各国自由捕捞是不同的。公约对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法律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让渡,在区域内回收资源也不得任意主张、取得或行使主权。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实行国际管理,由专门成立的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这种管理权。在国际海底区域开发资源所取得的经济收益,由各国分享,其中包括沿海国和内陆国。国际海底区域要为全人类的利益而利用,向所有国家开放,勘探开发活动为全人类的利益而进行。既然国际海底区域内的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其勘探和开发活动就要由代表全人类利益的机构来安排、进行和控制。为此,建立了一个国际海底管理局来承担管理任务。我国的国土面积,除了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之外,还有299.7万平方公里可管辖的海洋国土,约为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海洋国土是广义的国土。\"海洋国土\"是\"海洋\"与\"国土\"两词组成的新词,它是国家主权管辖的领海、海洋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总称。它说明了具有国土性质的海域和在海洋上的国土。当代沿海国家的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已不仅有陆地国土,而且有海洋国土。沿海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不仅存在于陆地国土上,而且存在于海洋国土上。
所以,一个沿海国家的国土空间既在陆地又在海上,沿海国家的国土观应该是海、陆综合的国土观。新的国土观使沿海国家普遍增大了国土空间,尤其是一些岛国由于海洋国土远大于陆地国土,其海陆综合国土范围比原有陆地为据计算的国土范围增大很多,例如日本的海洋国土是其陆地国土的十多倍,使今天日本的实际国土空间扩大了十多倍。中国是个陆地大国,又是个海洋大国,这是常见的说法。从拥有海洋资源的绝对数量来看,的确可以这样说:我国海岸线长度为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位;大陆架面积位居世界第五,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面积为世界第十。但从单位陆地面积平均拥有的海岸线长度来看,中国只占世界第94位。如果按照可管辖的海域面积与大陆面积之比,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94,中国仅为0.3,不到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日本超过11,朝鲜是2.17,越南是2.19,菲律宾是6.31,都大大超过中国。至于人均海洋面积,世界沿海国家平均为0.026平方公里,而中国只有0.0029平方公里,只是世界平均数字的十分之一,而与我国相邻的海洋国家的平均数都超过中国的10倍以上。
3,加快增强国家海上力量,扩大海军实力
中国是正在崛起的大国,是必将为人类承担最大的责任的国家之一。中国理应拥有更多的海洋控制权、海洋事务的决策权。
\"海上力量\"来源于英语\"Sea Power\",或\"Ocean Power\"(大洋力量)。海上力量包括各种组成成分,\"诸如作战舰只和武器、辅助船只、商船、基地以及训练有素的人员等。控制海上运输的飞机也算作海上力量,航空母舰的飞机则是海上力量的延伸。\"(《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当交战国一方的海上力量,在一部分海域,能绝对控制海运时,这个国家就被认为有了\"制海权\"。从\"海上力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看,主要含义是\"海上军事力量\"(Navy Power),换句话说,海上力量主要指海军。19世纪下半叶,美国海军舒费尔主张,海军\"是商业的先锋\",他认为美国商人需要\"国旗和枪炮的持久保护\";19世纪80年代 英国史学家西利认为,\"在1700年以来的英国史中,以战争实现商业扩张和帝国扩张一直是毫不动摇的。\"美国著名的海军理论家和历史学家A.马汉(1840-1914)在1890年5月出版的《海上力量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一书中分析了1660-1783年间英国、荷兰、法国、西班牙在争霸过程中的海军、军事、外交和商业等方面所发生的事件,认为\"获得制海权或控制海上要冲的国家,就掌握了历史的主动权\",指出\"国家的强盛、繁荣、庄严和安全,是强大的海军从事占领和各种征服的副产品\"、\"国家的兴衰同它们成功地发动战争(特别是海战)的几种能力有关\"。马汉还认为,\"许多世纪以来,英国商业的发展、领土的安全、富裕帝国的存在和作为世界大国的地位,都可以直接追溯到英国海上力量的崛起。\"
马汉的\"海上力量\"主要指\"海上军事力量\",但在运用\"海权\"方面,已超出了军事,涉及经济、政治、外交等领域。由于马汉十分强调国家地理位置对\"海上力量\"建设和\"海权 \"、\"制海权\"的重要性。马汉的\"海上力量\"和\"海权\"的大部分论点,是以他那个时期的商业主义经济论和当时的海军技术装备水平为依据的。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情况今天,\"海上力量\"和\"海权\"的范围已从海面发展到水下、上空以及大洋海底。海军技术装备,由于原子武器、核潜艇、远程导弹等的出现,海上兵力几乎能对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点实施攻击,即使在和平时期,他们也把海军当作\"炮舰外交\",或 \"航空母舰外交\"使用;在局部战争中,它们也多次让海军充当重要角色。
今天的\"海上力量\"还包括国家对海洋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的能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科学考察、勘探船队、海洋工程技术队伍;运输和渔业船队及其保障国家需要的能力;海上导航测量、打捞救生、环境监测监视和污染防治、情报资料、通信系统等设施和力量,以及国家造船工业能力等。\"海权\"的行使不单纯是运用军事力量,还需要运用国家的整体力量,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与军事的一切现有的和潜在能力和力量,才能达到控制和利用海洋的目的。由于许多国家海军的机动能力和远洋作战能力大大提高,任何一个强国要绝对控制海洋已经不可能了。\"制海\"的目的也不仅在于取得海洋交通的自由,还包括海洋资源与海洋基地的利用。制海方式也不一定是\"海战\",不同的任务需采取不同的方式,也可通过政治、外交斗争,通过国际会议,争取建立新的海洋法律秩序去取得。以海养海战略的核心之一就是确保海洋产业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海军建设。同时,将一部分过期军船改为民用,一部分海军技术服务于经济建设。海军扩军与精兵相结合。淘汰旧军舰,建立一支新、精、高、强的现代化海军。
争夺海洋战略资源的核心问题是尽量多地占领岛屿。新的海洋观念产生了新的国土观,新的国土观导致沿海国家国防观念的更新。这主要体现在国防的新前线、海防的新使命和国防建设的思维发生了深刻变化。沿海国家的前线已经不在海岸线,也不是在领海外侧线,而是在大陆海岸与岛屿海岸的领海基线以外200-350海里远的海面上。世界性围圈海洋的态势,产生了相邻沿海国家之间海洋国土划分的新问题,集中体现在海洋资源之争、海区划界之争、岛屿主权之争等等方面,争议以至争夺的趋势明显加剧。海洋上不仅是军事活动的强度加大,而且军事对抗与斗争的强度也趋向加大。海洋在当今的和平年代,比以往的和平年代更带有军事对抗的色彩,某些海区的军事对抗强度已经远大于陆地。
4,建立统一的海洋事务管理体制以协调国家海洋战略,加强海洋科技投入,科技兴海
中国签署了联合国要求沿海国家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各种公约和文件,正在全面履行国际义务。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也正在积极推动中国沿海地区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试点。我国应在加快海洋立法的同时,统一海洋战略的实施、监督和管理。依据中国海洋管理的实际情况,可参照美国、荷兰等国的经验,设立一个国务院海洋事务委员会,负责海洋管理的协调工作,并且要适当加强地方政府的海洋机构建设,要划定各地区的海域管辖范围,明确中央与地方在海洋管理方面的事权划分,发挥地方管海、用海的积极性。
以海养海,必须坚持科技兴海方针,重点发展军民兼用的海洋观测和探查技术、高效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深海采矿技术、海洋生物与药物技术等海洋高新技术。要抓紧建设临海产业带,实行海洋农牧化,加大开发海洋油气资源、能源、渔业及海水资源利用,相应发展海洋旅游等,作为海洋开发的基本任务。促进粗放型海洋开发活动向集约化方向转变。各沿海国家都在积极发展现代海洋监测高新技术,从空间、水面、水下对海洋环境进行立体监测,加强海洋预报、海洋信息服务领域的海洋高新技术的能力建设。美国、加拿大、日本、欧共体、俄罗斯等海洋强国,不断强化或更新本国管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和信息服务系统,不断推出海洋监测高技术产品,谋取国际市场的最大利益。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也在积极的应用和发展海洋监测高新技术,加强海洋高新技术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权益。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海洋预报和信息服务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能力建设和服务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海洋环境预报领域的关键技术落后,其中包含的物理过程不全面,分辩率较低,很难预报出重大海洋变异,海流、盐度、跃层、水质、赤潮等海洋环境要素的业务化预报几乎属于空白。与美国相比,中国海洋科技相当落后。美国为称霸全球,早就提出要把全球海洋变为透明的海洋,并为此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研制和生产了各种海洋高新技术产品,从空间、空中、水面、水下、海底及沿岸,对全球海域进行全覆盖的监测,获取海量信息。美国已经称霸全球海域。
5,研究国际开发保护海洋的新原则,依法治海
当前国际海洋开发的主要原则有:(1)公平分享海洋利益原则。这包括\"公平解决\"海上边界,\"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利用\",\"公平分享\"国际海底开发之利,\"公平地区分配的原则\",选举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国等。(2)合作开发原则。世界的海洋是联在一起的,开发和保护海洋必须有各种国际合作,包括封闭和半封闭海沿岸国之间的合作,国际海底勘探开发的国际合作,公海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合作,海洋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防止海盗和非法广播的国际合作。(3)和平利用海洋原则。如公海只用于和平目的,国际海底区域\"专为和平目的利用\",\"以和平方法解决\"海洋争端,建立海上和平区,区域海洋无核化,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形成了向\"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方向发展的多元化主权理论,成为处理海洋权属关系的法理依据之一。以该《公约》为国际法基础,以沿海国家建立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管理制度为前提,形成了以地方社区、国家、区域组织、全球组织相结合的世界海洋管理机制。海洋国际事务对沿海国家的新挑战:依据共同继承财产、公平分享海洋恩惠、和平利用海洋、合作开发和保护海洋的原则,调整国家的海洋政策,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参与开发与保护海洋的区域性、全球性合作。中国政府表示愿意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他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海洋事务的国际合作,为开发利用和保护人类共有的海洋做出贡献。
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以后,人类对海洋战略地位形成了以下认识:首先,地球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调节器,对地球环境的一切变化都有重大影响。科学家发出警告:\"没有健康的海洋,人类就会灭亡。\"?其次是生命的诞生地,又是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本源。4.25亿年之前所有的生物都是海洋生物,300万年前出现了人类。目前,海洋仍是物种宝库,人类食物宝库。第三,富饶而未充分开发的资源宝库,可持续发展的财富来源。海洋中可供捕捞的生物资源约2亿吨,油气资源1350亿吨以上,80余种化学元素和巨量水资源,可供开发的海洋能源30亿kw以上,多金属结核、多金属软泥和钴结壳资源量上万亿吨。第四,海洋经济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海洋产业产值10年翻一番:70年代末1100亿美元,1980年3400亿美元,1990年6700亿美元, 2000年达到1800亿美元。第五,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包括海上边界划分,海洋资源争端,以及争夺海洋空间和资源为中心的军事斗争。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1995年建立了国际海底管理局,1996年建立了海洋法法庭;1994年召开了海洋和海岸带可持续利用大会,1995年召开了保护海洋环境国际会议,1998年定为国际海洋年,并召开海洋大会。
我国应在近期内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加快海洋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海洋事业有法可依。
6、加强海洋保护,实现可持续“以海养海。
海洋保护,应从陆上抓起。制定河口海岸保护计划,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双轨,适当增加海洋环保资金,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1)制定国家河口海岸保护计划,加强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其中包括:重点河口保护计划,沿海湿地保护计划,防止海岸侵蚀计划,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特殊生态保护计划,以及防止海平面上升的对策方案。(2)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制度。借鉴地中海的经验,建立渤海开发保护委员会,并制定渤海开发保护行动计划,防止渤海变成赖户内海性的死海。同时在胶州湾、锦州湾等污染物入海量大的海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防止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下降。还要快建立以中国海监、中国港监、中国渔政为骨干的海洋污染监控和信息传递网络,加强协作执法和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是国家公益事业,必须有一定的国家投入,同时要开辟其他资金渠道。一可从国家征收的陆源污染物排海的费用中划出一部分,专门用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二可以每年由中央财政和沿海地方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海洋环境保护。三可以积极争取一些国际援助,包括全球环境基金、海洋油污染防备基金等的援助。
为了防止海洋污染,加强管理,国际组织和沿海国家制定了许多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法规。在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门有一部分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公约其他部分也有一些条款涉及保护海洋环境问题。在保护海洋环境的国际法规中,污染管辖权是核心问题。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进入海洋的陆源污染物由沿海国家管辖;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海底活动造成的污染,也由沿海国家管辖;来自船舶和飞机的污染,受沿海国和船(飞机)舶国双重管辖;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倾倒废物,受沿海国管辖,在公海倾倒废物受船舶国管辖;来自国际海底区域的污染,受国际海底管理局管辖。上述各种海洋污染管理工作,都要遵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他有关国际法规的精神进行。
海洋是统一的整体,海洋环境保护需要广泛的国际合作。由于多种原因,全球采取共同性的措施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区域性合作是可行的,有广阔前景。由于国际组织和有关沿海国家的努力,区域性合作日益发展,近十年来先后在北海、波罗的海、地中海、海湾地区、西非和中非地区、红海和亚丁湾,制定了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公约和计划,对于控制和减轻海洋污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我国可借鉴外国经验建立若干海洋自然保护区。许多国家建立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由于各国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定义不一致,因此,关于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统计数字差别也比较大。国际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联盟1988年调查的结果是:海洋和海岸自然保护区共835个;而1986年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的一项调查认为,在87个国家共有近1000个海洋和海岸自然保护区保护海洋资源有多种办法,例如控制捕捞强度保护生物资源,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等。其中,在海岸带或海域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是世界许多国家采取的主要办法之一。海洋自然保护区有多种类型,如海湾、珊瑚礁、岛屿、红树林等,保持原始状态,允许旅游观光而不允许其他开发利用活动等。崛起的中国必将成为真正的海洋大国。中国的海洋大国之路,只能“以海养海”。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2003年5月9日)
王曙光:《 认清形势不辱使命,努力做好工作迎接海洋世纪》在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2000)
杨金森《关于把我国建设成太平洋地区海洋强国的战略思考》(2000)
吕胜祖、申长敬、吴林:《人类海洋观念的发展演变》(2001)
黄金声、唐复全、徐明善:《 中华民族迈向新世纪的海洋战略思维》(2001)
杨金森:《世界海洋资源》(1996)
郑明:《制定海洋战略,建设海洋强国》(2000) 刘容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促进全面小康建设》(2002)宋增华:《略论我国海洋开发战略的实施步骤》,《中国海洋报》第1325期,国家海洋局:《2003中国海洋环境、灾害和平面公报》,等。
[作者简介:外贸部国际贸易研究院信息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正在组建中的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电子邮箱:hemaochun@263.net。]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