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会说话吗?如果会,它们享有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吗?
这听起来像是不切实际的问题,一个哲学范畴或科幻小说里的问题。但这是一个真实的问题,并且会产生重要的后果。
在当今世界中,我们许多的日常决定都依赖于电脑。开车去工作时,GPS设备可以提供最佳路线;在办公桌前,微软Word能够提示你的拼写错误,Facebook为你推荐新的朋友。在过去几年里,有人提议说,当电脑在做出这些选择时,它实际上是在“说话”,它也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the First Amendment)的保护。
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个坏主意,它挑战了政府监管公司、保护消费者的能力。
第一次有关机器话语权的争论是在网络搜索的语境下出现的。2003年,一家公司因不满谷歌搜索结果排名而提起民事诉讼,控告谷歌。谷歌坚持认为他们的搜索结果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在一份未正式公布的判决书里,法院宣判谷歌获胜)。今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联邦政府调查,谷歌委托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教授尤金·沃洛赫(EugeneVolokh)起草一份更为详尽、覆盖氛围更广的类似陈词。沃洛赫教授在他的论文里写道:“谷歌、微软必应、雅虎搜索以及其他的搜索引擎都是言者。
对于不是律师的人来说,这个观点听起来很奇怪, 但逻辑是这样的。以问答专栏作家安·兰德斯(AnnLanders)为例,她对读者问题的回答肯定是发表言论的一种形式。同样的,当你在谷歌上寻找一个问题的答案时,搜索引擎当时必须决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怎样排列答案的顺序。如果这些回答是“话语”,那么政府任何监管谷歌的行为,就像修改安·兰德斯的文章一样,都应作为审查而受到审视。
但理论往往在现实中碰壁。不妨考虑一下以下几个例子:谷歌曾被指控利用自己在搜索领域的主导地位来阻挠竞争对手,此外在有些情况下没有明确划分广告与搜索结果的界限,这引起了反垄断当局和消费者保护协会官员的注意;Facebook的电脑系统做出的“决定”可能涉及广泛传播你的私人信息;亚马逊等网上商店的推荐有一天也许会成为出版商们打败竞争对手的工具。一般来说,这些行为都可能违反保护消费者的有关法律。但是如果将这些电脑所做的决定称之为“言论”,司法部门就必须想到这些法律可能成为潜在的审查制度,这使得第一修正案反而成为这些公司反监管的强大工具。
是否有强有力的论据来支持“电脑所做的决定应该被认为是言论”的理论吗?从法律逻辑上讲,谷歌、安·兰德斯、苏格拉底(Socrates)以及其他答案提供者都有些相同之处。但是如果你仔细思考的话,这种比较不成立。苏格拉底是因为坚持个人观点而死的;电脑程序则是用来为我们服务的实用工具。保护电脑的“话语权”,并不是第一修正法案的直接目的,它是用来保护真正的人类免受国家审查的迫害。当第一修正案用来保护商业机器免受正规检查时,它已经远离了它的初衷。
第一修正案确实已经被扩展到用来保护商业言论(像广告)和企业用于政治事务上的费用(后者更具争议),但是商业话语只享有有限的保护。虽然公司言论问题具有争议,但是竞选的花费至少是第一修正法案主要保护的政治体系的一部分。
其实很容易划定界限:按一般规则,非人类的或者机械化的选择结果不应受到第一修正案的完全保护,并且很多时候它们根本不应该被当做是“言论”(如果涉及某个人类个体对特定内容做出特定的选择,自然又是另一个问题)。
谷歌的辩护律师争辩说,自从人类对电脑编程使它可以“说话”,电脑就享有言论自由权。这就好像数字信息可获继承似的。但是程序员在第一修正案允许的范围内设计任何他喜欢的程序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从而也拥有与他一样的宪法权利。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博士创造的怪兽可以走路,可以说话,但这并不代表它有资格替博士投票。
电脑每天都在做数万亿个无形的决定;而每个决定都可能成为受保护言论的可能性值得我们深思。当谷歌声称第一修正案保护他们的搜索结果时,却从来没有正式表示他们受宪法保护进而可以忽略隐私权和反垄断法。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在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崇高原则变成保护商业利益的低端工具之前,必须再三考虑。给予电脑那些本来属于人类的权利相当于将机器置于我们之上。
吳修銘(Tim Wu),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著有《主控开关:信息帝国的兴衰》
翻译: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