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每年一度的职称评审时间,笔者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评审材料交给学院人事处负责人。负责人审查后,认为其他条件都符合,高职院校评审要求论文有一篇以上发表在三级以上刊物,笔者有三篇论文发表在三级期刊,但是没有主持或者参与一项省级或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明确提出不能参加评审。
这项评审条件的合理性在哪?如果说科研课题为了促进教师科研,用理论指导教学,提高教学水平,那没有课题就不能科研了吗?笔者不是有三篇水平较高的论文发表在三级以上刊物上吗?这种没有动用国家或省级的科研资源,自己钻研、自我提高,而且节省教育资源的行为难道不应该积极支持与鼓励吗,难道只有省级以上课题教师促进科研成果,自己研究的成果就不是成果吗?课题是手段,成果与成果的转化才是目的,殊途同归,只强调课题不看目的不是本末倒置吗?
这一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吗?不能。与本科院校相比,对于远离省城的高职院校学术资源有限,填写课题申请表的技术路线缺乏专家指导,与课题评审专家不熟,所以申请省级人文社科课题相当难。即使部分教师申请成功,课题参与人大都挂上本科院校的教授与博导,领导干部作为参与人,普通教师作为参与人都难。因此,教师为评职称很是头疼,要么自己先申请院级课题,由学院筛选院级课题上报评审省级课题,对普通教师就是难题。要么教师把有限的时间与精力用在如何搞好校内、校外人际关系,积极活动,请求别人申请课题时把自己列为一般省级课题与省级重点课题的参与人。申请院级课题,申请省级课题,撰写论文,搞好人际关系,耗费教师的精力与时间,很难把全部精力用于教学上,这能提高教学质量吗?相反,不申请课题而又发表符合评审要求的高质量论文,不是教师与管理部门的很好选择吗?这种皆大欢喜,又有人性化、又有灵活性的方式不应该鼓励吗?
这项规定极大的损伤我们教育提倡的公平公正。本来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与本科院校相比就有差距,职称评审要省级以上的课题的要求又因为远离省城高职院校教师职称上不去,让高学历、高技能的人才对三线城市院校望而却步,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师资力量的差距。这种锦上添花、雪中不送炭的规定有失公允。同时,认真备课、上课,提高教学质量且受到学生的教师职称上不去,而部分不安于教学且忙于课题、关系的教师职称上的很快,这更是不公平。
因此,不利于教师自己搞科研,不利于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损伤教育公平,职称评审中需要省级以上课题这一条件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