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一个星级的酒店,有着猩红色波斯风格的提花地毯和欧洲风格的水晶灯。富丽和豪奢的色彩强奸着人们的眼睛,白天黑夜都由那些形形色色柔和而暧昧的灯光来主宰,像这里一个个同样拥有诱惑和暧昧眼神的女人,当然,这里面就包括我。
酒店里面有个叫热带雨林的地方,人工营造出一片模仿热带海滩的场景。我穿着动漫卡通图案的泳装在泳池碧蓝的水中游着,仿佛一条大白鱼。我有一双名模谢东娜一样的美腿,所以沙滩椅上那两个穿着像日本和服一般休闲浴衣的矮胖男人用他们那有着浮肿眼泡的金鱼眼死死地盯着我看,仿佛他的目光能脱去我身上仅存的那点遮掩。我对这种男人,对这种眼神早已如这个酒店洗手间的位置一样熟悉,于是我向他们抛了一个媚眼,然后像做八宝粥广告的舒淇那样伸出我的舌尖无比诱惑地舔着我的红唇。
果然这两个男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其中一个就急色色的走过来。说是想请我吃雪糕火锅或者哈根达斯冰淇淋,呵,虽然我现在也有点想吃一客带朗姆酒味的冰淇淋,但是我还是婉言拒绝了。因为我比好多大学里的心理学家更了解臭男人的心理,女人越得到的容易就越掉价儿。当然更重要的是,我的客人还在房间里睡着,我需要趁他醒来前回去陪他。
我回到304房间,“土石方”还在像一头猪一样睡着。“土石方”是我替他取的外号,他姓郑,我叫他郑老板,和我们打交道的男人们都不告诉自己的真实身份。没有听说过吗?“给小姐留手机号”,就是四大傻之一嘛。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具体是做什么的。这姓郑的长的横下里宽,脸也四四方方,有次拿着手机和人谈生意,什么土石方之类的事情说了好半天,我在旁边看着他,突然觉得他浑身的横肉简直就是一块土石方。因此我背地里就叫他是“土石方”。我换上一套 VERSACE手工刺绣的吊带裙子,到洗手间的镜子前在我唇上重新涂上法国兰蔻口红。回到卧室,见“土石方”依然鼾声如雷地睡着,喷出来的呼吸让屋子里除了空气剂、香水味外还混上了一股酒臭味。我微微皱了皱眉头,从床边的小柜上拿起那盒“MILD SEVEN”香烟,听说这是一种日本出的烟,我点上一支,然后打开“土石方”带的笔记本电脑在网上打沙壶球的游戏。
玩了不一会,一阵手机的铃声把“土石方”震醒了,他迷迷糊糊喊道:“素素,把我的手机拿来。”我拿起他那部同样四四方方像砖块一样的NEC最新款的彩屏手机,递给他。听他口气,电话是他的女儿打来的。我虽然并不关心他的家人和家事,但也听“土石方”说过,他有个19岁的女儿,被送到澳洲读书。他给我看过他手提电脑上的他女儿的照片,是个肥实的像个小白猪一样的女孩,正在一艘游艇上,后面是着名的悉尼歌剧院,它那洁白、错落有致的屋顶如同童话中扯满风帆即将远行的航船。“土石方”用无比亲切柔和的口气和他女儿通完话后,关上手机。自言自语地嘟囔:“这孩子,又来要钱了,2万多美金不到1个月就花完了。他妈的这国外的东西就是贵。”对于这种事,我们这种人向来是不插嘴的,于是我继续伏着身子在电脑上玩着游戏。
突然,我感觉到“土石方”那胡萝卜似的手指在后面顺着我的大腿摸了上去,撩开了我的短裙,我撇眼看去,“土石方”正从皮包里拿出他那部索尼的数码相机想给我拍照。我故作惊慌地转过身,拿起今天早上的晨报遮住大半个身体娇嗔地说“不要”。“土石方”哪里会答应,扑过来按住我,把我摆成各样的姿式来拍照。其实既然做了我们这一行,这些事早就无所谓了。但是我懂得,有时候风尘中的女子矜持一点反而更有魅力,张爱玲说过:“一般的男人,喜欢把好女人教坏了,又喜欢感化坏的女人,使她变为好女人。”唉,张爱玲,那是在高中时,我最喜欢看张爱的小说,现在我似乎只记得这句话了。男人们确实喜欢良家女子中带点风尘女子的放纵味,风尘女子中带点良家女子的矜持。所以我才一开始像一个没有接触过男人的玉女一般把我那如水果般饱满的屁股死死地掩在短裙中。
当然我也知道有擒有纵,我有收发自如的分寸,我觉得我的表演才能丝毫不亚于那些表演系毕业的女孩,我可以在前一分钟装成是清纯如纯净水般的邻家女孩,而后一分钟内却是见了男人就要湿透的荡妇。所以我现在才可以仿佛有专栏作家一样有几个固定的客户,而不必像那些“扫街女”一样好似名符其实的野鸡在车站等肮脏杂乱的地方到处乱转,和同样脏兮兮的民工之类的人谈价钱。
“土石方”一脸坏笑地拿着相机让我从小屏幕上看我那些荡妇模样的照片,说道:“素素,你比日本AV女星还要正点啊,这次我到武汉去,把这些照片给宋老三他们看看。”我撅起小嘴说:“哼,上次你不是宋老三送来陪你的那个波霸莉莉好吗?”“土石方”一下手把我揽在怀里,用他那带着马桶味的嘴吻住了我,说: “那个妞哪有我的素素好啊,一身胖肉,俗气,红烧肉型的,再说她也没有我的素素紧。”
“土石方”把我压到床上,但是我知道他没有能力再和我干一次了。昨晚上“土石方”就像公猪一样哼哼了半天,又吃了粒蓝色小药丸才硬起来。可是我故意恳求他:“郑大哥,我不行了,昨天你差点把人家弄昏了。”恰好,此时“土石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他接完电话对我说:“我现在要出门了,快帮我收拾一下。” 于是我麻利地将他的东西收拾到他的那只灰色密码箱里,又替他拿来那套红领西服,然后帮他将那条金黄色的领带系在他那如老树桩一般粗的脖子上。
临走前,“土石方”留给我一张招商银行的卡。卡上有6000元钱,“土石方”的好处就在这儿,他可以像我随手洒给广场的鸽子一把面包屑一样随手甩给我大把的金钱。
当我在楼房的窗口向钻进黑色别克轿车的“土石方”挥完手后,我想那感觉就像拍戏中的演员听导演说“OK”一样的轻松吧。我又点起一枝“MILD SEVEN”香烟,做我们这行神经早就如拉伸过度的弹簧一样的松驰,所以时常需要尼古丁和酒精来刺激或者麻醉。
我斜靠在席梦思的枕头上拔打手机,我说过,我有几个相对固定的“客户”。可是现在这几个家伙不知都死在哪儿去了,只有那个“强奸玫瑰”通上了话,“强奸玫瑰”同样是我给他取的绰号,这家伙姓侯,据说是下面一个镇的镇长,有次我陪他一起和别人喝酒。他把歌单上的林忆莲的《铿锵玫瑰》的“铿锵”读成是 “将”、“坚”,同桌的人于是都听成了“强奸玫瑰”而喷了一桌子的酒饭。“强奸玫瑰”说他也不在这个城市,要两天后才能回来见我,算了。我先自在两天,权当休几天假吧。
我穿上我那件米黄色的外套,走出了那座四季如春好像大春宫一般的酒店。一股清冷扑面而来,天色阴沉沉的飘着小雪粒。无数的高楼大厦的掩映下,虫蚁般涌动的人流更显得鄙小。对了,我要从银行里取点钱寄回家里去,家里有我的父亲和母亲,他们的脸上都同样带有那种被岁月的风霜刻出木版画一样粗的线条,他们和我那自小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弟弟同样期盼着我的汇款单,他们常以为我真的有份很出人头地的工作,并为之骄傲。
寄完钱后,我叫了一辆计程车,载着我从高架路上穿过这个人车拥挤蠕动的城市腹部,在一个狭窄肮脏的小巷口停了下来。我要去看一下阿秋,她是在这个城市里我唯一的朋友。阿秋是我初做这一行时认识的,阿秋是广东人,长的有点像电影《食神》中莫文蔚的样子。她当时很仔细地教我,如何和形形色色的男人们讲价钱,帮他们带好套子,然后非常麻利地把上衣包括乳罩都撩上去,从一只腿上褪下裤子。
阿秋当时的口头禅是:“你看你,我为了给你讲道理,脑细胞又死掉上万。”尤其令我感激的是,阿秋教我懂得保护自己,不和可疑的人出台。有次几个开着一辆红色桑塔那的人要我出台,阿秋就劝我不要去,结果后来跟他们去的隔壁紫罗兰发屋的阿蕙就此失踪了,一直没有回来。所以我一直感谢阿秋,虽然现在她有时也向我借钱。
现在是中午,这个巷内显得比较冷清,白天是她们蛰伏的时候,黑夜中那充满暧昧意味的粉红色灯光下才会有她们的叽喳喧闹。这个巷内各式各样的发屋一家连一家,我来到阿秋所在的秋香洗头房前却发现那扇已经有些残破的卷帘门正锁着。洗头房门锁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真的没有人在,而另一种情况就是有客人在里面。于是我就到旁边那家卖烟酒粮米的小杂铺里找阿发来问。阿发是个三十多岁的瘦矮个男人,他和阿秋大概是同乡。他在洗头房旁边开这个小店,更多的成份是对这些小姐们起到一种岗哨和保安的作用。阿发说一个姐妹来找阿秋到碧波洗浴中心帮忙做按摩去了。阿发问我找阿秋有什么事,我说没事,其实我也真的没有什么事,于是我就慢慢地向回走。
这时候,我看到巷口走过来一个男孩,他长得有点像刘烨,穿着一件黑色风衣和非常干净的牛仔裤,头发也很干净柔顺,有点像日式卡通漫画里的发式。他一双明亮的眼睛游移不定地四下看着,目光中透露出一种小兔般的怯怯地神情。做我们这一行的都好像侦探一样善于观察人,尤其是男人。我当时就断定他肯定是初次来这种地方的最容易成为“凯子”的那种。姐妹们对他们这类人,有时常略带恶意地戏弄人家,在他们尴尬或者惊慌的神情中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
他上下打量着我,却始终不敢向前来问,可能他无法确定我是不是真的做“小姐”的。这时候阿秋打着呵欠从巷口回来了,阿秋对我说:“哎呀,忙了大半天,累得我的手都酸麻了,真羡慕你呀。有大款包着,不像我受这份苦罪。咦,你这条丝巾不错呀。”说着她就用手来摸我脖子上的丝巾,我推开她笑着说:“你先别动我,你这双手刚捏了多少臭男人的臭脚丫子来着。”阿秋也哈哈地大笑起来,说:“今天我不陪你聊了,我要回去好好睡一觉,晚上好有精神。”说完她冲我摆摆手,就向她那间发屋走去。
那个男孩一直在旁边观察着我们,可能他从我和阿秋的对话中有点确定我也个做“小姐”的,这才敢怯生生地凑过来问我:“请问,你......你可不可以陪我这半天的时间?”我像蛇一样把身体贴过去,贴到他的身上,我的唇几乎都要凑到他的脸上,这时我看到他的脸上泛起一股潮红,目光也躲藏着我的眼神,我的心中泛起一种胜利者的快感,我故意挑逗性的对他说:“那你要我陪你做什么?”他说:“我想要你做我这半天的女朋友。”我禁不住清脆地笑起来。这个男孩果然有点意思,不仅和那些满口喷着酒气问:“多少钱一次?”或者“真做吗?”的男人不一样,而且和能到这个地方来的年轻点的男孩子也不一样。呵,说不定他很有可能是个处男呢。姐妹间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如果客人是处男,会带来好运气。我现在本来不大做这种零零碎碎的“小生意”了,不过我觉得这个男孩子比较“好玩”,所以我问道:“你准备出多少钱?”他踌躇了一会,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仿佛遇到一道复杂的数学题,最后还是说:“你来说吧。”我伸长拇指和小指做出 “六”字的形状说道:“600元。”这个男孩一点也没有犹豫,很爽快地掏出6张新版的100元人民币递给我。我仔细地看了每一张都不是假币,然后把钱放入我那白色小坤包里。
他叫了一辆计程车,把我领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快餐馆中。然后他叮嘱我说,一会他从老家来的父亲要来见我,希望我能装做他的女朋友。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方维,而我的名字叫林静静,就说在证券公司中工作,其他的事情尽量别乱说,千万不要露了馅,说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一种求恳的神情。
他匆匆地说完就出门去接他的老父亲了,我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餐桌前一边玩着面前的小碟上的调羹一边想:“这倒是个很奇怪的事情,原来曾经有过男人找我扮成他的老婆去和人家“换妻”,但这次扮成女友去见未来的“公公”,却是从所未有的事情。这世上真是什么人都有。”
我说过,我的演技足能够胜得过娱乐圈的那些纯偶像派的演员,当他的父亲来到时,我表演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我面前方维和他的老父亲开始反而显得十分的拘谨。可是,依靠我的精湛演技表演出来的如同桌上火锅一样沸腾的热情却打动了这个原本木讷沉默的乡下老人。他非常高兴地拿出一个玉班指,说是从他的奶奶那时候就传下来的,非要送给我。我推辞了一番,但这个老人坚持要方维把那个有点泛黄的玉班指套在我的手指上。
原来这方维的父亲要陪一个亲戚到北京去看病,转车途中经过这里的,当我和方维将这个老人和他的亲戚送上火车后,方维对我说:“谢谢你!我父亲今天很高兴,你是个善良的女人。”方维略带几分迟疑地望着我,似乎想说什么。我明白他的意思,做我们这一行的很善于察颜观色。他是想和再让我多陪他一会,但又怕我认为自己的“工作”已完成而推辞。对于眼前这个男孩子,我的心中不知怎么有了点异样的心情。而且我本来就是个比较讲“职业道德”的“小姐”。所以我决定陪完他这一天,我对他说:“我做你这一天的女朋友,你准备带你的女友到什么地方玩?”
方维的脸上闪出一丝喜悦的光彩:“那我们去东山湖吧。”
东山湖里冷冷清清地几乎没有人,现在是冬天,本来游人就比较少。再加上今天又飘着小雪粒儿,所以偌大的湖面上仿佛只有我们两个人。方维租了一条船,我们飘荡在浩渺的湖面上。这里没有五色的彩灯、喧嚣的音乐、呛人的汽油味和暖烘烘的空调风。却有着沁人心脾仿佛不是来自人间的清冷而芳醇的空气。这是我久违了的感觉,仿佛回到童年时,在山上拔草时的那种天真无虑的时候。
维紧紧地拥着我,问道:“素素,你冷吗?”我摇摇头。维轻轻地在耳边唱一首歌:“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跃这红尘永相随……等到秋风起,秋叶落成堆,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这首歌不是我第一次听到,但是今天从维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里,我突然在心中泛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激动,那感觉好似火山中的热流在我的心中汹涌。我一把抱住维,用我那火热的唇堵住了他的嘴,我们忘情地狂吻着,我的身体在他热切的狂吻下越来越热,似乎要融化。他的呼吸是清新和醇净,原来男人也可以有这样的气息,像夏天雨后植物一样让我迷醉的气息。
黄昏时候,我和维对坐在一个小餐馆里,这家小餐馆生意还不错,比较素雅干净。顾客中有好多年轻的情侣。我们很简单地要了几个菜,几罐青岛啤酒。维对我说了他的故事。原来他的女友是他上大一时就认识的,他们相恋了6年,他们曾一度商量到要操办婚事了。可是前不久那个叫林静静的女孩却坚决离开了他。她自己就说,理由只有一个字:钱。林静静说,如果和他结婚,买房、装修、买家具、电器、操办婚礼,这一切费用下来后,足足要现在的他不吃不喝不花一分钱地攒20 年才能够赚得到。所以她宁可放弃他,放弃这多年的感情而嫁给一个猪头猪脸却拥有一个有钱的“好爸爸”的家伙。他神情很痛苦地说:“我不想让我的父亲知道这一切而为我担心和伤心,但是静静却说什么也不肯来应付一下。所以我才找到你。谢谢你!”他大口地喝了一口啤酒,然后长叹了一口气说:“在厕所和垃圾堆上,蝴蝶和蜜蜂总没有苍蝇和蚊子生活的好。”我不知不觉中被他的情绪感染,说道:“我就是一只苍蝇或者蚊子。”维握住我那只带着玉班指的手指,动情地对我说: “不,你是个善良的好女孩。素素,我爱你,我可以娶你吗?”通常男人们对我说这种话时,我总会马马虎虎地敷衍过去,像他们酒后打的呼噜一样根本不放在心上。可这时,我的心中却像刚才风吹起的湖面一样不平静起来,我不忍心哄骗他,我对他说:“你酒喝得太多了,我送你回家去吧。”
方维住的地方,是一幢很破旧的楼房。据说明年就要拆掉了。是8楼,而且没有电梯。我和他来到那间总共不到12平米的小屋里,只见零乱地放着电热水壶、统一方便面的纸箱、一台机箱敞开着的破旧电脑,掉了不少漆的黄木桌上放着乱七八糟的书。书桌上面发黄发灰的墙壁上用透用胶带贴着方维自己写得一幅草书的书法,写的是:“我当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
维在他那台很破旧的录音机里放着《两只蝴蝶》那首歌,我和维在他那张铺有蓝白色方格床单的单人木床上再次拥吻,我的身体从来没有这样敏感和火热过,这感觉让我眩晕。维的脸也潮红而火热,他的呼吸在我的脸上抚摸,他的唇亲吻着我鲜花怒放般的爱欲。这一刻,我不再是一个妓女,我只是一个女人。我们疯狂着、激动着,我的双腿下是他热汗淋漓的身体,在颠簸起伏中,我像缺氧的鲤鱼一样大口地喘气,然后沉没在充满快感的河流中。这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和维在床上侧着身互相紧紧地抱着,像一对相濡以沫的鱼。维再次对我说:“素素,我真的爱你,我要和你结婚。”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再次用我的唇吻住他。
天要亮了,我看了维一眼,他像个孩子睡得正香。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我再次吻了吻他的脸,我从我的小坤包里拿出那600元钱放在床头前的书桌上,又从我的手指上取下那枚玉班指押在那几张钱上面。我取出一个小本子,撕下一页纸,习惯性地掏出口红,唉,我不用再给他留电话什么的了。我知道我们的缘分到此为止。于是我写道:“维,保重,你会找到爱你的好女孩的。”突然,我的眼泪像坏了水龙头的自来水一样止不住地流起来。我猛地撕掉了那张纸,重新撕下一张,我咬破了我的手指,用渗出来的血珠重新写了一遍。因为我想告诉他:我也有血,我也会痛。
我坐在出租车里,冬日城市中的天空总是雾气蒙蒙,车都像甲壳虫一样慢慢地爬着。我的手机突然响了,原来是那个“强奸玫瑰”打来的,电话里“强奸玫瑰” 淫亵地说:“素素,好久没聚,今天晚上我要在“富丽宫”开个房间好好犒劳你一下啊。”我用十分妖媚的声音说:“谢谢你。出去这么久,怎么不先犒劳你老婆呀?”电话那边“强奸玫瑰”笑着说:“咱是啥人呀,是属于‘老婆基本不用’的那一档次的。”说完就哈哈的大笑。我也陪着他一起浪笑起来。
我把手机放回包中,忽然听见前面有个地方在放《两只蝴蝶》那首歌:“等到秋风起,秋叶落成堆,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但是车渐渐开远了,歌声也渐渐地远去,终于一点也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