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运用1996年对上海、哈尔滨、广东和甘肃6000多名已婚男女的入户问卷调查资料,描述当代中国人性生活的现状,并通过路径分析方法揭示影响其性生活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本文认为影响性生活满意度的决定因素,包括中间变量和初始变量两种,前者对性满意度产生直接影响,后者则通过中间变量间接地施加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人对性生活的满意度介于“比较满意”和“一般”之间。在中间变量中,感情生活满意度和性快感体验对性满意度具有最显著的正相关作用。婚前的感情深度、夫妻同质性以及对性价值持肯定态度等初始变量都间接地通过增加感情交流和改善性生活模式而提高性满意度。此外,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地区、居住方式、家务分配以及夫妻权力模式与性生活满意度无明显相关。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对性事看法的逐步放开,性科学知识的积极传播以及避孕技术进步带来的性与生育的相对分离,人们对性愉悦的追求日渐显性化,性生活是否和谐满足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也愈发重要。然而,当代中国夫妻的性生活状况究竟如何?有多大比例的性生活不协调不满意?是什么因素影响夫妻性生活的质量?中国学术界还研究不多,特别是以概率抽样方法进行大样本的经验研究更是寥寥无几。本节将利用《中国婚姻质量研究》课题中的有关资料,描述和诠释中国人性生活满意度的自我评价及其影响因素。
一、研究背景和设计
(一)研究背景
性高潮曾被一些性学家认作为评价性生活质量的唯一指标,然而,这种观点已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和否定。当今性学发展的主要成果之一,即人们对性生活满意度并非总由性高潮的实际状况直接决定,而同时也取决于当事人对良好反应的感受能力。潘绥铭教授指出,感受能力与感受状况并非完全由性高潮状况决定,而同时也取决于性行为5个具体方面的状况:(1)性生活的频率;(2)其中达到性高潮的次数;(3)性行为的具体方式,尤其是性交体位;(4)爱抚行为的种类和状况;(5)情感交流,尤其是爱情的表达。根据他的研究,对以上5个方面的满意度又取决于当事人的性别、年龄和具体的性态度[潘绥铭:《中国的性现状》第246-247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年]。刘达临教授通过对7000多名已婚者性生活的调查结果证实,约三分之二的中国夫妻对性生活表示很满意或较满意,其中男性、身体状况较好的、文化程度较高以及性生活频率高、性交体位多样化、双方相互配合并经常体验到性快感的被访者性生活的满意度相对较高[刘达临主编:《中国当代性文化》第441-501页,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2年]。我们曾经对上海500对夫妻作过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尽管被访者在比较一般情况下两性的性满足感时,首肯女性的满意度较低;但在对个人满意度作自我评价时,男女的回答却无显著差异[徐安琪:“被动性、抉择权和低满意度——妇女的性角色特征初探”,《社会学研究》1990年第3期第108页]。另一项对上海1986-1987年间登记结婚的7000多对夫妻的随访报告,妻子的性满意度低于丈夫;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满意度都有所下降;对“性在婚姻中重要与否”的认识也与性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相关(郭友宁等,1999)[郭友宁等:“上海市夫妇婚后五年内性满意状况”,《社会》1999年第9期第12-15页]。李银河1994年对北京市2000多位男女的概率抽样调查显示,性和谐程度不受任何社会阶层因素诸如教育程度、职业和收入的影响,但比较开放的性态度如认同女性性权利的被访者,有更大的概率得到和谐的性生活[李银河:“北京市婚姻质量的调查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年夏季卷(香港)]。另一项对北京424名已婚男女的研究表明,在性活动中得到较多者,其性满意度较高;性生活和感情表达如性亲昵频率较高的当事人,其性满意度也更高些[Cheril Renaud,et al.,1997,“Sexual and 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 in Mainland China”,The Journal of Sex Research,Vol.34,No.4:.399-410]。这项研究结果还证实了用性生活满意度的人际交换模型解释中国人性满意度的有效性。该模型假设,性生活满意度取决于有性关系的双方在性交换过程中所获得的和所付出的绝对与相对水平的比值,以及所感知到的性交换的平等程度。模型还认为,双方关系的满意度与性生活的满意度具有正相关关系[Lawrance,k.,1994,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the interpersonal exchange model of sexual satisfaction in long-term heterosexual relationships.Doctoral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 the University of New Brunswick,Frederiction,NB;Lawrance,K.and E.S.Byers,1995,“Sexual satisfaction in long-term heterosexual relationships:the Interpersonal Exchange Model of Sexual Satisfaction”.Personal Relationships,2:267-285]。而芝加哥大学1992年的一项被称为美国历史上首次运用科学的随机抽样方法所进行的性生活调查结果也认为:“一个好的性生活里所包含的因素,要比仅仅获得性高潮多得多,而且那些每次都获得性高潮的人,并不是每次都有一个极乐的性生活。这再一次表明,能够与一个合适的伴侣过性生活,比性技巧要重要得多,而且爱情与情感能够发挥极大的作用”[罗伯特·迈克尔等【美】著、潘绥铭等译:《美国人的性生活》,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由于国内有关性生活满意度的定量研究较少,而且大多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和假设,仅停留在现状描述和简单的双变量相关分析上,未能通过控制其他变量来揭示真正对性生活满意度起决定作用的影响因素,其中有的研究虽然在问卷数量、调查项目方面有开创意义,但在抽样方法上则存在明显的缺憾。
(二)研究框架
本研究认为,长期的性封闭和性禁忌加上众多的农村及低文化人口,使许多中国人对性生活的关键词“性高潮”懵懵懂懂,而不知性高潮为何物的群体自然对性生活的期望不高,满意度则往往与期望成负相关。因此,性高潮不仅不能作为衡量性生活质量的唯一指标,而且以“性快感”作为替代指标或许更适合中国的实际。
性生活满意度作为一个主观评价的综合指标,不仅由双方的性互动模式所决定,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与当事人的感情交流及日常的性亲昵密不可分。由此我们以为,与性满意度直接相关的有性快感体验、性感受交流、性抚爱时间、性生活频率、感情交流和日常的性亲昵等六大要素,其中夫妻间的亲密感情既是灵肉交融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和美满性生活的必然结果,对性满意度的影响甚至超过性频率、性快感等性互动方式和生理体验。而当事人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地区等社会人口特征、婚前性行为、婚后的夫妻互动、居住方式以及性观念则通过影响以上六因素而对性满意度起作用。因此,本研究在性生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中把性快感体验等六因素作为中间变量,把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地区等作为初始变量,并通过路径分析,揭示初始变量和中间变量对性满意度的影响方向和程度。
(三)变量说明
1、中间变量
(1)把夫妻的“性感受交流”作为影响性满意度的主要指标,是因为性不仅需要用行为来表达,而且需要用语言来交流,经常进行性感受交流既可使当事人了解对方的需求、喜好并尽量满足之,同时,也可以自己所享受的欢乐感染对方或从对方的愉悦中获得快慰。
(2)之所以仅设置“性抚爱(前戏)时间”而没有把具体的前嬉行为如刺激乳房、生殖器以及性交方式如体位变化等纳入中间变量,是因为性在中国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一个被禁忌的敏感话题,许多人至今仍难以启齿,且调查对象有内地封闭山区的农民和六七十岁的老年人等,假如要他们回答具体的性行为,或许会让他们感到难堪和生畏,以至影响有关资料的顺利收集。
(3)把“平时的性亲密行为”纳入中间变量,是因为日常的性亲昵既是夫妻感情沟通、契洽的表露和延伸,也是和美性生活的前奏和折射。
(4)将当事人对“感情生活满意度”的自我评价作为衡量其情感交流和沟通的指标,是因为很难用一个具体指标来反映情感交流的内容和频率,况且情感交流的内容和频率也未必能综合地表明伉俪间情感交流的状况。
2、初始变量
(1)国外性学家把宗教信仰、种族等作为影响性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变量,但由于我们的研究对象中信教及不同种族者甚少,故未把这两项变量纳入考察。
(2)尽管国外的一些研究表明,婚前既无性交也未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过快感的女性,只有60%在婚后第一年达到性快感,而那些婚前有性交经验并体验到快感的女性,婚后第一年就有90%达到性快感,并有半数在90-100%的性交中获得快感(金西,1945)。但国内以往的性教育、性指导常告诫人们:婚前的性行为对婚后的夫妻关系有负面影响,以至大多数男女在婚前连拥吻这样的肌肤相亲也不曾有过。因此,本研究将“婚前性行为”纳入分析模型,以验证婚前性行为对婚后性生活的影响。考虑到目前坦陈婚前有性行为的比重很低(其中有的可能未说实话),因此,该变量设置为定序变量:1、婚前无任何性接触,2、有拥吻行为,3、有性关系。
(3)夫妻互动大类包括“夫妻同质性”、“谁承担更多家务”和“谁在性生活中更有决定权”三变量。其中“夫妻同质性”指标有:双方在思想观念、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和性格脾气方面是否一致(1至5分别表示从“很不一致”到“非常一致”),我们用因素分析法将这4个变量复合简化为“夫妻同质性”新因子,其特征值为2.18,总解释量为54.4%,信度为0.72。
(4)并非将“家庭结构”而将“居住方式”变量纳入模型,是因为对性满意度有影响的主要是夫妻性活动的居住环境而不是家庭的人际互动,因此,本研究将以“有无他人同居一室”的虚拟变量来考察其对夫妻性生活满意与否的影响。
(5)长期的性封闭和性禁锢使众多男女对性知识缺乏起码的了解,也在实际生活中有意无意地否认性价值的重要性,因此我们把“是否知晓性高潮”(虚拟变量)和“认同性价值重要性”(连续变量)作为衡量其性观念、性态度的重要指标,这在中国的研究框架中是必要的。
(四)理论假设
(1)尽管女性在性生活中所享受到的快乐明显逊于男子,但由于她们的期望较低或满意与否未必以性快感为主要评判标准,故自述的性满意评价未必与男子有显著差异;教育程度、职业、城乡等阶层因素与性满意度无显著影响,但青年夫妻无疑在性生活中获得更多的性快乐。
(2)夫妻日常的感情交流和亲密关系对性满意度的积极作用大于当事人的性生理感受(包括快感体验、抚爱时间等变量)。
(3)性生活频率虽与性满意度呈正相关,但由于其本身更多地与年龄、身体条件和工作紧张度等有关,因此其影响强度逊于其他中间变量。
(4)婚姻基础好、双方同质性强以及对性的重要价值持肯定态度者往往有更大的概率获得性满足。
(5)由于性禁忌所造成的未婚情侣连拥吻这样的肌肤相亲都未曾有过的这种并非常态现状,可能对婚后的性生活有负面影响。
(6)有他人同居一室也将对当事人的性活动起妨碍作用。
3、因变量
询问被访者目前夫妻“性生活的满意度”,为连续变量,以“1~7”分表示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
二、研究资料和方法
本研究用于检验理论假设的资料来自《中国婚姻质量研究》课题对上海、哈尔滨两城市和广东、甘肃两农村的6033名已婚男女的入户调查。由于不是全国性的随机样本,故研究结果不能推论总体,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人性生活的一般状况。
本研究作为《中国婚姻质量研究》总课题的一部分,有其有利的一面,即有关性生活的询问放在其他婚姻质量指标的调查之后,而不是专门询问对象的性生活,使被访者不至于感到唐突及尴尬,这显然有利于减少他们回答询问的心理障碍。同时,为了减少调查对象的心理防卫,一方面我们未设置过于敏感的诸如前嬉动作或性交体位等具体的性行为指标,另一方面,我们尽量让他们从侧面作间接回答,如在询问性主动、性交流时让对象回答“配偶是否经常主动提出过性生活”,“配偶是否经常与您谈自己的性感受”等,以增加信息收集的可靠性。此外,为了消除被访者的顾虑,我们还在询问有关性问题前,先重申一下性的重要性和自然性,并保证对调查结果严守秘密,不作科学研究以外的其他用途。因此,从抽样总体来看,拒绝访问的在上海仅为8%,其他地区均不到1%。从有效问卷看,拒绝回答有关性问题的在上海占7%,其他地区均不到3%,如回答者最少的问题“您在近来的性生活中是否经常体验到性快感”,未答者也不到3%,且大多是目前无性生活的老年人,而以“个人隐私”为籍口拒答者的比重甚低。因此,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对初始变量所作的相关表明,“职业”、“地区”变量与“受教育年数”有较强的相关性,“家务承担者”与“性别”变量的相关系数也在0.6以上,由于受教育年数、性别变量与性满意度的相关性更强些,因此,职业、地区及家务承担者三变量将不纳入模型。
三、性现状的基本描述
由于用定量方法进行大型调查在国内尚不多见,因此,对样本夫妻的性现状作一基本描述很有必要。本文根据调查结果,从婚前性行为、夫妻性生活和两性性意识三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婚前性行为
统计表明,1977年前结婚的被访者,仅有2%承认婚前有性行为,即使是1987年以后结婚的被调查对象,坦城双方有过婚前性接触的也只占13.2%。这主要是因为婚前严守贞操不仅在中国传统社会被列为“妇道”之首,而且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也被视作恋爱的道德规则之首,在80年代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婚前有性接触而造成纠纷或被发现,尤其是造成未婚先孕后果的甚至要被学校或工作单位训诫、处罚,偷尝伊甸园禁果的青年男女常在还未品味出爱情之甘甜之际,却已背上了伤风败俗、不贞不洁的罪名,吞咽着受指戳、被鄙夷之苦,因此,热恋中的男女大多把婚前的灵肉交融当作罪过,并强抑自己的生理冲动,少有违反规则暗结丝萝者。尽管对于90年代的青年情侣(主要是城市青年)而言,婚前性交往在私下里已不再是个神秘、羞涩的话题,但由于社会仍对此持否定评价,一些被访者在回答我们的询问时仍会有所保留。考虑到被访者一般不会夸大婚前性交往的深度,如没有性行为的不会杜撰出未婚先孕的事实,因此,我们把双方夫妻回答不一的资料进行了技术处理,如一方坦陈有性行为,另一方只承认拥抱过的,我们以前者的回答为准;一方自述无任何亲密行为而另一方首肯接过吻的,我们宁愿相信后者;同时,我们把接吻、拥抱作为一类,有过性行为(包括人流过或致孕)的作为一类,统计结果表明,婚前有性交往的比例有所增加,其中有过性行为的占9.7%,拥吻过的高达45.7%(不包括同时有性行为的),无任何亲密行为的占40.2%,其中上海人以及青年人在婚前敢于偷尝禁果的明显较多,如上海1966年前结婚的被访者6.5%有婚前性行为,1987年后结婚的则达30.0%;甘肃1966年前结婚的被访者只有0.8%有婚前性行为,1987年后结婚的则也仅占4.2%。
(二)夫妻性生活
1、性生活频率
由于性曾与消极、肮脏、下流同义,即使是婚内性生活也被视作生物性的低级行为,是有害健康的、应该节制的,于是中国人在回答自己的性生活频率时,一般不会夸大自己的性能力而常常会把两次性生活的间隔时间拉长,以证明自己并不是那种性欲旺盛、喜好性生活无节制者。因此,我们对双方回答不一的资料进行了技术处理,凡是一方自述每3天过一次性生活而另一方认同5天的话,我们宁可相信前者,如女方说最近无性生活,男方说约3个月有一次性生活,我们则以男方的自述为准。经技术处理后的统计结果表明,约5.7%的夫妻最近一年中没有性生活,57.7%的伉俪每周1-2次,13.3%的被访者每8-10天交欢一次,9.2%半月一次共寝,10.5%的夫妻每月一次,而一年仅几次同房的只有3.7%,被访男女自述性生活的平均间隔天数为12天。其中青年夫妇者的性生活频率较高,也是众所周知的,教育程度和城乡差别则不大。
那么,中国人的性生活频率究竟是高是低?我们不妨与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1992年的随机抽样调查结果相比较。尽管美国的调查询问的是最近一年的性交频率,我们询问的是最近一般多少天过一次性生活,但我们仍可对其作对应的分类。为了作相应的比较,我们将不使用经过技术处理的资料而采用男女各自叙述的频率。与美国相比,中国夫妻的性频率明显较低[美国的资料参见罗伯特·迈克尔等著,潘绥铭等译:《美国人的性生活》第180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
研究对象自述的性频率较低,固然与性在长期以来被认作是消极、肮脏、有害健康且应该节制的文化环境相关联,“唯生殖目的论”和“女子无性便是德”的封建礼教潜网更使不少妻子谈性色变,甚至视性欲为淫恶邪念,并尽量压抑自己的性冲动和性需求。我们的调查也表明,丈夫自述妻子经常主动提出性要求的仅占5.9%,偶而或从不主动提出性要求的分别达38.3%和16.8%。然而,中美夫妻的性频率差异,或许还与两国被访者在接受调查时不同的心理障碍有关,如中国人或许更希望表明自己是节欲的故在回答询问时会把性频率说得低一些,而美国人往往愿意显示自己的精力旺盛和性生活活跃,或许更易把次数拔高。
2、性前嬉时间
调查表明,被访伉俪在性交前的拥吻、抚爱时间达20分钟以上的仅占4.2%,11至20分钟的为17.3%,6至10分钟的达26.7%,6分钟以下的占34.6%,没有任何亲昵行为而直奔主题式的性交在城市的发生率为11.8%,农村占23%。在50岁以上者高达36.0%,在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中也有43.1%,而即使在30岁以下的青年和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者中仍占到9.0%。
3、性感受交流和性亲昵行为
研究对象首肯配偶经常与自己交流性感受的仅占5.9%,有时交流的为33.6%,偶而交流的占32.8%,从不交流的达27.6%。他们在回答“除了性生活以外,夫妻俩平时是否经常有亲昵行为”的问题时,首肯“经常”有亲昵行为的仅占7.7%,“有时”有的为27.1%,“偶尔”有的达35.0%,“从无”的占30.3%。其中丈夫、年轻人、城里人和教育程度高的显然更主动、坦然地说出自己的性感受,在平时也更经常地给配偶以热吻或肌肤相亲,而妻子、老年人、农民身份和低文化程度者往往羞于并更少地表述自己的性快乐和性需求,也较少地与伉俪有亲昵举动。
4、性快感体验
由于50.9%的被访者不了解或未听说过“性高潮”,因此,我们以“性快感”代替“性高潮”作为性满意度的影响指标是符合国情的。调查结果同时表明,被访男女在近来的性生活中每次都能体验到性快感的仅占6.8%,答“经常”的占21.4%,“有时”的达37.3%,“偶尔”甚至“没有”的高达34.4%。男性、青年人、教育水准较高者更多地享受到性愉悦也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然而,研究对象自述的性快感频率如此之低令人疑惑,如果说只有19.5%的女性在性生活中“每次”或“经常”享受到性快感,是“唯生殖目的”论和“女子无性便是德”的封建礼教长期熏染的演绎,那么,只有38.1%的男性“每次”或“经常”享受到性快感的数据则实难让人相信(美国男子承认自己“每次”都达到性高潮的高达75%,“通常有”性高潮的为20%,“有时有”的占3%,“很少有”或“从来没有”的仅1%)。
5、夫妻感情生活
大多数已婚男女对夫妻感情生活很满意和较满意,平均打分为5.65分(最高为7分,最低为1分),自述“一般”即打4分的仅占18.1%,认为不满意即打分在4分以下的只有3.5%。其中城市的、文化程度较高者对夫妻感情的自我评价也相对较高。我们的调查还表明,被访者对配偶尊重、体贴、信任自己以及对夫妻双方的平等、和谐的自我评价均较高,平均打分多在5至6分之间。但由于“体贴”、“信任”、“平等”、“和谐”等指标与夫妻感情生活满意度有较强的正相关,故也未纳入我们的分析框架。
6、性生活满意度
被访对象对性生活的满意度明显低于对感情生活的满意度,平均打分为4.95分,在“比较满意”和“一般”之间(感情生活满意度的平均打分在“很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自述“一般”即打4分的达31.3%,认为不满意即打分在4分以下的也有10.2%。统计表明,性生活满意度与当事人的婚姻幸福感具有较高的正相关(Gamma系数为0.46)。
(三)性意识
由于80年代前性被视作禁区,不少人对性知识的了解甚少,我们的调查也表明,50岁以上的被访者有67.5%、30岁以下有43.1%不了解或没听说过“性高潮”,在甘肃甚至有农民把“性高潮”误作为“农业学大寨”之类的“新高潮”。即使听说过或了解性高潮者,44.9%的男女是在25岁以后才被启蒙的,平均年龄为25.7岁。男性、城市的和教育程度较高的被访者知晓性高潮的更多也更早些(P均小于0.001)。
在回答“性生活对您来说是否重要”时,只有8.0%的被访者首肯“很重要”,26.2%坦陈“较重要”,自述“一般”的达48.0%(设置了“一般”这个模棱两可的指标虽属不智之举,但从中也可了解众多中国人依然忌讳公开表露自己的“性”趣,即使内心肯定性价值,也往往随大流选择“一般”),认为“不太重要”和“不重要”的占16.7%,“厌恶”的为1.0%,其中男性、青年人和教育程度高者的性态度显然较现代、开化些。
四、研究结果和分析
(一)与性生活满意度直接相关的影响因素
按照预设的分析框架,我们首先以中间变量对性满意度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证实,夫妻的感情交流对其性生活的满意度的影响为最大,Beta值高达0.464,其次是性快感体验,Beta值为0.120,而性生活频率的影响相对较小也与我们原先的假设基本一致。模型的综合解释力为35%,表明该模型具有良好的拟合优度。
(二)与性生活满意度间接相关的影响因素
初始变量对中间变量各因素影响的多元回归分析表明,6个回归模型除了对性生活频率侧面影响的解释力略低(R2为8.8%)外,其他模型都具有良好的拟合度(R2均接近或超过20%)。
路径分析结果证实,年龄、夫妻同质性和对性价值重要性的认同三个变量,无论对性生活满意度的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都具有统计意义;婚前性交往的直接影响较弱而主要通过中间变量对婚后的性满意度起作用;夫妻是否有独立居室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均存在但都强度不大;教育程度、是否知晓性高潮与大多数中间变量具有正相关即对性满意度有间接影响,但直接影响无统计意义;性别与性快感体验、性感受交流等中间变量呈现方向不一的相关,故其间接影响被抵消,而其直接影响也不具统计显著性;夫妻的性权力模式与性满意度之间无显著相关。
由于“地区”变量与“受教育年数”有较强的相关故未被纳入回归模型,而且地区变量与性生活满意度无显著相关(Correlations=0.004),但考虑到中国城乡的社会文化和性关系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还分城乡将初始变量和中间变量对性生活满意度直接影响的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对性满意度直接影响的城乡差异主要表现在:城市被访者更看重平时的性亲昵和性感受交流,夫妻在思想观念、性格脾气、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同质性对性生活的影响也较农村大;而农村被访者更看重性快感体验在性满意感评价中的作用,文化程度高、婚前有性交往以及夫妻有独立居室的男女性满意度较高也是城市模型未呈现的特征。
下面我们对主要的影响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1)中间变量中的“感情生活满意度”与性生活满意度呈最强正相关,一方面表明性生活的和谐、美满主要源于夫妻双方的精神契恰和心理沟通,性障碍往往与当事人的感情疏离和心理压力关系密切(“夫妻同质性”在性满意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价值也同时证实了这一点);另一方面也传达了这样的信息,即长期的性封闭、性禁锢使众多婚姻当事人性知识缺乏,对性快乐的期望不高,以至“性快感体验”在性满意度评价中的权数较低(更不用说“性高潮频率”了),因此,实际上性生活的质量并不高(上节所描述的被访者性高潮知晓度和性感受交流、性快感频率较低以及性抚爱时间较短等统计结果,对此也有所验证)。
(2)对性满意度具有最显著正相关的是当事人的性意识、性态度,即对性生活的重要性持肯定态度的已婚男女,不仅更多地追求并享受到性快乐,而且日常的性亲昵和性感受交流的频率也较高(毫无疑问,他们在性活动中所获得的性愉悦也反过来强化其对性生活重要性的认同)。从直接影响和总影响看,相关系数均明显高于其他变量。而是否知晓性高潮也对5个中间变量都具有显著影响,只是因为该变量与受教育年数的相关性较强(Correlations=0.435),因此,其影响程度被消减。
(3)由于在80年代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男女青年热恋时的亲热举止为社会所鄙夷、指戳,而偷尝伊甸园的禁果更将背上伤风败俗、不贞不洁的罪名,故情侣们大多把婚前的性接触当作罪过并强抑自己的生理冲动。然而,未婚伴侣在步入洞房前甚至连拥抱接吻这样的亲密举动都未曾有过,往往与当事人婚前缺乏感情基础不无关联。本研究甘肃农村的被访者6成以上婚前无恋爱经历,对4地区的统计结果也证实,婚前有性交往的被访者更多地体验到浪漫爱且婚前的感情更深(Gamma系数分别达0.73和0.57),这或许是因为恋爱时的灵肉交融往往是其爱情之火迸发的必然,而婚前感情基础较好的伉俪,婚后的感情和性关系较融洽也顺理成章。而关于婚前的性交往对婚后的性满意度有负面影响的推测,大多来源于传媒经常暴光的典型个案,并未在我们的研究中得到支持。
(4)尽管女性在性生活中的快感体验明显逊于男子,但她们的性满意度却不低。这首先是因为性生活满意度并非仅取决于性快感(或性高潮)的频率,尽管男子享受到性快乐的频率明显较高,但女性对配偶的性感受交流和性抚爱的评价则高于男性。假如丈夫在平时及性活动前的亲昵及交流铺垫方面更温存、到位的,妻子的性满意度也相对较高,她们性快感不足的缺憾也可能被抵消。因此,无论从间接影响和直接影响看,两性在性生活满意度方面的差异都未呈显著性。但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妻子在“女子无性便是德”的传统礼教的长期熏陶下,把性生活当作对丈夫尽职的一项义务而并不奢望自己能经常获得性快乐,一些人即使也为自己达不到性高潮而困扰,却往往随大流回答“一般”,惟恐打分低了让别人误解自己把性看得过于重要。因此,女性的性满意度与男子无明显差异,或许是传统性文化在女性的心理深层积淀更甚的折射。
(5)居住方式对性生活满意度虽有一定影响但强度不大,这主要是因为,5成以上被访夫妻无独立的卧房,其中不少家庭(尤其是农村)虽有两间以上居室,但当事人多出于对孩子独居的不放心,故往往依然与之共寝一室。统计表明,无独立居室的夫妻,大多数与不谙世事的10岁以下孩子同居(老年夫妇有独立居室的明显较多,年龄与是否有独立居室的Correlations系数为0.423)。因此,不少人当事人出于对孩子的爱心或出于无分居条件的无奈,自孩子出生起同居至今或许已训练出较大的适应能力。既然如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以往中国人性快乐不足的客观原因难以排除夫妻独立卧室的缺乏和居住方式理念(如有分开居住的条件却依然与孩子同居)的负面影响,而“夫妻本位”的家庭价值尚未成为主流文化也是其观念、意识层面的深层缘由之一。
(6)尽管城乡被访者的性生活满意度无显著差异,但他们所认同的(无论是价值观或潜意识)“性满意度”的内涵有所不同,较频繁的性亲密行为和性感受交流对城市男女的性满足往往更具意义,夫妻同质性因素对城市人口性满意度的影响也更大些;而性快感体验在性满意感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则更为农村已婚者所看重。教育程度仅与农村模型相关或许与职业关系密切(受教育年数与农民身份的Correlations系数高达0.652),农民有更大的概率对性生活不满。而婚前有性交往的农村男女性满意度较高则可能与婚姻基础相关,由于农村男女婚前自由恋爱的比重较低,越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婚前不仅缺乏交往了解而且也越不可能有性接触(农村夫妻的结识途径与婚前性交往的Correlations系数为0.506,城市仅为0.227),因此,婚前相互了解或有拥吻、性关系的农村男女,婚后的性生活较和美也不足为奇。
五、结论和讨论
本研究通过对城乡6000多名已婚男女的实证调查,运用路径分析的方法证实,性生活频率、性交前的抚爱、性快感的体验、性感受的交流、日常的性亲昵以及对感情生活的满意度是影响性生活满意度的六大要素,其中夫妻感情生活满意度与性生活满意度呈最强正相关。这个结果与我们的理论假设基本相符,也和美国芝加哥大学的最新性学研究结果相近。
研究同时表明,性别、教育程度和夫妻的性权力模式与性生活满意度无显著相关,而婚前的性交往、夫妻同质性和性态度通过影响夫妻的感情和性的交流、交融并获得性快乐,间接地影响性生活满意度。从中间影响看,“双方的同质性”更多地通过影响其感情生活从而对性的交融、满足起作用,年龄与性生活频率呈最强负相关,而借助于对性互动模式的积极作用并与性满足总影响相关最强的因素是当事人的性态度,即对性生活重要性的认同。对性价值的重要性持肯定态度的被访男女,在性生活中享受到快乐、满足的明显高于持否定态度者。正如性学专家潘绥铭教授所说,由于中国的大多数夫妻至今仍处于刚开始从性禁锢和性愚昧中解脱出来的阶段,把性看作“淫”、“秽”、“耻”及生儿育女、养身延命和维系婚姻的工具等传统的性文化仍支配着婚姻当事人的性动机和目标,制约着人们的性行为,降低其性感受能力。因此,我国一般夫妻至少目前还无法靠具体性行为方式的改善来提高满意度,相反,我们必须首先解决人们的性态度,使其放下包袱,自然放松地投入性生活。[潘绥铭:《中国的性现状》第251-260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95年]。
工具化、政治化性文化的长期浸染和传统巨大的束缚力,使众多男女的性观念、性态度难以在短期内转型,因此,提高性生活质量的路途是漫长和渐进的。我们还要继续清理传统性价值、性道德、性文化中的糟粕,摒弃世俗的性偏见,普及科学的性知识,让性恢复其本来的、自然的生命存在,使当事人都真正认识性在促进身体健康、享受生命乐趣、体验异性关爱和增添婚姻凝聚力方面无可替代的独特功用,是提高性生活质量的必要前提。
分城乡的统计和回归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农村被访者的婚姻基础较差,对性科学愚昧无知者更多些,他们的性满意度评价体系中“情”的成分少于城市,无感受交流和亲密抚爱铺垫就直奔目标的更多些。而妻子的性满意度与丈夫无明显差异,既表明性快感或性高潮并非是评价性满足的唯一判断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理满足、性快乐的享受还没有成为已婚女性所渴求的目标,其中也有长期人性压抑和欲望遏止的必然。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性的快乐主义原则尚未被社会所普遍认同,加上夫妻性生活的隐私性较强,因此,调查所获的资料也具有局限性。一些人在回答询问时易取保守或掩饰态度,我们尤其怀疑只有8%和26.2%的被访者首肯性生活“很重要”或“较重要”,只有38.1%的男性和19.5%的女性在性生活中“每次”或“经常”享受到性快感的数据,这未必意味大多数中国人确实对性不感兴趣,或由于他们对性生活的期望过高以至性满足较少,而可能是因为不少人在潜意识中至今仍把性与淫、秽、耻相联系。女性在评价性满意度时的沮丧和失望与男性不相上下也与此有关。
尽管随着性科学的普及和性文化环境趋向现代、开化,性在个人身心和夫妻生活中的价值已为越来越多的已婚男女所肯定,家庭内的“性革命”正在悄然兴起,性快乐和幸福主义的原则也日渐被认同,但不少人依然忌讳在外人面前表露自己的“性”趣盎然和“性”致勃勃。因此,在我们面前展现的所谓中国人“性”味索然或性快乐不足的图景,或许只是被访者在对外口径上不轻易显山露水所造成的假象。实际上不少私房内的“悄悄话”节目正越办越红火、出新和活跃,并日渐成为“黄金”时段的保留节目。
(原文载《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1期,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