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勒尼德·汉德
我们在这里集会,是为了肯定一种信仰,一种对共同目的、共同信念和共同的献身精神的信仰。
我们中间的一些人已经选择美国作为自己的国家,另外一些人则是作出同样选择者的后代。因此,我们有权把自己看做一个精英群体,它的成员们勇于同过去决裂,勇于面对在一个陌生土地上遇到的危险和孤寂。激励我们或我们的先辈作出这一选择的目标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追求自由:免遭压迫的自由,远离贫困的自由,独立自主的自由。我们那时努力追求这一目标,而今我们相信自己已经通过奋斗达到了这一目标。当我们说我们首要的目标是追求自由的时候,意旨何在呢?我常常怀疑人们是否对宪法、法律和法庭寄予了过多的希望。这些都是虚幻的希望,请相信我,这些真的是虚幻的希望。自由只存在于人们心中,如果它在人们心中死去,没有任何宪法、法律或法院能够挽救它,任何宪法、法律或法庭甚至对此无能为力。而当自由存在于人们心中时,没有必要用任何宪法、法律或法庭去挽救它。那么人们心中必须存在的自由是什么呢?它不是冷酷无情,不是恶意放纵的意志,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这些是对自由的否定,会直接毁灭自由的精神。假如在一个社会中,人们认为不应该对他们的自由加以控制,那么它很快会变成一个只让一小部分凶狠残暴的人拥有自由的社会,这是我们以痛苦的经验换来的一点教训。
什么是自由的精神?
我不能给它准确地定义,只能告诉你们我自己的信念:自由的精神就是反对惟我独尊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就是尽量去理解别人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就是不带任何偏见地将别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一起考虑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就是即使一只麻雀落地也该引起关注的精神;自由的精神也就是基督的精神,他在大约两千年之前教给人类从未学过并且永远难忘的一课:有可能出现一个王国,在那里,人们对最伟大者和最渺小者不分贵贱,一视同仁。现在,这种精神,这种从未存在、或许永不会有的、惟独美国才具有的精神、惟独美国人的良知和勇气才能创造的精神,它以某种形式深藏在大家心中,它让我们的年轻人此刻正为之奋战和牺牲,它让我们看到一个自由、繁荣、安全、富足的美国──如果我们不能把人类所有美好的愿望当做信号、航标和准则,并为之奋斗不已,我们将不能抓住自由精神的真谛,我们将懈怠对自由精神的承诺。为了确定大家共同分享这一信仰,我请求大家举起手跟随我一起宣誓:
我宣誓效忠于星条旗,效忠于美利坚合众国──一个建立在团结、自由与公正之上的联邦国家。
勒尼德·汉德(1872—1961)是美国最伟大的法官之一,1924年,他进入美国上诉法院。从1939年到1951年,勒尼德·汉德作为该法院的首席法官,以其才学、智慧和对民主原则的深刻信念成为全国最有影响的法官之一。1944年5月21日,汉德应邀在纽约市中央公园一个大型集会演讲,以纪念“我是一个美国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