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青年和一个乞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48 次 更新时间:2004-10-28 19:02

央视国际  

记者 孙铭菲 秦玉祁 编辑 杜红 主持人 张绍刚 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马皑

内容简介:河南省修武县的6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人,因为想寻找刺激,将一名老乞丐活活打死在玉米地里。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后,许多村民觉得判刑过重,甚至联名上书要求对他们宽大处理……

7月6日,河南省修武县公安局接到人们的报案,一个老人死在玉米地里。这个老人衣衫褴褛,而且很脏乱。玉米地被压得一片狼藉,旁边一些已经长成形的小树被折断,树干凌乱地扔在尸体周围。现场勘查发现,这些折断的树干就是打人的凶器。那么凶手是谁呢?根据群众举报,当天晚上有村民听见玉米地里有人高喊:打他,打他。警方初步判断是几个人殴打一名乞丐致死。

警方通过调查很快了解到,7月5日晚上,在地里喊叫的是北霍村的6名村民,破这个案子并不困难,仅仅用了一天时间,6名涉案嫌疑人就已经被抓到。他们分别是李利利、李天应、李加加、李可可、李佳和李强,他们的平均年龄还不到22岁。这几个年轻人痛快地承认,人是他们打死的。现在,这片郁郁葱葱的玉米地已经把当初的凶案现场完全遮住了,然而遮不住的是人们对于这场凶案的追问。为什么一群二十一二岁的青年人,要在这里把一个流浪的老人至于死地呢?仅仅由于面对的是一个乞丐,这些年轻人便举起了拳头,这是真的吗?

修武县北霍村是这6名青年的家,也是那个被打死的乞丐人生的最后一站。我们一进村口,很多村民便告诉我们北霍村是修武县有名的精神文明村,村民中有很多人都接受过小学义务教育,而且村里已经连续几年没有出现刑事案件。当我们提起那个讨饭的老人,不少村民们还记忆犹新。村民说,流浪的老人平日并不打扰任何人,只有在饥饿的时候上门讨饭吃,村里人都知道他身体不好,所以经常会给他些食物。

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了很久,谁都不会想到这个老人会突然死掉,更不会料到会是被村里几个老实孩子打死的。据村民们反映,这6个孩子在长辈们眼中都不是坏孩子,起初他们也不相信老乞丐的死和他们有什么关系。然而孩子们的坦白却让他们无法承受。一时间,北霍村没有了以往的热闹,村里的每个人都感觉到沉重。特别是这6名青年的家人,对于这件他们意料之外的事他们显得不知所措。

对于6个孩子的举动,村民们也不理解。他们认为北霍村自从被评上文明村后,村民都以此为荣,在平日里遇到了邻村的村民也都有种自豪感。在这种情况下村里出现了这种案件,实在是为文明村抹黑。大家都觉得6个孩子应该为此负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让家人想不通村民又不理解的行为,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呢?年纪最大的李佳讲出了打老人的最初动因。在那个闷热的傍晚,几个伙伴聚在一起无聊,想去地里摘西瓜吃。在瓜地边,一个叫李利利的年轻人忽然被绊了一下,仔细一看,原来就是村里那个讨饭的乞丐。这一绊让李利利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便向同伴们提议,打这个老人找点乐子。无事可做的青年纷纷响应。于是李利利就将老人拽进瓜地的深处,第一顿拳脚在晚上19∶30打向了老人。

老人被打倒在地后,匆忙爬起来转身就跑,几个孩子紧追不舍。这些年轻人说,当初的追赶只是寻开心,并没有真的想要了老人的命。然而,修武警方却告诉我们单从瓜地到玉米地这一段路上的现场分析,就能看出来这几名青年打老人有多狠。当时满地的碎西瓜皮和杂乱的足迹一直延伸了很长的距离,说明老人屡次摔倒爬起,又屡次被的打翻在地。

等老人跑进了旁边的玉米地,被几个小伙子追上了。在晚上20∶00左右,第二场拳打脚踢开始了。这时的老人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而这几个青年的拳脚也打疼了。这时他们看到了玉米地边上的小树,想到一个办法。其中一人用力折断一棵小树,然后用它做工具再一次打向老人。没有人理会老人的求饶和呻吟,直到老人躺在玉米地一动不动。

此时,几个青年把注意力转向了老乞丐的包裹。还是那个叫李利利的青年把老人的随身物品翻了个底朝天,在找出了4.4元钱后几个青年说笑着离去。离开玉米地已经是晚上9点了,这几个青年拿着老人的钱在路边买了一盒当地出的彩蝶烟。体力慢慢恢复后,他们决定回去看看那个老人,如果老人还在就把他赶出村子。因为他们认为北霍村是个文明村,容不得这样的乞丐在这乞讨。

这时,他们遇到了正要收工回家的李强,青年人兴奋的邀李强加入。当一伙人又来到玉米地里时,看到老人还躺在地上。有人上前说了一句:“我们这里是文明村,你马上离开。”可是老人一声都不吭。见到老人没有吭声,李强直接提起树棍第一个打向老人,开始了对老人的第三次暴行。在事后,他们对记者说他们现在很后悔最后那次殴打,因为如果没有那次的行为,也许老人不会死,而那次行为就是李强引起的。

在这6名青年离开后,老人什么时候死的没有人知道,直到第二天清晨,被早上被上工的人发现。

主持人:我不知道您的感受是什么,总之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恶心的案件。几个年轻人变着花样地去打一个老乞丐,他们的解释是觉得好玩。这6个当事人的表情一直到现在都是无所谓的。为什么有人会那么残忍?

马皑:咱们刚才在这个案子当中看到了一个犯罪的升级,从开始的可能是一些游戏性的行为,最后发展到违法的行为,在我们犯罪心理学上一种解释这属于一种戏谑性的动机。

主持人:但是我不太同意这种戏谑的解释,原因是他们都已经是20岁左右的人了,打人好玩吗?

马皑:这种解释我们把它看做为在成年人或者青少年身上发生的一种退行行为。男孩子经常会对一些小动物捉弄,从这个小动物的反应当中来满足好奇,得到一种乐趣。这些行为如果出现在孩子身上我们觉得很正常,而且家长学校也会教育孩子说你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孩子的同情心的培养正是在这种多次的错误当中由父母来指导和矫正而产生的。如果在成年人中用残害别人凌辱别人的方法来获得一种乐趣,都是一种心理上不成熟的一种表现。

主持人:前段时间有一个作家专门调查了一些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状态,她说对于乞丐,他们不需要人们的同情,同时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歧视他,我们只要有一颗平常心对他,他也会以一颗平常心对社会。我觉得这种说法很有道理,这几个年轻人他们在看这个老乞丐的时候居然说了一句话,我们这是文明村,所以我们要把你赶走。

马皑:刚才说到的文明村也好,或者是对乞丐的态度也好我们现在应该所强调的是宽容。弱和强它永远是相对,你在这个社会当中你可能处在一个相对的强势,但是你在跟别的群体和阶层比较的时候你也可能是一个弱势。你在欺负凌辱弱势的时候,意味着你容忍更强的人来凌辱你自己。这种观念实际是与我们整个的法制原则是相当地抵触的。

在了解清楚全过程后,震惊的不只是民警,这究竟是一群怎样的青年,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这几个孩子在打死人后不仅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在被审讯过程中,向民警提出要赶快回家。没有意识到几个青年已经犯下杀人重罪的,还有他们身边的许多人。几个青年的家属一再说,孩子们只是不懂事,只是觉得打一个乞丐没什么大事,甚至连北霍村的村干部都这样认为。在事发后,他们组织村民联名上书,甚至亲自找到公安局领导,希望用10万元赞助费换得对这几个青年宽大处理。这个要求理应得到了公安局的严厉拒绝。

2004年1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做出一审裁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强等6名青年3至13年的有期徒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低的量刑标准是10年,最高是死刑。焦作中院的量刑为什么会这么轻呢?原来,由于警方为死者做出的死亡鉴定中提出,老人生前患各种疾病,身体状况不好,所以法院据此认定老人死因属多因一果,在量刑上全部从轻考虑。

然而,就是面对这样一个较轻的判决,北霍村却像炸了锅。许多人认为对这几个青年的判刑太重了。事后,李强、李小利、李千应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讨论后认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名犯罪嫌疑人量刑不当,并于2004年6月将此案发回重申。

主持人:今天这个个案说,因为这个老人体质比较差,所以殴打是众多导致他死亡的原因之一,而体质差是一个基础原因,以此为理由对这6个年轻人进行了减轻的这种判决。您觉得这个理由成立吗?

马皑:按照《刑法》规定,这个法官所提出来的理由也不应该是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如果在《刑法》上出现了减轻处罚的这种情况,应该是自首、不满18岁等等理由。

主持人:您也看到记者也采访了村民,很多村民在替这6个年轻人喊冤。

马皑:法律的规定它是刚性的。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结果,就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刑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他来自于哪里,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很多人成为弱势,可能不是由于他自己的原因,而是很多社会结构的原因和他自己没有办法左右的因素,导致了他无法去和别人竞争,一个文明的社会就需要已经获得利益的人来对这一部分人进行更多的救助和接济,以帮助他们共同融入到我们的社会当中去。

主持人:去年国家出台了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办法,事实上这是国家的一种态度。这说明对于我们要把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当作公民来看待,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规定。所以我们作为一个公民,也应该明白乞丐和一些其他的特殊人群,他们可能生活的方式和我们不一样,他们生活的态度和我们不一样,但是有一点是一样的,他们都应该一样地得到所有人的尊重。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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