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的福利月饼,也难逃缴税?公众的困惑,得到了北京税务部门的证实。正所谓,“房产加名税”还未沉寂,“月饼税”迎面走来,再联系到此前饱受舆论争议的“馒头税”,这一浪高过一浪的征税声,吹皱了凌乱的人心,不免让公众心惊肉跳,这一声声催税声,折射出税收种类何其之多。
公众不患“月饼税” 而是患不均患不平等
征收福利税的一个关键就是要搞清究竟是哪些福利导致不公平,哪些福利在顶峰,哪些福利在谷底,进而有的放矢地征收福利税。
长江商报评论员邓子庆认为,很多公众并不患“月饼税”,而是患不均、患不平等。一般工薪阶层的补贴都很有限,实报实销,而垄断性国企和不少公共部门形形色色、明的暗的补贴却相当之多,且避税手段多样。此语境下,如果监管在后者身上失灵,则意味着这项福利税多数落到了缺乏“避税能力”的普通工薪阶层头上。忽视税收制度本身的一些问题下一刀切地征收“月饼税”,很有可能与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削峰平谷以促进社会公平”之核心价值,背道而驰。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李晓亮也指出,那些真正灰色收入、隐性福利优渥的垄断企业,因整体的强势似未受到实质影响,反而福利贫弱的工薪族,会因一盒粽子一包月饼而抬高计税额度,这显然不公平。南方都市报街谈刊文则说,如果我们看看周围,那么多部门盖了豪华大厦,不断翻修,三公消费遮遮掩掩,挥霍浪费触目惊心。然后再回看普通公民,发个月饼也要缴税,单位组织个一日游也不能幸免。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这个中秋节还有什么心思吃什么月饼?
生活用品税负过重 会挤压国民日常消费
我们一直在畅想能够建成民众高福利的社会,而民生政府概念的提出,也正是为此目标而努力。现在倒好,就连一盒月饼的福利都必须受到税务部门“盘剥”,福利社会岂不成为幻影?月饼征税,恰似雁过拔毛。
隐藏在个税里的“月饼税”,恐怕只是诸多“福利税”里的冰山一角。重庆时报评论员时言平说,如果税收制度不向民生福利倾斜,各种与民夺利、与民争福的赋税必然会越来越多。民众正处于一个税感深重的时代,与臭名昭著的行政强拆相比,税收林立实际上是对公民财产的隐性掠夺,这无一例外地加重了民众的被剥夺感。他认为,制度和法律并非一成不变,关键是制度漏洞和法律滞后不应成为与民争利的借口和契机。
国人正承受着结构性税负过重的生活压力,如果在日常消费品上的间接税负继续增加,显然会给民众生活乃至国民经济带来种种负面影响。媒体人毕舸在新京报撰文指出,税收连年高增长,经济民生早已不堪重负,该考虑对一些不必要征的税进行削减了。单位发放类似月饼等普通消费品,不应像住房等高额福利一样,一律征个税,而应该在一定数额之内,均可免税。面对“月饼税”背后的民意期待,税务部门需要尽快作出回应。
“天鹅”们已嗷嗷叫 该反思一下税收理念了
毋庸置疑,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一样。但同样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税收的强制性不等于税务部门在税收过程中丝毫不考虑纳税人感受而无节制地见缝插针。
公众对“加名税”、“月饼税”等税收的民意反弹,警示政府特别是各级税务部门该认真反思一下税收理念了。法制日报刊发署名鲁生的评论表示,在国家决心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成果,致力于增收减税“藏富于民”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征税就不能板起脸来机械地“照章征收”,不仅如此,还应当积极主动地反思以往的税收理念,清理不合时宜的税收法规、规章和红头文件,严肃地重新论证既定的税收政策是否符合当前形势,从而在保证国家税收收入适当增长的前提下,积极落实国家“藏富于民”的宏观发展政策,做到该收的收,该放的放,该严的严,该松的松。
税收理论界曾有个经典的拔毛理论:纳税人被称为天鹅,最高的征税艺术在于尽可能多地拔毛,而天鹅们却未觉察。成都商报评论员李迎春认为“从网上的反映看,天鹅们已经嗷嗷叫了”,税收实际上是个互动过程,天鹅们的感受必须被考虑。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当下的税收征管更应以调结构、轻赋税为主。调结构在于在制度和具体征管方面加强对富裕阶层的征税力度,真正地减轻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比如加强资本利得等方面的税收征管。轻赋税在于还富于民,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民间消费,扩大内需,这也是国内经济转型,应对外需经济遭受打击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