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泽学:是“争夺领导权”还是争取平等

————论中苏论争的实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52 次 更新时间:2008-07-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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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泽学  

在中苏同盟关系的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共与苏共之间的论争,是为争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头”,从而导致了中苏同盟关系的紧张与冲突加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个中原因,主要是中共为争取同盟者的党际关系和国家关系的平等地位而与苏共进行了坚决斗争。

1950年初建立的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是一种国家关系同盟,但由于中苏两国同为社会主义大国,两党又都是各国的执政党,而且两党之间又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这样就使中苏同盟具有双重性质:国家关系和党际关系。如果说中苏之间的斗争是中共为着争当国际共运的“头”,那只是注意到党际关系的嬗变而忽略了同盟关系的实质。况且党际之间的斗争也并非如此,而是充满着中方为争取平等而与同盟者进行的不懈斗争。

中国共产党并没有争当国际共运的“头”。斯大林晚年时,尽管南斯拉夫的铁托显示了自己的个性,但斯大林和苏共作为国际共运和社会主义阵营的领袖地位是没有争议的。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一直把斯大林尊为朋友、先生、导师,而视自己为他的学生。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斯大林曾发过牢骚、提过意见,但不是向斯大林的权威挑战,而是针对两党两国间一些具体问题的不满而与之抗争。毛泽东及中共对苏共和斯大林及其后继者赫鲁晓夫也是心怀敬意的。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在讨论起草《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认为,过去提的“以苏联为首”还是对的,现在仍然要这样提。同时针对国际共运中流行的所谓“多中心论”,应明确提出以苏联为中心,因为它一直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心,这是历史形成的,不是人为的。所以,《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明确提出苏联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心”“不是任何人人为地决定的,而是历史条件所自然形成的”。“为了争取社会主义各国经济文化的共同高涨,我们必须继续加强以苏联为中心的国际无产阶级的团结”。1957年11月初,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代表团参加莫斯科世界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在多次讲话中都提到“以苏联为首”或“以苏共为中心”。毛泽东在会见赫鲁晓夫时说,我们所以提出以苏联为首,是因为只有你们才能领头,你们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又是最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搞了40年社会主义。赫鲁晓夫表现出少有的“谦虚”,提出以苏中为首。毛泽东说,兄弟党之间是平等的,但在为首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跟你们平起平坐,我们还差得远。我们中国为不了首,没有这个资格。如果以我们两个为首,我们是负担不起这个责任的。其实,毛泽东的倡议正合赫鲁晓夫的心意。因为自斯大林去世尤其是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加上波匈事件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冲击,使苏共在国际共运中的威信下跌到最低点。习惯于充当领导者的苏共领导人欲借十月革命40周年之机,让世界各国共产党、工人党齐集莫斯科,按照苏共的意图为国际共运制定统一的纲领和路线,重树苏共在国际共运中的威信,恢复其领导地位。

中共提出“以苏为首”后,遭到了东欧一些国家兄弟党的反对。他们对中共的提议极为敏感,表现出特有的谨慎,顾虑重重以至抵制。为消除他们的疑虑,毛泽东做了大量细致的说服工作。毛泽东在与波共第一书记哥穆尔卡谈话时向他讲了“以苏为首”的必要性,解释“以苏为首”并不是要成立新的国际机构,不是苏联说了算,各国党都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在11月14日的讲话中,他向与会者着重讲了为什么中国党提出“以苏为首”的道理。他说:“就我们阵营的内部事务说,互相调节,合作互助,召集会议,需要一个首。就我们阵营的外部情况说,更需要一个首。”在11月18日的讲话中毛泽东又重申坚持“以苏为首”的重要性,并说“这个头就是苏联,就是苏共中央”。虽然中苏之间在某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但从国际共运的大局出发,经过毛泽东的努力,中国党提出的“以苏为首”获得了与会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们的认同,并写进了《莫斯科宣言》中。当然“以苏为首”并非“以苏联为尊”,如过去那样任何问题由苏共说了算,而是对其职权范围加以限制并建立在各国党平等的基础之上。宣言指出:社会主义各国和兄弟党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各国党之间为加强联系,“除了举行领导人员的双边会谈和交换情况以外,在必要的时候还应该举行更广泛的共产党和工人党的会议,以便讨论迫切的问题,交流经验,了解彼此的观点和立场,协议为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共同目的而进行的共同斗争”。这些是经过中共与苏共的斗争才写进去的。赫鲁晓夫对此耿耿于怀,虽然他当时表态同意,但那是言不由衷的。后来在华沙条约国首脑会议时,他用粗俗的语言来发泄他的不满情绪:“为首顶个屁用,等于一个公共痰盂,谁都往里面吐痰”。在苏共二十一大上,苏共领导人也抱怨中国一方面主张“以苏联为首”,一方面“向苏联脸上吐痰”。

斯大林晚年曾经预言,世界革命中心正在逐渐东移,马克思主义诞生于西欧,却在东方的苏联取得了胜利,将来就会在中国发展,中国将是未来的世界革命中心。但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实际来看,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随着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中国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及中国走向世界舞台,毛泽东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威信不断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也在迅速提升。但毛泽东心里很清楚,在社会主义阵营里,中共没有资格当这个“头”,也不争当这个“头”。如果有这种想法,当赫鲁晓夫提出苏中为首时他就不会拒绝。1958年中国发动的“超英赶美赛苏”运动,其目的在于寻找一条不同于苏联的更有效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加速中国的建设,而非要充当社会主义阵营的“头”。1959年1月苏共召开二十一大。会前,苏共致函中共,拟在报告中取消社会主义阵营以苏联为首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以苏共为中心的提法。对此,中共表示不赞成。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在莫斯科向苏共领导人反映了我党的意见。在中共的坚持下,赫鲁晓夫在报告中既没有宣布取消“以苏联为首”和“以苏共为中心”的提法,也没有明确表示继续坚持这一提法,而是对此只做了委婉的说明。在1960年召开的81个共产党和工人党莫斯科会议上,赫鲁晓夫提出不要再写什么“为首”,并说苏共当不了头。但又提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各国党之间应该“对表”。可见,苏联不是不想“为首”,而是在平等前提下的“为首”极大地限制了它发挥领导作用的空间。其后,随着中苏论争升级,国际共运开始走向分裂。苏联利用其地缘政治、经济合作及其他资源优势,施展手法在国际上不断孤立中国,形成“反华大合唱”,中共在与苏共的论战中基本上是孤军应战。虽然“由于中国党的批评反对,苏联实际上已经不能再‘为首’和以‘世界革命中心’自居了”,但在东欧,中国只剩下“一个半朋友”,中共无“头”可当。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共既没有“向莫斯科提出挑战”,从“苏联手中‘夺取’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地位”,也没有“不惜一切手段破坏苏联在世界舞台上的威望”。相反,中共一直倡导并竭力维护社会主义阵营“以苏联为首”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以苏共为中心”的格局。面对分歧,呼吁加强团结,真诚希望苏共不要把党际和国家之间的分歧公之于世,以免为帝国主义提供攻击的口实。在苏联把党际之间的争论扩大到国家关系之后,中共仍没有放弃团结的努力。在1961年10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二大上,中共代表团团长周恩来在致贺词中呼吁:“我们认为,兄弟党、兄弟国家之间,如果不幸发生了争执和分歧,应该本着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精神、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耐心地加以解决。”“中国共产党真诚地希望,有争执和分歧的兄弟党,将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在互相尊重独立和平等的基础上,重新团结起来。”在中苏大论战中,苏共指责中共“争夺领导权”。对此,中共给予明确回答:1957年宣言和1960年声明明确规定,各国共产党是独立、平等的。根据这个原则,兄弟党之间根本不应当有领导党和被领导党的关系,更不应当有老子党和儿子党的关系。我们从来反对任何一个党指挥其他兄弟党,也从来没有想过由自己来指挥其他兄弟党,根本谈不上什么争夺领导权的问题。我们所要求的,只是宣言和声明规定的兄弟党独立的、平等的地位。1965年2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15周年社论指出:“中国政府和人民,一贯忠实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一贯为维护和加强中苏两国的团结和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而努力”,“尽管现在中苏关系还笼罩着阴影”,但“我们还要坚持这样做下去”。

中苏之间矛盾的激化与分歧加剧,不平等的党际与同盟关系是最重要的诱因,也是中苏论争的实质所在。

毛泽东是为中国的独立、自由、平等而奋斗的坚强斗士,认为平等是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在筹建新政府提上中共议事日程后,“平等”就被列为新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之一。1949年初,毛泽东在西柏坡与米高扬的会谈中就表达了废除不平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意向。4月30日,他以解放军发言人的名义宣布,新中国愿意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和各国人民,共同奋斗”作为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两条主要的和基本的经验之一。正是在这一原则及其他原则的指导下,谱写了中国对外关系的新篇章。

平等是中共倡导的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波匈事件后,中国领导人提出,苏联同社会主义兄弟国家之间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正确、合理的关系问题应该有所反思,劝告赫鲁晓夫不要试图用武力去干涉东欧国家的内政。作为回应,苏联政府于1956年10月30日发表了《关于发展和进一步加强苏联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和合作的基础的宣言》,检讨了他们过去在处理兄弟国家关系方面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互相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准备同有关国家的政府共同讨论一些措施,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11月1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对苏联政府的宣言给予积极评价和支持。认为“这个宣言对于改正社会主义国家相互关系方面的错误,对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团结,具有重大的意义”。声明指出:“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同时又是以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精神团结在一起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声明对苏联表示愿意通过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协商,解决相互关系中的各种问题表示欢迎。同时指出:在社会主义各国之间,“某些工作人员常常容易在相互关系中忽略各国平等的原则。这种错误,就性质来说,是资产阶级沙文主义的错误。这种错误,特别是大国的沙文主义错误,对于社会主义各国的团结和共同事业,必然会带来严重的损害”。中国政府通过对大国沙文主义的分析,既委婉地对苏联处理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批评,也表达了自己对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立场。

在中苏关系中,中国为追求平等与之进行过不妥协的原则斗争。中共赢得新中国后,中苏在党际关系之外又增加一层新的关系——国家关系。作为当时冷战格局中站在同一阵线上的两个大国,毛泽东希望中苏在党际和国家关系上平等相待。1949年12月16日,毛泽东抵达莫斯科时在车站发表的演说中特别提到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之后,苏维埃政府根据列宁、斯大林的政策首先废除了帝俄时代对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但苏共由于历史上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大党主义、大国主义和缺乏平等观念的传统,在中苏同盟关系中经常顽固地表现出来。在中苏同盟建立过程中,当毛泽东向斯大林提出废除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另订新约的要求时,斯大林起初借口不符合雅尔塔协定,有意推托,致使双方对话曾一度陷入僵局。虽然后来苏方做出让步,同意签订新约,但让中国再度吞下不平等的苦果。在经济上,如组建有损中国权益的四个合营股份公司,要求以战略物资偿还贷款,且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中国当时的生产能力,要中国接受不按国际惯例确定的有利于苏方的卢布与人民币的比价。在政治方面,在斯大林的压力之下,签订了一个秘密的《补充协定》,在东北和新疆搞了两处势力范围,规定在这两处地方“不给予外国人以租让权利,并不准许第三国的资本或其公民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参加之工业的、财政的、商业的及其他的企业、机关、社会与团体的活动”。另外在聘请苏联专家等问题上,苏方的要求都“带有明显的不平等性质”。尽管如此,毛泽东从新中国的全局利益考虑和构筑对外关系的基础,在某些问题上做了让步,中苏同盟得以建立。但对这些有损中国权益的不平等的做法,毛泽东感到很不满意,后来他称这次莫斯科之行是“虎口夺食”。可见,中苏合作一开始就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在中苏军事合作过程中,苏方的不平等做法,也屡屡使中方处境尴尬,双方合作不愉快甚至是有始无终。1955年1月,苏联国防部提议中苏在远东的防空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中方即派出由副总参谋长陈赓、空军副司令王秉璋、防空军副司令成钧等组成的军事代表团,于1月25日到达伯力同苏联远东军区及太平洋舰队商谈联合防空问题。双方于2月6日签署了联合防空协议的三个文件。然而协议的全部文件只有俄文文本却无中文文本,文件规定中方增设的情报机构和增加的通讯设施还要用俄文向苏方通报。陈赓等人回国汇报后,彭德怀等认为这个防空协定没有按照国际惯例以双方文字体现,因而是不平等的。他向中央建议,暂不批准此协定。

同年9月,苏联国防部再次提出外贝加尔湖军区与沈阳军区订立防空协定问题。沈阳军区司令员周赤萍受命与苏方进行洽商。行前,总参谋长粟裕和空军司令刘亚楼指示周,谈判仅限于双方在防空情报方面的合作问题。但周赤萍一行到达赤塔后,苏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协议要周签字,其内容包括苏联飞机可进入中国领空并在中国机场降落,而事先不必通知中方,但中国飞机在本国飞行或进入苏联领空均须事先向苏方通报,北京军区所得敌军情报也要向苏方通报。议定书还要求中国在东北北部地区增建几个机场,以满足苏方飞机降落之需要。此外,在为对方提供油料及食宿方面,条件也不对等。显然,苏方提出的条件超出了中方事先对周赤萍授权商定的范围。且不看此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仅看苏方协商前的做法,就明显地感受到,苏方没有把中方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

在中苏合作的其他一些领域,苏方也表现出不平等的做法。譬如,20世纪50年代苏联专家帮助中国开展军事测绘方面的各项业务,在此基础上,中国绘出1/50000的军用地图。于是苏方提出中方每绘制一批新图都应给他们一份,但同时却不愿意将苏联绘制的中苏边界地区军用地图交给中方,而只同意提供经过改制的日本地图。当然,苏方的要求为中方所婉拒。

平等是同盟关系的敏感点。苏联上述损害中国权益的不平等做法,表明它没有把中国作为一个平等的盟友对待,这使双方宣传的“最亲密的兄弟关系”和同盟稳固性打了很大折扣。1954年赫鲁晓夫就预感到:我们“同中国人的冲突恐怕难以避免了”。苏联外交部后来在评估与新中国最初3年的外交关系时认为,中苏关系总的来说是成功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的一些消极因素。这主要是指存在于两国关系中的那些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利益的某些条约和协定。例如禁止外国人进入新疆和满洲(1950年2月14日),建立中苏合资的股份公司,(不合理地)确定卢布和人民币的比价(1950年6月1日)等其他类似的协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置于从属地位的做法,严重地损害了中苏关系在完全平等、自愿和互信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正是不平等的因素侵蚀着同盟的基础。

斯大林的后继者赫鲁晓夫意识到同盟间不平等的潜在危险性。上任伊始便“努力使我们的关系回到友好、平等的基础上来”,调整苏中关系,修复业已存在的裂痕,如提高驻华大使的级别,扩大对华援助规模,加强苏中在文化、科技领域和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协作,在相互交往中尊重中方意见,照顾中方利益,在国际政治活动中与中国密切配合。1954年,赫鲁晓夫首次访华时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决定苏联军队于1955年5月1日前从旅顺口海军基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给中国;决定把中苏合办的四个公司中的苏联股份于1955年元旦前出售给中国。1956年5月,苏又照会中国,废除强加给中国的《补充协定》,放弃在中国东北和新疆的“势力范围”。从而解决了斯大林时期遗留的历史问题,把中苏同盟间的合作置于平等的基础上,使党际和国家关系达到历史的最高点。

中苏同盟内的不平等是由国际共运中的党际关系不平等带来的。在中苏两党的笔墨官司中,争取党际和国家平等是双方争论的一个重要方面。1956年中共八大期间,毛泽东、周恩来与苏共代表谈话时都强调,在国际共运中兄弟党之间必须是平等的关系,而不应是父子关系。他们指出,要一个平等的兄弟党听从另一个兄弟党的话,服从另一个兄弟党的政策、策略和利益,跟着另一个兄弟党的屁股后面跑的坏习气、坏传统,是一种极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同年12月29日由《人民日报》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强调,以苏联为中心不等于苏共与其他党的关系是父子关系。兄弟党之间的关系,是人类历史上完全新型的关系,是建立在完全平等、协商一致、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的基础上,是与坚持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文章还指出,斯大林在对待兄弟党和国家的关系上,曾经有过某些大国主义的倾向,忽视国际联合中的独立平等原则。

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对苏共领导人发泄郁积于心的怨气,说第一次访问苏联时不愉快,“‘兄弟党’,那是一句话,讲得好听,实际上不平等”。称赞这次莫斯科会议改变了过去对兄弟党的不平等态度,能平等相待,共同商量问题,这是好的,希望以后能保持这种关系。通过中共的努力,党际和国家平等原则写进了《莫斯科宣言》中。《宣言》规定社会主义各国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完全平等、尊重领土完整、尊重国家独立和主权、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这次会议使毛泽东追求的平等在纸面上得到了落实。但自赫鲁晓夫提出“和平共处”、萌生“美苏合作,主宰世界”的幻想后,苏共在过去长时期养成的一切以它为中心、一切以它为转移的大国主义、大党主义习惯再次表露,要求中共服从它的对外政策,跟着它的指挥棒转,并不惜牺牲盟友的利益来讨好美国和印度,甚至“企图借助经济压力和政治包围使中国领导人屈服,并迫使他们同苏共中央步调一致”,在党际关系和国际活动中,“苏共领导人不把中国领导人当成平等的伙伴,而把他们看成小兄弟,在国际舞台上采取触及中国利益的行动时,不和他们商量,不考虑他们的意见”。因此,中国不得不同苏共的大国主义、“老子党”作风、牺牲盟友利益的行为做坚决斗争。

中苏间在一些重大国际会议上的冲突,平等问题成为斗争的一个焦点。中国一直重申社会主义国家和兄弟党之间的关系,应该恪守《莫斯科宣言》所规定的平等的、同志式的国际主义原则。在1960年6月的布加勒斯特会议上,中共对苏共的突然袭击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代表团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发表的声明指出,赫鲁晓夫在这次会谈中的做法,“完全破坏了历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兄弟党协商解决共同的问题的原则”,特别是在没有充分讨论和征求兄弟党意见的情况下,一定要通过会议公报,“这是滥用苏联共产党从列宁以来长期形成的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威信,极端粗暴地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赫鲁晓夫采取的“家长式的、武断的、专横的态度”表明,他没有把苏共与中共的关系看成是兄弟党的关系,而是“父子党”的关系,企图用压服的办法迫使中共就范。9月10日,中共中央致函苏共中央,对6月21日《苏共致中共通知书》给予答复。在复信中,中共中央提出了解决分歧达到团结的五项建议。其中,对党际和国家关系问题提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兄弟党之间的关系应遵守莫斯科宣言规定的平等、同志式的原则;对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兄弟党之间关系中的所有争论,必须根据莫斯科宣言规定,通过同志式的、从容的讨论求得解决。中苏两国两党对于国际形势、国际共运等一切重大问题应充分协商讨论,采取一致步骤。在1960年11月莫斯科会议上,中共经过有理有节的斗争,确立了兄弟党之间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且中苏两党之间还达成一项协议:在重大国际问题上,两党一定要在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写到国际会议的共同文件中去。1963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在给苏共中央3月30日的复信中,提出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简称《二十五条》)。该文件针对苏共中央对国际共运总路线的观点提出了我党在这一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些原则问题上的看法。《二十五条》的第21条指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不论大国或小国,经济发达或不发达,必须把相互关系建立在完全平等、尊重领土完整、尊重国家主权和独立、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必须建立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相互支持和相互援助的原则基础上。”第22条重申,兄弟党之间的关系应该恪守1957年宣言和1960年声明规定的准则,即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基础上,实行联合的原则,相互支持和相互援助的原则,独立自主和平等的原则,通过协商达到一致的原则。在中苏大论战中,中国争取平等的呼吁被苏共视为“民族主义”。

正是不平等的党际和国家关系,迫使毛泽东和中共起而抗争。在斯大林时代,毛泽东和中共只是发发牢骚,而在赫鲁晓夫时期则不同了。毛泽东与斯大林的关系和毛泽东与赫鲁晓夫的关系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而对赫鲁晓夫不平等地对待中国党和国家的做法,中方开展的是直接的面对面的批评与斗争。1964年11月,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讲,中苏分歧就是从苏联对中国实行大国沙文主义时开始的。苏联领导搞大国沙文主义,这是中苏关系的核心问题,是要害所在。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跟苏联之间的纠纷是一天也不会停止的。中华民族从来就没有向人屈服过。我们现在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更不能向任何外国屈服,即使对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美国,我们也没有低过头。对苏联也是一样,我们决不屈膝称臣。我们争的也不是居人之上,而是平等的地位。作为中苏论战的亲历者和参与者,邓小平也有相同的看法。1960年9月,邓小平率领的中共代表团在莫斯科与苏方会谈时说:“中国共产党永远不会接受父子党、父子国的关系。你们撤退专家使我们受到损失,给我们造成了困难,影响了我们国家经济建设的整个计划和外贸计划,这些计划都要重新进行安排。中国人民准备吞下这个损失,决心用自己双手的劳动来弥补这个损失,建设自己的国家。”1989年,他在会见来访的戈尔巴乔夫时谈到,在中苏两国和两党关系的问题上,之所以发生争论,“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

可见,中共与苏共的斗争,并非为争夺国际共运的领导权,而是因为苏联的大国主义、以老子党自居,使中国被迫为平等而斗争,即使在苏共把党际之间的矛盾和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后,中国也没有妥协让步。

作者单位:华中师大历史文化学院

文章来源:《新华文摘》2004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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