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以下简称《历史决议》)发表三十周年,诚如有些学者所说,《历史决议》是一个政治决议,因此要历史地看《历史决议》。
要历史地看《历史决议》,首先就要看它怎么形成的,我认为,《历史决议》的形成过程不仅仅是《历史决议》一个文件的写作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全党思想解放的过程。《历史决议》代表了全党思想解放的成果。
在“文革”结束以后,首先就面临一个怎么认识“文革”错误的问题。认识“文革”错误的问题是与如何认识毛泽东错误的问题绑在一起的。突破不了这一点,我们的历史是无法往前走的。实际上,在中共十一大上就提出了要总结“三次路线斗争”经验教训。这个任务是由刚刚复校的中央党校承担起来了。这项工作是胡耀邦主持搞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这是《历史决议》的开篇之作,也可以说是形成《历史决议》的第一个阶段。
总结历史,首先要解决用什么样的观念看历史的问题。当时在胡耀邦主持下搞了一个供学员讨论的《提要》。现在看,这个文件很粗糙,但是在认识历史的观念上很有突破,提出了“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别路线是非的标准”,这是最早提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第一个版本。在讨论中,大家虽然话语还带着十一大的框框,抽象上是肯定“文革”的,在具体内容上面完全都否定了“文革”。这个事情就直接促成了真理标准大讨论问题的形成。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命题,就是通过这次大讨论提出来的。这段历史,在座的孙长江老师是当事人,最有发言权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党内的思想是非常活跃。真理标准大讨论之后,中央党校搞出了《提要》的第二稿,其中有一些话我们现在都说不出来。比如文件中讲:“实行民主集中制,首先是要让人民群众讲话。不仅允许讲符合各领导人口味的话,符合‘长官意志’的话,而且允许讲不同意见的话,批评的话,甚至骂人的话;不仅允许讲正确的话,而且允许讲不那么正确甚至错误的话”。我们不但要有批评下台的领导人的权利,也要有批评在台上的领导人的权利;不仅有批评林彪“四人帮”的权利,还要有批判任何领导人错误的权利。“没有这些保证,所谓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当时党内的思想解放已经提到这个高度了。所以,这个事情我认为就是历史决议的最初的起步。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解放思想,具体说就是应该怎么看“文革”的问题。因为在当时,包括胡耀邦、邓小平在内都是以待罪之身进行工作的,他们“走资派”的问题并没有说清楚,一大堆的“路线斗争”的问题没有说清楚。当时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搞改革开放,就要对“文革”和过去历史划上一个句号,这就是牵扯到怎么认识历史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对反思历史的深度,决定了走向未来的高度。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时候,我认为那个时候邓小平的思想还是想要全党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当时提放下包袱,向前看,没有提清理历史的问题。只讲适当的时候进行总结,统一全党认识。但是这个关于建国以后的历史的如何评价问题是不能不提的,拨乱反正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乱什么是正,历史是回避不过去的。所以,就有了建国30周年的叶剑英讲话,初步回顾了这30年的历史。在起草叶剑英的国庆三十年讲话过程中,涉及党内历史上的恩恩怨怨的东西、是是非非的东西太多,一句话就是错误太多,许多重大错误都是毛泽东直接造成的。怎么处理?邓小平在内部讲话中说:对历史问题,我们要“硬着头皮和稀泥”。这是关于“宜粗不宜细”的另一个版本,对解读邓小平的制定《历史决议》的思想是很重要的。这是《历史决议》形成的第二个阶段。
这一时期大刀阔斧地平反冤假错案,象刘少奇这样的大案都平反了,对毛泽东评价的问题就绕不过去了。“硬着头皮和稀泥”的关键是如何评毛的问题。这是《决议》起草的难点。所以邓小平发话,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决议》宁可不做。
关于《历史决议》的起草过程,是通过党内民主程序的。在党内,有四千人的大讨论。在党外,也吸取民主党派的意见。这些大家都知道了。也可以说在当时最高程度地发扬了党内民主的产物,有些意见提得相当尖锐。虽然很多意见反映上来了,并没有采用,但是让党内同志这么大胆地提意见,这还是有党以来的第一次。所以,《历史决议》的起草,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政治妥协的产物。
尽管《历史决议》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它的历史价值是不可否认的。它是一个拨乱反正的纲领性文件,奠定了我们改革开放的政治基础。正是在它提出的彻底否定文革的基础上,在一些所谓社会主义政治原则问题上我们可以不管不顾,大胆试验,这就为改革开放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治环境。
《历史决议》在今天还是确认党内政治动向和社会政治动向的很重要的一个政治坐标。现在有些人否定《历史决议》,说当时这个文件是党内的自由派领导人胡耀邦他们搞的,不认同它,认为是给共产党抹黑。甚至有些人还公开提出要肯定“文革”,不承认毛泽东晚年的错误,甚至还把毛泽东看做人民大救星。现在一些党政部门主导下的,闹得沸沸扬扬的“唱红打黑”,颂扬“文革”,赞颂毛时代,搞个人崇拜。被《历史决议》否定的东西又死灰复燃了,出现了历史的错乱。这些东西都是在《历史决议》基础上的倒退。说明我们的改革底线现在已经发生了动摇,改革在政治上出现了问题。这都是很值得我们反思的现象。
《历史决议》毕竟是一个政治决议,不是一个科学意义上的评价历史,有许多历史认识很不到位,现在看来许多地方是总结得很不够。这是我们30年后的回头看。现在看《历史决议》,是还有很多值得重新评价和深化认识的东西。比如说,对社会主义改造、对反右派运动、对华国锋执政的两年,评价的都很不够。再比如说《历史决议》对毛泽东思想做了一个切割,把正确的思想当成党的指导思想,错误的思想不当毛泽东的思想。这在政治上固然是“硬着头皮和稀泥”的需要,但在学理上是讲不通的。我们今天的认识当然要更深刻的多,对反右、大跃进、“四清”、“文革”的罪错,不仅要看到毛泽东的个人责任,也要看到执政集团的共同责任,还要看到共产体制和共产意识形态的更深层次的问题。许多问题不是停留在谴责的层面上,更要进行理性地分析。比如说:什么是民粹主义,什么是民主主义,我们今天是否真正搞清楚了?这完全是可以打一个问号的。还有在共产意识形态下的社会主义,搞的是国家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这也是可以打个问号的。还有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问题,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所谓“中国模式”、“重庆模式”的问题等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即使对毛泽东的认识,也可以做一个更深入的分析,不仅要看到他的个人品质问题,还要看到我们民族文化的不良基因。专制主义的文化基因,我们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的。所以,我觉得在这些问题上,我们还需要继续深化认识。专制主义不仅会造就滥权的君主,也造就了崇拜权力、迷信权力的臣民,造成了奴役他人的习性。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文化清理的事情。
关于现在搞不搞《历史决议》的问题,我还有点看法:如果说从坚持党的领导的角度出发,我赞成再搞一个《历史决议》,认真总结一下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经验教训,从改革开放30年后的历史视野再来看从1949年到“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对执政党是大有好处的。当然,这件事是需要领导人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政治智慧和巨大的政治勇气。但如果从坚持法的领导的角度来讲,在宪政民主的框架下,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是政治家的事,历史研究是历史学家的事,是非成败自有公论的,执政党靠选票执政,全民共识由选票体现,我们可能用不着再搞一个历史问题的决议了。当然,前者是一个现实目标,后者是一个理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