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中国稀土之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85 次 更新时间:2011-07-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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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  

多年来,这一被称为“21世纪战略元素”的宝贵资源一直为诸国争抢,以作战略储备。

作为世界上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家,中国本应有先天优势。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中,那句被媒体高频引用的“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为此做了最好的注脚。

但是,价值堪比石油的稀土,却未能为中国带来相应的财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缺乏长远的战略发展眼光,国内稀土企业无序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对内导致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对外则是低价倾销和稀土定价权的丧失。政府控制生产总量、力图实现可持续开发的宏观调控并未收到预期成效,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计划在实践中裹足不前。中国顶着世界最大稀土供应国和消费国的大帽子,却始终行走在稀土产业链的中上游微利领域,在高端技术领域的成果乏善可陈,专利技术往往受制于人。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通过购买中国的廉价稀土,建立起了“深藏不露”的战略储备体系,同时,牢牢掌握着稀土关键技术领域的主导权,直到今日。

庆幸的是,近年来中国在国家层面逐步加大对稀土的规范管理力度,尤其是今年以来,一系列强力政策接连出台,稀土业整合重组工作渐趋推进。

不过,在业内外观察人士看来,要成为真正的稀土强国,中国任重道远。

对内,需要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开采和冶炼分离能力,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真正发挥稀土战略性基础产业的作用,尤其是稀土高端技术领域,中国亟待突破。

但是,中国的问题关键在于一个落实,尤其是对于稀土业这样一个矛盾多多、利益纠葛的行业,如何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彻底革新历史积弊,不仅需要决策者的勇气,还需要执行者的尽职尽责。

对外,中国稀土同样面临重重挑战,国际上对近年来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量的做法指责颇多。7月上旬,世界贸易组织已宣布中国限制主要原材料出口的做法违规,驳回中国政府提出的有必要为保护环境而限制出口的说法;这一不利的消息或将为发达国家投诉中国稀土材料的出口配额开创先例,未来,中国必将面对更大的国际压力。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虽已“入世”十年,但是,在国际游戏规则面前,中国仍然还是一个学生,因此,抱怨与愤怒已无济于事,关键是要真正参透世贸各种规则并充分利用规则保护国家利益。

当年,邓小平提出“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之时,其实,后面还有一句指示往往被人忽略,那就是:一定要把稀土的事情办好,把我国稀土的优势发挥出来。现在看来,这仍然不啻长鸣警钟。(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绍飞)

《瞭望》文章:“稀土战”硝烟又起

中国要逐渐由“应诉方”的“被动角色”向“上诉方”的“主动角色”转变,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贸易权利

文/《瞭望》新闻周刊

驻布鲁塞尔记者刘晓燕 记者李绍飞

中国稀土出口配额政策正面临巨大压力和潜在挑战。

7月14日,中国商务部公布了2011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共计15738吨,该数字较去年第二批配额7976吨,增加了约97.3%。

对于这一决定,欧盟贸易委员德古特的发言人约翰·克兰西表示“高度不满”,称中国的稀土政策并未发生重大改变。

更早之前的7月5日,世贸组织宣布,中国以保护国内生态环境和资源性行业可持续发展为理由,从而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的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定。这9种原材料包括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

业内人士指出,世贸组织这一裁决让西方发达国家尝到了甜头,后者很可能以此为例再对中国稀土出口配额政策提起申诉。

未来,中国稀土出口贸易或将面临更多的批评和责难。

谁的稀土

美国、欧盟等国2009年就开始就中国原材料管制向世界贸易组织起诉。

2010年10月,稀土进口大国日本的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曾召集美、英、德、法等国大使,要求中国缓和对稀土元素的出口规制。当年12月,在中国公布了2011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后,美、日、欧纷纷“表示忧虑”。

7月5日,世贸组织发布中国9种原材料出口限制违规后,作为申诉方之一的欧盟当天立即发表声明表示欢迎。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特甚至公开表示,这一裁决明显维护了在原材料上的公平自由贸易原则,并声称希望中国能保证其出口体制遵循国际规定。他还特别指出,根据这一WTO裁决原则,中国应当保证对国际市场的稀土供应,让其他国家可以自由公平地获得这种重要的工业原材料。

美欧等国一直指责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推高了国际市场价格,损害了西方企业数以十亿美元计的贸易量。欧盟还抱怨,受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政策影响的企业产值约占欧盟工业总产值的4%,涉及就业人口约50万。因此,它们认为应该趁热打铁,继续起诉中国稀土出口限制违规,从而保证各国对稀土的需求。

对此,国内主流舆论要求中国政府坚决反击,不能让其“得寸进尺”。知名的财经评论家叶檀撰文指出,每个国家都有权利保护自身的资源与环境,而中国的稀土此前十年的恶性出口既压低了价格又破坏了环境,目前整肃稀土出口秩序,正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合理主张,中国限制稀土出口有理有据。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对新华社记者表示,WTO在很多时候会成为西方国家操纵的工具,帮助西方从发展中国家身上攫取利益。当然,此项裁定也反映出西方对中国经济快速成长的恐惧并试图打压之。

德国《南德意志报》日前刊发评论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对世贸组织判决的欢呼是不合适的甚至是虚伪的,因为在很多年里,全世界都得益于中国以极低的价格提供稀土。

美国《外交政策》网站刊发了美国经济战略研究所所长克莱德 "普雷斯托维茨的文章《限制出口:致富的关键》,普雷斯托维茨认为,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长远经济战略在于摆脱纯粹的大宗商品供应商的身份,生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和高技术熟练程度的产品。

普雷斯托维茨还以英国从单纯的羊毛供应国成长为纺织品生产国的富强历史为例,认为中国仿效这种历史经验不应该受到指责。

15世纪后期,英国是富裕的勃艮第和佛兰芒纺织厂商的主要羊毛供应国,后者凭借优良的纺织品生产技能,获得了高额利润,亨利七世加冕后,立刻限制英国羊毛出口,并对那些将生产和技术转移到英国的纺织品制造厂商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英国逐渐走向富强,甚至一度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用这种方法变富的国家现在认为这样的事情不合规矩,这听起来很没道理。”普雷斯托维茨说。

谁的规则

根据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中国现在可就原材料出口的裁决进行上诉。这一轮上诉被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之后,将在半年后发布终裁。不过,受访专家表示,中国的上诉会面临诸多困难。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设在布鲁塞尔的智库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欧盟贸易政策和WTO问题专家弗雷德里克·埃里克松指出,世贸组织专家小组的裁决明确指出,中国不能实行出口配额限制,因为这是中国当初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而且中国当时也同意,将来不能启用关贸总协定中的第20条的一般例外条款,为其重新实行出口配额限制网开一面。

该条款规定,如果某成员方认为某一种资源或者某一种资源性产品出口过度,带来本国资源的枯竭或导致环境污染严重,该成员方有权对这种资源的生产、销售、出口采取相应的出口管制和出口限制。

埃里克松说,(西方国家)在中国当时加入世贸组织之时就预测到,中国未来几年就将成为国际市场上某些金属的主要供应方。因此,当初其他一些世贸组织成员国要求中国专门承诺,以后不要在这些金属的出口上实行配额限制或者征收出口关税,并以此为条件同意中国进入这些国家的市场。当年,中国在签订《入世议定书》时,附件6仅列明84个税号的商品不承诺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许多在近年引起关注的资源性产品(如稀土、锰等)并未被列入。

埃里克松提醒,中国现在可以就世贸组织的裁决提起上诉,但获胜的机会非常小。这个问题对于欧洲的许多公司利害攸关,如果中国不遵守WTO的裁决的话,就要做好法律上的准备,形势对中国非常不利。

该智库的另外一位WTO问题专家李-牧山浩石也对本刊记者分析,中国为了加入世贸组织自愿作出大量让步,取消了大部分的出口配额和关税,如今,在WTO的诉讼中就会非常被动。

WTO的裁决宣布后,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回应表示,加强部分资源的出口管理是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这些措施的实施虽然对国内外的使用者有一定影响,但其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类产业健康发展。

对此,世贸组织的裁决认为,即使中国可以援引第20条的例外条款,中国也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说明出口配额限制有利于保护环境。欧盟委员会声称,中国可以采取多种更加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其中包括投资更加环保的技术、提高环境标准,控制污染以及有效的生产和消费控制,等等。

李-牧山浩石指出,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中国提出的保护环境、规范开采的说法要站得住脚,中国必须要证明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没有歧视其他的世贸组织成员,而是对国内国外采取了一视同仁的做法。中国单纯限制出口,而不是控制中国国内的开采和消费数量的话,保护环境之说就难以令人信服,在世贸组织的裁决中就很难获胜。未来如果进行上诉,中国必须在这方面拿出更多的证据。

李-牧山浩石补充说,他毫不怀疑中国政府各部门确实有保护环境方面的考虑,但中国在强调保护环境的同时也要意识到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因为在欧盟和美国看来,中国限制出口更多地是为了抬高原材料的价格,并给予国内企业更多的优惠待遇,降低他们的出口产品价格,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属于不公平竞争。

7月15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此表态,中国会按照世贸组织的规范和要求,在稀土生产、加工和出口中,对国内企业和海外企业采取同样政策。

“应诉方”VS“上诉方”

中国是否会就此上诉,官方尚没有明确表态。

叶檀认为,中国有必要采取符合国际惯例的反击手段,向相关组织提出上诉。同时,为了印证中国维护环境的决心,从环境成本、税收等方面制约国内资源生产企业,以真正有利于环境的办法,让稀土从出口限制之“表”,走向整肃秩序、珍惜环境、保护市场定价权之“里”。生产企业优胜劣汰,自然被淘汰出局,市场效率提升,而环境得到改善。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稀土出口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钟山也表示,商务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世贸规则,继续完善稀土出口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将稀土环保标准和即将出台的行业准入标准纳入出口企业资质条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出口行为,同时加强行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开发高端应用材料,实现对稀土初级产品的出口和国内生产、消费的同步管理。

如果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其实中国在稀土出口问题上受到的“委屈”并非个案,入世十年来,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频频遭遇非议,诸多教训值得反思。

受访专家指出,虽然此次世贸组织的裁决对中国确实不利,但中国应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埃里克松对本刊记者说,迄今为止,中国在许多问题和领域内都遭到区别对待,中国应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贸易权利;中国目前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世贸组织的这次裁决可以为中国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依据。事实上,中国也有成功的经历。

7月15日,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发布了中国起诉欧盟对华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的裁决报告,该报告认定中国在与欧盟关于紧固件的贸易争端中胜诉,此案被视为中国入世十年来,主动起诉欧盟的第一次胜利,也从某种程度上显示了中国积极利用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维护权益的决心与能力。

因此,多位受访专家指出,中国要逐渐由“应诉方”的“被动角色”向“上诉方”的“主动角色”转变,在积极学习国际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学会利用法律规则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中国稀土史就像是一条令人痛心的“土殇”之路。

作为世界上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度,长期以来,中国缺乏对稀土资源开采、利用与保护的战略规划,企业间无序竞争的乱象久治不绝,乱采滥挖造成的生态恶果至今难除,过度出口导致国内储量急剧下降并失去了稀土在国际上的定价权。

与之相伴随的一系列管理政策在实践中的效果始终难尽如人意:控制生产总量的努力不断失败,可持续开采、发展进展缓慢;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收效甚微;渴望并鼓励通过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愿景至今仍是希冀,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高端产品研发技术寥若晨星。

正是在此背景下,政策制定者痛定思痛,2005年之后,稀土管理政策密集出台,尤其是进入2011年以来,从《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到《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接连重拳出击,大力整顿稀土业乱象,力图根除顽疾。

在西北发现“万能之土”

1927年7月,中瑞(典)西北科学考察团在中国西北地区进行科学考察,途经内蒙古乌兰察布草原阴山北麓、包头北约150公里处时,中国地质工作者丁道衡被一座黑色山峰吸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独自前往查看,首次发现了白云鄂博矿铁矿,在当时,他并不知道铁矿中还含有稀土,而且是世界上储量最大的稀土矿。

直到8年之后,前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何作霖对丁道衡采回的白云鄂博矿石进行研究后,从中发现了稀土。

但是,由于战争原因和稀土研究的落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相关开发利用并未启动。

20世纪60年代,中国开启稀土相关研究和实体建设。

1961年,8861稀土实验厂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包括:稀土精矿选矿车间,混合稀土氧化物,混合稀土金属,单一稀土氧化物,单一稀土金属提取分离车间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工程,后来发展为包钢稀土冶炼厂。

1963年和1965年,时任副总理的聂荣臻指示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召开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包头矿综合利用和稀土应用工作会议”,研究白云鄂博矿山稀土、铌、钍、萤石等多种有价值矿藏的综合利用。

为研究白云鄂博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如何从包头矿中提取稀土稀有金属,1963年,包头冶金研究所(包头稀土研究院前身)正式成立,由冶金部直接领导。

1985年,中国开始实行稀土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中国稀土对外出口逐年递增。

1998年,中国实施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并把稀土原料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0年,中国开始对稀土实施开采配额制度。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外商投资稀土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外商在中国境内建立稀土矿山企业,不允许外商独资举办稀土冶炼、分离项目(限于合资、合作),对于稀土冶炼、分离类项目,不论投资额大小,一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上报国家计委审批。同时,鼓励外商投资稀土深加工、稀土新材料和稀土应用产品。

2005年,中国政府取消了稀土出口退税,压缩了出口配额企业名额。

2006年4月,中国国土资源部开始停止发放稀土矿开采许可证,开始了对“稀土矿的开采、加工和出口”的调控。

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目录中“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被列入限制外商进入领域,而钨、锑、稀土的“勘查、开采、选矿”则完全禁止外资进入。

2008年12月商务部公布《2009年稀土出口企业名单》,入册企业(20家)比2007年减少19家。

2009年4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新的《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降低国内产能,并继续冻结新的开采许可证。

2009年底,工信部审议通过《2009—2015年稀土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指出,未来6年,中国稀土出口配额的总量将控制在3.5万吨/年以内。初级材料仍被禁止出口。

2010年5月,工信部发布了《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生产规模方面设置稀土准入门槛。2010年9月初,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首次把稀土列为重点行业兼并重组的名单,并减少稀土出口。

2011年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绍飞整理)

《瞭望》文章:包头稀土业整合拐点

包头稀土重组大幕拉开,开局成功与否对全国稀土改革大业而言至关重要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绍飞

包头打响了全国稀土行业重组整合的第一炮。

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内蒙古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已列入整合淘汰范围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35户稀土上游企业进行重组合作、补偿关闭和淘汰关停,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将成为北方获准从事稀土上游产业经营的唯一企业。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包头调研时发现,此轮稀土重组整合绝不仅仅是稀土企业的关闭淘汰和简单合并,其背后暴露了中国稀土业产业链延伸不足,稀土技术创新乏力等诸多问题。

因此,如何发挥集团规模效益,提高技术水平,拓展稀土产业链条,从质上提高中国稀土的竞争力才是重组的根本目标。

欲速不达

与布局分散的南方稀土相比,北方稀土集中度较高,全部分布在白云鄂博铁矿,稀土企业长期以来也是包钢集团一家独大,这为内蒙古率先展开整合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此前,包钢集团就曾经掀起过一次兼并大潮,2003年,它整合了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民营企业,2007年,包钢稀土产业实现整体上市,2009年,包钢稀土又收购了北京三吉利公司44%的股权,希望通过统一组织生产、收购、价格和销售,掌控稀土产业话语权。

与上次市场化整合不同,此次在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整合方案出台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按照《方案》计划要求,整改工作要在6月底完成。据本刊记者调查,包括被整合的企业在内,尽管多数企业对此次稀土业整合持肯定态度,但是,实际的整合重组工作仍然遇到了不少阻力,并没有原计划那样顺利。

7月13日,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孙连坤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坦承:“从实际调研情况观察,比我们设想的复杂。”这些复杂的因素包括:不少企业已建立多年,工人分流、安置、补偿等困难重重;被关停企业对于补偿标准异议颇大;部分企业交叉参股;债务问题等。

因此,一直到7月中旬,除了4家将被整合进包钢集团的稀土企业之外,真正被吊销执照、关闭的企业只有6家。

对此,一位深入了解整合政策的稀土企业界人士对本刊记者分析说:“此次(内蒙古自治区)整合政策太突然,(被整合企业)没有时间缓冲,没有给他们指一条路。”

在形势变幻之下,包头当地政府采取了谨慎温和的措施。孙连坤告诉本刊记者,自治区整合方案要坚决执行,但在具体措施上,主管部门采取了由易到难、梯次推进的方式逐步推进。

他说,尽管目前真正关停的企业只有6家,但是,绝大多数企业已经停工,包钢早已停止向这些企业供料,现在主要是处理善后问题,尤其是一些老企业遗留问题较多,还需要一段时间。同时,对于部分仍留有余料、尚有合同在身的企业,允许其将余料用完,执行完合同,尽量减少其损失。

“我们现在不采取断水、断电的简单做法,那容易激化矛盾,维稳工作很重,我们尽量找一个最妥帖的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孙连坤说,“我们一直在和被关停企业、包钢方面商量,共同探讨出路。”

目前,出路主要是三条:其一,整合进入包钢集团;其二,在源头土地安排其他项目,从事其他产业;其三,有些企业在上游行业积聚了一大批人才,鼓励这些企业向稀土深加工领域延伸,避免过大动荡。但是,具体操作还在博弈之中,孙连坤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他表示:“这还需要一段过程,我们还在做说服工作。”

低调的包钢稀土

作为重组整合的主体和最大的受益者,包钢稀土对外一直表现低调。

对当下包头稀土整合出现的困难,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张日辉重点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整合政策是不是总是持续有效。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他介绍,此次整合,政府多部门联合行动,力度前所未有。但是,由于稀土价格一路看涨,利润丰厚,因此,张日辉对本刊记者表示,不知道政策能否持续有效。

实际上,之前,中国已多次提出组建大型稀土集团,但在实践中始终未能成功。最近的一次是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上报《关于组建全国性稀土企业集团的请示》,获得国务院同意,批准组建南北稀土集团。但是,计划于2003年5月挂牌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并未变为现实,而群雄混战的南方稀土业组建稀土集团的构想更是毫无进展。

因此,张日辉表示,希望政府保持对稀土生产、产销、整合等一系列稀土发展政策的一致性,能够不间断、持续有力地支持。“如果有这个大环境,(稀土)发展就很有利。”

对于当下包头稀土整合出现的困难,张日辉表示,改革就是利益调整,很可能会伤及某部分人、某部分群体的利益。

他告诉本刊记者,包钢稀土会按政府专营文件的要求执行,35家被整合企业中有4家政府明确表示要进入包钢,今年下半年,公司会对这4家公司进行调查、审计和评估。

当然,作为政策受益者,包钢稀土亦感责任和压力巨大。张日辉说,目前国内稀土价格的飞涨和国外稀土矿山逐步恢复性开采对未来稀土供销格局都会带来诸多不确定性,作为国内稀土行业的龙头,包钢稀土需要跟踪市场行情,确定战略发展目标,包括稀土生产、出口、定价、知识性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

延伸稀土产业链

尽管整合工作还在进行,但是,包钢稀土已经开始筹划更加长远的未来。

包钢稀土真正发挥出大集团的规模效益,实现1+1>2的效果,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是稀土技术。

据包钢稀土提供给本刊记者的资料显示,在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期间,包钢稀土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5.7%,累计完成148.8亿元,其中,2010年就实现净利润7.5亿元,年均增长125%,总市值由2005年的18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577亿元。

但是,如此庞大的销售收入大部分来自于稀土原材料产品和稀土材料及其延伸产品,真正的稀土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所占比例较低。

因此,张日辉表示,在稀土整合的大背景下,包钢稀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原料优势,不断地向下游扩展,延伸产业链。

根据包钢稀土“十二五”战略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稀土原材料产品的销售收入比重降低到50%以下,稀土材料及其延伸产品的销售收入比重提高到35%以上,稀土高新技术应用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上升到15%以上。

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包钢稀土就通过控股或参股形式连续和日本、美国等数家稀土高科技公司合作,引进吸取国外技术,不断向下游产品延伸。

2000年,公司与美国ECD/OBC公司合作,建设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公司项目,正式向贮氢材料、动力电池等深加工产品进军。

2002年,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分别组建了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发展磁性材料产业。

2003年,公司通过控股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始发展荧光级氧化铕材料产业。

对于“用资源换技术”的结果,张日辉认为,包钢稀土达到了目的,他说,通过和国外先进公司的合作,包钢稀土获取了他们的一些先进技术,促进了自身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扩展。

他举例说,对于镨钕产品,早期,作为氧化物就卖出去了,后来,再往下延伸,将其做成金属镨钕再卖,现在包钢稀土下属有两个子公司已经有能力把金属钕加工成钕铁硼,“钕铁硼产品还可以继续往下扩展,这就是产业链的延伸”。

他进一步补充说,包钢需要为自己的原料产品逐级地寻找用途,拓展市场,“从开拓市场和拓展产业链的角度来说,我们也需要找人合作。”

不过,张日辉坦诚地表示,尽管这些年,包括包钢稀土在内的国内稀土企业引进了不少国外先进技术,甚至在此基础上还有所创新,但是,无法从根本上形成突破。这也是国内在稀土高端应用上相对美、日等国家落后的重要原因。

无独有偶,包头稀土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马莹教授也对本刊记者说,近些年来,中国在永磁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这四大材料方面进步很快,很多材料都在出口;但是,在最后应用器件方面,也就是将功能材料做成应用器件这一段,与日本、美国等还有距离,“我们基本做到了材料这一块,应用器件涉及得还比较少。”她说。

因此,“如何利用有效的稀土资源迅速吸收转化升级提高,非常重要。”张日辉说,“在应用方面,稀土的关键领域设备,要提高档次,不能老停留在原料上,要发展自己的项目。因此,整合规范,有序发展的下一步就是要在高端应用上实现突破。”

马莹建议,在延伸稀土产业链时,应该搭建下游企业与科研人员的沟通平台,彼此之间加强交流,强化创新意识。

“总之,要提高中国稀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有序健康发展的格局,这是国家的希望,也是企业的希望。”张日辉说。

但是,当时发达国家将稀土生产技术作为高度机密对中国实施严格封锁,中国守着世界上宝贵的稀土矿却不知如何开发使用。对此,一个有关周恩来总理的故事被媒体广泛地引用,70年代初,日本曾经要求高价购买白云鄂博铁矿中的矿渣。此事报到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指示中国科学院和矿冶研究院进行调查,不过,由于当时中国科技水平的限制,对于日本的动机,科学界无法解释。尽管如此,周恩来还是拒绝了这笔看似合算的买卖,同时,指示相关部门对包钢矿藏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后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才明白,白云鄂博铁矿的矿渣中含有宝贵的稀土。

在这种被动落后的局面下,中国不得不加紧稀土分离和提纯技术的研发,1972年,北京大学化学系教授徐光宪等人接受了分离镨、钕的紧急任务,开始了中国稀土分离提纯技术领域的实验。

加快稀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导和组织稀土生产应用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大力开发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绍飞 实习生谢思明侯娜

中国稀土行业的整合重组正强势推进。这是中国稀土业迈入健康、持续发展轨道的第一步。中国稀土能否在国际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关键在于突破发达国家在稀土高新技术方面的优势,建立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稀土科技体系。

怎么看中国稀土应用技术尤其是高端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为此专访了中国“稀土之父”、中国科学院院士、2008年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徐光宪。

稀土大国科研弱国

中国稀土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再一次验证了邓小平那句著名的论断:“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作为世界上稀土储量最丰富、产量最大的国家,长期以来,在国际稀土市场,中国却没有定价权,甚至将这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资源卖出了猪肉价,专利总是受制于人。

造成这一现实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国稀土技术尤其高端产品应用技术方面的落后。

在“原矿——精矿——分离产品——功能材料——器件——实用商品”这样一个稀土产业链中,越接近后端,对环境的破坏越小,效益越高。中国在原矿到分离产品的环节上,居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到后面的技术应用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而稀土的最大价值恰恰就在于从功能材料到器件再到实用商品这几个环节。

今年新出版的《中国稀土保卫战》一书尖锐地评价:中国生产的稀土产品多为低端产品,这些产品应用技术含量低,跟踪仿制多,独立创新少,开发应用滞后。

因此,中国稀土出口利润微薄,而国外利用中国稀土研发制造的高端产品,由于科技附加值高,再卖给中国时,价格提升数十甚至数百倍,即使如此,中国还不一定能够买到。

该书举例称,中国将氧化钕出口到日本时是每吨20多万元,到日本提纯成金属钕后再卖回中国,1公斤就要20多万元,价差1000倍!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生产的高纯氧化钪主要出口美国生产燃料电池,但这个电池不能卖给中国,因为它在美国限制对华出口高技术产品名录中。

《瞭望》:中国稀土技术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徐光宪:目前,我们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稀土分离冶炼技术;同时,稀土永磁、储氢、发光等功能材料的性能也比较先进,产量约占世界的80%,推动了我国风电发电机、电动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稀土产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核心产业之一,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大影响的产业之一。

但是,作为世界上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家,我国还不是稀土强国,没有充分发挥稀土资源和产业的经济效益,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严重,稀土科学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缺乏。

例如,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美国、日本的专利,我们还要付专利费给他们。这个磁性材料的磁性比普通磁铁大几十倍,它做的发电机重量只是原来的几十分之一;因为风力发电机放得很高,所以必须很轻。又如稀土制冷材料,现在冰箱里用氟利昂,这会破坏臭氧层,所以不用氟利昂,要用新的稀土制冷材料代替,现在也还是美国的专利。这就是我们的差距。

《瞭望》:作为稀土大国,中国为什么没有成为科研强国?

徐光宪: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多层次的稀土科学和技术研究基地,为我国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我国没有成为稀土科技强国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实行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的政策还只有二三十年的历史。我国科学家、企业家对于专利的意识淡薄,专利局的工作人员对于专利业务还不太熟悉。

西方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已有两三百年历史,在爱迪生时代已经开始,他发明的电灯、留声机等都获得大量专利费,所以爱迪生能有资金继续做出大量发明。一种成名西药的开发平均需要十亿美元和十年时间,一旦开发成功,得到专利保护,就可以有几百亿美元的收入。

反观我国,中国科学院对青蒿素做了多年研究,提炼成单纯化合物,测定了结构,做了大量临床研究,证明它是世界上目前的最好抗虐疾病药,但没有向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保护,免费让国外使用。如果以青蒿素专利为基础成立一家中国医药公司,可以获得上百亿美元资金,用于研究开发成名的中药,例如安宫牛黄丸,分离出有效成分,测定其结构,然后作为一种中风病的特效药申请国内外专利。这样中国的医药企业用几十年时间可能发展成有几千亿美元资金的中国支柱产业之一。

稀土之所以没有成为强势产业,主要也在于上世纪70年代我们开始稀土分离研究时,中国还没有知识产权专利局。那时法国罗地亚厂的稀土萃取分离技术在世界上领先。我们曾考虑购买他们的技术,但要价很高,产品还只能卖给他们,由他们在世界销售。这激发了中国科学家自主研发的热情,1972年,我们开始搞稀土分离,并在1976年创建新的串级萃取分离理论。开始,只是在三个中国最大的国营厂(包头、上海、珠江)推广,后来由于稀土分离后的产品价格要比分离前高6至10倍,有一些地方企业还有私营企业用高薪把国营大厂的总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挖走,建了许多地方稀土分离厂,使中国稀土分离能力大幅提升,超过了全世界的需求量。

这种供大于求的格局,使稀土国际价格大幅下降,法国罗地亚厂和美国、日本的稀土分离厂都被迫停产。中国厂家之间恶性竞争,互相压价,在1995~2005这十年,中国大量优质廉价稀土出口,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可能还不止,造成中国稀土资源大量浪费,环境破坏。

《瞭望》:目前,中国稀土在开采冶炼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改善?

徐光宪:我国要尽快建立健全全行业监管体系,加强改善行业管理,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合理确定年度稀土开采总量和出口配额。

举例说,内蒙古包头白云鄂博主东矿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稀土资源和世界上第二大的钍资源,但目前却以铁精矿被利用,稀土仅作为副产品回收,利用率只有10%,浪费了10%多,70%多放在尾矿坝,造成了环境污染,钍、铌等资源也未加回收。按照目前开采量计算,该矿将在20年内被开采完毕,形势紧迫。

实际上,应该将其作为稀土矿物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并且要以稀土需求量确定开采量,使主东矿的使用年限延长到150年以上。

主东矿按照稀土需要开采后,不再需要尾矿坝,可把尾矿坝的废水经过放射性吸收后排放,用泥土覆盖,恢复植被,彻底消除尾矿坝的巨大危险和对黄河的污染以及对附近居民的健康危害。

同时,要严格保护离子吸附型中重稀土矿资源的开发。江西、广东、福建、广西和湖南等省离子吸附型中重稀土矿,是我国独特的稀土资源,也是世界上最受关注的稀土资源。

目前,这些地方的资源储量不清,开采量难以控制,资源利用率偏低,开采过程对生态和环境污染异常严重。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150万吨储量估算,这些宝贵的资源若不限开采量、不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将在10年内开采完毕。

因此,应迅速建立南方离子吸附型中重稀土资源的开采工程技术规范,提高开采门槛,资源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严格控制开采量,确保该资源使用年限达到100年以上。

国家应尽快组织开展对南方各省的中重稀土资源的地质勘探工作,摸清家底,确保地质勘探数据和开采权由国家掌控,严格执行国家稀土资源开采和生产计划,把出口量控制为占国外需求的70%以内,建议改革现行出口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稀土产品分别制定出口限额,做到“人有我放,人无我限。”

核心技术要靠自己

目前,世界稀土功能材料的前沿技术大多掌握在西方国家手中,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成果相对较少。中国稀土要想在国际市场上有所作为,摆脱专利受制的局面,唯有依靠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打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冲出一条新路。

对此,徐光宪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对正在进行中的稀土产业重组给予了肯定。这位中国的“老稀土”对本刊记者表示,要深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推动企业技术改造。

同时,徐光宪对于流行一时的“资源换技术”的建议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不要寄希望于国外,“真正的核心技术,别人不会给你,还要靠自己。”

《瞭望》:您对我们现在国家出台的稀土整合重组有什么看法?

徐光宪:这个非常好,我非常赞成稀土产业整合组织。像欧佩克那样,石油的企业就要控制石油的产量,不仅如此,现在稀土产业组成了行业协会,我也非常赞成。不过,行业协会对现在稀土100多个企业,实际控制的权力不大,行业协会真正要权力,先要集中。我希望南北稀土企业分别组建集团,北方稀土集团现在包钢正在组织,五矿、江铜等企业也开始整合南方稀土集团,在两大集团基础之上的行业协会权力相对集中,能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瞭望》:行业重组之后,众多小公司形成了大公司,对稀土科技研发会产生哪些影响?

徐光宪:加快行业整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可以深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推动企业技术改造,集中向应用方面延伸。产品出口要终端产品,譬如稀土节能灯、风力发电、电动汽车,都要形成有规模的大产业。

《瞭望》:但是,行业重组之后,稀土价格不断上升,下游产业压力很大,有人担心会影响其进一步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力,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徐光宪:稀土价格还是应该提高,有些下游产业要适当控制一下。譬如,现在风电发展有些太快了,电网跟不上,风力发电在时间上具有间断性特点,风大了发电多,风小了发电少,要有一个电网能够调节,现在电网调节跟不上风力发电,所以风力发电可以稍微限制一些。

另外,国家可以通过征收稀土资源税,补助下游企业,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减轻它的压力。

《瞭望》:有人提出用稀土资源换技术,您觉得这一策略可行吗?

徐光宪:不大可行。国外真的核心技术,不会给你。核心技术要靠我们自己努力去解决。

《瞭望》:日本很早就开始从废品中提取稀土元素,中国这方面研究现状如何?

徐光宪:中国这方面现在做得还比较少。实际上,应该从废品中回收稀土,减少资源浪费,我们在技术上没有问题,但很多企业都只从经济上算账,因为现有的稀土资源很多,在这方面还不够重视。国土资源部要限制稀土的开采量,限制了以后企业就要去考虑从废品中回收提取了。

“中国掌握着未来高新技术发展的钥匙”

今年5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明确了稀土发展的时间表:用1~2年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稀土资源开发、冶炼分离和市场流通秩序,再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技术先进、集约发展的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格局。

对此,徐光宪表示,要加快稀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并建议成立“国家稀土科技和战略研究中心”,搭建国家稀土科技、人才、产业发展和战略研究的平台,引领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

《瞭望》:这些年,中国在稀土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了哪些值得肯定的成绩?

徐光宪:核磁共振应用检测,本来都要从国外进口,价格比较贵,要一两百万美元,其中一半就是稀土永磁材料,现在我们可以自己生产,而且也可以出口。又譬如稀土节能灯,国际最有名的是飞利浦的牌子,但实际上是中国生产出口的,只不过贴上了他们的牌子,然后让他们赚了许多钱。

《瞭望》: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徐光宪:中国的稀土节能灯品牌在国外没有打开销路,飞利浦在世界上很有名。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停止贴牌出口;而中国的最好节能灯品牌需要走出去,我们终端产品竞争力比较强。中国的节能灯质量相差很大,应该让最好的走出去,才能在世界上打响品牌,寿命短的国产节能灯要鼓励他们改进质量。

《瞭望》:在稀土应用研发和产业化方面,现在应该着手做哪些工作?

徐光宪:加快稀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导和组织稀土生产应用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大力开发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支撑,鼓励深加工、高附加值终端或近终端产品的出口,不设限额。例如,鼓励稀土节能灯打出中国品牌出口。

为此,应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中科院和产业研究部门的优势,依托有条件的研究基地,建立“国家稀土科技和战略研究中心”。该中心应在政府支持下,以开放、联合、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稀土科学的基础研究,组织稀土资源、采选冶炼、材料、器材、环境等多方面的技术人才共同开展创新研究。同时,该中心还必须组织包括经济、法律、贸易、外交、专利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家,成为国家稀土科技、人才、产业发展和战略研究平台,形成世界稀土科技中心,培养高水平、综合性人才,引领国际稀土科技和产业发展。

《瞭望》:作为世界上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家,中国应该怎样利用好这一战略性资源?

徐光宪:稀土在战略上非常重要。所以英国《泰晤士报》说,中国掌握着未来高新技术发展的钥匙。

我认为,稀土的价格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2006年,国家采取了具体措施以后,稀土价格大幅度上涨,但还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产量还要进一步限制。要把产量限制到比世界需求量小,现在产量比世界需求小一点,但还是有乱采滥挖、走私出口现象,这些问题在包头比较普遍,还需要国家宏观调控。

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卫生部制定的行业污染排放物排放和安全卫生标准,建立严格的检查和整治措施和问责制。以相关环保标准作为行业准入门槛之一,全面提高稀土产业的环保水平和生态保护能力,加强稀土在农、林、畜牧业和生物制药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应用方面的基础科学研究,建立稀土对生物繁衍、发育、生长等过程长期影响规律的监控和研究,制定农用、医用稀土的安全规范。

另外,国家应该参照成本价格收储钍资源。鉴于稀土与钍资源的共生性,钍的放射性污染、以及钍潜在的核能应用,建议国家出资,研发和建立稀土矿中钍资源的富集、回收生产流程,并参照成本价格对钍产品实行收购和储存,避免钍的二次污染,彻底消除包头尾矿坝的巨大潜在灾害,保护包头以及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环境。

在稀土问题上,中国要求涨价这本身没有错,但采用何种方式涨价,既能维护自己利益,又符合国际游戏规则,不让贸易伙伴抓住把柄,需要慎重考虑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金旼旼

围绕稀土,近两年国内外舆论争执不休。一方认为,中国出于环保等方面的考虑,限制稀土出口完全符合中国利益,外国无权说三道四。但另一方认为,中国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减少稀土出口,打破了国际供求平衡,有违国际贸易规则。

纠结于“鸡同鸭讲”的口水仗并无意义,关键是要厘清这场争论的核心分歧所在。

对中国来说,十几年来,稀土贱卖,便宜了国外企业和消费者,苦的是过度开采带来的严重环境破坏。因此必须改变稀土长期定价过低的扭曲局面,并对稀土资源进行战略规划,加强环保工作,实现有序开发。

但外国企业和消费者也有自己的担心。目前全球超过90%的稀土供应都来自中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突然减少出口会导致国际市场供需失衡。由于小到节能灯泡、iPhone手机,大到发电设备、航天飞机都离不开稀土,而国际市场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填补供应缺口,因此全球制造产业必然遭受一定冲击。

在稀土问题上,欧盟曾屡次表示,并不反对中国保护环境,但外国企业应获得充分、公平、可预见及非歧视性的稀土供应。由于配额管控这样的行政干预手段具有不可预见性,因此,将极大提升贸易伙伴的交易成本和商业风险。

对于稀土是否应该涨价,中外其实并没有根本性的分歧,最大分歧在于究竟采用何种涨价方式是大家都能接受的。

按配额供应,有钱也买不着,这叫计划经济;由价格来配置市场资源,价高者得,这叫市场经济。只要市场环境公开透明,价格再高也不会引发争议。比如铁矿石,虽然价格年年涨,钢厂年年抱怨,但由于议价机制是透明公开的,所以涨价从来没有引起过国际纠纷。但如果通过行政手段来设定生产和出口配额,人为制造供需缺口,则在国际贸易中无疑是授人以柄,必定遭遇争端报复。

因此,在稀土问题上,中国要求涨价这本身没有错,但采用何种方式涨价,既维护自己利益,又符合国际游戏规则,不让贸易伙伴抓住把柄,需要慎重考虑。

中国目前采用配额管制方式来调控稀土生产和出口,的确可以立竿见影地起到提高价格的效果,近两年来国际市场上各种稀土产品价格,少的翻了几番,多的甚至上涨了数十倍。但不得不说,其实通过行政干预来调控稀土产业绝非良策。

首先,出口配额等行政干预手段可能有违世贸规则,并引发贸易伙伴的抗议和报复。其次,出口配额必将导致国际和国内稀土价格差,而价格差必定带来炒作出口配额以及走私等次生乱象。再有,稀土开采原本已是暴利,而采用配额管控方式又进一步推高价格,如此诱人的利润无疑将驱使地方政府和企业铤而走险,偷采偷挖现象将难以禁绝。

由此可见,采取配额管控的方式或许可以在短期内实现提高价格、避免稀有资源外流的目的,但对外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对内也无法纠正扭曲定价。解决稀土乱象的关键所在并非是向计划经济回归,依靠行政力量进行全流程管控,而是应建立合理完善的稀土市场定价机制。

过去十几年,中国稀土产品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向国际市场倾销,令欧美等其他国家的稀土产品毫无价格竞争力,并最终关停矿山,也因此造成中国在国际稀土供应市场上一家独大的局面。从根本上说,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不是外国的贪得无厌,而实在是中国稀土资源的扭曲定价。

而此种扭曲定价,同时也是造成国内各地竞相疯狂开采、大赚快钱,并导致生态恶化、稀缺资源外流、储量锐减的元凶。近十几年来,中国稀土产品的这种定价扭曲有目共睹。有人说稀土出口是“黄金当白菜价卖”,但即便当白菜价卖,开采稀土依然可获得惊人的暴利。曾有稀土开采商感叹:“做过稀土之后,就不会再想做别的行业了。”一边认为是贱卖,一边却认为是暴利,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问题一定是出在了定价机制上。稀土定价之所以严重扭曲,实是因为将全民享有的资源福利和生产开采的环境社会成本排除在了产品成本之外,这一做法的实质是将全民福利和环境社会成本转换成了超额企业利润,而正是这种超额利润使得中国企业获得了极不公平的国际竞争优势,最终造成国际稀土供应一家独大的奇怪局面。

因此要根治中国稀土乱象,关键是应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让稀土定价充分反映其应有的价值和必须的成本,而采用配额管控的行政调控手段,仅仅是在对稀土开采企业的超额利润进行“再分配”而已,无助于理顺价格机制,无法保护全民所有的资源福利和环境,也无法说服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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