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秀先生:
先生前此著论,力主推翻孔学、改革伦理,以为倘不从伦理问题根本上解决,那就这块共和招牌一定挂不长久(约述尊著大意,恕不列举原文)。玄同对于先生这个主张,认为救现在中国的唯一办法。然因此又想到一事:则欲废孔学,不可不先废汉文;欲驱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蛮的顽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废汉文。
中国文字,衍形不衍声,以致辨认书写,极不容易,音读极难正确。这一层,近二十年来很有人觉悟,所以创造新字,用罗马字拼音等等主张,层出不穷。甚至于那很顽固的劳玉初,也主张别造“简”字,以图减省识字之困难。除了那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要利用此等文字,显其能做“骈文”“古文”之大本领者,殆无不感现行汉字之拙劣,欲图改革,以期便用:这是对于汉字的形体上施攻击的。
又有人说:固有的汉字,固有的名词,实在不足以发挥新时代之学理事物。于是有造新字者,有造新名词者;有直用西文原字之音而以汉字表之者——,如“萨威棱帖”、“迪克推多”、“暴哀考脱”、“札斯惕斯”之类——有简直取西文原字写入汉文之中者。种种办法,虽至不同,而其对于固有的汉字和名词认为不敷用之见解则一:这是对于汉字的应用上谋补救的。
以上两种见解,固然都有理由,然玄同今日主张废灭汉文之理由,尚不止此。
玄同之意,以为汉字虽发生于黄帝之世,然春秋战国以前,本无所谓学问,文字之用甚少。自诸子之学兴,而后汉字始为发挥学术之用。但儒家以外之学,自汉即被罢黜。二千年来所谓学问、所谓道德、所谓政治,无非推衍孔二先生一家之学说。所谓《四库全书》者,除晚周几部非儒家的子书外,其余则十分之八都是教忠教孝之书。“经”不待沦,所谓“史”者,不是大民贼的家谱,就是小民贼杀人放火的帐簿,——如所谓“平定什么方略”之类;——“子”“集”的书,大多数都是些“王道圣功”“文以载道”的妄谈。还有那十分之二,更荒谬绝伦:说什么“关帝显圣”,“纯阳降坛”,“九天玄女”,“黎山老母”的鬼话。其尤甚者,则有“婴儿姹女”,“丹田泥丸宫”等说,发挥那原人时代“生殖器崇拜”的思想。所以二千年来用汉字写的书籍,无论那一部,打开一看,不到半页,必有发昏做梦的话。此等书籍,若使知识正确、头脑清晰的人看了,自然不至堕其玄中;若令初学之童子读之,必致终身蒙其大害而不可救药。
欲祛除三纲五伦之奴隶道德,当然以废孔学为唯一之办法;欲祛除妖精鬼怪、炼丹画符的野蛮思想,当然以剿灭道教——是道土的道,不是老庄的道,——为唯一之办法。欲废孔学,欲剿灭道教,惟有将中国书籍一概束之高阁之一法。何以故?因中国书籍,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是这两类之书故。中国文字,自来即专用于发挥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故。
但是有人说:中国旧书虽不可看;然汉文亦不必废灭,仍用旧文字来说明新学问可矣。此说似是而实非。既不废汉文,则旧学问虽不讲,而旧文章则不能不读。旧文章的内容,就是上文所说的“不到半页,必有发昏做梦的话”,青年子弟,读了这种旧文章,觉其句调铿锵,娓娓可诵,不知不觉,便将为其文中之荒谬道理所征服。其中毒之程度,亦未能减于渎《四书五经》及《参同契》《黄庭经》诸书。况且近来之贱丈夫,动辄以新名词附会野蛮之古义,——如译Republic为“共和”,于是附会于“周召共和”矣;译Ethics。为“伦理学”,于是附会于“五伦”矣。——所以即使造新名词,如其仍用野蛮之旧字,必不能得正确之知识。其故有二:(1)因国人的脑筋异常昏乱,最喜瞎七搭八、穿凿附会一阵子,以显其学贯中西。(2)中国文字,字义极为含混,文法极不精密,本来只可代表古代幼稚之思想,决不能代表Lamark、Darwin以来之新世界文明。
至于有人主张改汉字之形式,——即所谓用简字、罗马字之类,——而不废汉语:以为形式既改,则旧日积污,不难洗涤。殊不知改汉字为拼音,其事至为困难:中国语言文字极不一致,一也;语言之音,各处固万有不同矣,即文字之音,亦复纷歧多端,二也。制造国语以统一言文,实行注音字母以统一字音,吾侪固积极主张;然以我个人之悬揣,其至良之结果,不过能使白话、文言不甚相远,彼此音读略略接近而已。若要如欧洲言文、音读之统一,则恐难做到;即如日本之言文一致,字音画一,亦未能遽期。因欧洲文字,本是拼音,日本虽借用汉字,然尚有行了一千年的“五十假名”。中国文字,既非拼音,又从无适当之标音符号。三十六字母,二百○六韵,闹得头昏脑胀,充其极量,不过能考证古今文字之变迁而已,于统一音读之事,全不相干。今欲以吾侪三数人在十年八年之内,告成字音统一之伟业,恐为不可能之事。又中国文言既多死语,且失之浮泛,而白话用字过少,文法亦极不完备。欲兼采言文,造成一种国语,亦大非易事。于此可见整理言文及音读两事,已甚困难。言文、音读不统一,即断难改用拼音。况汉文根本上尚有一无法救疗之痼疾,则单音是也。单音文字,同音者极多,改用拼音,如何分别?——此单音之痼疾,传染到日本,日本亦大受其累:请看日本四十年来提议改良文字之人极多,而尤以用罗马字拼音之说为最有力。然至今尚不能实行者无他,即“音读”之汉字不能祛除净尽,则罗马字必难完全实行也。——吾以为改用拼音,至为困难者,此也。
即使上列诸困难悉数解决,汉字竟能完全改用拼音;然要请问:新理、新事、新物,皆非吾族所固有,还是自造新名词呢?还是老老实实写西文原字呢?由前之说,既改拼音,则字中不复含有古义,新名词如何造法?难道竟译Republic为Kung-huo,译Ethics为Lun-li-hsüh吗?自然没有这个道理。由后之说,既采西文原字,则科学、哲学上之专门名词,自不待言。即寻常物品,如match,lamp,ink,pen之类,自亦宜用原文,不当复云Yang-huo,Yang-teng,yang-meh-shue,yang-pih-teu;而dictator、boycott之类应写原文,亦无疑义。如此,则一文之中,用西字者必居十之七八。而“拼音之汉字”不过几个介、连、助、叹之词,及极普通之名、代、动、静、状之词而已。费了许多气力,造成一种“拼音之汉字”,而其效用,不过如此,似乎有些不值得罢!盖汉字改用拼音,不过形式上之变迁,而实质上则与“固有之旧汉文”还是半斤与八两、二五与一十的比例。
所以我要爽爽快快说几句话;中国文字,论其字形,则非拼音而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于识,不便于写;论其字义,则意义含糊,文法极不精密;论其在今日学问上之应用,则新理、新事、新物之名词,一无所有;论其过去之历史,则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为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记号。此种文字,断断不能适用于二十世纪之新时代。
我再大胆宣言道: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为二十世纪文明之民族,必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
至废汉文之后,应代以何种文字,此固非一人所能论定。玄同之意,则以为当采用文法简赅、发音整齐、语根精良之人为的文字ESPERANTO。
惟Esperanto现在尚在提倡之时,汉语一时亦未能遽尔消灭。此过渡之短时期中,窃谓有一办法:则用某一种外国文字为国文之补助,——此外国文字,当用何种,我毫无成见。照现在中国学校情形而论,似乎英文已成习惯,则用英文可也。或谓法兰西为世界文明之先导,当用法文,我想这自然更好。——而国文则限制字数,多则三千,少则二千(前于三卷四号中致先生一书,云“以五千字为度”,今思未免太多),以白话为主,而“多多夹入稍稍通行的文雅字眼”(此是先生答玄同之语,见三卷六号)。期以三五年之工夫,专读新编的“白话国文教科书”,而国文可以通顺。凡讲述寻常之事物,则用此新体国文;若言及较深之新理,则全用外国文字教授。从中学起,除“国文”及“本国史地”外,其余科目,悉读西文原书。如此,则旧文字之势力,既用种种方法力求减杀,而其毒焰或可大减。——即废文言而用白话,则在普通教育范围之内,断不必读什么“古文”发昏做梦的话,或可不至输入于青年之脑中。——新学问之输入,又因直用西文原书之故,而其观念当可正确矣。
以上为玄同个人主张废灭汉文之意见,及过渡时代暂行之办法。
此外尚有一法,则友人周君所言者:即一切新学问,亦用此“新体国文”达之;而学术上之专名,及没有确当译语,或容易误会的,都用esperanto嵌入。这个意思:一层可以使中国人与esperanto日渐接近;二层则看用“新体国文”编的科学书,究竟比看英、法原文的容易些。我想此法亦好。——此法吴稚晖先生从前也主张过的,其言曰:
“中国文字,迟早必废。欲为暂时之改良,莫若限制字数:凡较僻之字,皆弃而不用,有如日本之限制汉文。此法行,则凡中国极野蛮时代之名物,及不适当之动作词等,皆可屏诸古物陈列院,以备异日作“世界进化史”者为材料之猎取。所有限制以内之字,则供暂时内地中小学校及普通商业上之应用。其余发挥较深之学理,及繁赜之事物,本为近世界之新学理、新事物。若为限制行用之字所发挥不足者,即可搀入万国新语(即esperanto)。以便渐搀渐多,将汉文渐废,即为异日经用万国新语之张本(《新世纪》第四十号)。”
这个废灭汉文的问题,未知高明以为何如?愿赐教言,以匡不逮。如以为然,尤愿共同鼓吹,以期此事之实行。本社同人,及海内志士,关于此问题,如有高见,不论赞成与反对,尤所欢迎。
钱玄同 14,Marto,1918.
吴先生“中国文字,迟早必废”之说,浅人闻之,虽必骇怪;而循之进化公例,恐终无可逃。惟仅废中国文字乎?抑并废中国言语乎?此二者关系密切,而性质不同之问题也。各地反对废国文者,皆以破灭累世文学为最大理由。然中国文字,既难传载新事、新理,且为腐毒思想之巢窟?废之诚不足惜。(康有为渭:美国共和之盛,而与中国七相反,无能取法。其一即云:“必烧中国数千之历史书传,俾五四千年之风俗,以为阻碍。”在康氏乃做作比语,以难国人;在吾辈则以为烧之何妨?)至于废国语之说,则益为众人所疑矣。鄙意以为今日“国家”、“民族”、“家族”、“婚姻”等观念,皆野蛮时代狭隘之偏见所遗留,根底甚深,即先生与仆亦未必能免俗,此国语之所以不易废也。倘是等观念,悉数捐除,国且无之,何有于国语?当此过渡时期,惟有先废汉文,且存汉语,而改用罗马字母书之;新名悉用原语,无取义译;静、状、介、连、助、叹及普通名、代诸词,限以今语;如此行之,虽稍费气力,而于便用进化,视固有之汉文,不可同日而语。先生谓为“还是半斤与八两,二五与一十的比例”,恐未必然也。至于用西文原书教授科学,本属至顺;盖学术为人类之公有物,既无国界之可言,焉有独立之必要?先生及读者诸君以为如何?谨复。
独秀
(1918年4月15日《新青年》第四卷第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