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很高,改革之初基尼系数比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要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的是渐进的方式,即 “增量改革”。增量改革实现了改革和增长的同步进行,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克服平均主义和做大“馅饼”两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中期,收入分配主要倾向还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农村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无论是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其经济利益的分配都比较均衡;城市的改革还没有全面推开,收入分配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做法。从1980年代中后期到1990年代初期,收入分配方面的主要特征是计划体制内的平均主义与体制外和体制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并存,这是双重体制的并存和摩擦初现时的矛盾在收入分配上的反映。从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尽管平均主义问题在某些部门和企业内还存在,但从全社会来看,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主要倾向。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除了劳动收入以外,还有财产性收入,财产分布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新焦点。
概括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一是总体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先缩小后扩大的趋势,三是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较明显,四是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在扩大,五是因财产分布的不平等而引起的收入差距正在突显。
二、正确认识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对于收入差距的扩大,我认为应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来看待。第一层次是属于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激励部分,这部分属于克服平均主义的成果,应加以肯定。第二层次在一定限度内属于经济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第三层次属于不应该付出的代价,例如腐败、垄断、寻租和设租等活动,这是应该防止和避免的。
在分析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时,有人认为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我认为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我们并不否认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会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例如改革开放初期,农村非农产业的较快发展和城市多种经济成分的较快发展就曾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但仅就经济增长来解释持续许多年的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缺乏根据的。首先,经济发展难免在初期出现收入差距扩大,但即使按照某种流行的理论假设,收入分配差距应有一个先扩大后缩小的趋势,而在我国迄今还没有看到这种趋势。其次,一些经济发展比我们先走一步的国家和地区,当年收入分配的差距并未达到我们今天的程度。
有人认为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必然带来这样大的收入差距。我认为,在分析收入差距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有两种倾向需要防止。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都简单地归咎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我们并不否认市场机制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同时会带来公平缺失的问题,因此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对实现公平的促进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既面临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也存在市场发育不足的问题。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垄断因素、转型期产生的新的垄断因素,包括部门垄断、地区封锁、行政性分割以及同工不能同酬的问题,都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三、深化改革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复杂,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要通过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深化初次分配改革。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行政性分割仍十分突出。例如,国有企业中的工资形成机制很难说是市场化的,广大工人在工资形成过程中很少有通过谈判来进行博弈的权利;企业高管也不是竞争上岗,他们的收入水平还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此,完善市场分配机制,是初次分配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必须通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来实现。应当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使再分配真正成为 “抽肥补瘦”的社会政策的有力工具。还应加大再分配的力度,特别是要在社保、医疗、教育等领域对贫困人口、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
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近年来财产分布不平等越来越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国家要求党政干部不仅要申报收入而且要申报财产,这是一项重大举措,应当切实执行。要通过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杜绝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确保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要通过相关信息的公开化和明细化来对收入分配的过程进行监督。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使政府的财政再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