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顺:对外来人口迁入的态度研究:基于2005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03 次 更新时间:2011-01-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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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顺  

摘要:本文为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来自于城市居民的观察视角。基于2005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作者构建了区域差异背景下的城市居民是否愿意外来人口迁入的多层线性模型。结果发现,市民个体的社会经济特征和城市的制度环境对其态度有显著影响。这一结果暗示在户籍制度的作用下,城市居民同外来人口之间的利益分隔和心理区隔可能互相转化,并有可能对后续的户籍改革造成阻碍,这提示我们为了获取大多数人对户籍改革的共识,城市居民的态度不应该被忽视。

关键词:城市居民;外来人口;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

*作者:王嘉顺,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E-mail:key_596@163.com

**本文为教育部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09JZD0032)成果之一。]

改革开放之初,在较为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城乡(镇)人口流动的数量很小,绝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其出生地。随着城市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劳动力市场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解放,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改革,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也在慢慢松动。由此,跨越城乡(镇)的人口流动的规模日渐扩大。伴随着数量众多的人口迁移,一些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日益显现,其中,一个被学术界广为关注的议题就是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

一、问题的提出

(一)现有研究的不足

对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研究有着不同的视野,研究成果门类众多。

笔者在梳理了众多的文献后发现,现有研究主要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对不同研究对象关注的失衡,即外来城镇人口被考察得较少;二是重要的观察角度的缺失,即鲜有从当地市民的角度出发去研究外来人口的迁入。第一个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对外来人口所涵盖的人群没有作具体细致的划分。如果按照户口性质将户籍分为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的话,也可将外来人口分为外来城镇户籍人口和外来农业户籍人口。在农民工的研究文献中,不乏对外来农业户籍人口的研究,而对于外来城镇户籍人口的研究则较少。上述两类外来群体在社会、经济特征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其在城市融入上也有着不同的基础和具体要求(李强、张海辉,2004;张展新,2007)。第二个问题的产生则与研究内容和研究视角比较集中有关。现有的对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研究大多从外来人口自身的角度出发,一小部分研究则从城市管理者的角度出发,研究如何有效管理外来人口。但是,学者们却忽略了大量的城市居民,似乎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只是其自身的问题。对于容纳能力有限的大型城市来说,外来人口的大量进入,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而城市居民的职业流动和城市内部空间迁移流动,也会影响到外来人口的融入(李若建,2003a ),两者是相互作用的。此外,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区域分割造成了倾向于本地居民的就业保护和社会保障区隔(张展新,2007),使得城市居民成为不同程度的既得利益群体(李若建,2001),从而使得这两个群体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可能冲突。因此,当我们考察外来人口城市融入的时候,仅仅关注外来人口群体自身的行为和态度是不完整的,从城市居民切入的观察视角同样不可或缺。

(二)相关研究的启发

在研究视角方面,社会距离和社会交往的相关研究将城市居民纳入考察对象。卢国显(2006)发现,大城市的居民同农民工之间存在着远距离等级的社会距离,而且大部分的城市居民对农民工有着心理上的排斥,其深层原因是制度限制或制度供给不足;覃国慈(2007)发现,社会环境的差异是导致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产生隔阂的主要原因;刘林平(2008)对广州市民的问卷调查不但验证了类似结论,且指出“二元经济体制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安排,它也会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并有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

笔者认为,城市居民对外来人口迁入行为的态度受到已有制度的影响,本文所讲的制度是以户籍制度为主、其他相关制度为辅的制度群。其中,户籍制度对城乡居民的影响,近来有一种新的观点指出,经过不同阶段的改革,户籍制度所产生的城乡分割结果已逐渐让位于区域分割的结果,这种分割的结果主要附着于户籍制度上的一系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待遇的属地分割式的再分配(张展新,2007),区域分割产生的背景则是财政分权导致地方政府有更大的责任为当地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而对于一个供给能力有限的地方政府来说,在户籍制度框架下引申出的各类名目繁多的户籍准入制度,则是为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共服务产品潜在消费者的数量增长。付文林(2007)基于公共支出竞争的经验分析后指出,地方政府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确实会导致户籍人口的增加,而这种增加是由于区域外人口迁入所产生的机械性人口增长。当有限公共服务产品被更多的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所消费的时候,原来的消费者就会遭受这些产品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下降,而这些原来的消费者,即当地城市居民,对此会持反对态度(刘林平,2008)。

在上述背景下,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外来人口的准入条件,但是外来人口除了满足制度要求的各项条件,还会为此付出更多无形的代价。蔡禾和王进(2007)考察了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永久性迁入城市意愿后发现,如果以“是否愿意将户口迁入打工城市”作为制度性永久迁移意愿指标的话,制度合法性压力是影响农民工迁移意愿的一个主要原因,即“受到本地人的歧视和排斥”。因此,外来人口在迁入时不仅要符合学历、职业技术资格、纳税额等硬性成本条件,还要为应对迁入地城市居民的歧视和排斥付出一定的软性成本。

(三)研究的问题指向

综上所述,笔者发现,城市居民对外来人口的迁入行为会产生心理上的认识和判断,其结果可以通过态度的形式得以表现,而判断的依据除了主观的情感认知之外,更有对其自身利益增加或减损的估计。因此,本研究关注城市居民对外来人口迁入的态度会受到何种因素的影响,除了居民的个体特征对其态度有影响,制度等宏观层次的环境也是影响其态度的重要因素。但在以往的研究,这类影响因素,尤其在实证研究中则未被考察。各城市根据当地情况实行不同的户籍改革政策,由此构造出不同的制度环境。那么,城市居民对外来人口迁入的态度在不同制度环境中是否有变化,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

五、结论与讨论

当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进入到新的城市空间开始新的生活和工作,并且这逐渐成为一种趋势的时候,城市原先的生态系统势必会有相应的变化,而当地的居民也会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城市居民对此会有何反应?他们对外来人口的迁入行为在心理上能否接受?

本研究的结果显示,市民群体对外来人口迁入的态度存在着差异,而且这种差异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

首先,从市民个体层次来讲,他们是生存在社会经济共同体中的成员,他们的态度是一种理性判断的结果。当他们判断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外来人口的影响时,便不会拒绝外来人口的迁入。尤其是对那些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市民来说,在各方面都处于竞争劣势的外来人口显然无法同其相提并论,所以,相对于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市民,他们对外来人口的迁入会持同意态度。而那些社会经济地位层次较低的、年龄较大的,尤其是女性市民,则倾向于不愿意外来人口迁入,因为外来人口迁入后最可能影响到这部分人的利益,比如挤占就业岗位等。

同时,态度也是一种个体内在的心理感受,它也会受到个体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和户籍制度的影响,五十余年来人口分割化的管理,使得本地人和外地人、城里人和乡下人逐渐成为一种身份标签,这种标签本身所负载的可得利益已经耳熟能详。这种不公平却制度化了的有差别的利益分配方式多少影响了市民的价值观,使得客观的制度设置转化成市民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期望。本文在验证假设2时得到了与预想完全相反的结果,对此,我们的解释是那些住房保障度高的市民其所居住的社区或住宅基本没有或很少有外来人口租住,使得这部分市民鲜有机会同外来人口深入接触,结果就是较远等级的社会距离造成这部分市民对外来人口心理上的排斥,从而导致不愿意外来人口迁入。

其次,从城市这一层次来说,城市的制度环境对市民的态度会产生影响,而且随着城市制度环境的变化,市民的态度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在现有的财政分权、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约束下,地方政府有责任为其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但这些产品的供给总是有限的。研究显示,对于那些公共产品供给压力较大、公共产品服务水平较高的城市来说,其市民更不愿意外来人口迁入。当我们把公共服务产品的种类进一步限定在与市民的基本生存有关的方面时,这种排斥倾向尤其明显。比如在个体层次上,个人的就业状态对其态度并没有显著影响,但是一旦注意到区域内整体的再就业压力,劳动力市场的景气状况就会影响到市民的态度,在再就业压力较大的氛围影响下,市民更不愿意外来人口迁入。可以说,市民群体借助于现有的制度设置已经成为相对于外来人口的利益群体,并不同程度地从外来人口那里得到利益(李若建,2001),而且他们还拒斥同外来人口分享某些基本生存权益。刘林平(2008)的研究发现,相当多的城市居民并不愿意农民工———外来农业人口———同当地市民一样享有失业救济、低保和租赁廉租房的政策。将个体层次和城市层次的影响因素结合在一起来看的时候,其中显现出的是一条制度分割—利益分隔—心理区隔的联系主线,而这条主线还是一条首尾相接的回路。

当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在不同区域间迁移流动时,就意味着现有的户籍制度需要顺应形势的改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同群体对改革都会有相同的认识。地方政府自身在外来人口迁入的问题上处于一个矛盾的位置,户口放开或不放开各有利弊,市民群体内部对外来人口迁入的态度也存在着分歧。由于利益表达渠道和机制的不足使得市民同政府之间有时也会有潜在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户籍改革的顺利进行,缓解矛盾、消除分歧、化解冲突就相当重要。因此,讨论外来人口迁入城市的可行性时,除了考虑城市现有资源的负荷之外,还要考虑那些隐性的潜在障碍。由于户籍制度的长期实行,城镇居民逐渐成为独特的利益群体,这个群体虽然没有通过直接的集体行动公开抗衡外来人口迁入城市,但是借助于现有的制度和已有制度的遗产,成就了自我利益的维护和同外来人口利益的分隔,而且这种利益分隔可能已经转化成一种心理区隔从而成为后续改革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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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2010年第6期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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