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华中村治研究到现在已有20多年了。它最初主要集中在对制度尤其是村民自治制度的研究上,到1990年代中后期,其研究重点转向了乡村治理。相对于村民自治,乡村治理的研究对象更加广泛,视角更加丰富。2000年前后,华中村治研究进一步深入到乡村治理之社会基础的研究。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就是指乡村治理得以展开的中国国情与其特殊的时空条件。中国是一个有5000年文明,有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有13亿人口其中9亿是农民的巨型国家,若不能真正深入到农村社会内部,理解具体地域社会乡村治理得以发生的时空条件,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中国农村的治理状况、治理机制及决定治理绩效的原因。
展开乡村治理之社会基础的研究,需要将概念化的“农村”作具体展开,这一展开首先是区域的展开。中国农村地域广大,区域差异巨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文化特点、种植结构、居住形态、开发历史等都有所差异,我们需要对区域差异进行内在的把握,较为有效的一种方式就是,对自上而下的农村政策在不同地区农村的实践过程、机制与后果进行比较。也就是说,我们要理解,为什么同样的政策在不同农村地区会有不同的实践结果?这种不同反映出农村社会怎样的区域性差异。
一旦进入到农村区域差异的研究,就不仅仅可以从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状况切入,而且可以从其他的各种制度实践切入。而且,更重要的是,不同的政策、制度作用于同一个农村地区,就会与农村的内部结构发生接触和碰撞,并由此形成特定的实践后果。特定农村地区,又有着特定的内部结构,它关涉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的层面。从不同的政策与制度实践切入到特定农村地区内部结构的不同层面,又将这内部结构的不同层面统一到对这一特定农村地区的理解之中,这就是我们称之为“村治模式”的研究方法。“村治模式”即指特定农村地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宗教等方面共同形塑而成的特定治理模式与秩序模式。
“村治模式”的研究和写作,带动了华中村治学者对农村更为广泛方面的关注,村治研究也就不只局限在村民自治等制度问题上,而是扩展到农村社会的几乎所有方面,包括土地制度、社会现象、农民生活、农村文化宗教等各个方面。
其中尤其值得讨论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现代性的全方位渗透,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巨变,可谓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变局中,比较表面的是农业税的取消和农村基础性结构的瓦解(以宗族等传统社会组织瓦解为典型);而最为根本的则是农村的价值之变,它是农民意义世界的变化,是农民对什么才是有价值生活的定义的变化,及由此导致的农民行动逻辑的深刻变化。
正是在上述视野下面,华中村治研究就几乎涉及到了乡村社会的所有方面,华中村治研究由乡村治理社会基础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到了乡村治理与秩序之价值基础的研究中。
二
华中村治学者崇尚“田野的灵感、野性的思维、直白的文风”,我们强调要在厚重经验基础上进行有硬度的思考,因为只有有了厚重的经验,只有让经验本身的逻辑得以展开和贯通,面对外来的理论,面对抽象的大词和理论模型,我们才能真正进行有主体性的思考。当前学界包括农村研究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是主体性的丧失,学术研究变成了与西方理论的对话,甚至变成了验证西方理论的材料展示。在高度抽象的来自西方的大词和理论模型下面,因为经验本身没有贯通,西方理论在经验材料中“寻章摘句”,所谓的中国研究就变成了意识形态话语,真正的中国是什么,仍然不清楚,甚至是更加不清楚。
“田野的灵感”并非仅仅是到经验中寻找材料来讲故事,而要“认识中国”和“认识农村”,是要形成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只有强调“田野的灵感”,形成厚重的经验基础,才能真正有主体性地“为我所用”地阅读和消化西方理论,也才可以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国学术的交流、对话、批评机制,也才可以在此基础上形成认识中国的学术积累,从而形成并发展具有自主性的中国社会科学。
三
丛书是华中村治学者近年研究的成果。我们希望借这套丛书来展示带有强烈经验情绪的华中村治学者的最新进展,以推进和深化中国农村研究。我们有意识地划出一个华中村治研究的圈子,是因为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在一个相对封闭范围内的对话,才比较容易形成学术积累从而提升学术水准。这个相对封闭的圈子当然不是排外,事实上,我们希望吸取所有可以深化村治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相对封闭是指,我们要将研究力量重点用于深入实践,与实践对话,进而推进我们的已有研究。
这样一来,无论我们目前的研究水平如何,只要我们集体努力,虚心向所有社会科学领域学习,持续进行内部批评基础上的交流对话,我们终归可以在不久的将来,拿出高水平的中国乡村研究成果来。
贺雪峰
2010年6月1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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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村治研究书系第一部,陈柏峰著《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已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