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学艺:中国社会结构滞后经济结构15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56 次 更新时间:2010-09-0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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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学艺 (进入专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领域中的资源与机会配置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现代社会结构已基本形成。但是,与经济发展相比,社会结构调整滞后。综合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城市结构、社会阶层结构、人口结构等指标,并考虑到近年经济发展态势等多种因素,我国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大约15年。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建设,调整社会结构,是目前和未来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

我国所处发展阶段 需要社会结构调整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发展任务不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是进入工业化中期普遍面临的任务,也是迈向更高发展水平的关键。在这个发展关键时期,如果政策把握得当,应对得好,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如果政策把握不当,经济与社会发展脱节,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就会出现发展徘徊不前以及社会的动荡和倒退。

当前,我国现代社会结构已初步形成,但还是工业化初期的社会结构,这与已经是工业化中期的经济结构形成了结构性偏差。如何调整这种结构性偏差,改变经济社会的不协调,是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与任务。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强调的是经济建设,那么,当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就要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将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前社会结构还处于工业化的初期,社会结构还没有定型,还处于变化当中,但是由于社会体制改革和新的社会政策迟迟没有启动和到位,社会结构在变化中也表现出固定化的趋势。当前我国社会结构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收入差距过大,中产阶层规模过小,如果这些问题随着社会结构的定型而被固定下来,那么将会影响到今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与和谐发展。有学者指出,社会结构正在定型化,社会有“断裂”的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如果我们不抓紧这个关键时机,在社会结构定型之前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大力调整社会结构,使之朝着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方向发展,那就有可能出现“断裂”,所以当前调整社会结构的任务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调整社会结构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

生产落后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改革开放以来着力解决的基本问题。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与此同时,我们依然面临诸多发展难题。对此,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分别进行了高度概括总结,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对外开放等方面。

概括来看,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特征主要有:第一,诸多问题主要集中于社会领域。从社会的视角来看,这些难题几乎囊括了社会结构的诸多方面,包括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消费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等,尤其是城乡结构。第二,当前面临的发展难题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到,如城乡与地区发展不平衡、“三农”问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等,说明这不是一般的工作问题,而是结构问题、体制问题。说到底,这些问题涉及各种资源和机会在社会成员之间如何合理配置,涉及利益格局是否合理,涉及社会公正与否,最终涉及各个社会阶层群体关系是否协调,涉及社会稳定和谐与否。这也进一步印证了我们所强调的,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并不能必然地解决现存的社会矛盾问题。因此,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加强社会建设,调整社会结构是解决当前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

社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重点

社会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就是如何最大化地实现资源与机会公正、合理地配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表现为社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结构,这使得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是当前中国发展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成为导致诸多经济社会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根源。

由于社会结构调整是项系统性、普遍性的重大任务,因此调整需要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从近期目标来看,我们应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即在2020年,初步扭转社会结构显著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使现代社会结构进一步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结构支撑。这其中,应重点推进城市化,调整城乡结构,使城市化率提高到55%以上,同时做好城乡统筹,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就业结构中,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的转出,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降到30%以下;在收入分配结构方面,要力争使收入三大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控制;而在社会阶层结构方面,要使中产阶层的规模达到35%左右。从长期目标来看,在2050年左右,争取实现现代社会结构的形成。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降到10%以下,收入分配结构中的两极分化被消除,一个普遍富裕的社会形成,在社会阶层结构中,中产阶层成为社会的主导阶层。

现阶段调整社会结构的重点,一是加快城市化步伐,调整城乡结构。

要改变不合理的城市化模式,大力推进城市化。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城市化进程总体在加快。但是,对大量进城的农民,国家采取的是被动的策略。现在很多进城农民已经成了长期居住在城市的“暂住人”,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福利和劳动权利。当前,中国城市化率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这种低水平的城市化还包括1亿多农民工。所以,大力推进城市化,改变当前这种不合理的城市化模式是迫切的任务。当然,这涉及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如城市化政策中的户籍、就业、增长率、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的调整。但是,赋予进城农民工以城市居民身份,使现代产业工人的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一致,这是历史潮流的趋向。

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逐步解决好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首先,要调整宏观上的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劳动收入的比重。从总体来看,在收入分配中,劳动者的比重太小,其中,体力劳动者的比重就更小。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就城乡而言,农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只有11.3%,农民能够获得的收入比重就更低。在城市,劳动力价格多年不见上涨,人口规模最大的体力劳动阶层,如产业工人、传统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月收入一直在1000元上下徘徊。具体来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强提高。行业收入差距调整,主要是拉低就高,而不应仅仅拉高就低。其次,社会保障体制要加快改革。当前社会保障体制不少方面存在着再分配不合理的地方,如发达地区、优势部门、优势阶层及群体的福利和社会保障要大大高于一般群体,特别是弱势部门和阶层。社会保障等二次分配不应该成为优势阶层的“福利网”,而要真正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安全网”。

三是规范劳动力市场,治理劳资关系,调整就业结构。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要求就业结构与劳资关系适时作出调整。当前发展效率已通过市场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公平问题突出。“资强劳弱”格局下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如工资过低,拖欠工资,劳而不得,多劳少得。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统计,2006年我国城镇劳动者工资占GDP仅为11.5%,比1995年的13.8%还要低。近年来我国对于就业结构与劳资关系治理不断强化。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此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相继实施,劳动法规的全面调整已然启动。当前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贯彻、落实的力度。

四是加快中产阶层的培育,促进现代社会阶层结构进一步形成。

在我们课题组2002年发表的第一个研究报告中指出,当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最大问题是:该大的阶层还没有完全大起来,该小的阶层还没有完全小下去。7年多来,中产阶层有了较大发展,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在扩大,而农业劳动者阶层才降低了3.7个百分点。所以,就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状况而言,社会政策调控的重点是壮大中产阶层,缩小社会中下阶层,同时还要调控整合阶层利益。要积极增加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要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使他们能以各种形式融入城市。要调控社会阶层之间的分化,对于社会上层与底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整体的调控,当前的重点要围绕城市化进程的土地征用、住房拆迁和劳资关系的协调展开,避免引发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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