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为了让“王铭铭事件”不再重演,北京大学发出了“清除赝品,拒绝平庸”,“用心血做学问,用生命写文章”的宣言,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对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时实行一票否决。100多个全国性学会和200多家科技期刊签订了《科技期刊道德公约》;《历史研究》等七家首都著名刊物联袂发表了《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中科院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中国科协成立了科学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保护委员会……显然,学术界潮流涌动,正试图重建诚信。
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
知识分子常被誉为社会的良知,然而,有些“良知”们也干起了浮夸、造假、剽窃、抄袭、“注水”、“包装”等勾当。原因到底何在?大体说来,我认为无非有以下几种:
一是个人价值取向多元化,造成学风不正、急功近利的现象。
市场经济也是逐利经济,它鼓励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但是,在社会尚未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情况下,过分强调个人价值和个人利益,容易引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蜕变。近段时间引人关注的学术界的弄虚作假、粗制滥造、抄袭剽窃、“包装注水”等现象,正是道德失范现象在学术领域的表现。在利益关系的驱动下,一些学人自律不足,随波逐流,甚至成为金钱的奴隶,出卖了自己的良心和灵魂。
市场经济鼓励竞争,这对促进经济的发展确实功不可没。但是,科学研究工作不能等同于经济工作。科学研究,特别是一些基础学科、重大理论课题等方面的研究,都需要研究者潜心钻研,“甘坐冷板凳”。然而,现有的学术激励制度、成果评价体系与市场利益关系过于密切,工资、职称、奖励、房子及各种其它待遇都决定于科研成果的多寡。学术成为谋利的工具。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严重败坏了清正严明的学术风气,致使不少人从以往的“羞于言利”蜕变为“事必言利”,甚至把社会上走后门拉关系,请客送礼等套路引入科研成果的发表、鉴定、评奖和职称的评审之中。
二是浮夸风气也进入了学术界、教育界。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为了“发展”、“升级”,盲目追求数量和速度,导致“学术泡沫”加大。
目前,我国的科技实力和科研成果的数量形成反差,其原因就在于很多学术成果并没有多少突破和创新,而仅仅是在自己或他人已有成果上的低水平重复而已。论文、专著、教材等各种学术成果以惊人速度增长;与此同时,教授、博导、专家、国内国际各类大奖获得者越来越多。高校为了争取重点学科、硕士生点和博士生点,科研院所为了成为研究基地,纷纷制定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指标。为了学术地位、资源优势,有的单位还积极参与了“学术造星运动”,甚至对学术造假现象睁一眼闭一眼,一些弄虚作假者因此有恃无恐,并美其名曰为了单位利益,即便被揭露,也有包庇说情者。一些高校为了显示科研成绩,对博士生、硕士生也要求在一、二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这种违反科学研究规律的做法,必然导致学术上的不严谨。
教书育人是教师首要的职责,可是,兢兢业业教书,却因为没有学校认可的某一级别的论文而与职称无缘。个中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教师。不少教师已经从残酷的现象中得出“教学无用论”的结论。那么试问,如果教师们都无心教学,无论职称高低,科研能力大小都忙于科研,我们的学生还能从课堂里学到什么呢?未来人才的质量又怎能得到保证呢?何况,为了完成指标,为了职称,为了金钱,为了名誉和地位,迫于压力和无奈,匆匆完成的科研会有多少真正的价值?一方面,教育的含金量在下降;而另一方面,学术的含金量也在下降,结果令人担忧。
三是用人机制不健全,变质的“文凭热”导致假文凭、注水文凭泛滥。
人事体制方面以各类文凭、资格证书作为录用、晋升必备条件的用人导向,使“文凭热”变了质。深圳某单位给某大学寄去4份不同式样的文凭,要求做真伪鉴定。经鉴定,4份居然全是假的。假文凭尚可进行鉴定,那些经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名不符实的“伪文凭”怎么办呢?领导干部、企业老总、娱乐明星、体坛冠军“攻硕”、“攻博”的佳话时有所闻。在知识经济时代,重视知识的更新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有些人在繁忙的工作、应酬之余又有多少时间坐下来静心读书、潜心研究呢?于是,弄虚作假,代考、代读、代做论文现象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不少高校在利益驱动下,为“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大开方便之门。“伪文凭”不仅败坏了学风,让学位水准大打折扣,使人们对文凭、教育、学术产生信任危机,而且这些滥竽充数的“伪文凭”持有者,由于其不同常人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将会使社会风气、学术风气更趋恶化。
四是知识产权观念淡薄,法制约束不够。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从这句几乎耳熟能详的话中可以听出,人们对于抄袭者持多么宽容的态度!在道德评判上如此,更谈何用法律严惩弄虚作假者,维护知识产权者的利益呢?
如何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古语说得好,“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学术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方略在学术界、教育界的落脚点,它关系“百年树人”的大业,关系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从调查看,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弘扬科学精神和优良学术传统,制订学术规范,加强学界自律。正如学术批评网的建立者杨玉圣副教授所说,以学术为业,就理应在道德操守上率先垂范,起码也要守住为人为学的伦理底线。学术研究以求真、创新为职责,维护学术道德的神圣性贵在自律,贵在学者高尚人格的塑造。
其次,建立科学的学术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完善社会用人制度。一方面,要改变现行学术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与利益联系过于紧密的状态。在切实保障学者切身利益的前提下,不要把学术成果等同于金钱,而应致力于挖掘学者的研究潜力,提供更好的研究条件和学习、交流的机会,等等。在科研排名、职称评审时,要尊重各学科的差异性,增加评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另一方面,要防止“全民搞学术”的倾向。正如有人指出,学校的主要功能是传授知识,能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当然更好,但不能成为硬性指标。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必须有专业著作,至于社区院校或专科学校的教师,则应该主要考核其教学效果。不同类型的学校分流发展,对于教师也应该有不同的要求。“大跃进”式的“全民搞学术”只能是一堆废钢铁。在社会评价和用人制度上,更要改变重文凭胜于重能力的倾向。
再次,重视高等院校学术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养,把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高校德育的重点,防患于未然。高校特别是理工科院校要协调好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关系,充分重视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教育的目的不仅要告诉学生知识是什么,更要告诉学生如何用知识造福于人类。人文教育是育人的良好途径。同时,高校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优势,把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高校公民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
最后,要“德治”和“法治”并举,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严惩学术道德失范者。可借鉴国外成功做法,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德国、瑞典、美国都非常重视对学术造假者的法律制裁。斯德哥尔摩大学的博士生手册特别告诫,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都有可能导致被赶出学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美国还成立了专门接受和处理学术不正当行为举报的办公室。提高学界人士的法律意识,严惩不法之徒,在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根本保障。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