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年来,无数人哀痛于明代的灭亡,在他们看来,清朝的一统,意味着汉民族的又一次彻底沦陷。人们或想到,先于明代数百年的北宋王朝,也经历过与晚明相似的繁荣,而北宋以其军事力量的羸弱闻名于世,然而,靖康之难后宋朝毕竟保住了半壁江山,在南方继续了150年的统治。但曾经兵进漠北,平定安南,万国来朝的明朝却垮得那样快,那样惨。在崇祯年间,清军五次入关,席卷直鲁,如入无人之境。明亡后清军自山海关长驱直入,迅速控制了北方,次年又挥师南下,数月内占据江浙,数年内进抵广州。除了扬州等少数地方稍有抵抗外,清军可谓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尽管明朝最后的永历政权为留住残山剩水,与过去的劲敌——农民军余部携手抗清,但毕竟大势已去,十余年后便宣告彻底失败。
不少人对明代的灭亡怨天尤人,耿耿于怀。殊不知,正是晚明盛行的病态政治、赋役苛扰与民心的丧失决定了明代的覆灭乃是历史的必然。
病态政治
说到晚明的病态政治,人们自会联想到宦官专权,然而宦官专权其实不过是病态政治的种种表现之一。病态政治的根源在于政体。明太祖创立了前所未有的集权专制,废除丞相职务,由所谓的“内阁”秉承圣意处理政务。但内阁的意见“票拟”往往是君主施政的主要依据,因此说“内阁”仍具有一定的权力,只不过它的权力完全依附于皇帝的“批红”。对于勤于政务的君主而言,内阁作为其行政秘书,不难予以驾驭;而一旦君主怠于政事,则内阁的权力便会急剧上升,为权力所诱惑的官员也会为了内阁的执掌权而明争暗斗,互相倾轧。内阁首辅要保证其地位,又必须获得那些代行“批红”的权阉的支持,从而形成腐败的官僚——宦官集团,攫取各种政治私利。专制制度下最高统治者的疲软,引发官僚对于权力的争夺,形成政治利益集团,使腐败日益加剧,这是明代一再发作的政治病症,也是一切专制政体难以避免的通病。
赋役苛扰与两极分化
对于一个专制君主来说,天下的地土民众都是其家产,而将这份财产经营得当,传与子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官员则如他的管家与仆人,负责管理家业,维持家中的开支用度。一个善于治家的主人,不仅要选择胜任的仆人,也要密切监督考察,规范其行为操守,还要善于培养仆人们的忠诚度。明太祖支给官员们难以接受的低廉俸禄,但其严苛的监管与残酷的刑罚遏制了官吏的渎职腐败。而时至晚明,荒淫贪婪的明神宗、玩乐无度的明熹宗无暇监管,致使整个官场的腐败登峰造极。隆庆、万历之交明廷推广“一条鞭法”,将诸项赋役归并后折银缴纳,本意在于减化赋役制度,减轻人民负担,然而各级官吏为中饱私囊,在正税外滥行科派,臭名昭著的“火耗银”便源于此时,其少则占正税的十之二三,多则达正税的数倍。百姓艰于完税,不得已或售卖地产,或逃亡他处,或诡寄地产于豪绅名下,极大地刺激了土地兼并,加之明廷动辄滥赏宗室地产,以致催生出一批地跨万顷,田连阡陌的藩王与官僚地主。与此同时,据顾炎武估计,富甲天下的苏州、松江等地,晚明时9/10的民户沦为无地的佃农。大量的失产民众与严重的两极分化,体现了晚明社会的空前危机,剧烈的社会动荡迫在眉睫。
民心的丧失
病态政治与苛捐杂税带来的是官民的离心离德,最终将明王朝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当民生难以为继之时,民众自然而然地将生死置之度外。崇祯年间,明王朝沉疴已极,又逢旱灾、蝗灾、瘟疫齐袭,官府疏于赈灾而急于苛敛,导致民变蜂起。加入起义队伍的除了农民,还有过去的明军士兵和一些文人。内外交困的明廷,为筹措军费支出,加派“三饷”,无异于饮鸩止渴,促使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了反抗队伍,加速了明朝的灭亡。到京师被大顺军攻陷之时,除了东南沿海一带,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已被义军所席卷。
即使是起义未曾涉及的地方,民众也普遍对明王朝失去了忠诚。这一点或许有人会举出江南人民抗清的事例加以质疑,但应当看到,除了史可法在扬州领导的抵抗,江南大多数地方的抗清活动都并非发生在清军占领之初,而是在顺治二年五月“剃发令”颁布之后。江南人们所捍卫的,并非明王朝的社稷,而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人伦信仰。后人所谓的“反清复明”,多数要恢复的是汉族的政权,而非朱明的统治。反观清军入关后,迅即昭告天下,豁免明末辽饷、新饷、练饷、召买等加派,并规定清军途经之地当年田赋减半,清军未途经的归顺地方当年田赋减1/3,顺治元年五月初一日以前拖欠的税赋予以豁免。在占领南京后,清廷重申了减免赋税的措施。清廷的这一举措让普通民众得到了实惠,对于广大人民接受、服从新政权无疑起到积极作用。
不仅是民众,明朝众多的官僚也最终抛弃了明朝。崇祯末年,明廷内忧外患,财政捉襟见肘,明思宗动员朝臣献产助饷,内阁首辅魏藻德竟表示家无余财,群臣亦多虚与委蛇。崇祯十六年清军入关,内阁首辅周延儒出京督师,竟滞留通州,终日饮酒作乐,并频频假传捷报。首辅如此,上行下效,明朝地方官员在农民军或清军兵临城下时,或弃官遁走,或开城投降,鲜有尽职坚守者。明思宗临死前在袍服上大书“诸臣误朕”,而明臣面对崇祯帝遗体,“哭拜者三十人,拜而不哭者六十人,余皆睥睨过之”。清军南下时,南明诸政权中也仅有史可法、瞿式耜等少数官僚能够背水一战,为国捐躯,众多文武官员或鸟兽溃散,或望风而降。官僚群体对明廷的背弃,大体有两个深层原因:官场的腐败风气与君主对官僚的一贯猜忌。腐败满足的是官吏的种种私欲,当私欲膨胀时,对于社稷的忠诚度随之下降,欺下瞒上、见风使舵、党同伐异、明哲保身等一系列官场恶习四处蔓延。晚明的官场,结党营私层出不穷,派系倾轧屡见不鲜,正直的官员多遭排斥,真才实学者难受重用,致使军政大事多被贻误。
有人指责南明弘光帝“清歌于漏舟之中,痛饮于焚屋之下”,然而当时当地,面对日积月累的弊政沉疴,即便开创江山的明太祖在世,恐怕也回天乏术吧?话又说回来,明朝的衰亡,制度上的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明代的覆灭,晚明诸帝固然难辞其咎,然而,这与创立明代诸制的明太祖朱元璋,难道就一点关系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