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国后十多年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
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始于20世纪前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论等方法的传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开始走上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在近半个世纪里,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断代史等都取得不少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就不足方面言,主要表现在研究范围较窄,研究方法单一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历史揭开新的一页,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与其它学科一样,从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1950年至1965年这十几年的时间里,由于解放前社会的战乱、动荡,经济的落后,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与当时的中国社会一样百废待兴。所以,我们称此时期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为继承恢复期。据统计,本时期,中国大陆有关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论文约有180篇,专著约有10部。此时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与以往相比有了新的特点,这为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起了相当重要的奠基作用。
首先,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此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主要世界观和方法论。如果说,建国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已被有的学者运用还属个别,而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则逐渐被许多研究者采用,并进而成为研究者的指导思想。尤其是阶级分析方法被广泛使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从而将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推上一个新阶段。
本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许大龄的《清代捐纳制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版)、唐长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试释》(武汉大学编译委员会1951年版)、吴恩裕的《中国国家起源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丽纯的《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梁方仲的《明代粮长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岑仲勉的《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丽纯的《太平天国官制军制探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韦庆远的《明代黄册制度》(中华书局1961年版)等。这些著作虽各有长短,繁简不一,但都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如梁方仲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对粮长的阶级分化进行了具体分析,探讨了粮长对人民的祸害。
此时期,中国通史较有代表性者有翦伯赞的《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岑仲勉的《隋唐史》(高教部教材编审处1954年版)、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等。这些通史中有关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
其次,重视具体政治制度的探讨是本时期的显著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关于宗法制度,研究者主要从宗法制度的特征、性质及它与封建制度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从而总结宗法制度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历史地位、价值及其经验教训。如金景芳的《论宗法制度》(《东北人民大学学报》1956年第2期)、叶国庆的《试论西周宗法制封建关系的本质》(《厦门大学学报》1956年第3期)、黄子通的《宗法制度与等级制度是不是封建制度的特征?》(《北京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童书业的《宗法封建制度》(《文史哲》1957年第1期)和《论宗法制与封建制的关系——评黄子通宗法制度与等级制度是不是封建制度的特征?》(《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等。值得注意,对宗法制度的考察中阶级的观点非常明显,其立足点仍是分析中国社会性质。
关于科举制度,研究者探讨较多,也较为细致。探讨科举制度,对于理解中国官僚政治的角色特征、内在结构方式及其成败得失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时期较有代表性者有:韩国磬的《唐朝的科举制度与朋党之争》(《厦门大学学报》1954年第1期)、商衍鎏的《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三联书店1958年版)、吴晗的《明代的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1959年8月26日《光明日报》)、李正中的《科举制度的产生和考试程序的发展》(《史学月刊》1964年第9期)等。其中商衍鎏的《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一书“广征博引……述清代一代的科举与学校制度,其通赡详明,为宫崎市定的《科举》(公元1946年)所不及”。(注:王德明:《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5页,中华书局,1984年。)
关于乡里制度,研究者主要集中探讨汉代“乡”、“里”、“亭”的性质和太平天国乡官制等问题。前者主要以王毓铨、蔡美彪等为代表,后者有代表性者有:张振kūn@①的《太平天国的乡官》(《历史教学》1953年第11期)、王天奖的《太平天国乡官的阶级成分》(《历史研究》1958年第3期)、王恩沼的《乡举里选制和科举制是否为农民设置了一条上升的路径》(《新建设》1965年第4期)等。
关于文官制度,研究者着重考察中国古代官僚的选用、食禄、奖惩及其性质等。这方面的研究以许大龄的《清代捐纳制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版)和唐长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试释》(《武汉大学编译委员会1951年版)为代表。此外,还有谢忠梁的《两汉的食封制度》(《文史哲》1958年第3期)、陈仲安的《论唐代的使职差遣制度》(《武汉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柳春藩的《关于汉代食封制度的性质问题》(《历史教学》1964年第8期)等。
除了这些具体制度外,这一时期受到关注的问题还有国家起源、历代官制、皇帝制度、外交制度、军事制度、民族事务管理制度等。需要指出的是,本时期比较重视探讨太平天国的政治制度,研究论文约有20篇,专著约有5部,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者为丽纯和商衍鎏等。这些论著以其史实的详尽、论证的细密受学术界重视。
当然,本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研究者水平的差异,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时有明显的生搬硬套、不求甚解倾向。有的研究者机械使用阶级分析的方法。从此意义上说,本时期有些研究论著和论文缺乏学术的深度和厚度。二是意识形态的痕迹明显。从阶级斗争的视角切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是本时期的突出特点,也是对传统研究的一次革命性突破,但将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过于附靠在意识形态的需要之上,这又必然影响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从本时期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题目即可感到为现实政治服务的倾向比较明显。三是多数研究者往往从“史”的角度而不是从政治制度内在特点和运行方式上来探讨中国政治制度史,这就限制了中国政治制度史学科的发展。换言之,建国后十多年,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还没有确立其学科自身独立的价值体系及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本时期我国台湾学者在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也做出不少成绩,据不完全统计,论文约有50篇,研究著作数部。台湾学者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了较宏观的研究。这些学者在坚持传统“史学”方法的同时,较多引用西方政治学原理、方法探讨中国历代政治制度的运行机制,有的还站在中西政治文化和制度比较的角度审视中国历代政制的利弊得失。当然,本时期台湾学者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要者有三:一是研究领域比较偏狭,许多领域未能引起充分的重视。二是研究方法的偏执,或对中国传统的研究方法墨守成规,或对西方的研究方法过于崇拜。三是史料的运用往往比较狭窄。不少台湾学者所用的史料还停留在正史、政书上,较少利用家谱、档案、出土文献、方志、笔记等有价值的史料,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二、“文革”十年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
自1966至1976年间,这是中国大陆十年“文革”的动荡期。在这期间,中国学术事业遭到了严重冲击,政治学首当其冲成为最敏感的禁区,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据统计,这段时间,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论文仅有20多篇,无一部学术专著。就是这20多篇论文学术水准也不高。
此时期的论文有:黄晨敏的《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几次复辟分封制的教训》(《学习与批判》1973年第2期)、史明的《西周春秋时代“礼制”的演变和孔丘克己复礼的反动本质》(《考古》1974年第2期)、杜遒松的《从列鼎制度看“克己复礼”的反动性》(《考古》1976年第1期)、冯祖贻的《秦汉之际恢复分封制与实行郡县制的斗争》(1974年7月23日《贵州时报》)、马先醒的《封建、郡县之论争与演进》(《简牍学报》1975年第10期)、汤大民的《维护统一是历史的进步事业——论西汉法家的削藩斗争》(1974年11月29日《新华日报》)等。论文题目明显可见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与政治需要的密切联系。
这一时期,我国台湾学者的研究取得一定成绩,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论文约有50篇,论文集和学术专著有5部以上。就研究的范围看,研究者多注重断代政制探讨,尤其对清代政制的研究比较重视。可归纳为如下方面:
第一,关于中央政制的研究。如李宗侗的《清代中央政权形态的演变》(《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67年第37期,上)、吴辑华的《明代制度史论丛》(论文集二册,学生书局1971年版)等。
第二,关于地方政制研究。如戴炎辉的《清代地方官制的组织及其实际运用》(上、中、下,《宪政时代》1975年第1卷第2期、1976年第1卷第3期和第4期)、李国祁的《明清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上)、林思显的《清代新疆州县制度之研究》(《人文学报》1976年第7期)等。
第三,关于司法制度。如陶希圣的《清代州县衙门刑事审判制度及程序》(《食货月刊复刊》1971年第1卷第1—5期)、林咏荣的《唐清两代司法制度之比较》(《宪政时代》1976年第1卷第4期、第2卷第1期)等。
第四,关于文官制度。如傅宗懋的《清代文官缺分之研究》(《国立政治大学学报》1970年第21期)、胡建国的《清代满汉任职文官之比较》(《中山学术文化集刊》1975年第15期)、缪全吉的《清代幕府人事制度》(中国人事行政月刊社1971年)等。
其它还有王寿南的《唐代宦官权势之研究》(正中书局1971年版)、庄吉发的《清代奏折制度》(台北故宫博物院1976年)等。
综观此时期台湾学者的研究,体现了扎实、严谨的治学学风,其成就是对十年“文革”中国大陆政治制度史研究的落后状态的一种补充。当然,此时期我国台湾学者的研究也存有明显的不足,就是过于拘囿细部探讨而少宏观、系统的综合论述。
三、80年代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社会、政治、思想和文化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政治学逐渐受到了重视,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也是如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渐受青睐。有的学者这样认为:中国政治制度史“既是政治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等等学科有关内容的综合”,实质上是一门边缘学科。(注:白钢:《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开拓性研究的思考》,《光明日报》,1988年1月6日。)在这种情势下,十多年来,中国大陆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出现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不仅硕果累累,而且在学术深度和研究方法上都有很大突破。仅就数量言,七八十年代,中国政治制度研究论文约700篇,专著约60部,这是以往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我们将这一时期定为发展期。概括起来,本时期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有如下突出的特点:
第一,突破长期以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禁区,在思想解放的旗帜下研究者开始探讨专制主义、封建特权、世袭制等问题,其中以对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探讨影响最大。研究者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是剖析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及其特征。如白钢的《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主要特征及其顽固性》(《学术研究》1980年第5期)、孙文良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反动本质》(《理论与实践》1980年第12期)、戴逸等的《论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社会科学战线》1981年第2期)、田昌武的《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与特征》(《南开学报》1981年第6期)等。
二是考察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如李春棠的《略论我国封建专制及其经济基础》(《湖南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3期)、谷方的《关于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基础问题——与袁伟时同志商榷》(《学术研究》1982年第1期)、杨希珍的《封建专制主义与小农经济》(《文史哲》1982年第2期)、赵方旗的《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经济基础》(《文史哲》1982年第6期)、白钢的《小农经济不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学术研究》1984年第1期)、刘泽华和王连升的《关于专制主义经济基础与君主集权形成问题的商讨》(《南开史学》1984年第1期)等。
三是探讨封建专制主义与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王超的《论皇帝制度与封建专制》(《学术月刊》1980年第1期)、王思治的《封建专制制度与宦官专政》(1980年8月4日《人民日报》)、陈光中的《试论封建法制的专制主义特征》(《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1期)、崔春华的《论封建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理论与实践》1980年第12期)、王兴亚的《论封建专制主义对中国农民战争的影响》(《中州学刊》1981年第2期)等。
四是比较中、西封建专制制度的异同。如庞卓恒的《中西封建专制制度的比较研究》(《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王正平的《论中国与英法中世纪君主专制的形成及其实质》(《杭州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等。
应该看到,对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探讨是此时期的重大收获,它为80年代思想解放和政治体制改革做出了贡献,从中也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工作者的探索精神,其中不乏学术的真知灼见。但也应看到,对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探讨仍含有某种“需要”,它是当时打倒“四人邦”后思想启蒙的一种反映。换言之,当走过“十年”浩劫的迷障,对造成这种恶果的社会、制度、思想和文化根源进行历史反思时,研究者看到,封建专制主义作为制度虽已解体,但作为思想却仍有严重的残余,在进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将其清除。基于这种“需要”,研究者就不可能不带有一些非学术的声音,从而影响了学术研究的水准。对此,有的研究者概括说:“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够系统深入,不少论文声讨多于研究,缺乏理论上的升华和科学上的规范。系统的综合历史学与政治学理论与方法,从政治体制上研究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著作尚不多见。”(注:白钢:《二十世纪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历史研究》,1986年第6期。)显然,如何恢复学术研究的地位,这是相当重要的问题。
第二,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学术化、规范化得到加强,它逐渐确立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主体性。严格说来,长期以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并没有成为一个独立学科,它往往被看成史学研究的分支,这就不可能不限制它的发展、完善与深化。加之长期以来意识形态对它的制约,所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一直处于边缘状态。自从邓小平提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学科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知识普及。作为学科建设,在80年代中前期,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基本知识受到广泛重视,许多学者以“史话”、“简说”、“漫话”、“琐谈”、“讲座”等文体形式发表系列文章。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王道成的《科举史话》(《文史知识》1983年第6—8、10—12期)、王字信等的《中国历代官制讲座》(《文史知识》1983—1986年)、行迈的《中国古代官制杂谈》(《中学历史》1981—1985年)。值得提及的是,左言东的《中国古代官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一书,它作为《青年文史丛书》的一种,对中国古代官制进行了系统阐述,在此时期具有代表性。
二是研究中史料运用的规范性和广泛性。本世纪三四十代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中存在资料引用的随意性,研究不够规范。80年代,研究者比较注意引文的规范性和广泛性,这就大大提高了研究的可靠性、说服力和学术性。如在此时期的许多中国政治制度史论著中史料引注比较详尽,一些新出土的文物资料也得到较多使用。例如,韦庆远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就大量引用了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郑州商代遗址、殷墟等地出土的史料,对档案史料也比较重视。
三是全面铺开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以往研究者虽已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许多领域进行研究,但也还有许多领域未能涉及,本时期的研究属于全面、整体推进,各个朝代、各种制度都受到研究者关注。
在断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以往不受重视的朝代如先秦、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辽、夏、金、元和民国等都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并取得较大的成绩。最为突出的是对先秦和民国政治制度的研究。
就先秦政治制度研究来看,本时期借助一些考古发掘材料,研究取得明显进展:1,对夏商周国体与政体的研究有:日知的《孔孟书中所反映的古代中国城市国家》(《历史研究》1980年第3期)、徐鸿修的《周代贵族专制政体中的原始民主遗存》(《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石兴邦的《从考古文化探讨我国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史前研究》1983年创刊号)、张秉南的《商周政体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等。以上论著从不同视角论证了中国先秦时期国家的起源、形成、形态。对学术问题展开论争,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此时期学术研究的民主化和多样化倾向。2,对先秦宗法制的探讨,代表性的论著有:杨英杰的《周代宗法制度辨说》(《辽宁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6期)、李则鸣的《殷商宗法制简议》(《江汉论坛》1984年第1期)、王兰仲的《试论春秋时代的宗法制与君主专制的关系》(《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1期)、钱杭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学林出版社1985年版)、钱宗范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等。3,对春秋战国时楚国政制的研究有:殷崇浩的《春秋楚县略论》(《江汉论坛》1980年第4期)、杨宽的《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左言东的《楚国宫制考》(《求索》1982年第1期)等,对楚国政制的重视主要与楚国文化的特殊性有关。
就近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来说,其成就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在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整体研究方面,比较突出的有:钱实甫的《北洋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1984年版)、李进修的《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纲》(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等。2,对晚清政制的探讨有所加强,尤其注重了对晚清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如韦庆远等的《论谘议局》(《近代史研究》1979年第2期)、李文海的《论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历史档案》1982年第1期)、邓亦兵的《论清末“新政”的历史作用》(《史学月刊》1982年第6期)等。3,对根据地解放区的政治制度研究弥补了以往在这方面研究的不足。这一时期,除了一些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断代中国政治制度史论著或研究专著对根据地政治制度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外,还出现了专门探讨根据地解放区政治制度的论文约20篇。
在专题政治制度史研究中,此时期也取得较大进展。其中尤以中国法律制度史的探讨最为突出。以往尤其是“文革”十年期间,法律制度史研究不受重视。到80年代,这一情况得到明显好转。仅就专著而言,此时期出版了十几部中国法律制度通史。如肖永清主编的《中国法制史简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张晋藩等的《中国法制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张晋藩的《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蒲坚的《中国法制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时孝信主编的《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等。当然,这一时期的法制通史有“教材化”和体例类同的局限。另外,断代法制史也出现几本重要著作,它们是张国福的《中华民国法制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张希坡和韩延龙的《中国革命法制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等。
中国政治制度史整体研究的成绩非常显著,这具体表现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论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应该说,在三四十年代也曾出现几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著作,而以后的几十年这一领域却被忽视了,到80年代,又出现十多部中国政治制度通史著作,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王汉昌、林代昭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左言东的《中国政治制度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罗映辉主编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韦庆远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等。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韦庆远的《中国政治制度史》是从先秦一直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通史均只写到清朝灭亡。
四是研究视野更为开阔,学术探讨更有深度。就广度而言,本时期研究在打通古今的同时,还注重以“世界性”眼光进行审视。如左言东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就有《夏商政治制度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比较》、《西周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与世界各国的比较》这样的专题,从中可见作者视野之开阔。就深度而言,本时期许多研究已不仅停留在政治、社会的表面,而是深入开拓,从而将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推向一个新的学术高度。仅以80年代对明、清督抚制度的探讨为例,就可看出此时期的学术高度和深度。在关于明、清督抚制度研究的论文中,研究者从成因、选任、考核、僚属、督抚关系、与地方建设的关系和影响等多方面探讨督抚制度的特殊性、复杂性及价值意义。
第三,引进西方科学研究的新方法,为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注入了新鲜活力。长期以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基本没有突破传统“史学”的研究格局,80年代是中国学术比较开放的时期,西方五花八门的新理论、新学说和新方法对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时间,研究者如饥似渴学习西方诸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结构主义的理论与方法,并尝试将之运用到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中去。比较典型的有:李桂海的《从控制论的角度看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结构的僵化》(《西北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金观涛的《在历史的表象背后》(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等。
当然,本时期的中国政治制度研究仍存在不少问题,最明显者是知识的普及多于理论的探讨,形式化的研究多于个性化的研究,简单化的移植多于具体分析。比如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的写作有千篇一律之感,以教材化的写作为主,缺乏富有个性和真知灼见的著述,这表现在观点、体例、结构和语言等的大同小异,学术性不强。又比如对西方新的理论和方法的运用有生搬硬套、不求甚解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