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兴起了“打工潮”,然而,当前我国农民外出打工的原因已经迥异于传统时代的小农社会。除了为了赚取收入,维持农村家庭的体面生活外,另一原因则是为了赚取进城生活的积蓄,或获得逃离村庄的资本。由第一种原因向第二种原因转变具有必然性。但是,如果国家不考虑城市吸纳能力(提供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的能力),片面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甚至允许农民通过土地交易获得进城买房资金的政策,中国可能会因为出现远远超过城市新增就业机会的农村人口进城,而降低进城农民的生活质量,致使中国城市就业丧失弹性,从而危及中国的现代化事业。
靠打工富起来的英山农村
湖北省英山县雷店镇程咀村的村民郑长球对自己眼下的生活还是比较满意的。膝下有一子一女,儿子在县城工作,女儿在苏州打工。这样的生活虽算不上小康,可毕竟也算是衣食无忧、生活自得了。搁80年代,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2000年以前的程咀村还是个相当贫穷的小村子,村里大多是砖瓦房,还有一些是土墙瓦房。1990年代初期,村里一些不安于现状的人开始外出打工。1995年前后,那些外出打工的村民用自己赚到的第一桶金率先在村里建了最早的几栋楼房,乡亲们都眼热了,于是在村里出现了一个加速的外出打工潮。
目前,程咀村有503户约2000人,常年有400多人在外打工,平均一家有一人在外打工。春节回来时,每个人平均能带回来7000—10000元,算下来程咀村每年共有300万元左右的打工收入,这比土里刨食不知强了多少倍。
程咀村的情况只是英山县农村的冰山一角。
1990年代以前的英山农村人多地少,土地贫瘠,经济条件相当差,农民生活仅仅维持在温饱的水平。1990年代以来,英山农民开始大量外出打工经商,主要从事建筑、装修和轻纺行业。在当前英山农民的收入结构中,外出打工收入至少要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也许数字不是说明英山县农民通过打工致富的有力证据,但村里那竖起的一栋栋三层小楼,驰骋在村间小路上的摩托车,还有依偎在门口晒太阳的七旬老翁脸上欣慰的笑容和村中嬉戏打闹的孩童,最能说明外出打工的甜头。
1997年,程咀村有了第一台摩托车,2007年底,全村已购买400多台摩托车。
2007年,记者到程咀村时发现,全村503户中已建起了260栋楼房,其中绝大多数是三层楼房。
农民工能在城市扎根吗
英山县只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兴起打工潮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目前中国进城打工的农民数量在1.5亿—2亿之间,接近西方七国集团就业劳动力总数的一半。
1980年代分田到户以后,中国绝大多数农村都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因为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仅仅依靠种地,农民不能获得高的收入。1970年代,沿海农村出现了离土不离乡、兴办乡镇企业的高潮,大量农民转移进入乡镇企业,农民收入有了提高。
乡镇企业较快的发展集中在沿海地区,拉开了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农村农民收入的差距。到1980年代末,沿海工业快速发展,城市经济有了极强地吸收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全国劳动力市场开始形成,中西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开始离土又离乡,向沿海城市转移。进城打工经商收入高于一般农村农民从务农中获得的收入。自此,中国出现一波又一波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潮。
进城农民工能真正在城市安家吗?从当前农民工的总体状况来看,农民工的绝大多数不能在城市获得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机会,他们离不开村庄的生活,他们在城市打工经商,而在农村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在城市赚钱,而在农村实现人生目标。这样一来,农民工进城打工经商,就是通过劳动力的输出带来资源的输入,农民工不断地从城市打工获取收入,以此供养农村的家庭生活。
从1980年代末至今,大规模农民进城打工经商已有20年时间,第一代进城打工经商的农民,有些已经在城市买房安家了,比如一些建筑业的包工头,在离土又离乡的进城中获得了大量机会,赚了不少钱。但对于绝大多数进城打工经商的农民来说,他们并没有获得足以在城市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积累。20年一代人,到现在,除极少数人以外,绝大多数将不得不返回农村,而他们的子女接替他们成了第二代农民工。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成为不了城市的主人,为什么在满足温饱之后,这些农民依然还选择留在城市继续打工,而不选择早日回到妻儿老小温馨团圆的家中呢?
贴补家用之外的“面子竞争”
到程咀村随便走走,就能发现,那些掩映在绿树中的三层小楼的第三层其实只有半层,不能住人,可以起到隔热作用,但建第三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面子上好看。
这种要求“好看”的心情诉求表现在程咀村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郑长球只是普通农民,并无特别多的收入,他为女儿置办嫁妆,看起来不能比别的村民差,在用卡车拖嫁妆的时候,卡车必须装得满满当当。女孩出嫁时,接新娘的不能只是一台拖嫁妆的卡车,要用两辆以上的轿车来接。结婚典礼之前,新娘新郎要到县城花几百上千元拍结婚照,要在县城或镇上给新娘化妆,结婚典礼时要请专门的摄影公司录相并刻光碟留念。
这种攀比不仅仅发生在建房和婚礼庆典上。在英山农村,送礼是村民极大的负担,程咀村老支书张太平已有68岁,他与妻子一年摘茶叶总收入不足3000元,每年送礼就得花上1000多元。一般农户一年送礼的钱在3000—4000元。英山农村红白事、建房子、孩子上大学、做生日等事都要办酒席,本村邻里都得送礼,亲戚朋友更得送,而且礼金由改革开放前的1—2元涨到现在的30元。英山农村并不富裕,尤其是像老支书张太平,很有限的收入,却不得不花费相当部分用于人情送礼上。
令人费解的是,虽然无论是办酒席的收人情一方,还是送人情一方,都不能从人情往来中得到好处,现在却仍然看不到人情消减的趋势。
按照常理,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了,生活条件改善了,可以追求体面的社会关系。问题在于,英山农村在建房、红白事、送礼等方面的支出,似乎攀比的成分太高了点。无论是盖三层楼房还是办婚事,都超出农民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而英山农民外出打工经商更强化了这种“面子竞争”。
“面子竞争”是村中任何一个人都难以逃脱的命运,除非甘愿被排除在村庄主流以外。老支书张太平之所以用全年总收入的1/3来参加村庄的人情循环,就是因为他不愿被排除在村庄主流以外。有些比张太平书记更困难的老人终于不再有能力参加人情循环,他们在村庄内就被排除在外,社会性地“死亡”了。
人情循环虽然年年要出钱,却是相对较少的钱。农民最大的支出压力是建房子,一栋二层半的楼房要花10—13万元,对于英山农村来讲,这么多钱显然是不容易积攒的。据记者了解,程咀村60%以上建楼房的农户是靠借钱建的。
这样一来,农民外出打工经商对英山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就起到了十分有趣的作用:农民外出打工经商的收入,不仅提高了农民在村庄的生活条件,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刺激了农民在村里的竞争。在农民大规模外出打工经商之前,英山农村农民的收入相差不大,村庄经济分层不明显。但到了1990年代,大批农民外出打工经商,用赚到的一笔相对当地农民很高的收入,做到了那些分层中处于上层人士可以做成的事情,从而提高了他们在当地的声望和地位。这样,外出打工行为就会引发连锁效应,越来越多农民外出打工经商,不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家庭经济现状,更重要的是为了通过赚钱来维持在村里的地位和面子。
随着村里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打工赚钱,村内就会越发强烈地感受到相互竞争的压力,村民就越是不得不外出打工赚钱来应对这种压力。由此形成了一个为了维持在村庄的“面子竞争”和维持相应社会分层位置而外出打工赚钱的逻辑。
这样,在英山农村,农民强烈地投入到提高收入的竞赛中,而提高收入的目的是在村里维持“面子竞争”。农民在赚取收入方面的精打细算和花费方面的浪费形成了鲜明对照,且精打细算地赚取收入的行为是服从于浪费性的消费目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的收入服从于村里相对传统的“面子竞争”需要,农民从城市获取了较高的收入,从而刺激带动了农村传统的各种消费、竞争及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英山农村的农民将打工赚来的钱源源不断地带回村里。村庄对他们来说是打工赚钱的最终目的地,而进城务工只是获得安稳生活的手段。村里的财产和人员并未全方位流出,外出打工农民越来越多,英山农村似乎更加繁荣起来。
积攒进城资本
在英山农村,现在有两种类型的外出打工人员,一种是已在外打工多年的,绝大多数是中年男子,他们是村中较早外出打工的,或因其他人外出打工,而不得不外出打工的,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赚钱补贴家里收入的不足。这些人外出打工前往往已经结婚生子,妻子留在家中务农。另一种是未结婚的年轻人,尤其是初中刚毕业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可能在打工的地方谈情说爱,就产生了跨地区的婚姻。这些没有结婚就外出打工的年轻人,打工收入当然要为今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准备,不过,这些年轻人与已婚再外出打工者不同的是,他们可能会在到底是将打工赚的钱投入到村庄中的面子竞争,还是在城里买房中进行选择。
已婚再外出打工的农民,除非有了报酬极高的工作,可以在城市重新买房,否则他们一般是将打工收入投入到农村的生活与消费中。未婚而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则有更多的选择。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他们更可能在城镇买房子。
未婚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对村庄本身的生活缺少如已婚再外出务工农民那么强的认同感,他们还没有介入到村庄“面子竞争”中去(虽然他们的父母是在这种逻辑中生活的),他们更可能具有跨地区的婚姻,结婚后夫妻双方仍然一起在城市打工经商。年轻人有更多到城市生活的向往与选择,问题是他们有没有能力在城市或镇上买房子或找到工作从而生活下来的能力。
还有一些有条件的年轻人,面临着到底是在村中建房,还是在城镇买房的难题。最终大多数还是选择后者。英山县程咀村已有10多户农民在县城买了房,还有若干户在镇上买房,更多农户迁出原来居住交通不便的村庄,搬到交通方便的公路边上。
年轻人一旦有选择空间且开始有人到城里买房而不在村中建房,则这部分人就不会把村里的“面子竞争”看的那么重要了,而如何维持将来在城市的生活就变得重要了。因此,他们外出打工经商,赚了钱就会为城市生活做准备。这样,这部分外出打工经商的年轻人就不只是人离开了村庄,他们在外务工赚的钱也不会流回村庄。这些准备离开村庄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他们的外出打工原因的起点与终点离村庄越来越远。最终,村庄的人财都开始外流,村庄变得萧条起来。
与英山农村开始出现农民依靠打工收入到城镇买房相类似,但比英山农村更为彻底的,是辽宁大古村。最近10年,村里大部分男青年在结婚前,都被女方要求在城里买单元房,一个只有约200户人家的村庄,已有50多户在城里买了房子。
农民不在村中建房而到城镇买房,不只是人财资源流出农村,而且是村庄本身不再构成农民生活的目的地,不再能代表农民生活的意义。村庄传统的生活逻辑不能得到延续,乡土规则日渐失去游戏人,这就会对乡村治理产生巨大的影响。
两种外出打工原因的影响
在传统时代,因为农民收入很低,他们不得不通过手工业和打工来维持家庭生存。当前中国农村出现的外出打工行为则大多来自村庄内的“面子竞争”,是超出了温饱需要以外的打工。也正是因为超出了温饱需要,当城市打工的收入太低时,农民可能就不再愿意出去了。这就是2004年前后,中央取消农业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农民得到实惠后,大量农民不再外出打工,以至沿海地区出现民工荒的一个原因。
因为土地可以生产农民温饱所需的粮食,养殖业可以为农民提供一些收入,菜蔬可以自给,使农民的外出打工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尤其在当前中央有相对较好的农业政策和农村政策的状况下,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主要用于超出温饱之外的需求,诸如建楼房,购买奢侈品,供子女上高中和读大学等。这些超出温饱之需的收入可以让农民获得人生的体面与尊严。但这种“面子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浪费性使用资源甚至无效使用资源为特征的。
作为维持在城市最低生存需要的外出打工,性质与前一种外出打工有巨大差异,因为没有来自农业的收入作为补充,城市生活的费用又远高于农村,这种外出打工就成了维持生存的手段。在生存不能得到保障的条件下,这些外出打工者不会因为工资低而主动退出。
也就是说,本来看起来农民用打工赚的钱在城镇买房并因此开始城市生活,是更理性的选择,也是农民社会地位提升、经济条件变好的证据,现在却似乎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即农民的外出务工有着更加体面生活的可能,因为有土地作保障,所以他们有更多的回旋余地。而城市生活的打工却越来越陷入到了谋生的挣扎之中。
在农村,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只要身体康健,都会投入到力所能及的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中去,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也可以下地干活。再加上科技进步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仅凭这些“半劳力”就可以有效地完成农业生产,这不仅可以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而且可以为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基础的解决温饱的农产品。而进城的农民不仅不能得到来自农业的收入,“半劳力”也缺少劳动的机会,从而使得他们不得不靠打工维持城市生活。
此外,农村生活使得人们有了从事经济活动的目标,即收入并不只是要维持生存,更不仅仅是追求更高的收入,而是要在村里竞争中处于较有利的位置,为了延续香火,为了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为了让生活具有意义。而进城农民的生活却可能因收支不平衡,而长期处在生存挣扎的状况。
鼓励农民进城须慎重
1990年代初,全国有些地区向农民出卖地方性的商品粮户口,同时,很多地区的城市建立开发区,向农民出售商品房。1990年代中期,湖北荆门市在城区南边建了一个大型开发区,修建了很多可以用来做小生意(开小商店等)的商品房,并以很低的价格向农民出售。那时荆门还没有兴起大规模的打工潮,农村中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花上数万元至数十万元,到荆门城南买了商品房,但很快,进城买房的农民发现,如果所有进城农民都开小商店,小商店的利润是无法支付他们在城市的生活费用的,因此不久,大部分进城买房的农户又将所买商品房转卖,回到村里种地。
即使当年那些买商品房的农民可以通过在当地经商打工来维持城市生活,这样的人也只是少数,而大多数进城农民事实上不得不到遥远的沿海地区或大城市打工来赚取在荆门这一类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生活的费用。这样一来,就会产生一个大问题,即这些在城市买房的农民,他们是拖家带口到城市生活的,老人和小孩这些农村的“半劳力”脱离了土地,是不能自足的,更不能为家里养点鸡鸭或是种点菜缓解生活的压力,反而在城里的开销要比农村高得多,而家里的中青年却不得不到遥远的他乡打工赚钱来养活他们在城市生活的父母和子女。
因此,虽然城市生活的方便及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是农民进城的极大动力,但鼓励农民进城,就得考虑农民进城之后,是否能够获得在城市生存下来的收入。
年轻人在沿海地区打工时,很少有人能够在当地扎下根来,或能够到大城市安家(少数运气特别好的人除外),但他们往往又不想回到农村去,他们计划回到自己家乡所在地的市、县、镇上居住,打算用打工的钱在城镇买房或建房后,再开个小商店,做点小生意,以维持在城镇生活的消费。问题是,当所有外出打工农民都计划在城镇做小生意来维持自己在城市生活支出时,这些中西部地区的城市能为农民提供这么多的机会吗?尤其是,这个机会不仅要养活做生意的自己,还要养活他们全家: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一家人。当然,前提还得是农民外出打工所赚的收入可以在城镇买得起住房。如果以上条件不具备,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其后果意味着什么,就很难说得清。
另外,如果推行激进的农村土地买卖制度,进城农民为了凑足在城市购房的购房款,而将自己的承包地抵押出去(或卖掉),他们就失去了生活保障。这不仅会降低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因为城市人口中贫困无着者太多,而容易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因为农民大量进城,农村也人为地出现了不必要的萧条。
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农民有了越来越强烈的进入城市安居就业的期待与向往,乃至行动。但在中国绝大多数中西部农村,政策若仅仅考虑提高城市化率,片面地用政策及宣传手段来鼓励农民到城市购房,而不考虑他们能否住得下来,能否有一定的生活质量,则这样的城市化率不仅不必要地牺牲了农村,而且还可能让城市成为不安定之所。
当前农民外出务工所产生的最大影响是在家庭生活层面,家庭生活的不完整构成了当前中国打工潮最大的隐痛和暗伤。因为丈夫长期在外务工,妻子不得不独自忍受家务和农作的艰辛和乏味。若夫妻都外出务工,由老年人带着儿童一起生活,就会因为缺少父母之爱,而使儿童得不到健康的成长机会。外出务工的确是增加了农民家庭的收入,但是,农民家庭生活内容本身却被掏空了。这样的家庭收入,乃至村庄中建起的高楼,又有什么意义?离土又离乡的民工潮对于中国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值得我们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