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国有资产改革所引发的公平问题基本持悲观态度。MBO不是一个讲道理的问题,而是两种力量的博弈。主张公平、正义的一方尽管理由充分,但相对于对手来说,力量实在太单薄。改革开放以来,这样的事情已经太多。春林试图从法制程序上揭示MBO的荒诞性,这种努力很可贵,但实际效果难以乐观。现在很多文件、法律、政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MBO的做法与一些相关政策相悖,又有什么奇怪呢?关键是这种政策得到了决策层的极大支持。MBO内部隐含的巨大利益足以吸引从决策到执行的众多支持者。对于MBO与其它政策有悖,他们早已准备好了说法:这就是改革,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因此,指出其程序上的违规,然后试图从法理上追究,难度很大。现行体制所固化的政治力量对比,不但没有为这种追究提供足够的动力,反之设置了重重阻力。MBO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件事,人们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社会变化和利益转移可以看得更加清晰,那就是特殊利益集团在相当大程度上左右了中国的社会进程。
国企改革即民营化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优越于计划经济,民营比国企更适用于市场环境的逻辑之上的。从效率而言,这个方向是对头的,尤其是对竞争性行业而言。但国企民营化并非只有MBO一条路,前苏东转型途中曾采用的“全民证券化”、“全民私有化”,都是国企改革可尝试的方式。就公平而言,MBO无疑是最有悖公平的。这种最有悖公平的方式却成为中国国企民营化最受欢迎的选择,涉及资产高达数万亿之巨,其表面理由是借鉴国际经验,真实原因则是这种方式最有利于内部人的操控与分赃。所谓“管理层收购”,实质是“内部人收购”,获利者包括原国企领导人、相关管理部门官员及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没有权力的鼎力支持,MBO不可能行驶得如此之顺畅、高速。
在国外,MBO只是降低企业管理者代理成本的工具。但在中国,MBO却承载着国企私有化的重任。既然涉及到分配,就不可能只考虑效率而不注重公平。由于在现行经济体制下不可能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估价,由于金融机构对融资收购的管理层实际上不构成有效制约,更由于在中国现阶段的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所得极薄、资本方所得极厚,所以MBO在中国注定与它在国外尤其是西方结出截然不同的果实。那些以西方成功经验作为中国实行MBO的借口并迄今以此相辩护的人,很多人并非不明白中西国情之不同,也非不明白其中所隐含的猫腻。如果说许多观察者、批评者是在事情已产生结果后才后知后觉的,那么出于逐利的本能,许多决策者、操作者却是先知先觉的,他们根本就是奔着丰富的猫腻而去的。
正因为如此,如此明显有悖于公平的“改革”措施却能够频频出台,并且得到大力的推动和支持。事后虽“付出了学费”,也没有人需要为此而承担责任。这种只对上负责的政治体制确实是最有利于利益瓜分的体制,掌握权力的人无须对公众证明他们行为的合理性。他们无须讲道理,只须尽可能“悄悄地进村”,造成既成事实即可。而弱小得只剩下“道理”的人,是无法阻止这样的行动者的。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变化发生,嘴里小声嘟噜几声。
因此,真正值得关注的问题已不是利益遭到剥夺的民众是否有能力推动对以前发生的不公正进行清算,而是他们是否有能力阻止不公正的继续发生,不管它是以MBO的名义还是以其它什么形式。已经到手利益的人,是不可能甘心把手中的馅饼分出来的;反之,他们还觊觎着桌上没分完的那一大盘呢!关键在于他们拥有其他人无力制衡的力量和权力,所以今天貌似越来越庞大的国有资产,或许明天又会成为他们的囊中之物:即使对于权势集团来说,饭也只能一口口的吃;因为权力的营盘内住着的也是流水的兵,不能这一拨把饼分完了,让继任者只剩下空气,否则政权的延续将没有保证——对于某些人来说,这或者才是“国有资产”必须保值增值的真义。
因此,对现有国有资产以后是否会被瓜分,我也持悲观态度。现在的中国领导人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及其严重后果,但他们似乎也无力改变历经30年形成、与政权体制紧密缠绕在一起的利益分配格局。他们所能做的,似乎只是在现有格局的底子之上,再涂上一层新的颜色。具体表现是:执政理念更注重公平,执政形象更亲民,财政分配也对民生和社会保障作出了更多倾斜,但初次分配以及权力参与瓜分的基本格局并没有改变。
真正的改变,只能期待随着社会结构变化而来的社会力量对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