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治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面临思想认识不到位、“两个覆盖”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协同融合不足等困境。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应创新党建模式,实现“两个覆盖”有形有效;凝聚思想共识,画好“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同心圆;压实党建责任,增强“三新”党组织领导力;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动员能力;提升履职能力,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人民立场,维护“三新”领域群众利益,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加强党的建设作出部署,提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这为做好新时代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三新”)的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治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改革推向前进“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的建设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保障。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必须依靠各基层党组织去实现。“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强调党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全面、系统、整体推进,旨在突破以地域、单位为主的党组织设置,根据新业态的业务模式、组织方式、人员结构变化等,创新组织设置和工作方法,推动党组织的建设与行业发展、业务发展有机融合,使党的组织、工作覆盖经济网络的每一个链条和每一个新就业群体,把各领域的党员群众组织凝聚起来。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学理逻辑,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与党的建设互动关系的理解与把握,对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意蕴,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研究提供学理支撑,意义重大。
站稳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价值遵循,更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看任何问题、作任何决策、抓任何工作,关键在于人民利益能否得到充分实现、维护与发展,人民的需要是否得到充分满足与实现。党的性质宗旨、党的初心使命决定了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把人民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把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坚持方向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鲜明特征和最突出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沿着正确轨道前进提供了方向指引,使我们能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稳健前行。正是源于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才逐步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发展路径,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党的建设是关于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综合性建设的系统工程,事关党自身的建设、管理与发展问题。其中,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基本要素的理论阐述是其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理论基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探索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党的领导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着力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党治理现代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创新内容载体。“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有效的载体是加强新时代“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把内容方式和目标任务融入多样化的丰富载体之中,才能化无形为有形、变抽象为具体,使党建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搭建传播平台、拓宽传播渠道、创新传播内容,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筑牢思想根基,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党建活力,使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持续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取得的伟大成就。要以党的思想建设丰富和深化“三新”组织和群体文化内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三新”组织和群体成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增强自立自强意识、公平竞争意识、效率效益意识和学习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迅速。截至2024年5月底,我国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达18045万户,占所有经营主体的比例增长到96.4%。从社会组织发展来看,截至2022年底,全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达89.2万家,全国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75万家。随着网络社会、信息社会、数字社会的到来,与互联网平台、新零工经济紧密相关的新就业群体数量日渐庞大。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21%。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具有分布范围广、流动速度快、群体规模庞大、人员结构复杂等特点。如何结合其工作方式和人员结构特点,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有效开展党组织各项活动,在认识和实践层面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行动自觉。当前,“三新”组织和群体在党的建设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三新”组织和群体成员来源多样,对党建工作的参与感和归属感不强,加之人员流动频繁,开展党建工作难度较大。部分“三新”组织的党员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经营、轻党建的倾向,认为党建是政府的事务,与企业和自身发展无关,缺乏参与党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党的政策方针学习认识不充分不到位,难以充分发挥党建对自身发展的引领作用。个别“三新”组织的负责人对成立党组织心存顾虑,担心党组织会对自身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牵制和约束。总体来看,“三新”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政治意识不强、形式主义抬头、执法执纪不严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发挥。
“两个覆盖”工作质量有待提升。201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明确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近年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在挖掘内需潜力、推动产业转型、塑造优势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断显现。与此同时,部分新兴领域企业普遍存在党组织设置不完善、党建阵地缺失、党建经费投入不足、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员发展数量少等突出问题。从全国来看,基层党组织覆盖率偏低、政治功能不够强、阵地使用效能不高、工作队伍较弱、责任体系不健全成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的基础性问题。以南昌市为例,新经济组织中党员占比约为1.4%,新社会组织中党员占比约为4.13%,新就业群体中党员占比仅为0.09%;党群服务阵地建设总体比较薄弱,其中18%单独组建的党组织对照“六有”标准仍有一定差距;86%的新兴领域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其中46%兼职从事群团工作;76%的党组织书记未主动过问和指导同级群团组织工作。一项针对襄阳市“两新”组织的党建调查显示,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未来“两新”党建工作最需要加强的是“吸纳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8.53%的受访者表示“党组织书记做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高”,近半数受访者认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最需要加强的是“提高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能力”。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三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对不足,成为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制约因素。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协同融合不足。当前,不少“三新”领域的党建工作面临党组织“虚置化”问题,导致党建与业务工作难以有效协同和融合。具体来说,不少“三新”党组织虽有组织、有架构、有人员、有活动,但是组织生活疏于形式,没有真正结合“三新”组织和群体的特点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的应有功能难以发挥,党中央决策部署难以真正落地生根。以湖北省襄阳市针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调查为例,19.3%的受访者表示“‘两新’党组织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上作用发挥一般”,38.94%的受访者认为“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不够”。一方面,部分“三新”组织和群体负责人缺乏为党组织活动提供有效保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愿拿出经费开展党建工作;另一方面,“三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大多由业务人员兼任,缺乏党务工作经验和能力,较难在短期内适应“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的要求。部分“三新”党组织职责目标不明确,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的过程中面临不少“中梗阻”。其造成的必然结果是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难以有效发挥,这导致“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常常陷入“党建为业务服务”或“业务为党建服务”的矛盾之中,党建与业务未能真正实现有机结合、深度融合。
推进“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经济新业态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三新”组织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对“三新”组织和群体的领导,建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基层战斗堡垒。
创新党建模式,实现“两个覆盖”有形有效。自20世纪90年代起,“两新”组织蓬勃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的新命题,将“两新”拓展为“三新”。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中央层面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地方各级党委随之组建对口的社会工作部门,承担“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的职责,“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两个覆盖”有形有效,需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理念创新。突破地域、单位为依托的传统模式,依据新业态特点创新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与行业特点、业务发展、个人提升的有机融合。二是体制创新。以特定区域为平台,由县(区)一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牵头,整合域内行业管理、业务监管以及社区、各类群团组织、志愿组织等多方力量,理顺各方关系,构建条块结合、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大党建联合体。利用信息科技和新媒体技术优势,实现党员统计、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等功能上网,构建党建网上社区,提高“三新”群体中党组织的覆盖率。三是机制创新。突破传统劳动关系的制度藩篱,强化“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的管理机制建设,理顺“三新”党组织与党、与上级党委以及同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引导“三新”组织和群体正确理解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党内民主的关系、党的组织纪律与党员个人自由的关系,完善流动党员摸排、转接和对接机制,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组织关系不松散、日常管理不松懈、纪律约束不松垮,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形有效覆盖。
凝聚思想共识,画好“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同心圆。“三新”行业分布广泛、专业类型多样、业态发展迅速、利益诉求多元。凝聚思想共识是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的基础和前提。要创新思路和办法,掌握“三新”领域党员群体的思想动态和价值取向,增强其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构筑“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的价值最大“公约数”。一是巩固思想政治基础。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完成历史使命的重要战略和策略。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攻克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政治引领的核心,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思想基础。二要畅通表达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出现了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为代表的社会群体。新时代以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催生出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这些新业态聚拢了包括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等在内的大批新就业群体,其基于不同的教育背景、职业形态、利益诉求,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思想认知、行为方式、价值取向。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要最大限度地为凝聚价值共识营造宽松氛围,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鼓励其积极表达利益诉求,勇于建言献策。三是强化政治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是‘形’,思想是‘魂’。”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党的建设,既要“造形”,更要“铸魂”。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进经常性教育和党内集中教育相结合,引导“三新”组织和群体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巩固党在“三新”领域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压实党建责任,增强“三新”党组织领导力。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是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基本前提。一要强化政治属性,明确“三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发挥好“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的引领作用,使其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领“三新”组织健康发展。二要选优配齐党组织负责人,建强党务工作队伍。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树立实干导向,精选、严选“三新”党组织书记。建立新兴领域党务工作者人才库,让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人才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引导“三新”组织在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能手、优秀青年职工代表中发展党员,着力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承诺践诺等方式,引导党员亮出身份和承诺事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执行力。三要根据“三新”组织发展需要设置党组织,实现党建工作与行业组织协同发展。坚持因企制宜、因社制宜,科学分类、精准分级、合理设置,积极探索契合行业分类的党建模式,将“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与行业特征、业务发展、生产运营、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实现党建工作与行业组织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四要建立“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考评机制。健全完善“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加强“三新”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指标,促进“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实”起来、“硬”起来、“强”起来。
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动员能力。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凝聚力,要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行业与区域党的建设。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龙头企业和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属于“三新”组织的重点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和律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税务师行业以及出行、外卖、即时配送服务等属于“三新”组织的重点行业;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属于“三新”组织的重点区域。基于“三新”组织行业分布样态、组织规模、员工作业方式各异的现实情况,“三新”党组织的设置需系统规划、科学分类,结合实际完善组织架构,优化整合建立“实用型”党组织。要紧跟信息产业、文创产业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步伐,补齐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短板。在“三新”群体高度聚集的商务楼宇,依托街道党组织或产权单位、骨干企业建立楼宇党组织,以楼宇党群服务中心或楼宇工作站为阵地,开展党务、政务、商务常态化服务,实现党建引领赋能,凝聚改革发展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关注新业态发展,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新就业群体是正在发展中的新兴群体,其所从事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业态,做好这一群体党建工作的关键是逐步构建起严密的组织体系,健全党的组织形态。唯有建立党组织,才能把从事不同业务、分散的个体党员凝聚起来。为此,行业党委、属地党组织要根据新就业群体就业灵活化、岗位流动化、工作碎片化、工作在“云”上、行走在路上的特点,灵活安排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将传统党课搬到“云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云端课堂”“线上‘三会一课’”,为“三新”组织党员的理论学习和能力提升提供组织和资源支撑。
提升履职能力,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广泛凝聚共识,筑牢全党全社会共抓改革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三新”组织和群体要正确判断形势、科学谋划改革、广泛凝聚力量、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提振精神状态、更新思想观念、增强素质能力、优化作风形象。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党建出生产力”理念。从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的实践来看,“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要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完善党委参与企业决策各项制度,从治理架构上确保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确保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和高效执行有机统一。对“三新”组织和群体中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培养,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其政治素养。发挥“三新”组织负责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党组织在防范风险、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三新”组织的发展优势。二要提高“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务工作者头脑,加强思想淬炼,坚定其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依托各级党校、高校和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党的理论、党务知识、经济形势政策解读等培训。通过业务大讲堂、岗位练兵、技能比武、项目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强“三新”组织和群体业务培训、技能训练、业务锻炼,实现党务、业务双提升,把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壮大党组织力量,在“三新”组织和群体改革发展中彰显党组织的先进性。
坚持人民立场,维护“三新”组织和群体的切身利益。《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立足点。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三新”组织和群体党建工作应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三新”组织领导团队和骨干力量抓好改革落实的能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要关注痛点堵点,加强“三新”领域党员群众的权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在“三新”组织和群体中开展党建工作,要深入了解“三新”组织员工的实际需求,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了解他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关于组织发展的建议。现阶段,由于我国“三新”组织中的群团组织还不健全,导致“三新”组织和群体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法律赋予他们的部分权利流于形式,部分成员既无从知晓和参与组织决策,也难以参与组织民主管理和对组织发展实施监督。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是美好生活的追求者、创造者、守护者、共享者,也是劳动关系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平台企业的“算法压榨”、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缺位、侵犯用户隐私和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加强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必须聚焦其内在需求和实际困难,畅通和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指导、帮助他们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文章来源:《学术前沿》杂志2024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