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磊:“集解”新体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4 次 更新时间:2024-12-30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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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磊  

“集解”作为中古时期产生的新注体,学界对它的体式、产生时间及渊源的理解仍存在不少误区,现尝试为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和解释。

三国魏何晏《论语集解》,向来被认为是“集解”体的滥觞。该书之所以称为“集解”,盖因何氏序言中称“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即谓汇集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八家之说而解之。凡何晏注首言“包曰”“马曰”之类者,皆一一标明氏姓,示不剿说。东晋范宁作《春秋穀梁传集解》,序言亦云“今撰诸子之言,各记其姓名”,即谓汇集范宁与从弟邵及三子泰、雍、凯之论而解之,凡范宁注首言“邵曰”“泰曰”“雍曰”“凯曰”者即是。此为“汇集众说式”之“集解”。西晋杜预撰《春秋经传集解》,序云“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各随而解之”。陆德明称“旧夫子之经与丘明之传各卷,杜氏合而释之,故曰《集解》”,是将原《春秋》《左氏》经传别行进行合编,此为“分经比传式”之“集解”。

今人所讲“集解”体式不外乎以上两大类,这种认识当源于唐儒的总结。孔颖达指出:“杜(预)言‘集解’,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何晏《论语集解》乃聚集诸家义理以解《论语》。言同而意异也。”杨士勋也认为:“《春秋穀梁传集解》者,撰集诸子之言以为解,故曰‘集解’。杜预云‘集解’者,谓集解经传,与此异也。”

“集解”尚有另一种体式,今称之为“广集元典、传注式”,与前述“汇集众说式”“分经比传式”鼎足而三。所谓“元典”,博涉经、史、子、集四部;所谓“传注”,泛指元典的各种注释。“汇集众说式”之“集解”实有赖于某书多家旧注产生之后始能为之,而“广集元典、传注式”则不受某书旧注数量的限制,甚至首次作注之人即可为之,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南朝梁刘昭注《后汉书》、刘肜注《晋纪》、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均属此类。

裴松之追述自己如何注释《三国志》时说:“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国志》。”刘知几《史通·补注篇》亦云:“少期集注《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裴松之字世期,避唐太宗李世民讳作少期。承祚,陈寿字)与其类似者尚有刘昭、刘肜,《梁书·刘昭传》称“昭伯父肜集众家《晋书》注干宝《晋纪》为四十卷,至昭又集后汉同异以注范晔书,世称博悉。《集注后汉》一百八十卷,《幼童传》十卷、《文集》十卷”。后汉史、三国史、晋史,各有多家史书专载其事,互有简繁、异同,但并无旧注可依傍。因此裴松之、刘昭和刘肜采多家史书之异同,广引元典、传注,分别注释《三国志》《后汉书》和《晋纪》,三人均为首次为这些书作注。与之性质相同的还有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史通·补注篇》曾同举四人注体而云“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庶凭骥尾,千里绝群”。实则,四人注体同为“广集元典、传注式”之“集解”体。此类“集解”体的主旨,正如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所说,即补缺、备异、惩妄、论辩。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明显也是承袭了裴松之的做法。其《序》云:“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抄内。删其游辞,取其要实,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今以徐为本,号曰《集解》。”张守节申述道:“或取传、说,采诸子百家,兼取先儒之义。先儒,谓孔安国、郑玄、服虔、贾逵等是也。言百家,广其非一。”裴骃之前,《史记》旧注仅徐广一家,故裴骃以徐氏为主,同时“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可见裴氏《史记集解》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即是补缺、备异,而他所谓的“集解”,是因其所汇集者乃各类元典、传注,而非汇集《史记》旧注。

明乎此,我们可以澄清前人的某些误解。如南朝梁沈旋曾为其父沈约所撰《迩言》作注。《南史·沈约传》称:“子旋,字士规,袭爵,位司徒右长史。《集注迩言》行于世。”子注父书,当首次为《迩言》作注,但冠以“集注”二字,引起了后人的困惑,如清人胡元玉即对此事大为不解:“子注父书,固情理之常,独不思父作之、子注之,有何旧注可集而以‘集注’名哉?”并进而认为《集注迩言》当是《集注尔雅》之讹,即因其不知“集解”尚有“广集元典、传注式”之体式,若皆以何晏、范宁书的体式为准绳,则极易引发误解。又如应劭是否集解过《汉书》,乃学术史上的一大疑案。《后汉书·应劭传》称:“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汉书》,皆传于时。”《隋书·经籍志》载:“《汉书》一百一十五卷,汉护军班固撰,太山太守应劭集解。《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应劭撰。”颜师古始疑二十四卷书的作者当为西晋人臣瓒,后世如钱大昕、姚振宗、王先谦、吴承仕皆承其说,并进而认为一百一十五卷书的作者亦当为东晋人蔡谟。如此一来,《隋志》所录两书均与应劭无关。但南朝齐王俭《七志》、梁阮孝绪《七录》均将其归之于应劭(见颜师古《汉书叙例》),与《隋志》同,当无可争议。实际上,应劭之所以称其书为“集解”,正是因该书采用了“广集元典、传注式”集解方式,注释体式与裴骃书同,而与何晏、范宁书迥异。若以何晏、范宁书体式为准绳,则又误入歧途。颜师古辩称“《汉书》旧无注解,唯服虔、应劭等各为音义”云云,其有误解,根源在此。应劭集解《汉书》时,《汉书》旧注唯服虔一家;裴骃集解《史记》时,《史记》旧注亦唯徐广一家。后人怀疑应书者极多,却极少怀疑裴书,因裴书尚存,不容置疑,而应书早佚,无从质证,又昧于“集解”体式,遂酿成千年疑案。一百一十五卷者为应劭原书,二十四卷者乃世人从应劭原书中又单独析出“音义”内容而成,析出之人极可能是臣瓒。今所见应劭注,出自二十四卷本,远非应氏注全貌。司马贞曾说:“(裴骃)作《集解》注本,合为八十卷,见行于代。仍云亦有《音义》,前代久已散亡。”《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载:“《汉书音义》十三卷,颜师古。”均是世人从裴骃、颜师古原书中单独析出“音义”内容而成,应书当与两者的情况相同。

汉代今文博士经学发达,一经而有数家,同一家法经说相同,家法不同则经说多异。经生自亦重视家法,多存异说则被视为破坏家法。古文经学在东汉炽盛,习古文经学者多能突破家法的束缚,崇尚今、古文经学融通,尤其以贾逵、马融、许慎、郑玄为代表。马融《春秋三传异同说》、许慎《五经异义》,一一胪列古、今文经说,贾逵“诏令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复令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异同”,郑玄更是“括囊大典,网罗众家”,这种经学兼综风气,本质上是对今文博士一家之学的反动,而“集解”体的产生,正是这种经学兼综风气的衍变。“广集元典、传注式”的注释体式重视征引各类元典、传注,类似于经学兼综者重视古、今文经众家兼采,冲破一家之学的藩篱,而各类元典、传注势必有同、有异,若能在相异处予以征引,兼采众长,正是此体的精髓所在。

可见“集解”之为注体,其产生时间应从三国中期提前到东汉末期,最先出现的是“广集元典、传注式”之“集解”,以应劭《汉书集解》为代表。因其失于宽泛,故生活时代稍后的何晏加以限定,将体式局限为汇集一书之旧注,遂成“汇集众说式”。但“广集元典、传注式”之“集解”后世仍有用例,三国时期甚至出现了兼具两类“集解”体式的著作,如吴韦昭《国语解》。韦氏序称:“因贾君(贾逵)之精实,采虞(虞翻)、唐(唐固)之信善,亦以所觉增润补缀。参之以《五经》,检之以《内传》,以《世本》考其流,以《尔雅》齐其训,去非要,存事实。凡所发正,三百七事。”“因贾君之精实”云云,是“汇集众说式”;而“参之以《五经》”云云,则为“广集元典、传注式”。然随着何晏《论语集解》的盛行,“汇集众说式”日渐成为集解的主流体式,“广集元典、传注式”之“集解”则日益变得隐晦难明,甚至引起了后人的诸多误解。

(作者:孙晓磊,系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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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4年12月30日 13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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