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于12月2日在出席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重点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建设”,“完善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强调了新兴领域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宏伟蓝图中的重要地位,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引了前进方向。
新兴领域是随着科技的创新和应用及全球经济结构演变而出现的战略前沿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性、交叉性、集成性、开放性以及风险性等特点。新兴领域涵盖海洋、太空、网络、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生态系统。网络和人工智能是新兴领域的技术基础,海洋和太空是新兴领域技术应用的新疆域,生物技术和新能源是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竞争的焦点。新兴领域为经济发展赋能增效,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为科技创新、科技与经济的协同发展、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体系的优化提供了坚实基础。随着新兴领域发展加速,科技领域的革命性突破在塑造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推动国家间力量对比演变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当前,世界各国正积极探索发挥和提高该领域发展整体效益的新战略、新技术、新手段,国际新兴领域呈现出蓬勃发展与激烈竞争并存的局面。一方面,众多国家通过国家战略和政策积极抢占新兴领域的发展先机,如《美国政府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标准战略:实施路线图》意在保持美国在关键新兴技术标准制定方面的持续战略和战术参与,《数字发展战略2024—2030》阐述了英国政府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实现数字化未来的计划,“法国2030”计划旨在通过经济脱碳、支持能源、数字技术、卫生等战略领域的发展加速法国的经济转型。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使国际分工体系加速演变、全球价值链深度重塑,各国在新兴领域的不断探索与创新为该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格局的深刻调整,部分国家奉行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在设置技术壁垒的同时加快了对中国的技术封锁,阻碍我国开展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然而,全球化潮流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逆转,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为我国提供了突破困境、引领合作的环境与机遇。
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中,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数字经济方面,我国积极打造“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平台,与10余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与30多个国家共同发布《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化中欧班列”、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等数字丝绸之路重点项目全面推进,众多电商平台与共建国家建立深度合作;在人工智能领域,《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布莱奇利宣言》是中国与各国一起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具体行动。在推动建立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中国与科研实力较强的国家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共享技术成果,推动智能安防、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等应用在共建国家落地;在清洁能源领域,我国借助“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等举措,助力共建国家能源结构优化。我国支持建设的埃及康翁波5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乌干达伊辛巴水电站项目、刚果(金)布桑加水电站项目等,既有助于缓解当地的能源短缺问题,又为促进共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生物医药方面,2023年,我国在“一带一路”市场中药类和西药类产品出口额分别为18.6亿美元和189.9亿美元。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与共建国家开展药物研发合作,不仅提供了质优价廉的药物资源,也带动了当地的就业和医疗医药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与共建国家的“心联通”。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国与共建国家在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成果为我国带来诸多机遇。经济层面,在传统产业方面,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为许多优势传统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传统产业+新技术”的赋能效应带动了相关产业出口,优化了我国的贸易结构;在新兴产业方面,新兴领域自身技术的聚合发展形成了相应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全链条蓬勃发展;技术创新层面,国际交流合作加速了技术的扩散和更新,促进了国内国际资源的有效整合及多种技术、多种领域、多种学科的相互渗透,提升了我国在新兴领域的研发水平与创新能力。国际影响力层面,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带动共建国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生动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在国际社会,一系列国际公共产品的打造彰显了我国作为新兴领域创新推动者与国际合作引领者的担当,增强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
与此同时,需要认识到我国在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中还存在一定短板。其一,基础科学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新兴技术等方面的制约使我国新兴领域部分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程度有待提高,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风险将影响我国与共建国家合作的深度与稳定性。其二,发达国家利用其先发优势占据了国际标准制定的先机,构建了相对封闭的、有利于自身技术的标准体系。由于在相关国际合作规则与标准制定方面的参与度不足,加之新技术标准化的门槛不断提高,使得我国在新兴领域国际规则中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其三,新兴领域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既懂新兴技术又熟悉国际商务与跨文化交流的人才短缺制约了国际合作项目的高效推进与拓展。
展望未来,完善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亟须多管齐下。在政策层面,需加强顶层设计与发展战略对接,制定更为精准、系统的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政策框架,强化部门间的协同、政策制度衔接与资源信息共享,重点推进与共建国家新兴领域特色项目的合作,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形成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网络。在合作模式上,充分发挥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科教中心、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合作的示范效应,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多元主体深度参与,加强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双循环与资源联动,与共建国家构建与新兴领域发展相适应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在风险防控方面,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切实做好“走出去”前的风险综合评估,提前制定应对预案。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内外协同机制,加强政企研联动,共同探索建立境外项目风险的全天候预警评估综合服务平台。在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方面,积极融入国际标准化治理体系,主动发起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倡议与项目,提升我国在国际新兴领域治理中的贡献度和影响力。加快推进国内国际标准一体化进程,形成适应新兴技术的标准制定机制,统筹各领域的标准化力量形成有效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