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克玲: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与功能的再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8 次 更新时间:2024-12-0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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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玲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产业融合”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其中,“文旅融合、以文促旅”被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多地也开始挖掘文化资源、发展文化经济。

就目前来看,文旅模式已发生两阶变化:

初级模式表现为“文化+旅游”的简单复合,即区域亮点打造,例如红色资源、农耕文化、民俗活动等,并配套以民宿、农家乐、游乐场地等设施。此时,文旅作为核心主题被形塑,且依赖于大量外部资源的输入;

二阶时期,文旅成为一种赋能要素。系列“文旅+”模式,比如“文旅+研学”、“文旅+演艺”、“文旅+非遗”等,更加关注文旅要素与其他社会要素的双向激活。在此过程中,文旅不仅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方式被挖掘,而且也逐渐展现出新时期文化治理的功用。

基于此,理解地方文化活动的基本维度有二:其一,产业经营视角下文旅活动的经济收益可持续问题;其二,作为公共品的文旅活动具备何种治理意义。进一步可以探讨的问题是:怎样看待文旅活动的双重面向?

本文以某农业型村庄Y村的文旅活动为案例,先对第一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Y村风筝节的缘起与实践

Y村地处中部某县,属于郊区农业型村庄,因周边地理和耕作条件较好,成为区域重要产粮基地。2020年,国家加强耕地非粮化整治,镇域粮作大户取代外来经作大户成为本地农业经营的主体。

 

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家庭普遍保持半“工”半“工”的家计模式——前一种“工”指的是城市就业,即家庭中青年劳动力从事的正规经济及其就业岗位,经济目标在于高积累;后一种“工”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散工、餐饮零工、自由职业、非正规经济,从业者主要是70岁以下的中老年人,收入目的是保持低消费。

透过Y村的村庄定性和农民家计,可见本地产业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过去十年,在村集体的有为治理下,Y村的村容村貌、道路设施得到大幅改善,并从2014年左右开始谋划林盘建设。为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发展号召,从2019年开始,Y村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加速以林盘打造为核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

由于近几年经济发展速率降低,目前该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自租金收益和劳务成本差价,而非具体的经营收入,引进的产业项目比如展览馆、咖啡店、民宿等处于季节性休眠状态。

在此背景下,挖掘文化特色成为激活村庄经济的重要思路。

据悉,该地有风筝节传统,且成立了风筝协会,后续由于场地等历史原因而中止。2021年左右,因为看到各地以文促旅的效果不错,担任风筝非遗文化传承人的Y村两委成员提议将风筝节活动与村庄经济衔接起来。由于举办该活动需要活动资质,Y村村两委随即向上汇报活动计划,经相关审批通过后,Y村成为县风筝协会的注册地。

2023年,Y村如愿举行第一届风筝节活动。2024年,风筝节活动规模扩大,市级领导也出席活动现场,相应地,活动筹办主体、协同资源也超出了单一行政村的范围。

 

二、Y村风筝节的经营难题

在内力整合与外力加持下,本地风筝节活动从村庄社会活动转变为区域文化品牌。参与对象不仅有县镇村组织,还有村民、第三方公司、流动商贩、自媒体用户等等。关于Y村风筝节活动的打造过程,具体可概括为:

首先,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即历史上该地县域民众有放风筝的活动爱好,恢复该活动的重要原因是有参与基础。

其次,获得官方支持,这既包括地方领导人的出场,又包括如官方公众号、视频等公共媒介的宣传。

再次,将市场宣传和商家驻场等事务打包给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同时村级组织负责人力、财力、空间等要素的组织协调。

最后,以适当经济回报发动村民参与。

不同主体的行动角色及其逻辑共同促成了风筝节活动的顺利举办。

大的层面,县镇在活动中发挥着资质审核、安全监管、对外宣传的作用。比如,Y村原本想通过付费方式让村民负责活动期间的安保,但上级要求购买专业的安保公司服务,以确保活动秩序得到有效维持。此外,领导出席也是以正面激励的方式肯定了地方文化举办的价值。

微观角度,打造区域文化品牌是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所乐见的,其有动力倡导和支持有主体性的文旅活动。市场化的第三方公司介入,不仅注入了专业运营思路,还增强了招商链接效应,对于他们而言,盈利点在于宣传费和商家驻地的摊位费。

村级组织则负责提供停车场、水电、小微路口安保、卫生场所等服务,就能收获摊位出租费和上述服务费。

Y村村民也有巨大参与热情。原因有三:一是村里有活动举办,比较热闹;二是可以报名申请出摊和售卖食品或物件,赚取市场回报;三是任安保人员或与村里签订卫生服务协议(确保活动举办期间为外来游客提供干净的厕所),获得相应收入。活动举办期间吸引了周边游客到访,高峰期人流量超过2万人,村民对此活动也感到新奇——终于不用在网上看别的地方的活动了。

但问题也是显在的。比如村级设施的不完善,导致食宿、公共WIFI等无法在同时段满足游客的需求;由于欠缺大型活动组织经验,现场出现的网络延迟导致停车场出现扫码付费失败的情况,使得有限的集体收入更加微薄。村干部复盘该活动的创收效果,称其“一般不怎么亏钱,但也不会赚太多钱”。

更直观的是,活动结束后,Y村又重新回到普通农业型村庄的角色,因各方原因林盘运营也处于迟滞阶段。

结合Y村风筝节活动的举办过程和效果,发现该活动有四个特点:

一、文旅结合助力村集体产业经营。

二、消费对象的中产化。一方面该活动的食宿收费标准不低,另一方面风筝活动和Y村招商产业比如咖啡、古玩等受众对象是对传统文化感兴趣的人;

三、产品类型的季节性。风筝节的举办时间集中于春季,再加上Y村地处中部,冬季较冷,导致村庄整体产业的吸引力较弱;

四、在村“离农化”的产业发展思路。无论是活动现场的安保,还是林盘产业的招商,均无法创造较多长期的、适宜于村庄居民的就业岗位。而且,产业建设的长期性和有限创收投入决定了村集体经济的实质利润增长也是有限的,甚至还存在着亏损运营的风险。

 

综合以上特点可以观察到,对于Y这样的普通农业型村庄而言,在从有效维持转换到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出“中气不足”的情况。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其他中西部农村。

 

那么,从产业经营的视角切入,农业型村庄发展文旅产业的问题是什么呢?

 

三、乡村产业发展中的资源输入与现实困境

 

以观察风筝节活动为契机回溯Y村的产业发展,其预期建立在早期有效治理的基础上。在这一阶段,Y村干部的领头人动员群众修了第一条全县最宽的村路,书写了集体动员的连续谱,也塑造了村集体的整体形象。

随后,在村庄其他设施上,Y村坚持“一步一个脚印”,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不断为村集体争取上级资源支持,资源的输入又撬动了村庄内生性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有效运转。

如今,Y村资源充裕,亦吸引了部分资本下乡,共同参与到村庄建设和亮点打造中。站在上级和村级组织立场,也想要把该村打造成一个内部有产业的发展型村庄。

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资源的持续输入出现了效用递减。一般而言,中西部农业型村庄的产业经营大多面临收益可持续困境,为何资源输入会出现前后反差呢?进一步我们要问的是:国家资源下乡的限度和目标是什么?

Y村的案例似乎表明,国家在该村的资源投放过量了。

前期国家的资源输入,往往会形成一种资源和内生治理的正向循环,即:村庄有一笔钱可以用于内部建设,这是利村益民的好事。

而后续资源输入,属于产业经营的逻辑,其对资金需求、人居空间整治、产业配套等需求较大。更为重要的是,多数村庄的文化资源比较薄弱,加之周边文旅产业的集群性与联动性不足,以至于产业投资回流很难。概言之,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文旅模式并不成功。

回到产业经营视角。如果说产业发展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那么发展什么样的产业才是合适的?至少在目前,普通农业型村庄的文旅融合路径面临着很大困境:

首先,该模式的产业经营不仅面临着内在产业基础的不完善,还存在各种风险,比如经营亏损和社会治安等。

其次,产业收益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目前的产业打造方式,大多是通过与外部市场主体合作,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从中收取租金或服务费。然而,商业运营又受周边消费群体的体量和购买能力的影响,这意味着村集体经济的稳定性较难维持。

再次,村庄公共事务成本分担机制的调整问题。村庄不仅是本地农民的生活空间,也是外来资本的空间。但是,当村庄的生产、生活主体发生了分离,因资本经营所带来的安全、卫生等成本应如何分配?此外,当商业资本的在村经营和村民愈发丧失联系,这会引发什么新的问题?

最后,也是尤为重要的:村庄经营的面向与空间整合,不应以盲目消费农民居住和生产生活的自由为条件。当下,不少地区通过集中居住的方式,腾挪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入市招拍挂,以求引入商业资本,快速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在这项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因为工作方法粗糙,导致对群众意见反馈的忽视。

 

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向与功能定位

 

乡村振兴是以村庄为本位的振兴,在有效治理的基础上,村庄继续谋求发展的方向是什么?是不是所有的村庄一定要有集体经济?

仅就一般中西部地区的村庄来说,产业发展的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其涉及的资源协调、关系网络较大,很多村干部也没有较强的动力去推动产业发展。但在当前形势下,各地村级组织被要求“发展村集体经济”,于是乎,一系列制造数据的方式就被“发明”出来。

在调研中,最常见的形式是“看流水、不看实际利润”的集体经济。用基层干部的话来说:“集体经济,往上报的数字能达到上级想要的任何数字,但没有利润。”

例如,有些村庄就尝试通过相互之间的小型项目发包,如人居环境整治等,来实现交叉合作,以期让村集体的资金账户流水达到上级要求的数字,然后再找一个第三方公司来做具体的事情。

另一类似的走账模式是把村民享有的政策补助资金也算入村集体经济中。干部对此给的解释是:“村民是这里的人,那他享有的政策资金就应该算入村集体资金。”

“数字造假”或“形式经济”通过村庄之间的资金流动制造“经济繁荣”的假象,而非真正开展能带来长期经济收益的产业或项目。

除此之外,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另一难题是只能收益,不能亏本。多数情况下,拥有少量集体产业的村庄即使有了经济收益,其中较大部分也会用于后续运营维护,仅有小部分用于投资。但面对严格的审计监管,村集体不敢进行风险投资和创收。于是,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标准很难在短期内获得质的提高。如何界定差异化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标准成为了一个实践问题。

综合上述关于村集体经济实践的调研,我们应该如何思考村集体经济的功能?如何定性村集体的性质?

一般认为,集体经济的功能是经营性的。通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可以带动村庄产业和村民富裕。但在当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居民家庭的收入来源还是劳动力的市场化,而非集体化。与此同时,不是所有地区的村干部都擅长于经营集体产业。

基于此,我们认为:中西部地区的集体经济功能,更多还是体现在治理上——或通过自上而下的公共资源输入,或通过组织和管理有限的集体资源,促进村庄的公共性塑造。

总结起来就是:关注集体经济的治理意义而不是创收致富,让村民参与议事,实现村庄的自我建设、自我服务和福利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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