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学是研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制度、实践的综合性学科,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中,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纪检监察在管党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居于重要地位。纪检监察学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为导向,为解决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等重大课题提供理论支撑。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一
我国古代源远流长的监察制度和廉政文化为建构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历史借鉴。“明主治吏不治民”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历朝历代均将吏治作为政治管理的主要抓手,监察制度构成中国政治制度史与法律制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监察机构的构建、监察制度的设计,还是监察法制的创设,都极具特色、达到较高水平。隋唐时期,我国就建立了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监察法制涵盖立法监察、行政监察、经济监察和司法监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法制发展的最高阶段,其体系之完备、内容之广泛、实施细则之具体,集历代监察立法之大成。这些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是纪检监察学的文化资源和思想源泉,应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彰显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的历史底蕴。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及其最新成果为建构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权力监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命题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2010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时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坚持党的自我革命、自我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这是我们党百年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建构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根本遵循。
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斗争为建构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丰富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便已开展。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制度的创立。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共中央就发布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从制度层面推进纪律检查工作。经过百余年发展演进,党领导下的纪检监察制度日臻完善,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执政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在权力监督、从严治党方面开展的实践探索,为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源头活水。
二
纪检监察学承担着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使命,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在纪检监察实践稳步发展的同时,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纪检监察学的范畴、概念、理论体系,对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及时进行学术化提炼、学理化阐释和学科化建构。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应以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核心;其中,构建学科体系是基本内容,建设学术体系是必要条件,形成话语体系是呈现方式。
构建完备合理的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学科是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基础。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建设,首要的就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在这一前提下,遵循纪检监察实践特点、知识体系划分逻辑和高校学科建设经验,在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之下确立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廉政学等二级学科,构建结构合理、内容完备的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与此同时,以学科划分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构建起纪检监察专业的特色教材体系和课程体系,以人才需求为导向建立起高质量、多元化的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建设科学规范的纪检监察学学术体系。纪检监察实践的有效开展,需要成熟的理论支撑。纪检监察学理论研究应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权力监督的实践,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构建纪检监察学学术体系,应致力于形成科学的纪检监察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对我国的权力监督体系和监督实践进行深入全面的理论分析。我国纪检监察制度属于政党主导下的监督体系,具有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特色优势,因此理论研究要紧密围绕纪检监察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之间的关系,监察机关与检察院、法院的职责划分和工作衔接等基本问题,产出高质量成果,形成系统性方案,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供有力学理支撑。
形成特色鲜明的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在长期的管党治党、权力监督实践中,我们党在纪检监察领域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意义的新概念,如何将这些新概念进行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性建构,是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研究者应善于从理论和实践中提炼核心概念与标识性元素,构建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话语体系,用学术语言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不断提高中国反腐败事业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提高我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话语权,推动中国特色反腐败经验的国际传播,为国际反腐败事业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作者:张红哲,系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