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官场,送礼是人际交往中的常态。当时有人作《一剪梅》一首,如此讽刺这种风气:“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京信,也就是外官写给京官的信函。由于外官需要打探京城的各种政治情报,囊中又有比较丰厚的灰色收入,定期写信笼络京官并送礼,早已形成不成文的惯例。炭敬,字面上即冬季买炭的“取暖费”,是当时最常见的送礼名目。各种笔记小说中,此类记载不胜枚举。不过,若要细究哪些官员送过或收过礼,礼的轻重如何,又不容易找到扎实的证据。毕竟,这种行为在当时虽然不算违法,但也上不了台面,相关材料很难完整保存下来。茅海建、白谦慎曾根据信函、电报与账簿分析张之洞、陈夔龙、吴大澂三位晚清名臣担任封疆大吏时的送礼情况,是罕有的系统性实证研究(茅海建:《张之洞的别敬、礼物与贡品》,载《中华文史论丛》二〇一二年第一期;《直隶总督陈夔龙宣统元年(1909)“炭敬”册》,载《中华文史论丛》二〇二二年第二期。白谦慎:《晚清官员收藏活动研究:以吴大澂及其友人为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九年版,231—243 页)。
那么,有什么比较完整的史料可以反映收礼一方的情况吗?答案是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有《李鸿藻档案》(以下简称《李档》)十五函,装裱保存了上千通信札,基本上都是光绪年间李鸿藻所收来信,其中“京信”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李鸿藻在光绪朝历任工、兵、吏、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两度入值军机处与总理衙门,久居政治中枢,又是理学大师、清流领袖,门生故旧遍布天下。外官巴结京官,自然不会忘记这位资望隆重的“高阳相国”。
给李鸿藻送礼的官员,上有督抚大员,下至七品知县,名义大多是前面提到的“炭敬”(因为在过年前馈赠,又称“年敬”)。官员们送炭敬的同时,一般都会附上一份贺年信。有的信中也会说点公事私事,但往往纯粹是一些吉祥而空洞的套话,犹如今日逢年过节时的群发短信,谁也不会仔细去看。如李鸿藻门生汪鸣銮的这通信函:
敬启者:于役天涯,光依北斗。宜春日下,瑞蔼东郊。敬惟宫保中堂夫子泰始凝厘,履端肇庆。金堤奉使,采风陈万福之歌;黄阁登庸,湛露荷九天之眷。台衡引领,轩舞倾心。鸣銮忝奉简书,瞬更节序。驾星轺而逾岭,又赋莘征;听腊鼓之迎年,虔陈椒颂。专肃,敬贺岁厘,祗请钧安。受业汪鸣銮谨启。
敬呈咏梅百韵,伏乞哂鉴。
这种骈四俪六、洋洋洒洒的内容,几乎没什么有效的信息量,仅有“驾星轺而逾岭”一句,据此可以推测出写信时间应在光绪十二年(一八八六)底。“星轺”是使者的车驾,代指钦差。当年五月汪鸣銮奉旨钦派广东学政,从京师前往岭南。至于最后的“敬呈咏梅百韵”,字面上是说呈送一首咏梅的百韵诗,其实是赠银一百两的雅称。耻言阿堵,毕竟是士大夫习气。《李档》中的这类隐语,大多以赠诗为名,如“附呈吟梅百韵”“附呈献岁诗二十四韵”“外呈消寒百咏”“谨呈椒颂五十韵”“谨赋辛盘双柏”等等。梅花诗、消寒诗是文人岁末吟咏的常见题目,自不必说;“椒颂”典出西晋女子陈氏献给皇帝的《椒花颂》,是新年的颂辞;“辛盘”则指古人“元旦造五辛盘”的习俗,即以盘盛五种辛辣蔬菜而食。无论名目如何,关键只在后面的数字(“双柏”即“双百”)。此外,山西布政使胡聘之颇具创意地用了“谨呈红炭二百斤”的表述,内行人自然不会当真以为他送的是“炭”。不过,也不乏有人直白地写下“炭敬某某两”。
外官送给李鸿藻的炭敬,一般在五十两至二百两之间,视送礼人官职的高低肥瘠以及双方关系的亲疏远近而定。我在《李档》中见到数目最大的两笔炭敬,来自崇光与文珮这两位粤海关监督,金额都是一千两。粤海关监督是著名的肥缺,炭敬自然格外丰厚,尽管两人信中都“谦逊”地把自己的馈赠称作“不腆微忱”。相反,李鸿藻的门生赵舒翘曾在某次贺年信的最后写道,“外呈菲敬四十金,微薄不胜愧赧”,则是真的觉得四十两银的馈赠太过菲薄。为此,他自我解嘲地表示老师的期待在于为官清正,自己也不敢勉强多送,又说自己担任的凤阳府知府一职是个苦缺,而且今年收成不好,钱粮缓征,手头更不宽裕。但他保证这笔炭敬出自堂堂正正的养廉银,请老师放心收下。
向李鸿藻送礼的人也包括京官。由于京官基本没有养廉银,又不像外官可以刮地皮,收入普遍较低,送礼时自然大方不了。当时有某位翰林作诗形容众多“穷京官”的窘状:“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惟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这里提到的“师门二两银”,指门生拜门以及此后每逢年节馈赠老师的礼金,即所谓“贽敬”,二两银子是能够送出手的基本数目。而在《李档》中,最寒酸的一笔贽敬来自李鸿藻门生孔祥霖的某次拜年:“谨呈福宝二元,藉为椒颂,伏望莞存。”两块银元的贽敬,甚至低过了最起码的“二两银”(银两与银元的比价一般为1∶0.7 左右)。孔祥霖于光绪三年(一八七七)丁丑科会试中进士,李鸿藻则是这一科的读卷官,两人从此有了师生名分。孔祥霖此后长期在京中当没有什么油水的翰林院庶吉士与编修,难免囊中羞涩。
除了最重要的炭敬之外,还有其他种种馈赠名目。晚清官员何刚德记载:“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何刚德:《春明梦录》,北京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138 页)所谓冰敬,即夏季的“降温费”。根据何刚德的说法,“同光以来,则冰敬惟督抚送军机有之,余则只送炭敬而已”。《李档》中赠送冰敬的实例,的确也远较炭敬为少,所谓别敬,则是外官来京引见、召见之后出京时向京官的赠礼。如光绪二十年广西巡抚张联桂致函李鸿藻,提到“去春联桂出都时曾赋留别之章”。也就是说,上年张联桂出京时曾向李鸿藻馈赠别敬。与前面提到的种种炭敬名目一样,这里仍以诗赋为隐语。
此外,当时还有所谓“三节两寿”的送礼名目,即春节、端午、中秋与长官(或老师)及其夫人的生日。试举几个《李档》里的例子:安徽学政李端遇写信祝贺端午,最后“附呈端阳百咏,恭求钧诲”——送银一百两。署理浙江诸暨县知县倪望重某年送炭敬的时候,不忘询问一句自己几个月前寄出的中秋礼金有没有送到:“窃受业于中秋节寄呈芜禀并京平足纹百两,谅由银号送上矣。”奉天府丞兼学政李培元向李鸿藻送寿礼时,话说得相当艺术:“谨呈祝敬百龄,伏祈赏收。”李鸿藻的生日恰在正月初一日,因此许多贺信与礼金都是贺年兼贺寿的。唯有给李夫人送寿礼的材料,我在《李档》里没有发现。我揣测,大约是因为李鸿藻夫人张氏早在同治九年(一八七〇)便已故世,而侧室杨氏未曾扶正,按照官场惯例,她的生日不应归入“两寿”之列。
不逢年不过节亦非道别的时候,也有人给李鸿藻送礼,这种场合一般是有所请托的。有个名叫上官心广的官员,曾经署理湖南衡山县知县,自称“小门生”(一般指门生之子),向李鸿藻这位“太老师”奉上“仪敬百金,外附门上茶敬拾金”。所谓“仪敬”,就是实在没有什么名目好讲的礼金。“门上茶敬”则是送给李家门房的,即俗称的“门包”。他所求的事情,是“致函中丞调剂”,也就是请李鸿藻向湖南巡抚美言几句,给他派个好一些的差事。我在《李档》见到数目最大的一笔礼金,是李鸿藻门生朱寿镛馈赠的二千两(居然称作“微敬”),尽管只有礼单保存下来而未见书信,估计也是有所求的。朱寿镛的仕途颇有波折,同治二年(一八六三)在刑部主事任上因为失职遭受降调处分,直到光绪四年(一八七八)才补上河南府知府的实缺,光绪八年(一八八二)又被革职,中法战争期间在两广总督张之洞处效力,好不容易抹掉处分,回到河南候补,光绪十五年(一八八九)补授河南南汝光道(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七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347页)。
除了礼金之外,《李档》中也不乏赠送礼品的材料,形形色色,有轻有重。李鸿藻的老下属、时任长芦盐运使的额勒精额某次贺年时,赠礼是“绍酒两坛、金腿(金华火腿)两肘、鱼翅两桶、海参两桶”。谭嗣同的父亲、湖北巡抚谭继洵某年端午致函贺节,附送湖北特产荆缎衣料八件、被面四件。江西巡抚德馨乘孙儿进京当差之便,送来四色鼻烟和烟具:“翡翠烟壶壹对、翡翠烟碟成对、十三太保酸味陈洋烟壹瓶、十三太保香味陈洋烟成对。”李鸿藻的门生、安徽按察使赵尔巽听闻老师患病,派亲信前往祁门采办两斤名贵药材野术(野生白术)寄来,并强调“虽品第未能深悉,然确是野术,并非栽种”。另一位门生志锐外放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之后,某年中秋贺节时送上一匹“贡余”(进贡时额外准备,以防损耗)的良马。署理常州府知府詹鸿谟,可谓众多送礼者中的一股清流。他办理漕粮海运时,顺便派部下给老师送来“惠山泉水二十坛、香稻米一石”,都是当地土产。东西很重,值不了几个钱,千里迢迢运到京城,却显得很实在也很用心。运漕粮时顺便送一点米给老师,是合乎人情的事情,谁也不会说三道四。惠山泉号称“天下第二泉”,以水质极佳著称,是烹茶的上品,送这样的礼物,隐然还有恭维老师“一清如水”的意思。说不定李鸿藻还会因此高看这位门生一眼。
至于送给李鸿藻的寿礼,比较普通的是燕席(以燕窝为主菜的酒席)、烧猪、烧鸭、绍酒、寿桃、寿面、红烛、香茗之类。有一件礼单开列了六样价值不菲的书画古玩,很可能也是寿礼:“瑶华道人立轴成匣、荣郡王山水立轴成匣、张浦山山水立轴成匣、张玉川山水立轴成匣、古铜卤器成匣、金翠蓝炉成匣。”这也是《李档》所体现的唯一一例送这种礼品的情况。
至于我在《李档》中见到的最菲薄的礼物,是李鸿藻的舅舅姚承丰贺年时送的“酥鱼一罐、卤虾油小菜二篓、三角火烧一盒”。见惯了号称“不腆”“菲敬”的馈赠,再看到这种真正的薄礼,真令人哑然失笑。在当时的风气下,送普通的小菜点心给一位高官当作年礼,大概只有长辈亲戚才能坦然为之吧。而且,姚承丰还是李鸿藻幼时读书时的业师。
那么,这些礼金与礼品,李鸿藻是否收受?关于此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曾有一桩小小的笔墨官司。李鸿藻长媳之侄写过一篇关于李鸿藻的回忆文章,其中声称“每逢年节,送红封套的不计其数,两三天内,收到的红封套叠起来就有一尺多高”(齐协民:《我所知道的李鸿藻》,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五辑,天津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版,70—71 页)。这篇文章刊出之后,李鸿藻的长孙女颇有不满,随后撰文商榷,表示“据我母曾谈及李鸿藻为了维护清流党魁的声誉向不收冰炭两敬,焉有红封套盈尺之事”(李效梅:《关于李鸿藻若干史实的订正》,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四辑,天津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239—240 页)。
以上两说,何者为是呢?我不敢妄下评判,不过从《李档》看来,可以证明至少有若干赠礼是被李鸿藻拒收的,例如前面提到的广西巡抚张联桂所送别敬。张联桂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十月二十四日致函李鸿藻,说完军政事务之后另附一页短简,如此写道:
再,远隔光仪,莫名渴慕。去春联桂出都时曾赋留别之章,未荷录存,正深歉仄。固知清风亮节,不肯稍囿俗情。惟现值枢廷一切酬应较繁,且戋戋年例,聊助围炉,似亦事不可废。兹乘邮便,谨具炭敬贰百两,幸莞纳之,曷胜感祷。专此,再敬荩安,伏惟垂察。联桂谨再肃。
所谓“未荷录存”,也就是说李鸿藻没有收下张联桂上年赠送的别敬。张联桂对此一面赞颂李鸿藻的清正,一面又表示军机处应酬较多(李鸿藻于当年十月初六日补授军机大臣),而且过年送礼已成惯例,劝他这次收下炭敬。另外,我在《李档》中见到几件信封上有李鸿藻“外件璧”的亲笔批注,也就是信件留下、赠礼璧还的意思。前面提到的李培元所送寿礼,就是这样处理的。
不过,“向不收冰炭两敬”的说法也太过夸张。李鸿藻即使不同凡俗,也不至于拒绝一切馈赠,比如来自清流同道的炭敬。根据茅海建与白谦慎发现的两份礼单,清流健将张之洞与吴大澂在甲午战争前后都曾向李鸿藻赠送炭敬,数目分别是一百两和二百两(茅海建:《张之洞的别敬、礼物与贡品》,5—6 页;白谦慎:《晚清官员收藏活动研究:以吴大澂及其友人为中心》,236 页)。而且,倘若李鸿藻当真一文不取,仅靠俸禄恐怕很难维系全家在京师的体面生活。某部清末谴责小说中,有位大学士如此向门生兼同僚哭穷:“有你师母、世兄弟,总得想个法子,好叫他们将来过活。愚兄又一直供职京师,没有放过一天外任,单靠着几两银子的冰敬、炭敬、门生贽见,一年到头开销还不够,那里能够多余钱呢?”(李伯元:《中国现在记》,岳麓书社一九九八年版,12 页)这种说法,丝毫不提为数甚微的俸禄,简直是把礼金当成基本收入了。虽是小说家言,倒也能够反映出京官生活很大程度上依赖馈赠的事实。
而在《李档》当中,也有着李鸿藻收受礼金的证据。有一张粉红色笺纸,上面写着:“五佰六拾四号/见条付京平松江银贰佰两正/谦和瑞(照付)。”在它的前一页,则是一个注明“炭敬贰百两”的小信封,应当是与之配套的。从排序上看,它们应当是前面的松椿(在光绪朝历任江安粮道、山西按察使、直隶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直隶布政使、漕运总督等职)贺年信的附件。“谦和瑞”是北京的一家著名银号,外官向京官赠送各类礼金,往往由这样的银号或票号经办。这张信笺相当于凭票即付的支票,后加的“照付”二字则说明已经兑现。
我还在《李档》中发现了一件简短的账单:
肆千贰百叁拾伍两。
净存三千九百九十五两(注:以上两行后来勾去)。
二月初八日取用二百四十两。
二月十四日取用九百九十两。
净存三千两。
二月十四记。
这里记录的进账,可能是某年李鸿藻收受的炭敬或寿礼,共四千二百三十五两,大概在过年或过寿时花掉了二百四十两,二月份又取用两次,最后结余三千两。就李鸿藻的地位而言,这个数目真不算多。《李档》中有一通李鸿藻的某位世交晚辈光绪九年(一八八三)写给他的信函,其中爆料说,清流健将陈宝琛“每岁年终收各省外官三千余金之多”。陈宝琛此前只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刚刚升为内阁学士,品级不是太高,也不在权力中枢,收到的炭敬尚且为数不少;身为清流魁首、中枢重臣的李鸿藻若是稍微不那么爱惜羽毛,礼金的进账必然还能翻个几番。总之,清流再“清”,也不至于像蒸馏水那样纯净。
李鸿藻于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六月二十六日病故。亲朋故旧的奠仪,成了送给他的最后一批礼金。根据《李档》,可以知道部分吊唁者的身份与奠仪的数目:两江总督刘坤一(一百两)、漕运总督松椿(二百两)、前四川总督鹿传霖(三百两)、湖南巡抚陈宝箴(二百两)、福建陆路提督程文炳(一百两)、太常寺少卿盛宣怀(五十两)、河南布政使额勒精额(二百两)、山西按察使刘鼒(一百两)、云南昭通府知府林绍年(一百两)、山西忻州知州许涵度(一百两)、浙江候补知府潘祖颐(三十银元)……赠送奠仪最多的是湖北巡抚谭继洵(四百两),最少的则是翰林院编修费念慈(八两)——他不仅是“穷翰林”,而且当时在老家居住,处于隐退状态,基本上不会有人给他送炭敬了。
李鸿藻去世之后,上谕对他的盖棺论定是“守正不阿,忠清亮直”,他的品行也当得起这八字考语。然而,即使是他这样罕有的清正大臣,也不免屡屡收到各方送来的礼品礼金,亦不免收用其中的若干部分。这正是清朝当时的“制度病”所决定的。而在李鸿藻身后,清末官场风气愈发江河日下。在奕劻、载振之流巨贪眼中,李鸿藻当年收到的“菲敬”必然更是不值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