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随着现代科学的加速扩张以及塑造社会面貌作用的增强,科学是否负载价值等理论问题越发为学术界关注和讨论。“科学有无国界”问题关涉人们的科学观念,既是一个大众话题,也是一个学术问题,迫切需要学术界给予积极回应,以便帮助公众理解科学,引导科学的健康发展。
“科学无国界”论断的由来与争议
1871年,法国微生物学家巴斯德最早提出“科学无国界”论断。1868年,普鲁士波恩大学以“对认识微生物繁殖史的贡献”,授予巴斯德名誉医学博士学位。但在1870年爆发的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军队围攻巴黎,炮击自然博物馆,致使饲养虎皮鹦鹉的暖房、生物标本等科研财产毁于炮火。巴斯德认为,这是普鲁士当局向科学发起的野蛮攻击,为此他愤然退回了波恩大学授予的名誉博士学位证书,并在信件中提到“科学无国界,但科学家却有祖国”,以抗议俾斯麦政府和普鲁士军队的野蛮行径。此后,俄国第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在1917年也提出“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国界”的见解,以激发俄国科学家探索自然奥秘、促进科学事业繁荣的爱国热情。1942年,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在《科学的规范结构》一文中,将科学共同体的内部行为规范概括为: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精神,凸显了科学文化独特的精神气质,客观上也促使“科学无国界”论断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
在“科学无国界”论者看来,科学是一种追求真理的认识活动,通过观察、实验和理论构建寻求对自然事物或现象的理解,揭示自然界的奥秘和演变规律,是人类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科学知识具有普遍性,科学理论、原理、定律、原则和方法全球通用,不受国界、地域、民族、文化或政治等因素的限制;国际科学组织、学术会议和期刊发挥着促进科学交流、合作和发展的重要作用,科学家通过这些平台无私地公开他们的发现、数据和研究成果。正是基于科学的这一系列属性与特征,人们才作出了“科学无国界”的论断。
不过,随着科学的发展不断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以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少人开始质疑“科学无国界”论断,并提出了“科学有国界”论断。在“科学有国界”论者看来,与近代自然科学(或基础科学)不同,今天的科学已同技术融为一体,许多技性科学(technoscience)、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成果本身就具有潜在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多重价值,很少毫无保留地公开发表或无条件地为世人共享,而是通过知识产权或保密等方式被长期占有,以便谋取更多私利或竞争优势。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在资本、权力、经济、军事等多重社会文化因素的裹挟下,科学研究被赋予了多重使命或价值诉求,早已演化为实现多种世俗目标的重要工具,从而被打上了鲜明的国家、民族或时代印记。回望中国近现代史,从西学东渐引介的科学门类、新文化运动高擎的“赛先生”旗帜、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科学救国”思潮、1956年的“向科学进军”号召到1995年的“科教兴国”战略等社会潮流中,都能看到其中的价值诉求以及国家、民族与时代特征。
从科学的演进看“科学有无国界”
今天多样化、层次化的科学形态早已不同于历史上单一的传统科学形态,“科学有无国界”问题上的分歧与争议,也随着科学的分化发展以及与技术的一体化进程而演变。所以,对“科学有无国界”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应在科学演进的语境下展开。
科学源远流长,但古代科学长期依附于宗教和哲学。在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中,近代自然科学挣脱了神学的束缚,并从自然哲学的窠臼中独立出来。直到西方工业革命时期,科学仍主要以探究自然事物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内容,这也是“自然科学”称谓的由来。然而,随着机器大工业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社会生产实践中的众多技术问题开始进入科学视野,进而转变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于是,在工艺学的基础上,从服务于生产实践活动的科学研究中逐步衍生出技术科学、工程科学、管理科学和技性科学等应用性科学的新形态。此外,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向人文学科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渗透,还催生了众多人文社会科学新形态。
在广义科学视野下,现代科学通常包含三个主要领域:一是自然科学(如天文学、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等),即以自然事物及其运动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可视为传统科学的现代延续或表现形态,有时也被称为基础科学。二是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等),即以社会事物及其运动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三是思维科学(如数学、逻辑学、理论计算机科学等),即以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人类思维、形式语言、程序设计、算法分析等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有时也被称为形式科学。这里的基础科学和形式科学往往又被归入纯粹科学之列。当然,将这些科学理论成果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应用于分析和解决不同领域的实际问题,又会相应地分化派生出众多应用科学、工程科学等层次、系列和形态。
由此可见,科学并非凝固不变,而是处于不断分化发展之中。今天的科学形态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典科学形态,而是演化为内涵或层次更为丰富、外延更为宽广的新型科学形态集群或知识体系。这也是评判“科学有无国界”问题有关争议是非曲直的出发点。
对两种论断的评判
“科学无国界”论断与“科学有国界”论断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拥有各自的合理性和适用范围,应当辩证、历史地理解与把握。“科学无国界”论断基于传统的自然科学或现代纯粹科学的属性与特征而作出,经得起推敲,一百多年来也少有人提出异议,并且在当今的纯粹科学领域依然成立。事实上,只有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机制,才能更好地推动科学进步,合力解决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然而,该论断却存在僵化和视野狭窄的缺陷,忽视了当今科学发展的新态势、新特征,保守、僵化或理想化倾向明显;缺少社会建构论的理念或视角,忽视了科学技术的一体化及其与社会之间互动的众多路径、环节和特征。所以,“科学无国界”论断因不符合现代科学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不断遭到质疑和批判。
“科学有国界”论断立足于现代科学的分化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一体化进程,重视社会文化因素对科学发展的多层次影响,以及科学所负载的多重使命或价值诉求,因而该论断更符合现代科学发展态势,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及认可。然而,该论断也有绝对化、简单化的不足之处,忽视了基础科学、形式科学等纯粹科学形态的特殊性。其实,纯粹科学并未展现出明显的国别或民族等特征,应作为现代科学的特例加以区别对待,进而给出“科学有国界”论断的界限或适用范围。
当前,科技已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基础和标志。而对“科学无国界”论断的认同,容易导致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甚至在学术或文化交流中不自觉地泄露重大科技成果的具体细节,给国家或企业造成损失。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强调“科学有国界”论断的现实意义更加明显。一方面,这有助于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研发的积极性,从而通过更多的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另一方面,这有助于深化对科技成果多重价值的认识,强化科技成果的产权意识,从而更好地保护科技知识产权,以便在国际科技竞争中争取更多的利益、主动性和优势地位。
同时,也应肯定“科学无国界”论断的历史地位、价值与合理之处,把握其适用范围和条件,并制定相应的科技法律和政策。要厘清科学理论与关键技术、科学知识与技术成果、传统知识与前沿知识等之间的界限,开放前者而保护后者,并明确学术交流的守则、尺度与范围。在基础科学、形式科学等纯粹科学领域,应广开交流渠道,反对杯弓蛇影、画地为牢、自我封闭,要尽可能多地吸纳和借鉴西方前沿科学研究成果,厚植科技根基,繁荣科学文化,促进科技进步,从而更好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科学研究是技术开发的基础,应加强基础科学研究,鼓励国际学术交流和知识共享,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前沿科学研究成果;及时公布本土科学研究成果,争取更多优先权和国际学术地位,为国家和民族争光,进而提高科学研究实力与水平,为高新技术研发奠定基础。如此,才能在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高起点谋划和推动原始技术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