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背景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形成历史性交汇,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和广泛应用,成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驱动力量,驱动全球要素资源重组、全球经济结构重塑、全球竞争格局调整,现代社会正加速走向人机物高度融合、互相嵌入的智能化时代。从技术形态来看,人工智能是由大数据、算法与算力共同组成的技术系统,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特性,其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必将加速解构和重塑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推动人类劳动形态深刻变革与数字劳动全面兴起。立足于数智时代,从何以发生、何以可能、何以可为等维度对数字劳动解放的未来图景进行探索与反思,可以发现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拓展数字劳动者的生理和精神疆界、延伸数字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和活动空间、降低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成本和劳动风险,要通过推动生产技术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保持人在技术面前的主体性地位等举措,构建和谐、平等、可持续的劳动关系,从而实现数字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工智能发展与数字劳动的兴起
数据作为新时代的“石油”,是人工智能快速崛起的关键燃料。从基础模型训练、算法优化到多模态应用拓展,乃至全球协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数据始终贯穿其中,驱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向前迈进。第一,数据是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基础。深度学习作为现代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运作原理在于模拟人脑神经元网络结构,通过逐层处理大量数据来自动提取特征和模式,实现自我优化与升级。第二,数据驱动着人工智能模型的迭代与优化。数据不仅供给深度学习模型训练所需的“燃料”,而且通过持续的数据反馈和迭代优化使得人工智能模型不断逼近实际需求。第三,数据多样性与复杂性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拓宽。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业产生出丰富多样的数据类型,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地理位置等,为人工智能提供了广阔的应用舞台,使其能够渗透至医疗、教育、金融、制造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实现从简单自动化向高级智能化的转变。
在全球数字化转型日益加速的宏大图景下,人工智能正“全方位、多层次地催化数字劳动全面兴起”。一是对自动化与智能化作业流程的重构。通过劳动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转型,传统需要大量人力从事的重复性、高强度劳动正逐渐被智能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所替代。例如,在制造业中,机器人能够精准高效地完成装配、焊接、包装等任务,大幅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和错误率。二是对劳动岗位和职业结构的深刻变革。人工智能发展引发了职业分工的重大调整,大量新兴工作岗位应运而生,如数据分析师、算法工程师等。同时,传统职业也在经历深刻变革,从业者需要不断提升数字素养和技术能力,以适应与智能机器协同工作的新模式。三是对劳动效率与生产力的大幅提升。人工智能通过大数据分析、深度学习等手段,助力企业实现更精准的决策支持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劳动方式向更高效、更智能的方向发展。总之,在全球数字化转型的大潮中,人工智能正以全方位、多维度的影响力,引领人类劳动进入数字劳动的崭新纪元。
数字劳动解放的现实可能性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引领着数字劳动向更加人性化、高效、安全的方向转变,不仅拓宽了劳动者的能力边界,增加了工作与生活的多样性和灵活性,还通过优化成本结构、风险管理等,为数字劳动解放提供了内在可能性。
第一,拓展数字劳动者的生理与精神边界。人工智能不仅在生理层面为劳动者减压增效,守护健康,更在精神层面激发潜能,提升认知与决策力,全方位推动了数字劳动者的解放与能力升级。在物理层面,智能机器人和自动化生产线的融入,能有效接替或辅助完成繁杂重复的体力任务,显著缓解因长时间进行电脑操作和精细手工劳动而累积的生理压力,遏制职业病的潜在威胁,为劳动者构筑了一道健康防护网。同时,智能穿戴与生物监测技术的结合,能够实时跟踪并分析劳动者的心率、血压乃至肌肉张力等生理参数,依据科学算法提出个性化的工作与休息建议,确保劳动强度与生理恢复的完美平衡,为劳动者维系长久的生理效能。在精神领域的探索上,人工智能通过为劳动者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与智能辅助工具,极大促进了劳动者在认知、创新及决策上的能力飞跃,特别是基于大数据与机器学习的智能决策系统,能够精准投放数据支撑与决策导向,为解决复杂问题和制定决策提供了精准依据,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而且锻炼和提升劳动者的精神能力,还能增强其在数字时代的竞争优势。
第二,延伸数字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和活动空间。一是工作效率提升与工作时间压缩。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广泛应用,数字劳动者的日常任务正经历深刻的自动化变革。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优势在于其可以通过强大的计算能力和学习能力及时高效处理大量重复性、规则性和复杂性的数据分析和决策任务,当其应用于数字劳动场景时,诸如文档归类、基础数据分析等以往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的工作得以迅速自动化完成,可以显著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使其在基础操作上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从而获得更多可以自由调配的时间资源。二是虚拟助手与远程协作效能提升。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在沟通交流中应用、自动回复邮件系统对信息处理效率提升,以及项目管理软件对跨地区团队协作的支撑等,可以大幅减少传统物理空间对劳动方式的束缚,延伸数字劳动的时空灵活性与机动性,增强远程办公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为劳动者创造出更多时间窗口进行休闲活动和自我提升,推动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和谐共融。
第三,降低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成本和劳动风险。一是降低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成本。人工智能可以凭借自动化与智能化优势,接手并辅助完成大量低效、重复、易引发疲劳的劳动任务,避免因人为失误造成的返工损失,大幅降低直接劳动成本,显著提升劳动效能。同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调整管理模式,实现工作负载与需求之间的动态匹配,既能防止过量用工导致的成本浪费,又能避免人力资源闲置。二是降低数字劳动者的劳动风险。在生理风险层面,人工智能通过在高危、高强度、高精度行业,如精密制造、矿山开采等领域取代人工操作,能够有效降低劳动者遭遇意外伤害的风险。同时,搭载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管理解决方案,如智能办公设施和健康监测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劳动者身体状况,前瞻性地预防职业病发生,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在合规和道德风险防控方面,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工作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通过算法公平性检测和偏见纠正能够有效减少工作中的歧视、差别对待现象,降低社会争议和品牌风险。
为数字劳动解放创造可能性路径
在数智时代,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实现技术进化、前沿突破,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连接万物、连接世界,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赋能百业、赋能世界,深刻变革着社会生产关系和人类劳动形态,加速重塑着世界产业格局和经济发展模式,为实现数字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新的方向指引。
第一,推动生产技术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在制造业领域,要着力将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体系实现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验到售后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管理与控制。以智能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代替人工执行重复性高、劳动强度大、精度要求严苛的工作,将一线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而投身于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和质量管理等工作中,推动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劳动力价值的升华。在服务业领域,基于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智能客服系统,具备实时交互响应、精确语义理解和高效客户服务等优势,要通过智能客服系统自动处理大量重复性、低效的服务环节,以大幅降低无效劳动与资源消耗,将人力资源从简单重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投入更多需要高度创新思维和复杂决策的工作中,推进服务业的现代化与智能化转型。
第二,保持人在技术面前的主体性地位。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宏大叙事中,必须始终坚守和强化人的主体性地位,确保科技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防止技术对人的异化和控制。从智慧层面来看,人类智慧应被视为核心技术的组成部分,而非被技术所替代或边缘化。因此,必须强调人类智慧在决策制定、问题解决和价值判断中的核心作用,确保人类在与智能技术的交互过程中始终占据主动,“让技术成为拓展人类智慧边界的有效工具,而非取代人类思考的无机载体”。从创新视角来看,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其内在驱动力源于人类特有的想象力、直觉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人工智能虽然能够以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精准的分析预测优势,为创新提供前所未有的广阔视野和多元可能的解决方案,但它无法取代人类在创新过程中的灵感闪现和深度洞察。因此,在与人工智能共同参与的创新实践中,必须始终坚守人类的主体地位,既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智能化、自动化优势,又要激发人类自身的创新活力和创新潜能,推进人类智慧与人工智能趋向融合,共同驱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
第三,加强对技术人文性的规范和治理。技术人文性强调在科技研发、应用和治理过程中,“应充分重视人的价值、尊严、情感、文化以及伦理道德等人文要素”,实现技术进步与人文关怀的平衡与融合。首先,要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框架。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层面,结合国际通用准则,制定和完善涵盖新兴技术领域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明确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公平性、责任归属等问题的法律规定,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其次,要强化人工智能研发过程中的伦理审查与设计。企业和研发机构要系统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与潜在风险,尤其要关注人工智能技术对人类生活方式、职业形态、人际关系以及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影响,力求在设计阶段就将人文关怀融入技术产品与服务中。最后,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强化自我监管与伦理约束。通过研发内置伦理审查模块的人工智能系统,使其具备一定的自我判断和自我修正能力,确保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遵循事先设定的伦理规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重大理论问题研究”(22&ZD03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