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办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上,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就如何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问题,叶兴庆说,在这个关键的过渡期,应着力提高脱贫地区和脱贫农户内生发展能力。
记者:现在是脱贫地区工作重心将由全面脱贫转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个过渡期,我们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叶兴庆:脱贫攻坚期间,我们在加大外部帮扶的同时,强调“造血式”“开发式”扶贫,采取了一系列扶志扶智、扶持产业和就业的举措。但部分超常规举措使一些地区和农户对外部帮扶产生过度依赖。
一是产业和就业等发展类措施对政府和帮扶单位的依赖较高。由于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一些地方在扶贫工作中包办过多,没有充分发挥贫困群体的主观能动性,即使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本应市场化程度较高、受扶主体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也是如此。
二是脱贫户收入对政策性转移支付的依赖较高。在部分脱贫户的收入中,政策性补贴占比较高。这些脱贫户缺乏家庭经营能力,经营不好产业项目,只能从使用扶贫资金的企业领取分红收益,导致经营性收入较少。一些地方以资产收益扶贫、低保等方式增加脱贫户收入,导致转移性收入占比较高。
三是贫困村治理对驻村工作队的依赖较高。大量扶贫事务由驻村工作队“唱主角”,村支两委没起到主导作用。特别是一些地方脱贫攻坚期间发展起来的扶贫产业、集体经济项目主要靠驻村干部经营管理,村支两委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村内也难找到合适的经营人才,一旦这些项目移交给村支两委,容易出现项目运转困难和资产损失。
记者:我们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叶兴庆:外部帮扶是脱贫的推动力量,内生发展才是稳定脱贫、实现振兴的根本保障。因此,我们应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放在提高脱贫地区和脱贫农户的内生发展能力上。
第一,树立提高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的政策导向。外部帮扶主体应充分利用资金、平台、人才等优势,帮助脱贫地区消除制约发展的结构性障碍。外部帮扶应对标脱贫地区的实际发展需要,实现外部帮扶与内生发展联动。既要整合外部帮扶力量,挖掘脱贫地区自身优势,在产业发展等方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也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脱贫地区树立主体意识,提高可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分类帮扶内生发展能力不足的脱贫农户。对于技能不足型脱贫户,重在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对于“等靠要”型脱贫户,重在完善激励机制,优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制度,在产业发展中以提供社会化服务取代直接补贴,促使脱贫户通过自身发展和劳动换取政策扶持。对于无劳动能力型脱贫户,重在做好兜底保障。
第三,把帮助脱贫村提升治理能力作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首要任务。帮助脱贫村健全村支两委组织,培养一批能干事、愿干事的村干部,增强村干部管理村内事务、组织带动农户的能力和水平。帮助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动员脱贫户和其他农户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积极推广脱贫攻坚期间探索的典型经验,激发脱贫户自力更生的潜能。
转自:重庆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