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合规研讨会上”的致辞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08 次 更新时间:2024-04-15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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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进入专栏)  

 

尊敬的鲁晓明院长、王洪宇处长、各位法官、各位专家: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欢迎并感谢各位嘉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生成式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合规研讨会,感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我们共同合作主办本次研讨会。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它不仅能够处理和分析数据,还能够创作出新的文本、音乐、艺术作品等,极大地推动了文化创新和知识传播。然而,随着这一技术的广泛应用,著作权领域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我们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问题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热议的焦点。我们如何界定人工智能与人类作者之间的创作关系?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是否应当享有著作权?如果享有,那么著作权人应该是谁?这些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内,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了首例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判决。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在提高创作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侵权风险。如何确保人工智能在创作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何完善更加适应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应用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如何平衡权利人的利益与公众的合理使用需求?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仅需要法学专家的智慧,也需要技术专家的参与和实践经验的支撑。在国内,近期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首例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侵权的判决。在美国也有一系列与人工智能版权侵权相关的诉讼。

近年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特别是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围绕人工智能治理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例如,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能治理的法治规范与保障研究》,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建设状况调研》,中央政法委委托项目《智能化建设与创新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研究》等相关课题任务,发布了中英文版的《人工智能法示范法(专家建议稿)》等等,形成了较好的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去年底,周辉副主任主持申报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正式获批为实验室孵化项目。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重视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对于法学研究所深化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研究的重要部署。我们将全力支持项目组不断创新思路、范式、方法,尽快取得更多有决策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的高质量成果。

最后,我也想借此机会,对本次会议的圆满举行表达几点祝愿:

第一,我祝愿本次会议能够成为一个思想碰撞、智慧交流的盛会。通过各位专家学者的深入研讨,我们能够获得更多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合规问题的深刻见解和创新思路。

第二,我祝愿本次会议能够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通过与产业界的沟通与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技术发展的实际需求,推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第三,我祝愿本次会议能够为我国乃至全球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我们将持续推进人工智能治理协作创新、合作交流平台建设,继续支持组织类似今天这样的学术会议。希望各位专家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人工智能治理研究。

也期待在今天研讨会上,各位专家能分享经验、交流思想、碰撞智慧,为共同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合规建设和治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出谋划策!

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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