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芝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38 次 更新时间:2023-12-2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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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芝鸿 (进入专栏)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这不但体现了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和严起的鲜明问题导向,也体现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现实呼唤和迫切要求。

一、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靠坚定的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理想坚定、纪律严明,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们党真正的优势,也是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力量所在。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么大一个党,“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成体系的,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准则》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第一,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旗帜鲜明讲政治历来是我们党最突出的特点和优点。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就是围绕自己的政治纲领、按照自己的政治路线、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政治集团。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特别是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如果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警钟长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就会给党带来灾难性后果。《准则》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很透彻:“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我国曾经有过政治挂帅、搞‘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那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政治就不讲了、少讲了,共产党不讲政治还叫共产党吗?”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们党开展的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题的“三讲”教育活动,就是为了使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止一些同志特别是一些新上来的中青年同志在日益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方向。那次教育活动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提供了有益经验。

第二,在我们党的纪律体系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的、管总的,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才能带动党内其他纪律都严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世界各国政党几乎都有其保持政治上正确的具体纪律要求。党员和党的领导成员如果触犯了政治纪律,在西方政党也是要受到严肃惩处的。这是因为,一个现代政党如果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作保障,就会陷入一盘散沙甚至分崩离析的境地。苏共这个在有20万党员时夺得政权、在有200万党员时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2000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的老党大党,其一朝解体的重要教训,就是放弃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动摇了党的政治纪律,实行所谓各级党组织自治,允许党员公开发表与组织决议不同的意见,最终导致党的自我毁灭。这个教训昭示我们,必须把政治纪律放在管党治党首要位置,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诚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管违反党的哪方面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一个时期以来,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被一些党员干部甚至高级干部认为是“硬”的、碰不得的“高压线”,而党的政治纪律则被视为“软”的、虚的,似乎触犯了关系也不大;有的党组织也认为,党员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没有加以追究和处罚的必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之所以在一段时间反复出现,同这样的认识误区直接相关。《准则》指出的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就包括“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列举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七个有之”的问题时也明确指出:“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都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这就告诉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危害很大,而且违反了党的其他方面纪律,也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也是违反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所以,政治纪律是个纲,抓住这个纲,才能做到使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纲举目张。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目的,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为中华民族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表明她不愧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表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来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是正确的,是必须长期坚持、永远不能动摇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无论是立足当下,还是面向未来,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都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都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在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方面,《准则》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了5条明确要求。

一是“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九个不准”,就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负面清单。每一个“不准”都点中了在政治言论、政治行为和组织行为上公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者的要害。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如果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认同“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不是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而是公开同党唱反调,就表明其不仅不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而且公然站到党的对立面去了,同时也就是站到党所代表、所体现的人民利益的对立面去了。党的十八大以后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违反以上“九个不准”的行为作出了很明确、很严格的处分规定。《准则》要求党员干部严格做到这“九个不准”,决不意味着在党内不讲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共产党员作为党内生活主体,享有党章规定的广泛的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一旦被确立为党的共同意志,所有党员对外就必须用一个声音来说话,而决不允许发出各种杂音、噪音,更不允许专门挑党已有明确规定的主张来说三道四。对一切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奇谈怪论和政治谣言,党员、干部都要及时反驳、据理力争、以理服人、以正压邪,这与党主张的韬光养晦和不争论是两码事。

二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应该看到,党的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谋取权位的种种阴谋活动,大多是通过种种潜规则在私底下蝇营狗苟进行的,是见不得阳光的。如果让他们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分裂活动成了势、得了逞,就会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展开的正风、反腐斗争中,把这些野心家、阴谋家一举揭露出来、清除出去,消除了党内最大的政治隐患,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这就揭示出一个规律性现象:那些图谋窃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野心家、阴谋家,不仅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其经济上的以权谋私同政治上的结党营私是互为因果的,两者走向合流与共谋是必然的。《准则》对此提出的“一个不准”“一个严禁”“一个严格防范”“一个坚决防止”这“四个一”的要求,着眼于亡羊补牢、防微杜渐。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引为鉴戒,如果以投机心理去依附那些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阴谋窃取党和国家权力的人,一旦入了帮、进了派,抱了团、成了伙,就很难保持政治上的清流,就会成为一根绳上的蚂蚱,到头来必然会落得个被一锅端的下场。

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无论是公开站到党的对立面、同党唱反调的人,还是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人,他们在政治上和为人处世上,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就是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他们都是一些耍奸使滑、极不老实的人。林彪以“不说假话就办不成大事”自诩,徐才厚以“我几十年来没讲过一句真话”自白。邓小平同志说:“唯物主义本身就叫‘老老实实’,马列主义、唯物主义的执行人更必须老老实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对党、对组织、对人民要忠诚老实,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保证。他还强调,决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对此,《准则》以“三个反对”“三个凡因”和“一个不准”“一个要”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必须对党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而不得以任何理由说假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也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另一方面,作为下属和下级,在这种强迫面前,一是要有坚决抵制的勇气,二是要有在迫不得已时保持沉默的智慧,而决不能以攀附、讨好的投机心理去迎合。党员、干部中特别是高级干部中,一旦形成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不说真话的氛围,就会极大破坏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因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一定要同大兴“三严三实”之风紧密结合起来,同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紧密结合起来。党的各级干部都要自觉而坚定地用“严”和“实”来规范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这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

四是“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在处理党内政治关系,特别是在对党的上级领导和中央领导的宣传、接待、迎送方面出现上述种种做法,无论是出于尊重上级的心理、“礼多人不怪”的心理,还是出于其他什么不健康心理作出的,都是违反实事求是原则的,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表达对党的领导特别是中央领导的崇敬、热爱、拥护、信赖,不需要也不应该采取上述庸俗的、过分的、显然会导致适得其反效果的方式。《准则》在这方面提出的“一个不准”“三个禁止”“一个要”,是对我们党历来强调的准则、规则的重申。党中央1980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提出,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除外事活动外,禁止在领导人外出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举行宴会。2012年,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党中央就对包括领导同志到地方考察调研的接待工作等,作出受到党内外普遍欢迎的八项规定。在实践中,党中央不断重申这些规定表明,这些问题决非小事一桩,严格约束这些问题也决非小题大做,而是一种见微知著、慎小慎微的自我扬鞭、自我约束。只有把这些问题提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来严肃对待、严格要求,才能防止这些问题在稍一放松的情况下再度滋生和蔓延。《准则》从党的建设制度安排上提出和对待这些问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必将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五是“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我们党从严治党的纪律体系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一致的定海神针,是永葆我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使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制胜法宝。《准则》提出的“一个必须”“一个要”“两个坚决”,明确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党的共同任务,明确了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全党都要坚决批评制止而不能听之任之,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对包括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内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明确了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宽松软的问题。这“五个明确”,就是要求全党在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进展、夺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成效、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新胜利的新长征中,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是要求全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政治纪律更加严明起来,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对党的政治纪律真正敬畏起来,使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的榜样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使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起来,使党内政治生态和干部从政环境全面好起来,为全党全社会作出表率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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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2016年11月22日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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