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深刻把握法治自信的精髓要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07 次 更新时间:2023-12-1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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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 (进入专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了一个富有历史深意和时代内涵的新概念“法治自信”,并就坚定法治自信作出了深刻阐述。在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中,法治自信是对包括法治的历史、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在内的不同维度的自信的凝聚。我们要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把握法治自信的精髓要义,深刻领悟和自觉践行坚定法治自信的政治要求。

法治自信从何而来

法治自信不是盲目的凭空想象,更不是空洞的形而上学,它从深厚的实践土壤中成长出来、从深邃的历史时空中伸展出来、从深沉的文化叙事中表达出来、从深刻的时代变革中觉醒出来,有充分的基础和充足的支撑。

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政治基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定盘星”。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每一个关键抉择,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新时代我们党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目标。第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主心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是全面的,党坚持统筹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既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又带头守法、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第三,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驱力”。有党长期领导、全面领导、坚强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我国法治建设必然行稳致远,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能量必然不断释放,人民对法治的信念信心必然不断增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是解释和改变世界的科学理论,也是我们坚持自信自立的真理基石。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创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历史成就和丰富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对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批判性继承、择善性借鉴,既有真理魅力又有实践伟力,既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又引领着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它证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进法治建设发展进步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回答了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作出了诸多原创性贡献,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真理光芒。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国人民坚定法治自信、坚守法治信仰、坚持法治兴国的共同思想基础。

源远流长的中华法治文明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历史文化基础。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我国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悠悠历史中不乏人类法治文明的繁盛痕迹,中华法系正是中华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曾被周边国家纷纷效仿、普遍移植,迄今仍颇具影响。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世代相传的中华法典、博大精深的中华法理,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法治遗产,是我们保持中国法治自信的“文明资本”和“文化资源”。同时,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我们更加注重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不断激活中华法系的生命力,推动中华法治文明现代化转型,接续创造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

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实践基础。实力是自信的底气所在,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法治成就是对中国法治实力的证成,我们所完成的一切法治变革是中国法治实力的彰显,这共同铸就了中国法治自信的基座。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们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我们对现行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改,成功编纂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经过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持续增强我们的法治自信。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比较优势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制度基础。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要在激烈的法治竞争中站在法治文明的制高点,必须奋力推进法治现代化。世界范围内的法治现代化肇始于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已有二三百年的历史,而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起步较晚且历经波折。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循人类社会法治现代化的客观规律,把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与中国法治发展的具体规律相结合,把法治现代化的进化论模式和建构论模式、内源性路径和外源性路径、自下而上演进和自上而下推动相结合,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安排。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有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和时代特点的中国特色,在全球范围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这使我们无论立足当下还是面向未来都更有底气坚定法治自信。

如何坚定法治自信

坚定法治自信,首先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领导人民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适合我国国情和符合法治规律的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新中国70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唯一正确的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部经验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决定性、统领性、全局性,沿着这条正确道路,我国法治建设就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而偏离这条道路,我们的法治建设就难免遭遇曲折,沦陷于改旗易帜的邪路或封闭僵化的老路。因此,“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条越走越宽的道路,它已被历史的逻辑所证明,也必将在历史的画卷上续写辉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就一定能够确保我国法治的制度属性、制度优势和正确方向,科学有序地全面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

坚定法治自信,关键是坚定宪法自信。宪法自信是法治自信的集中体现,没有宪法自信的法治自信如同无根之木难以长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治国理政智慧,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坚定法治自信,就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充满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的路子。

坚定法治自信,必须更加注重理论武装和理论创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人民头脑,夯实政治定力和法治自信的思想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引,深入推进“两个结合”,认真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构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相适应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融通中外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法治自信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特别是要用中国自主的法治话语体系和法学知识体系阐释法治规律、解读中国法治。

坚定法治自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我们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让法治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人类和平与发展伟业中发挥更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不断扩大我国法治的世界影响力。一方面,法治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故步自封,而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把坚定法治自信和不断改革完善统一起来,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法治体系完善和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另一方面,法治自信也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而是要领会法治的普遍精髓和要旨,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我们要以胸怀天下的姿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执法、司法,加强法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主动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和法治故事,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增强中国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在展示法治大国、文明古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良好形象的同时,努力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全球治理格局更加民主、更加公正,以法治的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作者:张文显,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光明日报》( 2023年12月15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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