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催生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革命成为推动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重要驱动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是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开创新的技术—经济范式的必然之选。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对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做好数字金融这篇大文章,需要抓住数字技术革命的机遇,推动金融与数字技术的有机融合,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强化系统性风险防控,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金融服务需求,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成就卓著
数字金融具有数字与金融的双重属性,能够加速资金、信息、数字等要素的自由流通与有效配置,矫正传统金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市场失灵和金融割裂问题。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业态正在不断进化之中,目前主要包括数字货币、数字支付、数字信贷、数字证券、数字保险、数字理财等金融业态。近年来,我国数字金融发展成就卓著,移动支付、数字信贷、央行数字货币、金融科技创新能力、金融科技企业价值等领域已走在全球前列。
在移动支付领域,我国移动支付的应用和推广进展迅速。目前我国两大移动支付平台的用户数均已超过10亿,是著名支付服务提供商PayPal全球用户数的三倍以上,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居全球第一。
在数字信贷领域,我国数字信贷规模全球最大,大幅领先欧美国家。国际清算银行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数字信贷在2013年仅为180亿美元,而到了2019年已达到795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88.0%。这段时期中国数字信贷规模年均复合增长125.1%,其中2019年中国数字信贷规模达到6267亿美元,占全球数字信贷总量的78.8%。
在央行数字货币领域,我国数字人民币推广应用加快,跨境结算取得积极进展。当前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7个省份的26个地区,覆盖应用场景越发丰富,交易金额加速上升。截至2023年3月,试点地区数字人民币钱包总余额为86.7亿元,累计交易金额8918.6亿元,交易笔数达7.5亿笔。我国央行已深度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在系统建设与平台接入方面均具备先发优势。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无损”“合规”“互通”三大原则已由国际清算银行提议成为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的基本原则。
在金融科技创新能力方面,中国金融科技专利申请量占据领先优势。2018年以来,全球金融科技专利申请量突破34万件,中国和美国是金融科技行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引领国,两国专利占全球的比重高达64.5%。从国别看,中国金融科技专利占比为44.3%,位列第一,美国以20.2%排名第二,韩国、日本分别以10.5%、6.9%排在第三、四位。从金融科技专利持有人分布来看,位于前10的专利权人中有8家中国企业,2家来自美国。
在金融科技企业价值方面,中国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在头部领域具有突出优势。《2023全球独角兽榜》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球排名前10的独角兽企业中金融科技行业占据4家,其中最具价值的金融科技独角兽来自中国。
数字金融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借助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数字金融可以通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增进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增强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首先,数字金融能够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通过广泛应用前沿数字技术,数字金融可以有效突破传统金融产品的空间界限和数量约束,创新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流程和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范围。其一,新兴的金融科技公司提供了灵活、高效、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公司在开展数字消费信贷和小额经营性贷款业务过程中,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画像”,对违约概率的估计更加准确,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在提升融资效率的同时将违约概率维持在较低水平。金融科技公司搭建的数字支付系统简化了交易过程,减少了交易时间和成本,提高了支付效率,进而提升了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其二,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质效。一方面,数字金融的发展为信贷市场提供了新的产品与服务模式,为同质化的信贷市场注入新鲜血液,能够有效提升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和产品质量,推动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数字金融创新的大量数字化产品对传统金融机构的营利模式造成冲击,并由此倒逼金融机构大力拓展营利途径,开发更加多元化和市场化的产品,提高自身资产配置效率,继而提升金融市场运行效率。
其次,数字金融增进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对于世界各国而言,向小微企业和低收入家庭提供有效的、可持续的金融服务都存在极大挑战,而中国数字金融行业的快速崛起,证明了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以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代表的数字金融,能够有效克服地理障碍与传统风险评估的盲点,实现以较低成本向小微企业和各地各类人群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者提供较为便捷的金融服务。近年来,数字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以及小微企业享受到了便捷的金融服务。
最后,数字金融能够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利用大数据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一是减少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期限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错配风险。随着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字算法等前沿技术的引入,不仅推动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迅速转变,还促进了其负债结构的多元化转型。银行通过建立实时大数据动态风险评估框架,可以提高对自身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流动性结构的判断能力,继而降低资产负债到期损失,增强对流动性头寸数量的有效控制。二是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的量化风险管理短板。数字金融可以利用全面场景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风险评估、反欺诈、金融服务合同分析、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管控能力。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做好数字金融这篇大文章,必须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和防控风险的目标,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加强数字技术原始创新,参与全球数字规则制定,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一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促进数字金融均衡发展。目前我国数字金融布局与发展仍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及乡村的数字化技术使用在提高金融服务匹配方面的效率和质量不高。为此,必须加快完善明显制约数字金融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以安全多方计算、区块链、联邦学习、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科技为基础,构建安全、合规、统一的数据要素平台,推进区域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加快大数据传输通道建设,不断提升数据传输能力。深入落实数字乡村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地区数字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开展征信体系、涉农大数据、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做好“线上+线下”业务。中西部地区可考虑建设超大数据处理中心,通过“东数西算”降低东部地区数据处理成本,实现东中西部数字基础设施协同发展。
二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数字金融风险叠加了数字风险与金融风险,前者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数字技术应用风险、信息基础设施风险和数据风险等,后者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等。数字金融涉及复杂的信息结构、相互关联的信息系统、海量的数据,大大增加了风险监测的难度。同时,数字金融产品迭代速度快,随之带来的不同阶段的风险形态也会发生迅速变化,进而加大风险识别难度。为此,必须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严防道德风险。深入推进和有序协调数字金融发展创新试点、数字金融监管工具试点和服务示范区、金融业务与科技服务风险隔离机制等工作,有效释放金融改革动力。强化系统性风险监测,建立健全数字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实现风险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加强数字技术原始创新,提高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大力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自主创新动力和活力,实施多领域、多部门、多形式联合攻关,打好关键核心数字技术攻坚战。加大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领域的科技研发力度,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和颠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抢占未来数字金融发展的技术先机和主动权。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规则制定,完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率先对标国际高水平数字经贸规则,加快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衔接适应的规则体系、管理标准等制度体系,提升在数字经济国际规则竞争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数字隐私保护、数据跨境流动和数据存储等重点领域规则探索,积极就人工智能发展原则、数字伦理、数字贸易与数字关税规则等问题与世界各国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各方易于接受的共同规则。在竞争监管等领域加强各国的政策沟通协作,促进各国数字监管政策的兼容性和一致性。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前瞻考虑面向全球的规则、技术、标准、认证和平台搭建,推动建立稳定、平等、均衡、包容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
张晓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金融评论》主编
2023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理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