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了!”大家为之而感到痛快,因为有了时间出游、休闲、欢聚或静养……当然,不少人也会利用“节日”较为集中的一段时间来加班、干活;我自己也不例外,平日没有时间要做的事情,自然也就留在了“节日”期间来做,因此“节日”无意中也增添了“找累”的蕴涵。
在节日中欢快,在节日中劳累,苦乐之余或许也会品味一下“节日”的意义?!其实,所谓“节日”原本乃人类某一群体对某一特定“时间”的“神圣化”,由此来间接体现这一群体历史存在的独特意义,并产生相应的神圣感。从宗教现象学的视域来看,对“时间”和“空间”的神圣化,这是人类精神“外求”或自我“外化”的两个基本维度。与“节日”这种“时间”相关联的,则是相关“群体”的共享。你可以在节日期间独处或独往,但“节日”的本质乃是群体性的,即相关群体对与之密切关联的某一特定时间的纪念、缅怀、甚至崇敬、膜拜。
“节日”所关涉的群体有不同层面。就大的群体而言,与之相关的“节日”多为政治性、社会性、民族性的“节日”,是对某一时间或在某一特定时间对涉及其国家、民族、政党、社团等群体命运、生存、发展的历史或历史事件加以突出、彰显、纪念、“神化”!这种节日以宏观叙述的方式表达了其群体的追求、理想、关注、凝重,其庆典有着恢弘的场面、盛大的聚会,景观壮丽,令人震撼。在欢庆节日时,人们往往会有对历史的回溯、对现实的自豪、对未来的憧憬。节日使人激动、振奋,由此亦能增强相关群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唤醒其自我意识和认同感,并达其政治、社会或民族意义上的整合、共在。
“节日”表达的重要内容还有文化的、宗教的、传统的,它涉及到相关政治、社会、民族构建之内的特殊群体、特殊区域或特殊传统,却也会有超出其政治、社会、民族框架的关联,形成其跨社会、跨政治、跨民族、甚至跨文化的独特意义。传统文化节日也会出现嬗变,成为“小群”之聚、家庭团圆,这在中国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等的庆祝形式上即颇为明显。不少节日已成为全家欢聚、共度此时的象征,“回家看看”成为人们“过节”的动力。不过,这些传统节日一旦抽空其文化、精神、以及宗教的内容,则只会剩下“吃”、“玩”的物质内容,蜕变为“吃节”、“玩节”,失去其精神文化底蕴。
在全民性的政治节日和家庭性的传统节日之间,还会发展出一些不带有强烈政治色彩或明显家庭侧重的社会节日,这些节日或许源自政治、宗教等传统,但其现实意义更多乃社交性的、联谊性的,人们以此来欢聚、交友,或增进同仁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友谊,或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子、有更多的涉世经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这种中间层面的节日似乎特别受到欢迎,人们对之也表现出特别的热情。这种节日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特点,却更多为人们的热闹、轻松、释放自我的时刻。“节日”的意义多重多样,在丰富“节日”的时间“神圣性”意义上,我们希望这些政治的、家庭的、文化的、宗教的、社会的节日能越办越精彩,人们的节日生活越过越好。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卓新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