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婧:劳动模范:在道德与权力之间——从社会学的视角看一种道德教育制度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79 次 更新时间:2007-06-01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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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婧  

[内容提要]本文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城市中的单位为背景,通过对劳动模范作为道德权威的建构过程和作为道德典范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其周围环境的示范作用进行策略层面的分析,试图对以劳动模范制度为代表的典型式道德教育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理解。本文着重分析了劳动模范在道德理想和现实的冲突中所处的尴尬地位,特别是当政治权力渗入基层单位后劳动模范制度在国家与社会的合作与紧张状况下的运作现实。

雷锋、焦裕禄、王进喜、陈永贵,这一连串闪亮的名字,代表了一个时代——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他们是在那个时代被成功地树立起来的"典型".多年来,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思维方式,用几个典型去代表某个人群的总体;却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典型不仅承载了某种事物的主要特征,而且在更多时候寄托了我们的理想,蕴涵了(我们所给予的)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我们想要了解的总体。

同样,我们也忽视了在这些名字背后的制度——典型示范式的道德教育制度。新社会的建立意味着对从属于封建主义的传统道德的否定,新的时代呼喊着新的道德系统。

于是,树立了各式各样的典型,而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和陈永贵就是这些典型中的典型,在他们的身后是一种制度化了的典型评选的机制,从全国到省、市、地、县,以至于各个单位——工厂、学校、军队等都在树立自己的典型;其中又以劳动模范的评选最为制度化,等级包括了从全国、省、市、地、县一直到最基层,范围涵盖了各行各业。这样,全国人民就都有了自己身边的榜样,这些榜样承载着新的道德,是超出他们自身的"理想类型".

事实上,每个民族都在自己的心灵深处保有着各式各样的理想类型,他们是自己民族的英雄和典范。正如哲学家苏格拉底是知识界的英雄一样,耶稣是西方世界的道德英雄,因为他承载着西方的道德理想。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中,也涌现或创造了无数的英雄。关羽被称为"既忠于誓言又忠于既成权势的武士,一个保护国家和社区的守护神"以及"健康和财富的保证者"②(杜赞奇,1996,第133页)。而在类似关羽这样的英雄身上则承载着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想。但是,也有仅仅是作为一个方面的道德典范出现的普通人。《列女传》贤明传中的宋鲍女宗,仁智传中的周郊妇人,贞顺传中的陈寡孝妇,辩通传中的陈辩女;《二十四孝》中的卖身葬父,为母埋儿,扇枕温衾,恣蚊饱血,卧冰求鲤……讲的就都是这些常人英雄的故事。

但常人英雄发展到巅峰,是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尤其是在意识形态取向极其强烈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劳动模范制度的建立,就是这种现象的表现之一。不过,正如基督教建构西方中世纪的道德体系的过程,建立起道德的载体只是完成了道德教育的一个环节,接下来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如何使民众"变得跟上帝一样,努力生活在上帝的形象中,与上帝融为一体"(涂尔干,2001,第103页)的行为成为一种自觉。与此类似,劳动模范制度包括的也不仅仅是劳模产生的制度,还应该包括劳模作为榜样的"学习"潜能(即在多大程度上,劳模所承载的价值能够被普通人所认同并自觉地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和民众"学习"的制度。假如我们只是想评估一种道德教育制度的绩效的话,我们更关注的将是后者。

本文就是在对两位北京市劳模③访谈后,查阅了一些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相关文献,试图从理想类型回到事实,尝试着对以下问题作出一些解释:

1、他们是怎样从普通人(常人)被建构成新道德的典范(英雄)的?

2、在他们被树立为榜样的地方,他们这种道德典范的作用对他人有无或者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为了便于更加接近事实,也限于资料的范围和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本文将主要以城市的单位(工厂和商店)为制度环境来回答上面的两个问题,以期推进对以劳动模范制度为代表的典型示范式道德教育制度的研究。

一、研究背景

(一)涂尔干的《道德教育》

虽然人类社会已几经沧海桑田,东西方社会也有着诸多差异,但涂尔干在二十世纪初对道德的阐述依然堪称经典,同样也适用于中国。在《道德教育》一书中,涂尔干提出了道德的三个要素:首要要素——纪律精神,次要要素——对社会群体的依恋,第三要素——自主或自决,其中纪律精神由常规的意义与权威的意义所构成。

"道德体系是由同一个社会建构起来的,这个社会的结构也会由此被真实地反映在这一道德体系之中。……正是社会,规定了我们针对我们自身的义务。社会要求我们在我们自己身上培育一种理想类型,它之所以需要这种类型,是因为这样做是社会的一种至关重要的利益。事实上,只有在所有成员都完全相似的条件下,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们都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一种既定的集体理想的各种基本特征时,社会才能存在".同时,"如果社会本身已经制定了道德规范,那么社会也必然是一个已经为这些规范赋予权威的社会。……权威是一种属性,不管是实在的存在,还是想象的存在,都会借助自身与特定个人的关系而被赋予这种属性,并且惟有因为这一点,这些个人才会认为该存在被赋予了一种高于他们自身权力的权力。实际上,这些权力究竟是实在的还是想象的,这并不重要。它们现实地存在于各民族的心灵之中,这就够了。……那种最能够满足构成权威的必要条件是存在,就是集体存在"(涂尔干,2001,第87页)。这样看来,似乎是社会将权威和规范强加于我们身上,我们是消极的;"然而,通过积极参与对规范的着意渴求,这种消极性同时有可以变成积极性"."除非我们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强制地从事这种行动,否则我们并不认为行动是完全道德的"(涂尔干,2001,第110、116页)。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道德体系在一定的社会中产生,道德体系在建构的过程中,被赋予了权威的意义,当然体系的建构在社会中完成;道德体系要达到的最终的结果是,通过人们对道德权威的认同,让人们自主或自决地形成道德的纪律性。

(二)关于新中国常人英雄的研究

国内关于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和陈永贵等人的著作并不少见,但大多属于报告文学和传记的范畴,着重于对他们生命历程的重现。真正的学术研究并不多见,且是一些零散的论文,下面提到的其中两篇是笔者认为对本文的思路产生了一定影响的文章。

首先是田晓丽的"道德教育与新英雄主义话语体系的建构".文中指出,以雷锋为代表的典型人物在中国特定时期形成一套新英雄主义的话语体系,并试图研究这套有关典型人物的话语体系的建构过程。同时,通过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学雷锋运动(主要在学校中)的研究,来考察这套话语体系如何试图通过正式的权威仪式和小组的作用,让新中国的青少年在模仿和重复中接受并内化成自觉的行为,然而"意料之外的后果"却是让这样精心设计的道德教育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转化成了表演和角色扮演的技巧的训练。

该文将当时的英雄体系划分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袖英雄和以雷锋为代表的平民英雄,并分析了两套英雄体系相互建构的过程。"没有毛主席的题词,雷锋不会有那么大的感染力。没有雷锋这样的人对领袖英雄话语的信任,以毛为代表的英雄体系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领袖与国家只有在民众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田晓丽,2001)。但她在文中忽视了常人英雄(平民英雄)中的分层,只是将焦点集中在雷锋等"典型中的典型"身上,而忽视了雷锋等人背后所代表的群体中的大多数及与此相关的劳动模范制度。

其次是吴海刚的"雷锋的媒体宣传和时代变迁".该文通过对《人民日报》在各个时期不同的雷锋精神的阐释,总结了雷锋作为"一种道德模型"的三种主要的功能:"第一,政治运动的风向标;第二,构建或者维护政治权威的工具;第三,社会风气的调节杠杆"(吴海刚,2001)。此文给笔者最大的触动是,它将不同时代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别通过官方控制的媒体所宣传的雷锋精神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于是,权力在道德模型的建构过程中所起的自觉作用成了不争的事实。但同样,他的视野也只是停留在"典型中的典型"的范畴。

(三)关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制度背景的研究

从社会主义理论的兴起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兴盛,及至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再到现在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发展,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现实或可能的制度、组织和社会结构的研究及理论一直层出不穷。这些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理论,大略可以归为三个范式,分别代表了三个时间段的成果。

其中最早的是极权主义理论。这种范式假定存在一个基本上团结的领导层,即列宁主义的政党,这个领导层能够执行他们所一致同意的政策,对整个社会实施总体性控制,控制的手段有全面的专政和党支配下的等级制。国家和社会的边界被摧毁,在这样的社会中,已经很难存在自主性的社会制度与社会过程。(孙立平,1996)在沃尔德的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in Chinese Industry 一书中,归纳了极权主义理论的两个突出的特征:一是认为极权政党及其积极追随者的关系不是以个人好恶而是以意识形态信仰为前提的,它的基础在于心理情感上的和政治目标上的认同;二是认为社会上人际关系隔绝,亦即所有不能直接帮助实现党的目标的社会关系一概会遭到清除。极权主义社会不承认在公和私之间存在任何界限(沃尔德,1996,第2页)。而这种理论最大的缺陷就是它"关心的是一个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能否在'现实'中实现,而并不关心现实中早已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何种方式运行的",同时又"局限于当时激烈的意识形态之争",因此往往将"所有的社会主义社会看作基本相同的社会","不能深入地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复杂的运行机制"(李猛、周飞舟、李康,1996)。

继此之后出现的是集团理论,又称为多元主义的范式。它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与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各种利益群体,这些以身份认同和利益认同为基础的利益群体,即使自身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也会像资本主义社会的压力群体一样对政府行为产生各种或大或小的影响"(李猛、周飞舟、李康,1996),即"它认定,在社会与国家正式的法制机构的外表下面,集团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政治生活的现实"(沃尔德,1996,第6页)。出于对各种利益群体的关注,带此倾向的学者开始研究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精英及其相互间的冲突,并开始注意正式制度下的非正式制度。但是与上一种理论一样,集团理论依然受困于"经典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学对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形式和市民社会的社会形态的论述框架",又局限于意识形态;于是走入了与前者同样的命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研究中,开始出现了对社会主义社会体制及其中的企业以及更为一般性的社会组织的行为的研究,即制度在宏观和微观的运作层面上的表现。科尔内在1980年发表的《短缺经济学》,分析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资源约束型体制下各种生产组织的等级关系与行动方式,特别是他对短缺经济中的短缺再生产以及软预算约束、父爱主义的形成所做的论述都包含了深刻的洞察。他在以后的研究中,又进一步探讨了社会主义独特的协调机制与官僚主义的顽固性问题。但在他的模型中,企业仍然是自我调控的"黑箱",其中的组织结构,特别是企业成员的行动结构仍然是不清楚的。(李猛、周飞舟、李康,1996)

第一个将研究具体到中国社会的单位组织之内的人是沃尔德。他在1986年发表的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一书,"代表了中国研究中某种范式的转移——分析的焦点从重大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过渡到实际社会的微观运行过程,从政党和意识形态到有理性选择能力的个人"(李猛、周飞舟、李康,1996)。在此书中,沃尔德认为,单位中工人对工厂以及工厂中的领导在许多方面高度依附,形成了一套制度化的庇护关系。在这里,党政领导在少数忠诚的工人中发展出来了稳固的垂直性关系,并且群众对党和意识形态的忠诚与对其庇护对象——党的基层干部的忠诚混杂在了一起。在短缺经济背景下,形成了一套政治激励体系,这套体系表面上看起来以政治号召和非物质性的刺激为基础,实际上却基于物质奖励和个人前途上根深蒂固的任人唯亲原则,最终形成了在实物、收入和职业机会分配上的"有原则的任人唯亲制度".沃尔德带我们走入了吉登斯意义上的"策略性行动分析"④(analysis ofstrategic conduct ),虽然他在策略分析中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但对中国研究来说,沃尔德这一转变无疑是意义重大。此后的学者多沿着他开拓的道路前进。

这种新的学术倾向由于深受西方经济学的"新制度主义革命"影响而被命名为新制度主义范式。在新制度主义学派对改革前的社会主义中国研究中,逐渐形成了讨价还价和庇护主义两个核心概念。讨价还价涉及的是对中国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以及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研究。他们认为中国官员体制的突出特征是,政府中不同部门和单位中的权威是分裂的。由于官员系统中劳动分工的细化,机构的大量增加,中央控制越来越困难,于是各个不同的部门开始对他们控制的资源具有了一种"产权",形成了一种资本,成为讨价还价的前提。而庇护关系则出现在对中国农村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研究(孙立平,1996)以及对上下级的正式与非正式的关系网络的研究中。在研究中国城市社会的基本制度——单位制度时,这两个概念是不可分的。

李猛、周飞舟和李康在"单位:制度化组织的内部机制"一文中,对单位的制度环境和内部的运行机制在策略的层面进行了分析,进而将单位定义为"再分配体制下的制度化组织".他们从"权力之源是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单位中的权力和结构——派系。相较于前面的学者,他们着重关注了制度的背景下,下级所拥有的信息等正式或非正式的优势,从而形成了下级对上级的权力⑤。但是正如他们在文中对沃尔德的批评一样,他们最后的出发点也仍然是"领导".(李猛、周飞舟、李康,1996)

本文就将沿着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研究方向,从对单位内劳动模范及普通人(包括上级、同事和下属)的"策略性行动分析"中,试图回答下面的问题:

1、劳动模范作为一种超出他们本身的道德的理想类型,其权威性来自何方?

2、民众对这种权威性的认同是如何建立的,又是如何将他们承载的道德内化为一种"自主或自决"的?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普通的劳模跟领袖英雄和雷锋式的"典型中的典型"所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吗?

3、这种人为设计的道德教育制度,有没有什么吉登斯意义上的"意外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 )⑥,如果有又是怎样的?

对第三个问题还可以做这样的理解:即以劳动模范制度为代表的典型示范式道德教育制度在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单位(至少是城市中的)中实际是怎样运行的?

二、从常人到英雄,再到常人的回归

(一)"德治原则"下的劳动模范评选机制

我们最初的印象是,劳动模范的产生过程,要通过自下而上一层一层的直接或者间接的选举,同时还要得到自上而下一层一层的批准。在访谈的过程中,前半部分的印象得到了印证;但我们并没有得到关于上级批准的任何信息。无疑,这跟劳模本人的记忆选择有密切的关系。劳模选择记住了评选却忘记或忽视了批准,这可能是因为相比较而言前者对劳模本人来说感受更为真切的缘故;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们的访谈对象有根据社会认可的正义逻辑对她的经历进行了正义建构的可能。

问:那会儿你们劳模是怎么评出来的?

王:我们就是那时候大栅栏,我们除了电影院不是一个支部……

问:您是党员?

王:就是(事实上,在后面的谈话中,我们得知她是在1961年加入共产党,而评选劳模是在1960年,所以当时她应该还不是党员),可大栅栏都是一个支部,可大栅栏那一个支部大家伙儿评,按支部出来的。

问:在支部里面评,是吗?

王:对。

问:不是在百货公司里面评?

王:在单位,在单位评。我们都是一式。都在单位评,在大栅栏这一趟街上评。

问:那你们是投票?

王:……各组,那时候是一组一组,各组评,评完了以后再评(问:一层层地往上评?)

再评完了再评。评得剩几个,再评。

问:那您56年工作,60年您就是劳模了?

柳:啊,56年,我60年。反正我是干这个重工这个么,我是这个三个月一评奖么,我是,回回是先进生产者,反正我干活干得是……那,过去那个评奖,不是说给你涨工资,说给你涨就涨,这一个大车间那么老多人,都得讨论,好比说,你同意我涨不涨,你同意了,如果你有意见,那就不行了。就得一个大车间的各组各组的讨论说给谁涨工资,同意不同意,说同意的,那就涨……

问:那是说要所有人都同意才能涨?

柳:对,所有人都同意!

问:那得多少人啊,一个车间?

柳:那一个车间不少人呢,一车间有一百多人呢!

(大家惊叹)

问:您这个劳模是在,先在车间里评的再在厂里评的?

柳:那个是在厂里评的。

问:厂里评的然后再到市里评的?

柳:嗯,就往上去了,……

王的记忆中评选过程经过了小组、公司(单位)和街道(片);柳则回忆了自己从小组、车间到厂里脱颖而出的过程。这些"民主"的过程,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劳模是"选"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劳模是基层认可的,那么基层以怎样的标准认可这些劳模呢?也就是"评"的内容是什么呢?在两个人的文本中,我们找到了相似的答案:岗位上的工作做得好。

问:那就是说您工作特别出色,所以评您?

王:(笑)咳,那时候年轻,能干吧,年轻啊。……后来那时候就是我干事有点仔细,惯了。你知道什么事儿我追得紧,仔细(即管理得好)。这咱们这儿说,那时候一个商场好多组呢,我就有意见,哪组亏钱把我弄到哪组去!

柳:(笑)我那时候在厂子里反正工作是挺好的,我是北京市劳模。

(大家惊叹)

柳:对,我是60年,60年去的那个"群英会".

问:您今天……正好看到市劳模了,您给讲讲,讲讲你们那时候怎么当劳模,怎么加班,怎么干活?.

柳:那时候咱没得过一分钱奖金,不是为了奖金干活。我那,那就是,反正是干出来的,不是像现在是说出来的。

问:那您干活比别人干得好是那个加班加点的干出来的么?

柳:也不是加班加点,就是同样的时间,你比别人干得多。干活也不惜力,也不惜力,他们男的怎么干,我就怎么干,我那时候也瘦,要不现在有一身的病呢。

王认为自己比别人"仔细",所以管理得好;柳认为自己"不惜力",所以比别人干得多;总之,虽然一个是门市部经理,一个是铸工,两人同样认为自己的工作比别人做得好。

王和柳对自己评上劳模原因的总结,无疑与那时人们认同的"德治原则"产生了张力。能干,虽然是一种职业道德,但也仅仅是"品德和政治觉悟好"的一个方面。而且在访谈中,王和柳都提到了自己与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或政府政策相冲突的事件。

问:大女儿下乡了没有?

王:没有。这个,那时候叫她走了,我们单位叫她走,我就不叫走。我急了我就(问:哦,打姑娘?)嗯。

问:为什么不让走?

王:我叫她走。我们这孩子功课挺好的,我叫她考大学!你给我弄走了,弄江邮去!我不叫去,我说我就不叫去,要不你叫去也行,我也干,我也不干了。干脆我辞职,我跟我们孩子一块走。没走。(问:特别坚决?)这没走,没走我们就考上了。要不我们那书记说,我说你怎么不叫你们闺女走呢!(问:那时候高一吧?)嗯,我说你怎么不叫你闺女走啊,我这闺女是抱的,我说你闺女是抱的你就不叫走啊,人家都抱的闺女。你怎么就不叫走啊?我说你要叫你闺女走,我闺女跟她一块儿,我就玩命了。……那时候,好,闺女真不错。(笑)

报名啦,他们逼的,哎哟,叫我开会去,哎哟,我一看,×××(王的大女儿),哎哟大红花顶着,我上去就给拽下来了。就不叫去,把我老头子急的,嘴也歪了,眼也斜了。

柳:5点钟就起来,然后后来就是赶着这个"文化大革命",5点多钟就走,到晚上你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10点多才回来。

问:干什么都是?

柳:晚上开会,开批斗会啊。

问:哦,是不是都得参加的啊?

柳:都得参加,你哪儿敢不参加啊?

问:运动么,都得发言……

柳:我们都吓得不敢说都不敢说。

问:您还好,没受??

柳:嗯,我没什么,没什么问题。没什么问题我们家,我们家有点穷,最多也就闹了个"保皇派".问:呵呵。

柳:"保皇派"就是中间那个反正是……

问:就是不够积极。也不是造反,就是不是革命派,不是造反派。是不是就因为你不说别人,所以就成了"保皇派"了?

柳:你知道我们厂有那个,有那个,我们不是铁熔厂么,弄那个铁块这么宽,这么粗,弄那个铁丝挂在脖子上,那根铁条得有五六十斤。

问:勒着,勒着,跪着。坐飞机是么?喷气式。

柳:喷气式,喷气式。我觉得那时候闹得有点太过火了,是太过火了。

问:您看着就觉得害怕是么?

柳:我害怕。我住在这儿,觉得这儿街坊斗的时候我都不敢出去,我胆小,不敢出去。

就是说那个牛鬼蛇神啊,你们那时候也知道,这牛鬼蛇神您看那头发中间??

问:哎哟,阴阳头。

柳:阴阳头,给剃的。

王抵死不让女儿插队,显然与当时倡导的先进性背道而驰;而柳在"文革"中的表现,也与我们心目中一个"积极分子"应该有的表现有距离。当然她们选择述说这样的故事,与历史语境的转换不无关系,因为现在插队和"文革"都已经被主流意识形态所否定。但无疑,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二人的行为品格,与当时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思想红,干劲足"(见《人民日报》,1960年)是有一定距离的——"思想红,干劲足"是"德"的两个方面,但由于"思想"在实际操作时无法把握,因此在评选中就突出了"干劲"的因素。可见,除了对评选标准的宣传不够准确之外,造成民众"误解"(有意或者无意的)的最大原因应该是"思想红"的宽泛内涵和评估标准的不易把握,于是就为基层的劳模评选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这使得劳模产生逐渐出现了"实选虚评"(民众根据自己的理解选出他们心中的劳动模范——有可能符合官方的某些道德原则,例如敬业;也有可能违背甚至故意违背官方的规定,例如有的群体将人情作为首要的条件,也有的群体达成某种互惠共识——然后再根据上面建构的话语体系给出评价),甚至在有的地方出现了"不选虚评"(由领导指定好人选,再组织材料叙述其"丰功伟绩",即老百姓俗称的"吹出来的")。这样的劳模评选对"德治原则"来说已经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背离了。

由上述王、柳两位劳模自述可知,像她们这样的劳动模范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职业道德的典范,而其权威意义则来自民众的认可。显然她们这样的劳模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劳模的"英雄"形象。下面我们将进一步分析我们心中的英雄来自何方。

(二)权力介入的宣传与劳动模范道德意涵的权力建构

与劳动模范本人的记忆不同,同一时代的报纸对劳动模范形象的描述是另外一番图景:

他是这么一个人,在党的面前,在人民面前,他是一条"牛",他不为名、不为利、不怕苦、不怕死,心甘情愿为革命事业当一辈子老黄牛。但是,在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中,他又是一头猛虎,任什么困难压不倒他,任什么困难吓不倒他。他永远冲锋陷阵、勇往直前!

他是这么一个人,对工作极端负责,一点也不含糊。谁对工作不负责任,他就进行严肃的批评。他对自己要求更严。只要发现自己做错了事,就勇于改正。

他是这么一个人,他热爱自己的阶级弟兄,关心每一个阶级弟兄的成长;发现谁有什么困难,总是想办法帮助。他对自己却非常克己,从来不讲享受。

但是,他最高贵的品质,是斗争精神。他与天斗、与地斗,与错误的思想斗,越斗越顽强,越斗越坚决。他为中国工人阶级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形象!

——摘自"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王铁人"

从上面这段对王进喜的评价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道德英雄: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对身边同事关心爱护同时在生活中严于律己,最重要的是拥护当时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和方针。从周总理给雷锋的题词("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中,我们同样可以感觉到当时的意识形态中阶级斗争的弦是绷得很紧的。

这样一种形象才更接近于我们心中劳模的"英雄"形象,虽然其政治色彩浓重了许多。而媒体在选择(同时就有故意的回避)王进喜的一些事件加以宣传的时候官方的意识形态显然就渗透于其中,于是一个官方理想中的工人的光辉形象就被建构了出来。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报纸中出现了很多遇到困难后通过学习"毛选"使问题迎刃而解的"英雄"工人或者农民,虽然我们现在已经很难分辨这些故事是被选出来刻意宣传的,还是被虚构的,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英雄们身上承载的道德的权威意义来自权力的运作,即官方对某些行为附加了权威意涵,并试图让民众接受这种权威,从而使这些行为成为民众的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

于是,在劳动模范身上承载了权威意义分别来自官方和民间,或者是同时来自双方的不同的道德类型。这些道德类型的总和将劳动模范总体塑造成为了一种英雄的形象,但这一形象与作为常人(个体)的普通劳模是有可能发生冲突的。

(三)在常人和英雄之间

传统的英雄中,有平民英雄也有帝王将相,只是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无论在官方还是民间看来,他们都非常人,都程度或深或浅地远离了普通人的生活视野。而在1949年以后,各级领导力图构建的是一种"英雄常人".他们抓住普通人对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和陈永贵等人某种程度上的"我辈"的认同,通过对他们事迹的宣传,给人一种人人都可以成为英雄常人的感觉,并试图将这种同类的亲切感和追赶目标近在咫尺的感觉转化成为民众学习的动力。这些英雄常人的重要特征就是,普通人可以"学习与仿效".比如,在1966年《工人日报》一篇关于王进喜的社论中就讲到,"铁人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别人学不到的,而是人人可以学,人人可以当的".

但是建构者们却忽视了在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中,常人和英雄其实是一对矛盾,非此即彼。即使常人和英雄的距离没有以前认为的那样遥远并且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那也是一个连续统的两个极端,中间还是有一个偏向哪端的问题。于是劳动模范作为整体在道德典范的作用上产生了分化,像雷锋、焦裕禄、王进喜和陈永贵等"典型中的典型",由于媒体大力的宣传和与大多数普通民众的距离,成为了新式的英雄,走出了普通人心中"我辈"的界限;而更多生活在普通人身边的劳动模范则倾向于回归常人一端,进入日常生活的关系网络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身上没有承载着道德,只是因为他们本来来自普通人的生活,所以即使是经过了权力的运作和建构,他们仍将回归生活,继续经受周边的认同或者冷落。在某些方面,他们仍然是所处环境中的典范,他们在这些方面的道德教育作用仍能发挥,但那只是一种常人对常人的权威(人们会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好的或者是对的),显然不可能有道德英雄的震撼作用(人们将其作为道德理想的寄托并因此产生模仿和学习的动力)。而由外力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的道德类型则由于他们回归于常人而失去了真实感(拔高),使他们周围的人无法从自己的经验中对此加以认同,故而在他们生活的群体中不可能起到类似道德英雄的那种典范作用。

以上的论述还都是以劳动模范制度的理想状态为基础,下文我们将从"策略性行动"的视角来讨论劳动模范制度实际的运作。

三、劳动模范制度的意外后果

(一)由道德教育制度到一种道德化的奖励制度

设计者们构想的劳动模范制度中,官方将现实中接近于自己(有时包括民间)认可的道德的理想类型的行为建构为典范,行为的主体就成为这种道德理想的承载者,劳动模范就是这样的承载者中的一种类型。在这一制度中,对典型本人是一种行为的肯定和激励;对其周围的人来说则是一种示范,进而达到道德教化的效果。然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劳动模范则会与太多的物质或非物质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例如我们在访谈过程中,两位被访人都谈到了劳模称号给她们带来了直接的物质利益。

问:您评上劳模以后有没有提级啊,增加工资啊?

王:增加了,要不我怎么挣八百块钱呢。

问:哦,别人没有那么多。

王:我们那儿我工资高。

问:您什么时候退休的?

王进喜,全国著名的劳动模范,他率领1205钻井队打出了大庆第一口油井,并创造了年进尺10万米的世界钻井纪录。(来源:新浪网)

柳:我82年退的,快20年了。现在有80块钱补助,这劳模的钱,每月有80块钱的补助。

王认为自己工资高于别人是因为自己是劳模;柳讲到北京市劳模退休后每月还有80元额外的补助;这些还都是劳模自己的话语。在普通群众的回忆中,劳动模范作为积极分子的一部分,还有更多的现实或潜在的收益,例如在分配住房、额外的食品供应、各种带工资的假期、为家属和孩子安排工作等方面他们往往会得到优先考虑(沃尔德,1996,第156页)。这种有意或无意的制度安排的结果是,劳动模范制度由一种道德教育制度转变成了一种道德化的奖励制度,即SusanShirk 意义上的贤人制——"在这种制度下,人们若是表现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遵循政治上规定的'道德'时,便会不断地得到奖励。这与意识形态集团中的情况不同的是,人们的投入与奉献会从个人事业前途以及社会地位的提高上得到报偿"(沃尔德,1996,第146页)⑦。

既然如此,就会有人故意"表现"得"道德高尚",以得到他们期望的利益;于是一些看似道德的行为也就因为附加了涂尔干意义上的"其他因素"而失去了它的道德特征,而混杂在这些刻意的表现之中的一些自主或自决的道德行为也被淹没了。因为劳动模范会产生在这样的真假道德行为之间,故必定有一部分劳动模范,人们认可他们的行为,却并不认可他们是"道德",从而失去了民间赋予他们的权威意义,作为模范的他们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其道德示范的作用,于是道德的"奖励作用"(即给予的物质或非物质奖励)

进一步被突显了出来,而其结果只能是"表现"性质的加剧,因此也进一步背离了劳动模范所有的道德教育的本意。

但是,这并不是劳动模范制度的唯一意外后果,劳动模范制度的另外一种重要的意外后果则产生于劳动模范与权力制度相互作用的过程中。

(二)当劳动模范被纳入到权力体系之后

众所周知,新中国的建立走的是"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这就使得中国共产党的党员群体中擅长于农村工作的人才和军事人才比较突出,相对而言,城市生产和和平建设的人才就比较短缺。这一问题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突显了出来,因此,自上而下的权力体系都在争取专业精英。在访谈中,王给我们讲了这样的故事:

问:您说61年入党的时候您不想入,后来又怎么给你入上了呢?

王:后来他们老说我,说,我们给你写啊,我们给你写。(笑)

问:他们知道您不想入吗?

王:(笑)他们知道,知道我为什么。我要什么家里就更管不了。你说我家这事儿,我妹妹她们那么小,还有我母亲。这担子太重了。(笑)就数我大,这家里头。

(稍停)

问:领导也都想培养您。

王:那时候就是我干事有点仔细,惯了。你知道什么事儿我追得紧,仔细(即管理得好)。这咱们这儿说,那时候一个商场好多组呢,我就有意见,哪组亏钱把我弄到哪组去!

(笑)你知道我家的孩子又多,有的时候回来,我把他们的帐拿回来,且抠呢,什么把我弄到哪儿去,我都烦了!这么样。

问:您不想去,您的意见向领导反映过么?

王:我反映,我就那么嚷嚷,你们饶了我吧,我好容易把这儿捋顺了!

问:那您领导怎么说?

王:他老说,那你说怎么办呢,你帮着我吧。我谢谢你了!我说我也是人呐。我刚弄顺了,你又给我捣鼓!

王在权衡了得失之后不愿意入党,可是领导仍然坚持让她加入,甚至以让别人帮她写入党申请书等材料的方式来劝诱。最终她还是于1961年成了党员中的一分子。像她这样在业务上有专长的人才,因为领导为了保证自己的业绩需要她"帮着",所以成为了权力系统极力争取的对象。"干而优则仕",于是一条新的进入权力体系的道路产生了。沃尔德在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一书中讲到中国工人的三条晋升途径中的其中一条就是"争取当生产线的头头",其中"第一步是成为先进技术工人甚至是劳动模范".

于是就不能排除有一些权力的追求者通过"表现"得"道德高尚",进入劳动模范群体,作为其进入仕途的敲门砖。显然,这样的结果是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人们对劳动模范的道德权威意义的认同,导致了人们学习和模仿动力的下降,进一步使劳动模范作为道德典型的作用遭到质疑。

这不禁使我联想到中国传统的选官制,从汉朝的"孝廉制"到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的设计者们选择官吏的前提都是品行高尚,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以及"三纲五常"等作为考察和选拔的准则。但有意思的是,这种制度运行将近两千年却并没有使官吏(当然不是全部)对道德典范日渐趋同,而是在他们中发展出一种发达的"道德表演"的技巧。当然,如果说所有的官吏都是阳奉阴违则一定是对事实的歪曲,因为毕竟还有像包拯、海瑞等这样一些将圣人倡行的道德转化为自己行为准则的人;但若说所有的官吏都堪称道德典范(如选择他们时帝王对他们的期待),那同样也是对事实的歪曲。当然,现在我们已经很难评估在官吏的总体中,有多大比例的官吏是道德典范,有多大比例的只是表演了一些道德行为或者是阳奉阴违。我们看到的是这种道德取向的选官制,并未导致官吏群体品德的高尚化;但从另一方面看,它也没有造成中华民族道德的缺失和混乱。统治阶级和民间依然在寻找并建构着他们共同或各自认可的道德英雄,这些(相对是少数的)英雄依然承载着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想,整个民族的道德体系依然建构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也许,从中国古代道德取向的选官制的结果中,隐约可以看到一些今天的劳动模范制度的影子。

因此,这样一种制度在其实际运行的时候,体现的还是一种较为纯粹的以道德为取向的奖励制度或权力体系的选拔制度,事实上,这种状态只存在于学校等相对较为纯净的环境中(Susan Shirk的贤人制概念也来自于学校研究)。在工厂这种成员来源复杂的环境中,则会搀杂进更多的因素,从而产生更为复杂的后果。

(三)"我们"和"他们"的分野

在工厂等单位中,各级党组织所面临的是对上负责的完成生产或政治运动等任务,而对于有生之年的大部分时间都会留在同一单位里的大部分普通职工来说,他们升迁的机会很小。因此在单位中工人可能会给领导看脸色或进行怠工等消极抵抗。于是,高层对民众的政治道德要求,在党支书等基层领导那里就具体转化成为了服从领导、站在领导一边对抗工人、在生产和政治运动中积极合作、下班后自觉留下来帮助领导出墙报作统计检测等检测指标;当然,这些也是工人用来表现自己奉献精神等良好道德品质的做法(沃尔德,1996,第147页)。只是这样的"道德标准"太多地跟权力联系在一起,从而失去了普通工人的认可,即使他们认为你符合先进的标准,他们也不一定会认为你的行为是他们的道德榜样。而领导在劳动模范评选过程中所起的"批准作用",则在普通工人的回忆中突显了出来。于是产生了沃尔德所说的"有原则的任人唯亲制度".他认为"它奖励的不再是对政治理想的信仰本身,而是对工人对党支部和车间领导的实实在在的忠诚。因此,在事实上得到奖励的是关系而非道德品质"(沃尔德,1996,第147页)。进一步地,配合于各个单位领导之间的权力竞争形成派系的现实,大多数劳模或先进生产者也会加入不同的派系;这种纵向的派系确保了权力下达基层,但同时也将某些权力斗争的乱象毫无遮掩地暴露于民众的面前,例如甲派的积极分子在乙派掌权时会成为非积极分子甚至反对派,虽然派系斗争的普遍性和剧烈程度我们无法考究,但这一现象的存在无疑使普通民众对"奖励的是关系而非道德品质"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样的结果是普通工人与作为积极分子一部分的劳动模范的分野。在沃尔德的访谈资料中,普通工人不时以"他们积极分子??"的口吻来进行叙述,就是这种分野的一种表现。的确,追求物质利益或者权力的行为或许是正当的;但没有人会认为那样的行为是高尚的,是道德的理想类型。如果劳动模范被普通民众仅仅看作是一些人追求物质利益或者权力的工具,那么这样的劳动模范对周围的普通人就会失去道德示范的作用。这样,劳动模范先是由于物质奖励和个人前途优势作用的介入,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其道德示范的作用;又由于归属于与普通人不同甚至是相对的"族类",在普通工人那里的"我辈"的亲切感也丧失殆尽。

四、总结与讨论

(一)三种不同的话语体系

国家和公众认为他们是英雄的普通人,他们认为自己是能干的普通人,而身边的普通人则认为他们是异于"我辈"的另类。这三种不同的话语体系,将劳动模范的尴尬地位清晰地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首先,他们徘徊在英雄和常人之间。他们本是普通劳动者,在自己所属的一方天地里有一些被环境公认的较为出众的表现;这样他们在领导试图从民众中寻找一些可以激起上下共鸣的道德承载者的时候理所当然地被推到了典范的位置,于是他们的权威意义也得到了权力的支持。但是当权力介入后,他们的权威意涵扩展了,他们不再仅仅是职业或其他民众认可的道德的典范,而成为了既能紧追政治(通常对普通人来说是变化莫测的)

又能战天斗地的英雄。再加上官方刻意的宣传,符合当时意识形态、像谱写了英雄史诗的劳动模范形象就被建构出来并留在公众的记忆里;虽然后来的意识形态几经沧海桑田但劳动模范的这种形象在公众的记忆里并没有得到改变。一方面是英雄的劳模形象,一方面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这二者的张力无疑给民众(包括普通劳模本身)带来了给劳动模范定位的问题。于是,劳动模范作为一个整体发生了分化,一些像雷锋一样的"典型中的典型"腾上云端成为了英雄,而绝大多数的普通劳模则回归常人。但此时,他们已经不可能完全回归普通,毕竟他们曾经腾云驾雾,于是他们成为了在最普通的普通人之上,但距离英雄又甚远的一部分人。

然而,他们作为特殊的普通人又处在利益和道德的夹缝中。他们本来是作为道德的理想类型被塑造的,但由于在微观环境中多种制度的共同作用,使得劳动模范成了道德激励、物质奖励、非物质奖励以及管理层选拔等多项制度的受益者,再加上在现实中很难说清楚工作努力是因为职业道德还是因为想帮助领导完成任务,所以劳动模范的称号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们看成追求物质或非物质利益的途径之一。于是当劳动模范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成型之后,道德典范就被困在"表演"和自主的道德行为之间。

事实上,我们看到的劳动模范的种种尴尬处境无一不是劳动模范制度在设计者的理想和现实运行状况之间的冲突的表现。劳动模范制度本来是一种以道德为取向的制度,制定这样的制度本来是要激励普通民众的理想主义因而应该和(物质)利益无缘。但在现实中,一种以道德为取向的激励或者奖励制度产生后,如果人们表现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遵循政治上规定的"道德",便会不断地得到激励或者奖励,人们的投入与奉献会从个人事业前途以及社会地位的提高方面得到报偿。这样的"道德"显然已经不再是我们理想中自主或自决的道德了。

(二)反思典型式的道德教育制度

当劳动模范的产生制度化之后,劳模作为典型的示范作用,也随着上文提到的整体的分化而产生了分化。雷锋等"典型中的典型"在承载着国家希望的公民道德的理想类型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民众的认可,他们的作用仍然相当于传统的道德英雄,但他们的作用也被局限在传统的道德英雄的范围,毕竟他们是英雄而非常人。而对劳动模范群体中不同于传统道德英雄的多数人(即贴近普通人的绝大多数普通劳模)来说,则由于劳动模范制度身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在那样的环境下人们对劳动模范评选所采取的策略性行为,使得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模范都能得到民众的认可,甚至有的还走到了民众的对立面。在劳动模范因被看成普通民众心中的"他们积极分子"中的一部分而与普通民众心目中的"我们"分野完成之后,在普通人身边树立榜样的作用就被局限在一小部分人——希望通过这一途径获得收益的人或者是真正向往"崇高的理想"的人——的体系内了。

另一方面,以道德激励为目的的劳动模范制度在一个特定的制度环境中也很容易演化为以道德为取向的奖励制度和管理层选拔的制度。这就使得劳动模范这一群体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于中国古代的官吏,如前所述,它会发展出一种精湛的表演技巧。当然我们不能说这种制度的结果仅仅是一种表演技巧的发达,毕竟制度运行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官民都认可的道德典范的。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传统的选官制,现代的典型式道德教育制度拓展了这种表演的舞台,从只是想得到好评的学生到追求物质或非物质利益的成人,从想有一番作为的积极分子到只求明哲保身的普通职工,几乎全都被亮在这一舞台的探照灯下。

(三)启示

一般都认为,我们的时代是或者应该是法治的时代,只是人们往往在强调法律客观公允的同时会忘记法律是以一个社会的理想道德为后盾的(人们制定法律的本意也是为了使人类社会更加接近于道德理想)。笔者认为惩罚性的法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们作恶,却永远都无法鼓励人们为善;况且法律总是人定的,百密之下总有一疏,所以法律永远都不可能完美。人类社会曾经没有法律,但却从来未曾有过没有道德的日子,以前是、现在是、将来还是。只靠法律的作用,人类社会永远都无法接近自己心中的理想状态。

而且,在法与法的衔接、更替和循环中,人类的后代有可能会只去了解和熟悉规则但却忘记了自己最终的理想,这样的前景确实是存在的。于是人类就会凭借自己的智慧去放纵自己的贪婪,恣意游走于法律的缝隙之间,而且也常常会钻到法律的空子。然而,恰恰是这样的现象在将我们的社会推向危机。

因此,在这样的时代,我们更需要道德的力量,否则我们的社会将毁于自己的贪婪。

由此而来,建立新的、相对完备的道德教育体系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我们应秉承涂尔干对社会的关怀,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这一责任。

Abs tract :This paper places the"model workers "phenomenon in the"workingunits "of China in 1960s and 1970s in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Modelworkers were set up as moral examples and propagated for the purpose ofmoral education acros s society.This paper is focused on how such modelworkers were actually caught in the conflict between moral ideals andharsh realities ,and how their symbolic functions served as enforcedmoral authority at the gras s level.

参考文献: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工人日报编辑部:"工人阶级的光辉形象——王铁人",北京:工人出版社1966年版。

李猛、周飞舟、李康:"单位:制度化组织的内部机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6年秋季卷,总第16期。

孙立平:"社会主义研究中的新制度主义理论",《国外社会学》1996年第5-6期。

田晓丽:"道德教育与新英雄主义话语体系的建构",北京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2001年。

涂尔干:《道德教育》,陈光金、沈杰、朱谐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沃尔德,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Industry,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吴海刚:"雷锋的媒体宣传和时代变迁",《二十一世纪》(香港)2001年4月号,总第64期。

新华时事丛刊社,《劳动模范访问记》,北京:新华书店1950年版。

杨善华:《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注释:

①本文是在我的本科毕业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感谢我的导师杨善华教授,杨老师为此付出的辛劳是无以言说的。感谢我的师姐张敏,我们的讨论对本文思路的成型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当然,本文全部观点由作者本人负责。

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正如杜赞奇在书中讲述的那样,关羽之所以成为民间普遍供奉的"关帝",与自宋朝以来特别是清朝统治者的有意介入有关。虽然民间对关帝的信仰五花八门,并不同于经权力建构的信仰体系;但是供奉关帝在中国如此之普遍,不能说跟当局者的推动毫无关系。

③这两位都是1960年的北京市劳动模范,一位姓王,是大栅栏百货公司的门市部经理;一位姓柳,是昌平沙河某铸造厂的铸工(翻砂工),两位都是女性。资料来源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杨善华教授在2002年5月和9月组织的对北京西城和宣武两区四合院家庭调查。

④策略性行动分析对应于"制度分析"(institutional analysis )。制度分析是暂时悬置行动者的技能与自觉意识,集中考察作为反复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的规则与资源的制度。而策略性行动分析则暂时悬置对在社会层面上不断再生产出来的制度的分析,集中考察行动者是如何反思性地监控自身的行为,如何利用规则与资源构成互动。(杨善华,1999,第221页)

⑤事实上,更接近于吉登斯理论中的如下论述:"在既有的权力关系中,权力的弱势方无论居于多么不利的地位,都可以借助某种操纵资源的方式,对权力强势方实施一定程度上的控制。反过来,权力的强势方无论多么强大,只要仍然停留在权力关系之中,就会在某个方面受制于权力的弱势方".(杨善华,1999,第227页)

⑥行动包含了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理性化和动机激发的过程,这三种过程复合在一起,构成了人的有意图的行动。进一步,人的有意图的行动完全有可能产生预期之外的意外后果,而这些非预期的后果又会反过来构成下一步行动的未被认识到的条件(unacknowledged condition )。(杨善华,1999,第224页)

⑦其中的意识形态集团指的是,一种人们在其中相互将对方看作信仰的载体,因此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应该表现出他们对这些信仰的热忱与奉献的集团。

张婧: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100871

来源:《开放时代》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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