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俊琏:文学自觉与中国文学史著述的形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43 次 更新时间:2023-08-24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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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俊琏  

中国文学史的著述始于19世纪后期的西方和日本,而中国人自己的文学史著作则始于清末黄人(1866—1913)于1904年撰写的《中国文学史》。也就是说,中国人自己写的“中国文学史”著作至今只有120年的历史。这是当今学术界对“中国文学史著述”的基本判断。这一判断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中国是一个史学意识自觉很早的国家,至少西周时期就有了明确的历史意识。有三千年历史自觉意识,而对文学史的认识和著述只有一百多年,这是不合情理的。

文学史是客观存在,文学史著述是对文学史认识的书写,就是探讨文学发展的轨迹和规律。对文学自觉的认识,是对文学史自觉认识的基础,因而也是文学史著述的基础。

首先讨论我国悠久的史学自觉意识。《说文》:“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凡史之属皆从史。”“史”就是记事的人,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从字形讲,“史”是一个会意字,“从又持中”,这里的“中”是古代的简册,手持简册书写,就是“史”。但是仅仅记事并非有“历史意识”,比如甲骨文有大量的“记事之辞”,但它只记载占卜祭祀之事,记录人与自然神、祖先之间的联络,既没有对事件的详细记述,更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坐实。商周金文是宗庙之礼的关键部分,记录器主接受王的赏赐,进而制作礼器祭祀祖先;殷商和西周初期的铭文几乎不提当时发生的历史大事,核心是强调神与人、祖先与子孙之间的联系,以祈求家族的昌盛绵延,无法系于具体的时空环境,所以它们都没有体现出历史意识。甲骨文、金文中有“作册”“作册内史”“作册尹”等,“史官”(官府)已经设立。但甲骨文中的“册”均为“祭册”,即贡献于祖宗或神灵的祭品清单;金文中的“册”为“锡册”或“封册”,即赐爵礼及清单,都没有体现严格意义上的历史意识。我国历史意识的自觉是从西周开始的,周公“制礼作乐”,其中重要的内容是对先周历史的梳理,尤其是对公刘、古公亶父、王季以来先公先王仁圣形象的塑造。这是“史”的重要职责:既然要塑造仁圣形象,肯定要虚构、改编或夸大史实。“虚构和夸张”,是“文”的主要特征,所以孔子有“文胜质则史”的说法,虚构和夸张的写法超过了“历史之质”,就是“文”了。孔子的这一观点,也与西方后现代学派怀特(Hayden White)的观点很相似;怀特认为,历史的本质其实就是文学。

“文学史”的核心是“文学自觉”。中国文学的自觉,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战国时屈原创作诗歌而“抒发忧愤”,西汉司马迁提出“发愤抒情”说,《七略》《汉志》“诗赋”独立为一略,说明战国以来,文人对诗赋的自觉是没有疑问的。即使一般的散文,恐怕西汉时也已自觉,不然我们就对东方朔创作《解嘲》、扬雄创作《答客难》、王褒创作《僮约》无法解释了。它们完全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特定“情志”的发泄。

屈原是我国最早对诗歌的功能有独特认识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是《离骚》,司马迁说:“离骚者,犹离忧也。”“离骚”就是抒发忧愁。屈原在《惜诵》开头:“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舒情。”“致愍”“发愤”“舒情”,都是“离骚”的意思。这种发愤抒情的表述,在屈原诗中多次可见:“登大坟而远望兮,聊以舒吾忧心”(《哀郢》)、“结微情以陈辞兮,矫以遗夫美人”(《抽思》)、“历兹情以陈辞兮,荪详聋而不闻”(《抽思》)、“吾将荡志而媮乐兮,遵江夏以娱忧”、“吾且儃佪以娱忧兮,观南人变态”(《思美人》)所谓“舒忧”“陈辞”“荡志”“娱忧”,都是抒发忧愁的意思。强调诗歌对感情的抒发,表明屈原认识到了文学的独特价值。命运的逼促使屈原用诗歌的形式抒发忧愤之情,他是“劳苦倦极”的呼天呼父母,是文学的自觉而非文学史的自觉。

司马迁的《史记》既体现了文学的自觉,又体现了文学史的自觉。《史记》的“文学自觉”主要表现在对笔下人物倾注的同情心和历史故事的文学描写上。唐代诗人刘禹锡在《上杜司徒书》中称《史记》是“司马子长之深悲”,清人刘熙载的《艺概》认为《史记》“悲世之意多,愤世之意少”,刘鹗《老残游记自序》更说《史记》“为太史公之哭泣”。正是这种“多爱不忍”的同情与爱,这种“为古今人叫屈”的历史使命感,体现了《史记》的文学性。因为同情,司马迁情不自禁地虚构了诸多故事情节。最著名的如《项羽本纪》中的“垓下之围”,项羽被重重包围,四面楚歌,半夜时他在帐中饮酒起舞,与虞姬慷慨悲歌,天亮即全军覆没,随从无一生还。周亮工《尺牍新钞》说:“余独谓垓下是何等时,虞姬死而子弟散,匹马逃亡,身迷大泽,亦何暇更作歌诗!即有作,亦谁闻之而谁记之欤?吾谓此数语者,无论事之有无,应是太史公‘笔补造化’,代为传神。”司马迁不仅这样写,他还把这种观念进行了理论总结,这就是他在《报任安书》中提出的“发愤著书”说:“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思垂空文以自见。”

《史记》的“文学史”意识主要体现在他对作家身份的确认和对其作品创作线索的探讨。如《司马相如列传》,是一篇司马相作品的编年。这篇传记百分之八十的文字是转录司马相如的作品:《子虚赋》《上林赋》《喻巴蜀檄》《难蜀父老》《谏猎书》《哀二世赋 》《大人赋》《封禅书》,用叙事的方式把它们串联起来,每篇前面是此篇写作的时间和背景,后面叙写此篇产生的效果,就如同后世选集的解题说明。《列传》中既有对司马相如作品的总体评价,又有每篇作品的阅读效果描述。这种创作背景、创作主体、作品展示、受众情况的立体叙述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文学史的著作形态。对我国后世的文学史研究,对后世集部的编辑体例,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汉人研究《诗经》,有明显的“文学史”意识。如《诗序》讲风雅正变,就是从《诗》的流变史角度着眼的。周文王武王之德,光熙前绪,“成王、周公致太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这是就风、雅之“正”(《诗谱序》)。“至于王道衰,礼义废, 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毛诗序》)郑玄《诗谱》以时间为纬,以地理空间为经,把《诗三百》坐标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此诗之大纲也。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于力则鲜,于思则寡。”(《诗谱序》),更是一篇《诗经》学史和《诗经》地图。

因此,至迟至汉代,文学的自觉、文学史的自觉已经完成,中国的文学史著述雏形已经产生。认为文学史学科和文学史著作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按照西方的“文学史”观念和“文学史”著作形态作出的判断,并不符合中国文学史的实际。基于这种认识,中国传统的文学史论著主要呈现以下形式:

第一种是正史的《文苑传》。二十四史的《文苑传》始于范晔的《后汉书》,但是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已经体现了明显的文学史思想。比如,太史公把屈原与贾谊合传,是因为二人皆“作辞以讽谏,连类以争义”,一方面肯定他们共同的文学成就,同时也彰显他们之间的承继关系。而在这篇传记的写法上,传主自己的作品是推动和生成传记结构的主要方式。《汉书》贾山、邹阳、枚乘、枚皋、路温舒合传,严安、终军、王褒、贾捐之合传,其以文学归类的意味更明显。《三国志》徐干、陈琳、阮瑀、应玚、刘楨、邯郸淳、繁钦、路粹、丁仪、杨修、阮籍、嵇康、桓威、吴质等合传,则是有意识给文学家作传记了。至范晔而合文学家为《文苑传》,则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第二种是“目录”形式的文学史。目指书名,录指叙录。西汉刘向领衔整理群籍,撰成《别录》二十卷,刘歆在此基础上精简为《七略》七卷。据现存内容看,刘氏叙录中最核心内容是撮述全书大意,包括著者事迹、时代背景、辨别真伪和评述全书大意等,体现“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观念,呈现学术史的流变历程。从《七略》“删其要”而成的《汉书·艺文志》,其“诗赋略”就是中国第一部简明文学史。“诗赋略”分为五类:屈原赋、陆贾赋、荀卿赋、杂赋、歌诗,这五类首先根据“歌”和“诵”的不同,把“诗”和“赋”分开,前四家是赋,后一类为诗。从前三类文人赋,到下层赋的“杂赋”,再到“歌诗”,是一个“歌”的成分渐次加重的过程。“杂赋”中有《成相杂辞》,为“后世弹词之祖”,其传播方式与“歌”已经很接近了,所以介于赋与诗之间。三家赋的分类,从表达方式上说,“屈原赋”以抒情为主,“陆贾赋”以描写为主,“荀卿赋”以说理为主。汉人认为赋当以“讽谏”为其要务,“屈原赋”体兼风雅,骨含讽谏;“陆贾赋”竞为侈丽闳衍之词,讽谏之意比较微弱;“荀卿赋”直陈政教之得失,虽有恻隐讽谏的古诗之义,但与屈原类譬喻象征的方式不同。而每一类中,又按时代先后序列作品,如“屈原赋类”,先列战国赋三种,再列汉赋十七种。“陆贾赋类”列汉赋二十一种。“荀卿赋类”包括战国赋一种,秦赋一种,汉赋二十三种。“杂赋类”收录皆佚名或时间不可考者,故按题材分类。这正是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总之,《汉志》“诗赋略”从传播方式上区分“赋”和“诗”,从情志表达方式上给赋分类,然后探讨各类各体的流变。说它是一部诗赋的简史,是符合实际的。“目录”形式的文学史之集大成者当为《四库全书总目》。《四库全书总目》“经部”就是一部中国经学史,“史部”就是一部中国史学史,“子部”就是一部中国思想史,“集部”就是一部中国文学史。

第三种是“文选”形式的文学史,即通过对文学作品的选录或评点,以说明选者对文学发展的看法,其中即蕴含着文学史观。《尚书》的时代,文学虽没有自觉,但选者有意识地把典、谟、誓、训、诰、命等编排一起,说明他们有了初步的文体观念。《诗经》的编排,按郑玄《诗谱》的研究结果,则是充分考虑了地域特征和时间变化,所以一部《诗经》,就是一部西周到春秋时期的诗歌史。到了后来,文学越来越自觉,《昭明文选》的文学史意义更为明显。至元代祝尧的《古赋辨体》、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篡》,不仅是文体的分类,而且对各体均有评论,分析其特点。明末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家集》,虽是丛书性质,但每集前题辞评述作家生平与创作特点,分之则为作家的评论,合之则为文学史。

第四种是“诗文评”形式的文学史,以曹丕《典论》为其首,惜除《论文》篇之外,余皆不传。《文心雕龙》是古代诗文评中空前绝后的著作,人们经常从文体论、创作论、批评论、鉴赏论等方面认识其价值,而归根到底,是讨论文学史的问题。刘勰认为:“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歌谣文理,与世推移”,“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时序》),文学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着,这种变化与社会政治文化的变化关系密切。“史”的观念贯穿在《文心雕龙》的始终,尤其是从《明诗第五》到《书记第二十五》的文体部分,“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对不同文体的源流进行梳理,对历代代表性作者和作品揭櫫并评价,铺陈文理,总结文学变化规律,显示出文学史家的眼光。《文心雕龙》是一部伟大的文学史著作,我们过去囿于西方文学史的框架和形式,总把《文心雕龙》拆散成不同的部分进行,忽略了它的文学史特性和文学史价值。

中西方的文学史的著述形态相差很大,根本原因是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不同造成的。传统中国文学史著述基本上不表示演绎推理的概念,感悟多而理论分析少,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西方文学史研究的思维方式和著述形式传入我国,推动了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极大改变,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作者:伏俊琏,系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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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3年08月21日 13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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