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燕:乐府采诗的史学建构与诗学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782 次 更新时间:2023-05-2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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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燕  

 

乐府采诗说,源出汉儒。但采诗与乐府之真正绾合,则完成于盛中唐诗学革变思潮中。两宋以降,依托“采诗说”观风察政的核心要义,乐府诗成为诸多诗体中最具社会担当的一种。从“采诗”角度审视乐府诗体的意蕴生成,可在当下正确认识与发扬乐府学。

汉儒对乐府与采诗的关联建构

汉儒对先秦周代实行“采诗制”极为推崇,汉代文献对此多有表述。《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艺文志》亦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采诗主体无论是王官、“行人”或年迈“无子者”,都是代表官方的制度执行者。“采诗观风”无疑是汉儒最为推崇的一种周代古制,也是最理想的王权与民主结合的政治制度。

汉武帝之前,作为周代古制的“采诗观风”,与汉承秦制而来的“乐府”部门似无任何交集。乐府始设于秦,汉初承之,下设乐府令负责整理乐章,以备朝廷之需。汉武帝重定郊祀礼,极大提升了乐府职能。《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乐府本就司掌俗乐,故汉武帝将郊祀用乐交由乐府总领。此举奠定了乐府机关作为国家最高规格礼仪用乐的专职部门形象。此言“采诗”并非绍述先秦古制,而是直指当下,即将“采诗”表述融入重定郊祀礼的用乐需求,进而与乐府形成关联,此为“乐府采诗说”之滥觞。《汉书·艺文志》又曰:“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至此,“立乐府—采歌谣—观风知政”的逻辑叙述,盖过了“立乐府—采诗夜诵—郊祀礼乐”的现实之需。采诗的主体,也被明确赋予了乐府人员。

此后随着乐府地位提升,四方俗乐确有汇聚宫廷之势。但乐府之俗乐,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观风知政”效果?从现存汉乐府诗以及两汉文献记载看,并无特别有力的数据支持。现存百首左右汉乐府诗中,真正反映民生的占比并不突出。汉哀帝罢乐府,所见名单有“夜诵员”及各类乐工,未见采诗员。绥和二年,哀帝省乐府诏令曰:“郑声淫而乱乐,圣王所放,其罢乐府。”这与班固对武帝推行“乐府采诗”“观风俗,知薄厚”的表述差距甚大。故而,班固虽对“乐府采诗”言之凿凿,然整个六朝时期,“采诗”似乎仅见诸史家慨叹,并未对文人乐府及文学观念产生影响。

北朝巡省采诗与南朝乐府的抒情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政权更迭频繁,建政者多为少数民族,对于礼乐政教的体认主要受汉文化影响。其中,北魏作为鲜卑族拓跋部落建立的国家,汉化政策最具成效。北魏建国后即注重礼乐建设,元会及四时飨会“备列宫悬正乐,兼奏燕、赵、秦、吴之音,五方殊俗之曲”。为了广访得失,北魏朝廷还推行巡省制,命风俗使赴四方“观察风谣”。孝文帝拓跋宏朝,张彝就以巡察使官身份巡视地方,“周历于齐、鲁之间,遍驰于梁、宋之域,询采诗颂,研检狱情,实庶片言之不遗,美刺之俱显”。最终将采集整理后的七卷歌诗上呈朝廷。显然,北魏孝文、宣武时期的文化政策,对巡省官员的采诗行为是鼓励的。不过,北魏这次有明确记载的采诗行为,并非来自专职乐府员,而是依托观风察政、考核吏治的巡省制度。北魏的乐府建制,与其有意识地推行汉化政策直接有关,是将礼乐政教作为汉文化中极具特色的行政制度进行仿效,采诗并非乐府专职。风俗使巡省四方,存问民生,观采风谣,在隋唐及以后朝代皆有记载。

作为中原王朝政治文明的主要承袭者,东晋南朝士族文人在汉儒建构了乐府与采诗关联后,虽然“采诗”作为古制仍被追慕,但与乐府的关系很难再推进一层。沈约《宋书·乐志》明确提出“秦、汉阙采诗之官”,直接否定周代采诗制在秦汉有所复兴的设想,截断了班固将汉乐府采诗与传统采诗进行关联的努力。刘勰《文心雕龙·乐府篇》叙先秦古制说:“匹夫庶妇,讴吟土风,诗官采言,乐胥被律,志感丝篁,气变金石。”充分肯定诗官采诗配乐的成效。而对汉武帝以四方俗乐行郊祀祭礼的行为持批评态度,慨叹“《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在南朝史家、文论家笔下,汉儒所述汉武帝立乐府在礼乐政治建设方面的神圣性有所消解。

与之同时,南朝文人乐府走上抒情化道路,完成汉魏以后中古乐府之一变。东晋政治中心南移,音乐文化断层,文人于乐府之革新主要体现在重新激活汉魏旧题乐府的内在情蕴。如鲍照将古乐府转化为个人抒情诗体,较之谢灵运拘泥于篇辞的模拟,更具创造性。齐梁文人以赋题法为诗,赋咏乐府旧题、重构诗意亦为革新。至于晋宋以来流行的吴声、西曲,沈约以其“淫哇不典正”,不予著录。这些民间杂曲虽亦可称“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但不具备政治建设意义。总之,从文人诗学角度看,南朝士庶阶层对于乐府的关注,明显呈现出内视化特征,鲜有观风之效。

中唐文人诗教与乐教相统一的诉求

隋唐大一统政治格局,以及开放的文化政策,促进了中外音乐深度交流融合,形成新的音乐品种——燕乐。《乐府诗集·近代曲辞》所录即隋唐燕乐杂曲所配之歌辞。近代曲主题多叙征戍离思,绮怨伤情;或写宫廷宴乐,风华流美。曲辞亦有选用、截取唐人诗作,多五、七言绝句体。作为唐诗与唐乐的结合,近代曲正是彼时最为流行的文艺样态。但这种现象已引起有识之士不满,如李白以写作感讽精神的古题乐府对抗流行的乐府新声。

安史之乱令李唐王朝礼乐崩散,社会矛盾加剧。史家向来追慕的采诗制在文学革变思潮中受到关注,并进一步与乐府诗的社会功能绾合。诗人元结有《补乐歌》《二风诗》《系乐府》等仿《诗经》、古乐府之作,后以道州刺史身份作《舂陵行》新乐府。《舂陵行》反映安史乱后道州民生凋敝景况,以“何人采国风,吾欲献此辞”作结,“达下情”之意甚明。顾况《上古之什补亡训传十三章》,也都提倡讽谕性的诗教精神。中唐文人还在乐府叙事艺术中开启了地方官视角,即作者以地方良吏身份体察社会民生。张籍、王建、元稹、白居易大力写作讽兴时事的乐府歌行,引导风俗教化,以变革宫廷流靡音声为己任,呼吁重设采诗制。

实现诗教、乐教统一,是中唐文人推行乐府变革的主导方向。元和四年,白居易在朝任左拾遗,写作《新乐府五十首》,内中既有讽兴劝上之作,亦有训俗化下之章,最后一篇专言《采诗官》,“鉴前王乱亡之由也”。诗人在“辞”“言”“事”“体”方面主动与采诗制配合。刘禹锡乐府诗亦多标明“俟采诗者”“以埤乐府”或求“续于乐府”。诗人们为全面复兴采诗古制奋力疾呼,视之为乐府诗价值实现的制度保障。乐府与采诗,遂由史家笔下的官署职能记述,升华为文学领域内之创作理念。

基于采诗之想,强调乐府美刺比兴功能,宋元以降代有余响。宋人郑樵甚至认为秦之所亡原因即“不置采诗官”。郭茂倩《乐府诗集·新乐府辞》叙论言:“由是观之,自风雅之作,以至于今,莫非讽兴当时之事,以贻后世之审音者。傥采歌谣以被声乐,则新乐府其庶几焉。”作为“未常被于声”的唐世新歌,“新乐府辞”正是供审音者采摭的准歌辞。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晚岁“乐府效张籍”,《输麦行》《饥乌词》揭示民生困苦。周紫芝师事张耒,亦倡导乐府需“有补于世教”。明代复古风气下,王世贞于乐府求变,认为古乐府正是“作而备太师之采”。后进陈子龙新乐府“以诗纪史”,直录时事。明清之际,古乐府写作进一步融入诗史精神。

综上,乐府采诗说初由史家建构,后经文人阐发,最终熔铸为具有深远影响的诗学观念。乐府写作与采诗观风结合,故于内容求实录,形式求通俗,上感于上,下化于下,较普通诗体更具人文理想和济世之功。晚唐诗人皮日休重申乐府正道:“乐府者,盖古圣王采天下之诗,欲以知国之利病,民之休戚者也。……由是观之,乐府之道大矣。”采诗观风知政的功能论,大大提升了乐府的文体地位。促成与推进这一文史现象的,正是古代士人以天下为己任,积极参与制度建设、风俗引导的使命诉求与淑世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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