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的比较——以浙江宁海与广东东莞作为对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633 次 更新时间:2022-12-0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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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进入专栏)  

浙江和珠三角地区的农村都属于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中国农村工业化最早的地区,也是当前中国最为富庶的农村地区,与当前中国仍然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形成鲜明对照。不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异,最为典型的差异就是苏南、浙江和珠三角农村的差异。苏南工业化的起点是20世纪70年代发展集体性质的社队企业,浙江工业化的起点是家庭作坊,珠三角农村工业化的起点是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工业化路径的差异造成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各种差异。本文以在浙江宁海县和广东东莞市的调研为基础,重点讨论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的差异。


一、工业化路径


浙江和珠三角都属于中国经济最发达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都已经实现了农村工业化。不过,浙江农村工业化与珠三角农村工业化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路径,这也是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之间种种差异的基础性原因。


浙江农村是从小商品市场和家庭作坊开始工业化的,基本模式是以建立面向全国的小商品市场为基础,农户利用家庭空间买一台机床开始加工,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发展出大量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民营企业。这个过程中,有远超过当前企业数量的浙江农户尝试过小作坊式的生产,只是绝大多数小作坊在还没有长大以前,就因受到市场冲击或生产经营没有跟上而倒闭了。只有少数既有生产经营能力又有市场机会的农户逐渐创建了具有规模的民营企业,这些农户的收入达到百万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以小商品市场和家庭作坊为基础的浙江农村工业化尤其强调区域工业特色,所谓“一镇一品”,即一个乡镇重点发展一种特色工业制造业,从而形成地域基础上的密集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浙江乡村工业化中,资本主要来自由本地家庭作坊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家,生产也主要是在本乡本土进行,民营企业中有着较多本地人从事中层管理工作和技术性工作。就是说,浙江农村工业化很大程度上是浙江当地人进行的工业化,只有数量不算太多的外地农民工来浙江民营企业务工。浙江乡村工业化的主要收益都留在乡村社会内部,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村庄中出现了一个以企业家为主体的富人群体,以及以销售业务员、中层管理者和技术员为主的中层群体。当然,浙江农村大多数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自务工收入,尤其要注意的是,在形成了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浙江本地人在本地务工,也要与外来农民工同台竞争。


珠三角工业化与浙江是完全不同的。珠三角工业化是所谓“四个轮子一起转”,即县市、乡镇、村、组四级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招商,“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两头在外”,即市场在外、原料在外,珠三角农村仅仅是“三来一补”企业的加工基地。本质上,珠三角的工业化是世界产业转移的结果,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吸引了全世界低端加工制造业的涌入,在很短时间内,珠三角土地上即布满了各种加工制造企业,成为“世界工厂”。外来资本在珠三角设立生产加工基地,为利用珠三角的土地支付租金,为招收的外来农民工支付工资,获得的利润则转出珠三角农村。因此,在三大生产要素中,珠三角主要获得了土地租金,包括村社集体出租土地给外来资本所获的集体土地租金收入或物业收入,也包括当地农民出租住房给外来农民工所获的租金收入。为了增加当地农民的租金收入,也为解决外来农民工的食宿问题,在珠三角农村,农民普遍一户多宅且住宅多为高层,十多层也很普遍。相对来讲,外来资本投资,除利用当地土地以外,其生产几乎不与当地发生关系,也就难以支撑起一个庞大的配套产业体系及其获利空间。甚至,在大型代工厂中形成了以外来农民工为主体的“家乡群体”,这些工厂内部排斥珠三角当地人,珠三角农民也不愿意进入工厂生产线务工。从而,珠三角当地农民不仅很少在外来大型代工厂的中层管理、技术岗位上任职,而且缺少在生产线上的务工机会,最终大量集中到工资最低的村社集体临时性岗位如治安队员、垃圾清扫员上。


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20世纪80年代涌入中国的加工制造业开始转出珠三角,一部分进入中国内地,一部分转移到东南亚等劳动力成本比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从而造成了珠三角地租经济的衰退。


显然,浙江与珠三角农村工业化路径的差异很大,虽然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都实现了乡村工业化,却因为工业化的起点不同,路径不同,而造成了当前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各个方面鲜明的差异。


二、经济分化与社会分层


如上所述,浙江乡村工业化是从家庭作坊开始的,家庭作坊就是利用家庭空间进行工业生产。若市场销售顺利,生产有利可图,家庭作坊就扩大生产规模,就由一台机床扩大到两台、三台,就由家庭自雇劳动力到外雇劳动力,就开始在房前屋后进行搭建以获得更大生产空间。发展到一定阶段,仅靠房前屋后搭建已经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就开始在村庄中的一些空地荒地甚至交通沿线耕地上修建厂房,形成村庄内的规模企业。一个村庄最终能发展到产值数千万、利润数百万元规模的企业不会很多,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农村可能要占到农户数量的百分之一左右。


既然有市场机会,每户都有家庭空间进行生产,那么浙江农村的农户家庭就都愿意尝试买一台机床回来搞加工,开始面向市场进行生产。不过,绝大多数家庭作坊最终都因难以成长而关闭,甚至因此负债累累。有很多农户家庭开办家庭作坊,倒掉一次,再来一次,再倒掉再兴办。最终一些幸运的农户从市场上赚了钱,不幸的农户也积攒了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以及应对市场的能力。大量失败者所积攒下来的这些能力提高了浙江农村工业化的总体能力,这些人很可能就成为本土生长起来的规模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员和市场销售人员。


大多数农户,无论是开办小作坊失败,还是到外面跑市场失败,最终都成为依靠务工来获取收入的家庭。这样的农户家庭就要与外来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工资收入不高,而熟人社会中的消费压力也不低。因此,浙江农村普遍形成了村庄熟人社会内部的剧烈分化,占不到农户总数5%的家庭因为企业经营的成功,成为村庄中的富豪。村庄富人群体人数很少,影响巨大。他们家庭年收入可能在百万以上甚至达千万元。


除人数很少的富豪群体以外,浙江农村还有一个规模不算太小的中等收入群体,这个中等收入群体主要包括这样几个部分的人群:一是继续开办小作坊的家庭,二是市场经纪人,三是规模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四是办有三产比如小旅馆、餐饮等的农户家庭。这个群体的家庭年收入在20万~50万元,占到农户家庭的比例为10%~20%。


其他大部分农户家庭主要依靠务工收入,一个家庭有两个劳动力,按每人每年5万元收入计算,一年收入10万元不难。如果年龄大的父母或年轻子女也可以参加劳动,家庭收入就会更高一些。即使如此,仅靠务工,浙江农民家庭收入很难超过20万元。这个群体在浙江农村可以算作中下收入群体,其家庭收入在10万~15万元左右,下限也可以划到5万~8万元。这个群体是浙江农村的大多数,要占到农户家庭总数的一半以上。


此外,还有少数家庭缺少强壮劳动力,甚至家庭中还有残疾人口,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这样的农户家庭不多,约占农户家庭总数的10%。


浙江农村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平衡的,不同地区发展水平与工业化的方式也差别很大。总体来讲,浙江乡村工业化是从家庭作坊开始的,以上对浙江农村经济分化的描画大体是可以代表浙江农村总体情况的。


要特别说明的是,浙江乡村工业化,外来农民工人数不算太多,一般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比例在1:1左右,这与珠三角是相当不同的。珠三角外来农民工往往是本地人口的5~10倍。这个不同会在房租收入与第三产业服务上表现出来。浙江农村宅基地管理是相对严格的,一户一般只能一宅,农户在宅基地建房主要是自住,即使出租,房租收益也不高。珠三角核心区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并且珠三角农户在宅基地上盖房的主要目的就是出租获利,因此,珠三角农村农户在宅基地上盖房子普遍高大拥挤,在宅基地上盖七八层乃至十多层的情况相当普遍。


浙江农村工业化是从家庭作坊开始的,没有一个招商引资的过程,因此,家庭作坊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往往是各尽所能各显神通地违规占用土地盖厂房。包括将自己的承包地转换到交通沿线盖厂房。村社集体因此缺少从土地非农使用中获取地租收益的机会。珠三角招商引资本来就是由村社集体以集体土地为条件进行的,招商过程中就约定了土地租金。因此,珠三角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就形成了数量庞大的村社集体土地租金或物业收益,这些收益属于全体村社成员,要在全体村社成员中平均分配。


因此,珠三角地区农村的农户收入情况与浙江农村是完全不同的。


珠三角招商引资、三来一补的乡村工业化模式,地方参与的主要是提供土地,获取地租收入。地租收入有两块,一块是村社集体将土地租给资本收取土地租金,或在土地上修建物业获取物业收入。这些土地或物业租金属于村社集体,一般以分红的形式平均分配给村社集体成员,这些分红收入,高的每个人每年可以有万元以上,少的也有数千元。地租收入第二块就是当地农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出租获得收入。20世纪80年代,珠三角分宅基地是按户有所居、一户一宅来分配的,到1990年以后,随着大量外来农民工的涌入,地方政府对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松,村社集体开始按财产的标准来分宅基地,有的村甚至连续分了三四次宅基地。农户宅基地出租的收入普遍超过集体分红收入。一个农户一年有10万元房租收入是相当正常普遍的。


尤其重要的是,珠三角地租最高的时期是2000年前后,以我们调研的东莞石碣镇为例,2003年当地厂租为12元/(米2·年),到了2017年,厂租不仅没有增长,而且大幅度下降到8元/(米2·年)。2003年一栋七层的住宅一年租金可以达到7万元,2017年同样住宅出租的租金收入不足3万元。与房租不断下降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民工工资的不断上升。2003年农民工每月工资普遍不足1000元,现在在东莞,月工资低于4000元是很难招收到员工的。珠三角地租收益下降的原因有二,一是进入21世纪以后外资开始撤离珠三角,二是物业供给过剩。


也就是说,在2000年前后,珠三角核心区的农民,一家五口人,仅靠集体分红和自家房屋出租,一年收入就可以超过10万元,而当时当地务工收入一年也才1万元左右。土地租金收入远高于务工收入。反过来,是否有务工收入对当地农民并不重要。而重要的租金收入,几乎所有农户都是一样的:村社集体土地分红是按人均分的,宅基地也是按户分配的,从而所有农户都可以自建住房出租,获取相差不多的收入。


珠三角缺少从家庭作坊开始成长起来的企业家。但在珠三角开发的过程中,前期的不规范使得村庄权力精英以及各种能人有了许多获利机会。这些获利机会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土地开发的机会进行配套建设而获利,比如组织工程队承建各种土方工程。二是利用当时相对混乱的土地管理获得特定区位土地的使用权,并以修建物业获利。这个获利几乎不用承担风险也不用付出代价,且利益往往比较大。这样致富的少数人会被村民仇视,这些富人也一般不敢在村庄露富,而是“隐形富豪”,当地农民也因此有着相当强烈的仇官仇富情绪。不过,珠三角开发速度很快,进入21世纪,珠三角核心区的土地开发已近完成,村庄权力精英借地生财的机会很少了。


也正是因此,珠三角农村企业家很少,真正的富人也很少,即使少数借地生财的富人也不愿在村庄露富,而可能早就搬离村庄。同时,村庄也几乎不可能有特别贫困的农户。珠三角农村因此是一个既缺少富人也缺少贫困农户的、几乎所有农户的收入都相差不多的、相当扁平的经济收入结构。


略有差异的是,在2000年前后,珠三角依靠地租收入的农户,其经济收入水平远高于外来农民工。本地农民因此拒绝到工厂生产线上劳动,他们参与劳动与其是要获得收入,不如说是要消磨时间。但是,到了2017年,珠三角地区相当一部分农户的家庭收入水平仍然维持在2000年左右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并不明显高于外来农民工务工收入。因此,相对于外地农民工,以及由外地农民工所形成的全国劳动力市场价格,珠三角相当扁平的收入结构就有了新的含义,即珠三角农户分红收入以外的劳动收入会对他们在村庄中的经济地位产生影响。


当前珠三角农村,农户收入结构仍然是一个相当扁平的结构,没有贫困户,中等收入群体占绝大多数,即使有极少数富豪也大都转入城市生活去了。与2000年的差异是,2017年珠三角农户家庭的工资收入变得重要起来。


珠三角老年人一般不工作,而年轻人一般不会进生产线,更愿意到拿保底收入的村社集体办公室当白领甚至当治安队员,每月最低收入只有2000元。中年人到生产线上工作也往往受到外地人的排斥,而只能干看门、扫地等工资最低的工作。我们调研的东莞S村,有村民5400人,包括村治安队的治安员和门卫在内,真正工作的只有1500人左右,进工厂的人很少。60岁以上的更是只有10%的人工作,主要是打扫卫生。中年妇女一般做家务,而中年男子打工比较多一点。


如果农户家庭中有正规大学毕业生做正规白领工作,这个家庭的收入就会相对较高。村组干部工资收入一年大约为10万元,也远高于当地最低收入水平,因此也就成为珠三角地区收入比较高的家庭。


在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的情况下,珠三角农村有大量第三产业的服务机会。不过,珠三角当地人很少从事第三产业服务,而往往是将物业租给外地人从事第三产业服务。


小结一下,当前浙江农村普遍形成了熟人社会内部的高度经济分化,村庄中比例很小的富人企业家拥有远超其比例的影响力。在企业家下面还有一个数量比较庞大的中上收入群体,基本上是技术白领。此外就是务工群体。无论是企业家、技术白领还是务工群体,浙江农村社会中的各个群体都要自担风险、自食其力,乡村社会焕发着巨大活力。珠三角农村缺少分化,主要靠集体分红和家庭房租收入生活,珠三角的企业是外资,而非本地人兴办的企业,年轻人和中年人都似乎懒于务工,既缺少务工的意愿也缺少务工的能力,整个社会中充满着食利者的腐朽气息。


三、社会分层与人情往来


村庄熟人社会内部的经济分化会在村庄社会层面产生连锁反应。而村庄社会也有其相对独立性。仅从我们关心的角度来讲,浙江绝大多数农村都属于我们所说的原子化农村地区,农民观念高度现代化,村庄内缺少强有力的血缘基础上的认同与行动单位。珠三角则是中国南方宗族地区的典型,改革开放前,农民聚族而居,血缘地缘同构。新中国成立前甚至有些村庄40%的土地都属于族田。当前珠三角农民的血缘认同仍然强烈。


在浙江农村,富裕的企业家群体仍然在村庄生活,他们有足够的收入来举办昂贵的婚礼,送高额的人情礼金,他们会建外部气派内部装修精致的住房。正是通过“富人求异”,富人经济上的优势被转化成了社会上的优势。“富人求异”的示范就成为村庄中新的仪式与人情标准,成了新的社会准则。村庄中上层家庭努点儿力就可以跟上富人求异的节奏,通过“求同”来获得认可。一旦村庄中最富和次富的群体都在人情仪式提高上了档次,依靠务工的中下层群体就会有巨大压力。其他人家办豪华婚宴,送高额礼金,参与人情往来的农户就只可能跟从;在经济实力不足的情况下,中下层群体只能尽量让自己的人情往来在形式上看起来与其他人相差不多,内容上却缺少了精致,与这种缺少精致相匹配的相对粗糙的生活就成了中下层群体对自己的体认。富裕群体与中下收入群体在人情往来、社会互动各个方面的互动中,资源是从富裕群体流向中下收入群体的,但权威则是从中下层群体流向富裕群体的。村庄内缺少劳动力的贫弱群体在形式上也无法跟上村庄人情礼仪的社会新标准,他们因此退出村庄熟人社会的人情循环,这等于是从村庄熟人社会中消失了,即社会性死亡。


在浙江农村,办婚宴,一桌酒席四五千元是很正常的,人情往来一次一两千元是最少的。用于自住的房子,连建造带装修花费上百万是不算多的。买车也一定要买上档次的车。对于富裕的企业家群体来讲,这些消费只是他们正常的消费。而他们的消费尤其是人情往来会极大地提高当地消费的社会标准,从而对中下收入群体构成巨大压力。中下收入群体为了在形式上跟上社会消费新标准,就会减少其他方面的消费,压缩其他方面的正当支出。这种压力和压缩会激起反抗,会产生“气”,会引发各种情绪的产生。生活在浙江农村的一般农民群体,有着巨大的生活压力。


村庄富人企业家的存在,一方面意味着他们的经济实力可能对其他人构成压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可能的帮助,比如提供资金、技术支持,提供中层管理岗位,提供与外界的经济联系渠道等。这样一种帮助就形成了村庄中的权威关系,村民就可能受制于这个掌握丰富资源的富人。富人与富人、企业家与企业家之间还可以相互合作,成为同一个圈子的朋友,享受共同的文化生活与品位。他们当然也可能相互竞争,尤其是村庄政治竞争。


珠三角农村,一方面,村庄缺少分化,一方面宗族认同仍在村庄起着整合作用。表现在人情上,就是人情没有成为竞争手段,村民办红白事,送礼叫作利是,就是送一个红包,一般50元,最多100元,既不当场打开,也不记账,红包上也不写送者的名字。办酒席也不是特别讲究,一桌酒席500元、700元、1000元,随自己愿意;有钱的人办红白事,请客多一点,酒席办好一点。佛山一带现在办婚礼已经不再收红包。办白事就更简单,往往只有同宗的人才参加,吃饭更简单,一般只有几桌的规模。


简单地说,珠三角人情竞争不激烈,酒席不夸张、不浪费,仪式比较简朴。浙江红白事一般用烟是软中华,60元一包,珠三角用烟一般是20元一包的普遍烟。


与浙江有点类似的是珠三角农户盖房子,不同的是,浙江农民盖房子是自己住,盖得好、装修费钱是为了给别人看。珠三角盖房子主要是为了出租赚取房租。


珠三角地区,农民买车主要是代步而非为了攀比,彩礼也很低且没有固定标准。


也就是说,在珠三角地区,农村社会竞争不激烈,生活在村庄中的人都比较悠闲安逸,尤其是退休的老年人,因为普遍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且有按人均分的红利,以及村社集体特殊照顾老年人的“老年金”,收入足够他们的支出。他们的生活十分幸福,经常聚在一起喝茶也就十分正常了。


相对来讲,浙江农村激烈的社会竞争会对农民家庭中的每个人产生影响,老年父母也会受到这种影响,因此,与珠三角地区老年人退休后一般不再从事生产不同,浙江农村老年人基本上不存在退休的概念,年龄大了,只要能动就还要工作。浙江中青年人更是会感受到巨大的获取收入压力,而想方设法增加收入。


珠三角年轻人普遍不愿到生产线上劳动,虽然现在工厂生产线的收入远高于在村委会办公楼坐班的收入。珠三角农村,每个村都会有村务综合服务中心,有治安队,这些机构往往人员众多,主要招收本村人,我们调研的一些珠三角村庄,一个行政村可能有多达三四百个类似的工作岗位。这样的岗位事情不多,收入也是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要按时打卡上下班。因为当地年轻人缺乏工作技能与工作意愿,又不可能年纪轻轻就像村庄老年人一样天天聚在一起喝茶,所以这些低收入几乎无事可做的岗位,很大程度上也是专门为本村年轻人设立的。


相对来讲,珠三角农村中年人在工厂生产线务工的比例要比年轻人高一些,但真正进生产线务工的比例很低,而更多是做门卫和打扫清洁的工作。按珠三角农村农民自己的说法:“我们这边老年人的工作往往被年轻人干了,比如当门卫等等,人们到了50多岁就等着退休不干活了。”


四、谁当村干部


总体来讲,浙江农村村干部主要是由富人企业家来当的,大致在2000年前后,浙江农村主职村干部就大多已经由富人企业家来担任了。


之所以浙江农村主职村干部大多由富人来当,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富人有条件当,二是富人愿意当。


从富人有条件当上看,浙江农村村社集体往往没有收入,是空壳村,村庄事务也不是很多,所以,浙江村干部是不脱产的,只拿有限的误工补贴,少数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村干部才拿工资。如绍兴市只有柯桥区村干部才拿每年8万元左右的工资,其他区县村干部只拿每年一两万元的误工补贴。如此之少的误工补贴,一般村民当村干部就当不起。


正是因为浙江村干部职业化程度比较低、不脱产,所以不用坐班,村庄富人企业家当村干部就不影响他们同时经营企业,富人企业家当村干部就有条件。


富人企业家为什么愿意当村干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个同时是村干部的企业家会比其他企业家有更多政治上的资本与信用,这种资本与信用可以同时表现在与商界交往和与政府部门交往上。村干部更容易与政府部门接触,而作为村干部的企业家商业上可以获得一些相对优势。当村干部的富人企业家将企业生产管理交给妻子或子女,自己更多跑市场,应对各方面关系,村干部身份可以极大地提高他们应对市场协调与各方面关系的能力。如果这个富人不仅是村干部,而且还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就更有助于加强他们对外关系上的优势地位了。


正是当地村干部职位特点与富人企业家企业经营之间的兼容,使浙江农村村干部普遍企业家化了。


珠三角地区则缺少从村庄成长起来的企业家。在20世纪90年代,珠三角地区也曾尝试过让一些在外经营成功的本地企业家回到村庄担任主职村干部。结果,这些在外经营的企业家担任村干部以后,并没有因为当了村干部而提高企业经营能力,而是企业纷纷破产。其中原因是珠三角农村富人企业家与村干部职务的不兼容。


珠三角地区村干部与富人企业家的不兼容原因也是两个方面,从富人企业家来讲,他们往往是在村庄以外获得的经营成功,回村当村干部就很难兼顾自己的企业,从而可能影响企业的发展。从村干部职位来讲,珠三角农村,村社集体有大量地租收入,村干部职业化程度是很高的,并且村级组织往往也是高度科层化,富人企业家村干部几乎所有时间都要耗费在各种具体村务的处理上,而很难有时间去处理自己企业的事务。


在20世纪80年代珠三角农村工业化迅速发展时期,村干部利用当时制度不规范的便利寻租,获得了一些好处,主要是通过承建工程来获得好处。随着珠三角地区农村发展时期的结束以及各种制度管理逐渐规范,村干部寻租空间大幅度下降。因此,虽然在一个相对短暂的时期内,珠三角地区村干部利用权力寻租致富,但这个时期不长,在更多时候村干部只是一个职业而已。在珠三角地区,村干部与富人企业家之间缺少选择性亲合关系。


造成这种缺少选择性亲合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珠三角农村缺少从村庄内成长起来的本地企业家。


五、村庄选举与派性


从现象上看,浙江村级选举普遍存在激烈竞争,珠三角村级选举则比较平静,虽然也曾有一段时期贿选很严重,近来几届选举绝大多数村庄都是风平浪静。


造成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选举激烈程度差异的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对村级选举的认识差异。浙江省地方官员普遍认为,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的前提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就不应当由上级人为控制。尤其是浙江省村级选举普遍采用了1998年吉林省梨树县发明的“海推海选”的选举办法,村庄富人企业家借村委会选举当上村干部,然后再入党,再当上村支书。珠三角地区1999年开始第一届村委会选举,这一届选举普遍竞争激烈。很快,珠三角地区地方政府即采用更加强有力的手段来降低村级选举激烈程度。比如,早在2005年,东莞市即采取由村党员、村民代表和乡村干部共同协商提出村干部推荐人的制度,从而极大地降低了村委会选举的竞争性。


珠三角地区地方政府之所以对村级选举更加审慎,原因之一是,珠三角农村村社集体有大量土地租金收入,且珠三角地区的经济重心就在村庄,相对职业化和科层化的村干部队伍有利于村务管理,也有利于上级任务在村一级的完成。浙江农村,村集体收入很少,且村干部大都是不脱产干部,选谁当村干部都不是很重要,因此,浙江地方政府更倾向采用国家制定的村民自治制度。


浙江农村富人企业家有当村干部的愿望,他们就利用村级选举来成为村干部。而“海推海选”制度往往会造成村庄内两个实力相近者的竞选,因为“海推”是将得票最高的两个提名人作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两个实力相近的富人企业家竞选,双方都有“铁票”,争取中间票就很重要。待所有中间票都争取完之后仍然实力相近的话,就通过各种办法包括贿选来获取对方“铁票”,从而就极大地提高了村级选举的激烈程度。经过一届竞争激烈的村级换届,村庄所有村民都分成了两派。[1]


珠三角地区农村缺少如浙江农村一样的激烈竞争,其中一个原因是珠三角地区地方政府没有原封不动地采用“海推海选”制度,从而避免了浙江农村村委会选举中的高度竞争性。同时,珠三角农村缺少浙江农村村庄熟人社会中的富人企业家,村民选举就不会变成两个富人花钱买票的激烈博弈。此外,珠三角农村是宗族型地区,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血缘认同是比较清晰的,这些传统关系不是贿选可以动摇的,与浙江原子化村庄激烈竞选造成派性不同,珠三角相对稳定的宗族关系也降低了选举激烈性。最后一个原因是,珠三角地区村社集体有大量集体地租收入,村民对集体收入盯得紧,他们当然不希望有人通过贿选当上村干部,再来动自己的村社集体利益。浙江农村大多数村庄没有集体收入,村民不关心谁当村干部,而谁在选举中给了好处就选谁,这个好处不要白不要。


六、国家任务与土围子


浙江宁海县有一项创新,就是由县人大代表投票选出县级重大工程,叫作票选工程,是第二年县长必须向全县人大代表报告完成情况的工程。这些工程,无论多难,一定都要完成。我们在宁海梅林镇调研,全镇一年有47项县级以上重大工程,都要按时完成,且过去的重大工程都是按时完成的。


不仅如此,近年来,浙江在全省范围开展大规模的美丽乡村建设,其中包括“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三边一化”等等,仅仅拆除违章建筑,每个村都有数万平方米。这些拆违工作都很顺利,浙江全省几乎没有因为大规模拆违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相对来讲,珠三角建设重点工程征地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在佛山、东莞调研时,遇到很多诸如轻轨征地、高速公路征地、修建大桥征地以及“三旧”改造等,都因为遇到巨大反抗而难有进展的情况。与浙江正在大规模违拆相反,珠三角农村农民仍然在大规模地违章搭建。我们到佛山南海调研时,村民在其住宅上面加盖的情况十分普遍。东莞本来限定农户建房最多不能超过六层,后来改为高度不能超过27米,但农户普遍超过七层,甚至十五六层的“钉子楼”比比皆是,我们调研期间仍然有很多“钉子楼”正在加盖过程中。


显然,相对来讲,浙江农村完成国家任务的能力比较强,而珠三角完成国家任务的能力比较弱。从村干部的情况来看,浙江村干部是不脱产干部,也没有健全的村级组织,村干部还是由村民通过激烈的竞争性选举产生的;珠三角则反过来,不仅村干部是职业化的,有庞大的科层化的村级组织,而且在村干部的选任上,上级政府有比较大的话语权。从这个意义上,浙江省农村村干部应该更多地站在农民的立场上,而珠三角地区村干部更应该成为完成国家任务的强有力凭借。为何实际上却完全相反呢?


其中原因大致有两个:从珠三角农村来讲,集体土地出租获取了大量村社集体租金收入,这些收入成为凝聚村民意志的强大力量,正是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使村社集体出租土地获得收入,村社集体每个成员都可以平等获得集体利益,从而使每个村民都有着强大的为了扩大集体利益而一致对外的动力,即使国家征地,这些集体钉子户也有强大的行动能力。无论谁当村干部都必须服从集体钉子户的意志。2005年前后珠三角进行的股权固化进一步强化了珠三角农民对自己土地利益的想象,珠三角地区的宗族传统也为村民一致行动提供了整合的意识形态。


也正是珠三角农民具有强大的集结起来反抗的能力,国家才要借控制村干部来控制村社集体。只是在土地地租利益巨大和集体钉子户行动能力强大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即使可以撤换村干部,也无力将国家任务有效贯彻到村庄中,珠三角农村出现了以食利为基础的集结起来的具有强大行动能力的“土围子”。更糟糕的是,珠三角的一些地方政府,如佛山南海区和深圳市在村社一级推行政经分离[2],就会进一步强化珠三角村庄的土围子倾向。


从浙江农村来讲,浙江农村的村社集体缺少土地租金收益,事实上大部分村社集体土地收益几乎为零。浙江农村又大多是所谓的原子化地区,缺少传统的血缘组织的行动能力。村庄熟人社会剧烈的经济分化进一步导致村民集体行动能力严重不足。正因如此,国家任务进村落地,即使有人反对,也只可能是个别钉子户,而不会是珠三角式的集体钉子户。个别钉子户就容易摆平。甚至,因为村庄内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分化,正是其中一些人举报另外一些人的违章建筑,国家才轻松进入村庄拆违。无论是国家项目在村庄落地还是上级政府来村庄拆违,很少会有村庄所有人团结起来反抗的情况,所以国家任务就相对较容易完成。而珠三角地区,上级政府拆任何一家的违建,都会引起与这一户有相同利益和相当问题的所有其他农户的担忧,以及他们的集体反抗,从而造成国家力量的无法进村。


简单地说,在浙江农村,因为村庄本身的分化,包括社会结构方面的原子化,经济上的贫富分化和缺少共同的村社集体利益,国家进村是很容易的事情,土围子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正是没有担心进入不了的土围子,浙江省村委会选举就可以放手按国家制度来,激烈的竞争性选举进一步分化了村庄,从而让国家任务更可以在村庄中完成。选上村干部的富人也不会因为自己是村民选举产生的,就代表村民将村民组织起来对抗国家。尤其是富人企业家当选村干部,他们是想借村干部职位来拓展与市场和政府的关系,而不是要对抗国家而造成自己经营上的损失。


七、小结


上述讨论列表如下:


我们可以将浙江农村称为充满活力的活力型社会,虽然浙江农村也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都容易在发展中解决。珠三角农村则越来越陷入到腐朽的缺少生机的食利者逻辑中。一旦离开了世界产业转移到珠三角所造成特定时期“世界工厂”的历史条件,珠三角地区的发展很可能会陷入低水平均衡之中:一方面现在的状况不可持续,另一方面做任何改变都要面对土地上所附着的巨大部门利益(及对这种利益的期待)的反对,从而进退不得。


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同为沿海发达地区,却因为工业化的路径不同,而会在区域发展的各个方面造成累进的差异。这种差异进一步导致法律和市场以及国家力量自上而下自外而内落地时的差异。试图用一个笼统的“发达地区的乡村工业化”框架来讨论东部沿海农村,是一种偷懒。


[1]谭林丽:《派性政治》,博士论文,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


[2]参见邓伟根:《推行“政经分离”完善基层治理》,载《唯实》201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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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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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贺雪峰 著.—北京:东方出版社,2019.10,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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