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古书疑伪运动的回应与古书辨伪活动相反相成,辩证地完成了对古书的第一次反思。在20世纪70年代简帛文献大量问世的条件之下,进一步了解古书形成及流传过程中的详细情形,从而对古书进行新一轮反思的条件日益成熟。最近半个世纪,有关古书成书的研究正在经历一场范式转换,由基于真伪概念的“古书辨伪学”转向基于长时段动态成书观的“古书成书理论”。
关键词:古书;第一次反思;第二次反思;范式转换
“古来新学问之起,大都由于新发现”,王国维此论迄今近乎百年。百年间简帛文献持续涌现,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势如井喷,进入新世纪更是有清华简、北大简、安大简、海昏简等重磅材料再现。这些重现的简帛文献不仅使我们见到了古书实物的原貌,更使我们对古书形成及流传过程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更加合理的认识和理解。百年间古书成书问题可谓历久而弥新,学界对古书的反思也由材料到方法终及理论层面的思考。
一、相反相成:对古书的第一次反思
众所周知,20世纪上半叶,从事疑古辨伪的学者对我国的古书进行了规模空前的审查,取得了很多成果,产生了很大影响,然其中亦因疑古过勇而导致了某种程度的偏差。当时即有学者针对这种情况提出讨论并发起反思,如吕思勉谓“近二十年来,所谓‘疑古’之风大盛,学者每訾议古书之不可信,其实古书自有其读法,今之疑古者,每援后世书籍之体例,訾议古书,适见其卤莽灭裂耳”,明确提出要从古书体例的角度反思古书辨伪活动。与吕思勉对疑古辨伪活动的回应类似,较早关注古书体例并以此切入古书成书问题讨论的学者如孙德谦、刘咸炘、余嘉锡,均以古书体例为进路考察古书形成与流传情况,以期对疑古辨伪活动中某些较为偏颇的做法进行纠正。
不仅如此,直接参与疑古辨伪的学者对古书成书及相关的古书体例,甚而对古书辨伪学本身也有所反思,然而囿于古书真伪概念以及对古书品质的基本估计,从事疑古辨伪运动的学者(如梁启超、罗根泽、张心澂)对古书体例的认知及相关思考多停留在古书真伪的二分法层面,未能对古书成书及古书体例发展出具有质变意义的突破性认识。对古书成书和古书体例形成自觉认识并进而反思辨伪活动的学者,最初也往往囿于古书真伪概念而对古书辨伪活动表示理解与赞同。然而随着对古书形成与流传情形的深入认知,相关学者出现了由辨伪到考信的态度转变,如胡适、傅斯年,尤其是后者甚至发展出了一些“足以破解疑古思潮的论述”。
(一)由疑到信:胡适、傅斯年对疑古辨伪活动的态度转变
1.胡适对疑古辨伪活动的反思
胡适对顾颉刚的“层累说”最初是非常赞同的,将之誉为史学界的革命。在古史辨运动中,胡适是直接参与者,也是领导者、组织者。然而众所周知,胡适对顾颉刚疑古辨伪的态度前后是有变化的,胡适明确表示由疑古转为信古的时间为1929年,其此后的文章多有对疑古辨伪方法提出商榷者,较典型的如《陆贾〈新语〉考》《论观象制器的学说书》以及《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与《论秦畤及〈周官〉书》。
《观象制器的学说书》是胡适作于1930年的一封与顾颉刚讨论《周易》“观象制器”说的信,此文主要内容为讨论《周易·系辞》的年代及“观象制器”说的性质。对于《系辞》年代,胡适以《新语》一书可信而推定《系辞》年代,进而对顾颉刚《系辞》晚出的意见提出讨论;对于“观象制器”说,胡适认为是一种文化起源的学说,而非历史,实际上是对顾颉刚将传说与史事混同这一作法的批评。胡适谓其《观象制器的学说书》于顾颉刚之作“毫无相犯”,且其所指摘者“皆是后半的余论”,认为顾颉刚的研究小疵不掩大瑜。然而到了胡适写出《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一文时,对顾颉刚是“大为生气”而加以“痛驳”,从此以后,就对顾颉刚“很明显地”不满起来。
这次关于老子其人其书的讨论是由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中的论述挑起的。首先是梁启超于1922年针对胡适“老在孔前”的观点提出讨论,紧接着张煦对梁启超的理据进行逐条反驳,其后分别有学者加入讨论。其中,钱穆于1923年以“道”“名”之思想线索为据对胡适的观点提出驳难;冯友兰在其1931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以文体演变线索对胡适的观点提出讨论;顾颉刚作于1932年的《从〈吕氏春秋〉推测〈老子〉之成书年代》一文主要从古书内容及史事方面推论《老子》成书年代,认同梁启超对于《老子》年代的意见,而“明白地反对胡适的说法”。对此,胡适于1931年、1932年分别写信作答,并在此基础上,于1933年作《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一文对有关考证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在《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中,胡适首先剖析冯友兰论证方法中的“丐辞”嫌疑,次论以思想线索及以文字、术语、文体推论《老子》年代方法的不确定性,最后对顾颉刚以《吕氏春秋》以书之“例”推论《老子》晚出的方法进行讨论。对于以“丐辞”为理据,胡适指出其中“尚待证明的结论预先包含在前提之中”的逻辑悖谬之处。对于以文体判定古书年代的方法,胡适指出以文体推定古书年代所蕴含的不确定性在于:首先,某种文体或术语起于何时不易确定;其次,一种文体往往经过长时期的历史演化,而人们也许只知道历史的一部分;再次,对文体的评判易受主观成见的影响。
在胡适看来,以文字、术语、文体来作推定古书年代的依据,其“危险之处”与从思想线索上立论大体相似,因为两种方法同样易于为主观成见所影响,“是一把两面锋的剑,可以两边割的”。况且一个人的思想往往有变化而前后不一致,对于“时代意识”就更不易把握了。这也是胡适针对顾颉刚《从〈吕氏春秋〉推测〈老子〉之成书年代》下半篇所用方法的批评,胡适认为顾颉刚此文所用方法简直是“有意周内”,指出顾文因主观成见影响而致对古书内容产生了误判。
1930年顾颉刚发表《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一文,随后(1931年)钱穆作《评顾颉刚〈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表达相反意见,紧接着顾颉刚撰《跋钱穆评〈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作答。胡适见此情形,便“想做一篇文字来参加你们的讨论”,于同年(1931年)作《论秦畤及〈周官〉书》一文。胡适此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从民俗学角度,以宗教发展演进过程对“造伪”说提出讨论,胡适以宗教演进替代“层累说”,明显是要打破后者单线造伪的解释模型;此文第二部分主要对《周官》一书的性质进行讨论,核心要点在于对刘歆遍伪群经说进行论辨。实际上,胡适对于刘歆遍伪群经说起疑较早,在1930年10月28日的日记中他就认为钱穆的《刘向歆父子年谱》“为一大著作”,“见解与体例都好”,而“殊不可晓”何以顾颉刚在见过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后仍“墨守康有为、崔适之说”。
2.傅斯年对疑古辨伪活动的反思
对顾颉刚的疑古辨伪活动,尤其是在史学界引起巨大反响的“层累说”,傅斯年的最初反响是积极的和肯定的,然而与此同时傅氏的回应中还有一部分是谈论方法的,只是这些内容被淡化了,未遑经过充分的沉淀。如盛赞顾颉刚“层累说”的《与顾颉刚论古史书》一文中即有不少“被淡化了”的有关方法的讨论。其一,傅斯年基于地域因素解释古史的多元古史观,与“层累说”以造伪为核心解释古史及古书形成显然途辙各异;其二,傅氏此文中对古书成书有了更加合理的思考。如虽受今文家说影响,傅氏对《左传》的品质有所保留,但傅氏对刘歆造伪说已经产生某种怀疑,并对此提出十五条研究规划,如第十一条聚焦《左传》在刘歆以前的流传考察,认为“《左传》绝不是一时而生,谅亦不是由刘歆一手而造”,“其前必有一个很长的渊源”;在第十二条规划中傅氏指出《左传》中不能自洽的内容,并将考查《左传》材料来源作为着力点,而不以书中不自洽之内容为造伪证据;又如论汉代思想趋势,傅氏认为“由今文到纬书是自然之结果”,自有其内在理路,言外之意即相关情形并非全然出于造伪,并指出“造伪经在现在看来是大恶,然当时人借此寄其思,诚恐不觉其恶,因为古时著作人观念之明白决不如后人重也”。
如果说这一时期傅斯年与顾颉刚之间多为“快乐的争论”,那么以1928年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为分水岭,两人的分歧就非常明显了。这除了考古学的进展及相关成果对傅斯年古史观的影响外,还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傅斯年对古书成书及古书体例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一个短记》一文的出现,说明傅斯年“已发展出一些足以破解疑古思潮的论述”。此文分两部分,上半部分为傅氏对古书体例的总结以及基于此上的对古书“真伪”概念的审视,下半部分是以傅氏对古书成书模式的认知推论战国古书的文体演变规律。傅氏指出,“切不可以后来人著书之观念论战国文籍”,因为“战国文籍之成书性”自有其不同于后世之处:
战国时“著作者”之观念不明了;
战国时记言书多不是作者自写,所托只是有远有近有切有不相干罢了;
傅氏所总结的战国古书体例的核心内容其实均为“著作权”观念。傅氏明确指出,战国时没有如后世这般的“著作权”观念,战国古书多不题撰人,也多非作者自著而出于后人追记,这就是战国古书的存在状态,是当时书籍形成与流传的一种通例。只是后人多以今日书之内容须为作者亲作的著作权观念去看待战国文籍,想当然地认为某些战国书名即标明其书作者,且古书内容须与其作者相合,进而断定古书的真伪。若对照战国文籍体例,上述这种思路当然纯属以今度古而实为庸人自扰。傅氏有关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的讨论,不仅仅是发展出一些足以破解疑古思潮的论述,也“几乎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可以破解疑古过勇的唯一有效途径”。
(二)古书自有其读法:刘咸炘、余嘉锡对疑古辨伪活动的反思
不仅在从事疑古辨伪的学者群体内部逐渐生发出了对古书辨伪活动本身的反思,其实在疑古辨伪活动风起云涌之时,即有学者保有冷静的观察和思考,较早注意到了古书成书及相关体例与古书真伪概念之间的内在张力,并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
1.刘咸炘对疑古辨伪活动的反思
刘咸炘认为目录学即为古所称之校雠学,其荦荦大者在部次书籍,次而及书之真伪、名目、篇卷,至于校勘异本、是正文字,则为其末务。对于古书辨伪之学,刘氏提出了一个看似已无需讨论而实则极为根本的问题——何为“伪书”?在刘氏看来,古书考辨之事自古及今,由疏而密,至于近世几于无书不伪的境地,其中多有不了解古书体例,“于不伪处疑伪,以非伪为伪者”,故刘氏云“欲辨伪书,当先明伪书二字之义”,刘氏之真伪标准至为简明:“伪书者,前人有此书而已亡,或本无此书,后人以意造伪书而冒其名,实非其人之作也”。标准底定,然后才可论真伪,在刘氏看来,昔人辨伪往往以非伪为伪,其原因即在于对真伪标准“囫囵不析”。对于伪书情状,刘咸炘在胡应麟《四部正伪》基础上对辨伪方法作了总结和补充,分“体别”(缀古事、挟古文、传古人名、蹈古书名)及“意别”(惮自名、耻自名、假重、祸之、诬之、求利与济私)两类。
章学诚在《淮南洪保辨》中已论及有关古书体例,如其论“古人有依附之笔”“旁讬之言”“伪撰之书”及“杂拟之文”,刘咸炘在此基础上作了更加详细的总结,计有六类:一曰事之乖谬,谓古书记事,间或时代抵牾,或一事而异说兼存,或发抒己意,往往借古事以重其说,年岁舛谬,事实颠倒,甚且虚造伪事,近于寓言,“事虽伪而书则非伪”,若“以所言之误而疑其人之非,则乖矣”;二曰文有附益,谓一书流传写刻,非经一手,或笃古者掇舍而误入他书之文,或好事者改窜而妄加一己之意,更有后人注识之语误入正文而致书中之事延及后代者,固不能以偏概全;三曰传述,概谓古书多非自著,往往口耳相传而后著之竹帛,其书往往为其门人、宾客纂辑而定,故题某人之书不必为其自著而多为其学派一家之言,此不当以伪论;四曰依托,概谓古书多有依托古人为言者,口耳相传以至著于竹帛,中或不能无得失,然虽本无其书,而旨有所出,言有所承,无所谓造,也无所谓冒;五曰补阙,谓以己意补古书之阙,补者非作者,既非冒名,亦不自讳,故亦不为伪;六曰讬古,谓己意不自抒而讬古人以言之,借名不同冒名,故不合伪书标准。世之不明此古书体例而辨伪书者多矣,其误即在于“不明古人著述之情状”。
此外,刘咸炘《续校雠通义》一书主要讨论由“七略”到四部的部类划分及体例流变。在刘氏看来,古书部类、体义之别实关乎对古书真伪的判断;又在《校雠述林·子书原论》中,刘氏条论子书不皆手著、子书多非成于一人一手而多后世裒辑、子书多重复零碎而不贯等等,因子书自有其体例,故今世考辨诸子者惟恃考检年代,而根本之误则在认子书皆由自作,故而考辨益密而纠纷益多,竟至无书不伪。在刘氏看来,后世考论战国诸子者,因不解子书体例,几至于无书不伪之境地。
相较于刘咸炘,稍早的孙德谦只可谓发章(学诚)氏之学的余绪,对古书体例的讨论实为承继高邮王氏之学而扩及字词之外而已;吕思勉论古书体例其实是其以学术为中心、以思想为线索之方法的支流,于具体的古书体例论之不详,故孙、吕二人所论均有条理不甚明晰、不系统、不深入之嫌。相形之下,刘咸炘对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的见解更入微、更有条理;且部类条别领出专论,于古书体例另书论列的做法,反映了刘氏对古书体例有更加自觉的体认,也使得其对古书体例的研究进一步专门化了。此后余嘉锡《目录学发微》专论部类衍变、《古书通例》专论古书体例的做法,刘咸炘实可谓开了先河。古书体例作为一种专门知识进入学人的考察视野,这对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研究的深化是必不可少也至是关重要的一步。
2.余嘉锡对疑古辨伪活动的反思
余嘉锡《古书通例》一书是以古书体例为进路观察和讨论早期古书的一部系统性论著,其真知灼见渐被出土文献所印证而日益为学界所重。
余氏在《古书通例》一书绪论中论辨古书真伪有三法及三难,方法一曰:考知史志及目录以定其著述之人及其书曾否著录。然周秦之书不皆手著,史志所载之撰人不尽为著述之人,且即便不论史志记载是否能尽举天下之书及或有讹误之处,古书自有别称、单篇别行及后世复出、献自外国等种种情况,故此法不尽可凭,此其难一也。方法二曰:考之本书以验其记载之合否。然古书有不出自一人者,或成于众手,或编次于身后,故“学案与语录同编,说解与经言并载”,又有“笺注标识,混入正文,批答评论,咸从附录”者,以致“语不类生平,事并及于身后”,又古书多有拟托者,“造作语言,设为主客之辞,鸣其荒唐之说,既属寓言,难可庄论”,故此法容有未尽,此难二也。方法三曰:考之群书之所引用,以证今本是否原书。然古书不免阙佚,加之传抄讹误,编次不同及分合不定,又或后人重辑,疏漏之所难辞而言伪造则非其罪,故此法尚非其至,此难三也。
以此三难,是生四误:不知家法之口耳相传而概斥为依托,误一;不察传写之简篇讹脱而并疑为赝本,误二;不明古书之体例而律以后人之科条,误三;不知学术之流派而绳以老生之常谈,误四。余氏所总结之辨别古书真伪的三法、三难及四误可谓简赅。
余氏《古书通例》共分四卷,每卷涵括数条通例,每条中详列事例。其卷一为“案著录”,下分“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古书不题撰人”“古书书名之研究”“汉志著录之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四条,每条下条列事例,如“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条,以下分别就正史之经籍、艺文六篇之志及四库提要举例说明诸史经籍志有不著录之书。
卷二“名体例”,下分“秦汉诸子及后世之文集”“汉魏以后诸子”“古书多造作故事”三条。前两条论子、集源流及其分野,畅论源出六经诸子之说。余氏此论子、集之异同及源流嬗变,除可知古今学术之得失外,于古书不皆手著、古书单篇别行及多有附益等情状多所关涉,且对后世以集之体制观照诸子著作以致抵牾处,也颇资镜鉴。
卷三“论编次”,其中分“古书单篇别行之例”“叙刘向之校雠编次”“古书之分内外篇”条。如“古书之分内外篇”条例举古书分内外篇之例,条别其状,推求原由,谓以内外篇分为二书者,必其同为一家之学而体例不同者也;凡一书之内自分内外者,多出于刘向,且其外篇大抵较为肤浅,或并疑为依托者。至谓古书之分内外篇,犹后世之文集之有内外也,诗文之见于外集者,特多为作者不存之稿及删去之文,少年之作、未定之论往往杂出其间,所以大致较内集为肤浅,然何可即指为造伪,且内集不皆手定,亦何可尽信,诸子亦类是。若因书中有可疑之处而尽指为伪作,则唐、宋人之集,又何异于古书,而其中即一无可信耶?
余氏《论附益》篇总结后人辑著者言行之状有数端:一曰编书之人记其生平行事附入本书,如后人文集附列传、行状、碑志之类也;二曰古书既多后人所编定,故于其最有关系之议论,并载同时人之辩驳,以著其学之废兴,说之行否,亦使读者互相印证,因以考见其生平,即后世文集中附录往还书札赠答诗文之例也;三曰古书中所载之文词对答,或由记者附著其始末,使读者知事之究竟,犹之后人奏议中之录批答,而校书者之附案说也;四曰古书之中有记载古事、古言者,此或其人平日所诵说,弟子熟闻而笔记之,或是读书时之札记,后人录之以为书也;五曰诸子之中,有门人附记之语,即后世之题跋也。余氏以为“当先明古人著作之体,然后可以读古书”,若不明古人著作之体例,不能深察著述变迁之迹,而好执当时之例以议古人,则考辩论说,不胜其纷纷矣。
对书体书例的总结实际上几乎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可以破解疑古过勇的唯一有效途径,余嘉锡对古书通例的研究和总结无疑切中肯綮。考虑到当时“疑古学派几乎笼罩了全中国的历史界”的状况,则余氏此书不能不说是有其针对性的。
综上所述,对古书疑伪运动的回应与古书辨伪活动相反相成,辩证地完成了对古书的第一次反思。在古书疑伪活动的刺激下,古书体例作为回应古书疑伪活动的核心议题被提出,进而将对古书的这次反思带向更深邃的层面。伴随着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70年代以后简帛材料大批问世,对古书进行新一轮反思的条件日益成熟。
二、超越真伪:对古书的第二次反思
新出简帛古书使我们得以一睹汉魏乃至先秦古书的原貌,大批的一手古书文本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于古书的知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为某些“伪书”恢复了名誉,更在于更新了我们对古书的整体认知,促使我们对相关理论与方法进行反思。
(一)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与对古书的第二次反思
李学勤是较早提出对古书进行重新反思的学者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李先生就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反思古书,进而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的有关课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如在《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一文中,李先生基于考古工作的收获及考古学的进展,提出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的时机业已成熟,并指出以往我们对中国古代文明发展高度的估计,恐怕在一些方面显著地偏低了。
对于我国古代文明发展程度估计偏低的原因,李先生认为主要有二:一是不适当地套用了外国历史的观点,再一个就是经学今文学派的影响。其中后者虽具有特定的思想解放意义,对古书考辨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然而其中也不乏疑古辨伪过勇的势头,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疑伪过勇的偏差“每每是由于对古书的形成传流没有足够的认识”。在印刷术发明之前,古书都是书于竹帛甚至依靠口传的,历久传流,“编次的变化,文句的更改,后世词语的羼入”,“都是可能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这并不能当做古书造伪的依据。简帛古书的意义在于“提供给我们的有关古书形成过程的新知识”,“可知古书的形成要经过复杂的过程,一篇文字常有几种传本,通过若干学者之手”。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其核心内容首先在于基础材料问题,这其中包含了材料的数量、质量等材料本身的条件以及对待材料的眼光、分析材料的方法两方面义涵。李学勤提出对中国古代文明进行重新估价,其主要依据便是上述有关材料的两方面的进展:考古材料的更新以及基于其上的,或曰由其触发的,对待及分析材料的新理论、新方法。
在结合文献材料与考古材料的意义上,李先生提出“走出疑古时代”的议题,并指出简帛古书的大量问世,使得对古书形成及流传更真实的、更详细情形的认知成为可能。李先生归纳了古书成书及流传过程中十种值得注意的情形,指出古书形成往往经过了很长的过程,其间历经较大的变动,才最终定型,如果以静止的眼光看待古书,不免有很大的误会。继承我国古籍考辨传统的疑古辨伪思潮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古书审查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心目中中国古代的形象”,可将之称为对古书的一次大反思。然而在对古书所进行的这次反思中,学者们并不十分了解古书形成及流传过程中一些异于后世的情形,基本是以静止的眼光来看待古书,并简单地以“真”“伪”概念对古书进行评价,这就难免存在一些局限性,其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在简帛古书大量问世的条件下,进一步了解古书形成及流传过程中的详细情形,这可以说是“对古书的新的、第二次的反思”,“必将对古代文化的再认识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也能对上一次反思的成果重新考察”。李学勤指出,从这个角度看,对古书的第二次反思具有方法论意义。
以往对古书的认识及评价是基于“真”“伪”概念的二分法模型,这个模型大体上是基于较为静止的视角看待古书的,而对简帛古书的研究则非常有助于以下观点的形成,即古书成书是一个动态的、长时段的复杂过程,“真”“伪”二分法模型对此往往是不适用的。基于这一见解,李先生提出被形象地称作“古籍排队”的古书考查方法:以出土材料设立几个定点,然后把其他的古书排进去。李先生是以一种古书考年的方法取代以往基于“真”“伪”概念的古书判定方法,很大程度上成为学界的共识,如李零和郑良树提出了以“古籍时代学”取代“古籍辨伪学”的意见。
(二)由古书辨伪学到古书年代学
1.郑良树的辨伪学研究与古籍时代学
马来西亚学者郑良树也是较早对辨伪学开展反思的学者之一。郑氏在20世纪80年代所编《续伪书通考》一书序言中,在总结近30年辨伪学发展的新趋势的基础上,对以往的辨伪学进行了扬弃;此后又在《古籍辨伪学》一书中对传统辨伪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了反思。进入21世纪,基于对出土文献及古书成书的研究,郑良树倡议以“古籍时代学”替代“古籍辨伪学”。
郑良树继踵张心澂编成的《续伪书通考》一书是古书辨伪学领域内的一部标志性著作。郑氏所总结的辨伪学发展的新趋势主要针对以往辨伪学中“旧”的因素。在郑良树看来,传统辨伪学中这些不合理的做法更多地体现在承继以康有为、崔适为代表的今文学家态度与方法的古史辨派学者当中,“古史辨派及其追随者在古籍辨伪方面,的确是承继康、崔余绪;因此,到了民国初年这一阶段,在古籍辨伪学这个范围内,立刻就展呈出一种现象:伪书愈来愈多,古籍愈推愈晚,而许多前人无法知晓、无法论断的问题,今人反而知道得更清楚,解说得更明确”。郑良树注意到了当时在古史辨派内部发展出的反思,指出胡适对有关考辨方法提出的批评,并认为这些声音在当时“势单力寡而被淹没而已”。
郑良树对古书体例与古籍辨伪学关系的认识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虽则在20世纪80年代郑良树对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已有了一定的认知,然而以古书体例观照古书考辨活动,进而对辨伪学的核心概念进行全面审视,则似乎是此后十几年的事情了。郑氏在《古籍辨伪学》一书序言中对古籍辨伪学这门学问名义进行了讨论,认为理论上来讲,古籍辨伪学应该包含将传闻为“真”的古籍经考订而判为“伪”的过程,同时也包含被认为“伪”的古书经考订而恢复为“真”的过程,“古籍辨伪学实际上应该包含来往的两条研究路线”,“是一门‘真到伪’‘伪到真’双轨同时进行的学问”,而古籍辨伪学这一称谓易于使人误解为由真到伪单方向进行的学问。然而改作“古籍真伪学”及最“大公无私”的“古籍真伪考订学”均不十分合适,因此,“与其含糊和噜苏,还是沿袭精简而不十分理想的旧名”而加“古籍”二字限定,或曰明确其研究范围。郑氏虽对古籍辨伪学之名义持保留意见,然其最终的方案是沿用旧名而加以限定。
在出版于21世纪的《诸子著作年代考》一书中,郑良树以《论古籍辨伪的名称及其意义》一文代为序言,继续讨论古籍辨伪学名义问题。郑氏对古书真伪这一概念本身的意义进行了反思。“何为‘真’,何为‘伪’?以今日观点来看,作者亲著者为真,相反者即称伪。然而古人似乎没有这种‘著作版权’的观念”,“先秦古人著文,皆不书篇名及作者,随作随行,没有定规,后来编次成书,也不一定出于手定;既无‘成一家之言’的意图,也无私家著作的版权观念。在编纂中,一些与作者生平行事相关的文字,或者他人之辩驳,或者作者平日的诵说而弟子熟闻而笔记之文录,以及门人附记的语录等,也都一概悉为编入”,如此,则“试问何谓‘真’和‘假’?……真伪之辨还有意义么?”
郑氏认为“真伪考”及“真伪学”之名恐怕不符合古籍流传及编纂的实况,也无法清楚表达这门学问目前所要从事研究的实情及范畴。既然古书真伪的概念已然失效并丧失意义,所谓“真著”和“伪托”的说法自然也随之没有意义了,郑氏认为“古籍其实是一种有生命的机体,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是“生机蓬勃,有增减的变化,也有衍生异化等的演变”,既然认为古籍是有生命的机体,有新陈代谢的现象,那么就无法确定有着漫长曲折演化史的古书中某一部分的“真假”,在这种情形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撇开真伪的争论,找出各篇的时代先后,对各篇的作成及传播情况加以考订研究,才能将古籍的真实情况说得准确。因此,郑良树认为“古籍真伪学”应当正名为“古籍时代学”。
2.李零的古书成书研究与古书年代学
李零以“古书年代学”代替“古书辨伪学”的意见与郑良树不谋而合。李零十分认同郑良树的相关思考和提法,他认为“年代学可以涵盖辨伪学,辨伪学不能涵盖年代学。过去编过《续伪书通考》的郑良树先生,后来也提出类似的说法。”其实李零在始于20世纪70年代对《孙子》古本的研究中,已经对古书体例有相当程度的认知。如其以《孙子》一书为例对古书的形成及流传过程、古书附益、书题篇题、篇卷变动、篇章结构等问题有较为充分的讨论。
李零认为围绕《孙子》一书的时代及作者的“怀疑之说”便由以往的古书考辨方法而起:首先从书的内容引起,因为怀疑书的年代,进而怀疑到书的作者,否认题名作者的存在或推测真实作者另有其人等。这些不科学的做法往往由于不了解汉魏以前古书成书过程以及相关的古书体例。古书成书是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从思想的酝酿形成到口授笔录,到整齐章句,到分篇定名、结集成书,往往不是一个人完成的。古书是在学派内部的传习过程中经过众人之手逐渐形成的,且往往因所闻所录各异而形成不同的传本,有时还附以各种参考资料和心得体会。这就造成老师的东西与学生的东西并不能做到泾渭分明,所以对于这个漫长的过程,我们既不能以书中最早的东西为准,也不能以最晚的为准,而是要用上下限卡定它的相对年代,把此中的全部过程均考虑在内。
古书附益的情形也多伴随古书形成的过程,甚至某种程度上就是古书成书的一种普遍形式。汉魏以前的古书之附编往往为后学之注解,古书注解与后世多不同,古书注解往往并不附列本文之下,在形式上是独立的,在内容上也较为灵活随便,通常并不逐字逐句解释正文,其在经书者可成为正式的传,在子书者往往保存于所谓外、杂篇中,古书的这些注解实与后学的附益之作无严格区别,这些注解与上文所说的各种参考资料和心得体会略可等同,而这也是古书多有附益故“老师的东西与学生的东西并不能分得那么清楚”的原因了。
李零指出,从宋代辨伪学到近代疑古派所使用的“真伪”概念有很大片面性,因为“真伪”的概念是对“著作权”而言的,“著作权”的概念一乱,“真伪”的概念也势必大乱。辨伪学家讲“真伪”着眼点主要是“年代矛盾”,这样的矛盾本来可以通过年代本身去解决,而不一定非得归入“真伪”的范畴。研究古书年代的学问理应称为“古书年代学”,将之与“辨伪学”相互混同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并且传统辨伪学在逻辑上存有疏漏。传统辨伪学在操作上主要依据一种想定的推理,即古书的题名作者应与古书的内容相符,古书内容既然出于同一个题名作者,则它的各组成部分也应有同时性,符合此点者为“真”,反之为“伪”。这种判定古书性质的做法依据的是汉魏以后的著作体例,放之先秦,则大谬不然。
不了解汉魏以前的古书体例,对古书形成的漫长过程只取其晚而不取其早,混淆古书本身与其所记内容,将“层累形成”理解成“层累造伪”,这些也都是以往疑古辨伪活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可见古书体例对于了解古书成书、判断古书性质,进而对古史研究均大有意义。随着考古学的进展以及相关材料,尤其是简帛古书的大量问世,以往有关古书体例的研究成果也经历了一个重新发现的过程,如余嘉锡的有关著作,尤其是其《古书通例》一书获得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李零便在余嘉锡《古书通例》所总结的古书体例的基础上,参以出土的“一手”古书文本,对古书体例进行了新的归纳。
基于对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的认知,传统辨伪学以真伪二分的概念与模型审视古书的做法自然颇引讨论,而与此对应,考察古书年代作为审查古书的方法无疑值得认真对待,至此,“古书年代学”的提出便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其实,从对古书真伪概念反思的角度,疑古派学者所提出的一些概念或曰模型对于解释古书成书倒是有所助益的,如顾颉刚“不立一真,唯穷流变”的提法与李零、郑良树基于古书体例而提出古书年代学的理路有某种程度的暗合,其描述古史的“层累造成”的模型,若稍作修改作“层累形成”,其实也可视为对古书成书状态的一种较贴切的描述。只是相关论述只有被置于长时段动态的古书成书观及对古书体例有深入认识的语境下,才有可能显现出其中所蕴含的合理内核。这种对学术史的反思及认识本身是新的研究范式建立的基础。
(三)理论与方法的探索
1.对古书辨伪方法的反思
廖名春依托出土文献从古书体例入手对传统的辨伪方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在《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一文中,廖名春基于余嘉锡所总结的“古书通例”被出土文献所证实的情形,对梁启超所总结的辨伪方法逐一检讨。对于梁启超所总结的辨伪方法,廖名春认为“基本上是错误的,至少可以说是有严重问题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则大致有三:一是在价值观上宁失之疑而勿失之信,考辨古书时先存了一种“书愈古者,伪品愈多”的偏见;二是在方法论上缺乏辩证观念与历史观念,以今律古,不懂得周秦古书形成和流传的独特规律,将古书自然演变的过程看作有意作伪,将古书流传中的问题与古书本身的问题混为一谈,将形式上的问题与思想实质上的问题、将局部问题与主体部分的问题简单地划等号;三是多依赖丐辞和默证。
其实对辨伪方法的弊端胡适已有较为深刻的反思,然而胡适所批评过的一些方法,仍“广泛见于今人考证年代的文章之中”,这其中的原因也多在于对古书成书及古书体例的隔阂。对此,有研究者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其中李锐的工作颇具代表性。
对于有关研究在方法和理论预设上所存在的问题,李锐认为原因主要在于讨论古书时缺乏“发展”的观念。由于古书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古书篇章的形成比较复杂,所以我们不能以今律古,以为古书都是一成不变的,且古书所记的思想内容与其语言形式在年代关系上往往并不对应,“思想内容可能来源很早,语言形式可能形成很晚;思想内容可能源自其他人物、典籍,语言形式则可能归之于本门家学”,“语言形式上的伪或晚,并不等于思想内容上的伪或晚”。
比较某种思想概念或词语来判定古书早晚的方法很大程度上涉及“同文”现象与判定古书关系的方法。以“同文”来分析古书的相对早晚也是古书辨伪中一种常用的方法,李锐指出以往据“同文”判定古书相对年代的方法忽略了古书大量佚失的情形以及“同文同源”的可能性,因而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存有问题,所得结论当然也不尽可靠;针对古书流传的复杂情形,李锐更进一步提出了“族本”概念,助益“同文”文本关系的讨论。
2.古书体例研究的学术定位及意义
伴随着20世纪初年疑古思潮的勃兴,当时已有学者对其中不谙古书体例而导致的“鲁莽灭裂”情形有所洞察,并基于传统的校雠学对古书体例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对这一学术“潜流”,张京华是较早进行系统梳理和讨论的学者。在张京华看来,有关中国古代书体书例的总结是一些足以破解疑古思潮的论述,并且“实际上几乎可以说是迄今为止可以破解疑古过勇的唯一有效途径”。张京华将对古代书体书例之义例的总结与对古代史官史职体制的重新认识一道,作为考古学以外“重建古史”的二条“内证”之路。
所谓古史重建的“内证”之路,质言之,是指从古史本身所自有的内容和特性来证明古史具有可靠品格的途径,而对古史的认知进而对古史品格的证明,无论以何种方法及途径,其所依材料大致均以作为史料的古书(包括简帛古书与传世古书)为主,因此,在此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古史问题的最终解决其基础及核心内容均在于史料学。传统辨伪学“前后己历经数百年的努力,将大批先秦古书网罗为对象,凡在证伪方向上的所有可能的说辞应该都己提出,却并没有能给出判定古书真伪的真正有理的标准”,此中原因就在于传统辨伪学所讨论的“恰恰几乎都是古书体例范畴内的问题”,然而先秦古书体例范畴内的真实情况“远比研究者想像的要复杂和富于变动”,“不仅传统辨伪学者不可能完整掌握其规律,就是现代学者在了解部分出土文本情况之后,恐怕也不能说已穷尽其所有的可能性”,在对于古书体例问题的了解远未穷尽,“已知规律的判定力是不确定的,甚至可以说是可疑的”的情形之下,对于某种先秦古书证伪的最终标准除了依靠古书内容上的所谓“内证”外,还应该包括“来自书外情况的说明”,即应该找到正面反映作伪行为的,包括“属于所谓知识社会学或知识动力学关注的领域”之足够的证据或证明。
对于这种包括“内证”和“外证”的反映辨伪行为的“多方面的、完整的证据”,谢维扬称之为“关于论定古书真伪问题证据的完整性的概念”。谢维扬从建立完整的古史史料学基本概念的高度,对古书成书及其所反映的古书体例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讨论和总结,并对古书成书相关问题的研究目标及意义开展了系统的思考和论述,初步廓清了古书成书及古书体例研究对于建立完整的、更加科学的古史史料学的意义。
谢维扬以古史史料学为古史研究的基础以及核心内容,这无疑触及了古史研究的中心问题。谢维扬指出,对古书成书情况的再认识,尤其是通过新出土文献所作的研究,是“检讨和重新建立起完整的古史史料学的基本概念”的核心问题。谢维扬立足于古史史料学研究这一较为宏阔的视野,论述了在简帛古书大量出土的条件下古书成书要回答的三方面的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古书真伪的问题,或更确切些,是以对先秦古书成书情况的了解来判断传世文献的可靠性程度的问题。这一问题涉及传统辨伪学的基本概念和模型、古书体例的研究以及对古书真伪判定的有效标准问题、与证伪标准有关的关于举证程序的问题。
谢维扬指出,整体上来看,“传统辨伪学的成果并不理想这一点表明,对中国早期文献这一大宗资料而言,其作为史料的价值在总体上与古书辨伪工作并没有重要的、全面的联系。如果说‘传统的’史料学理论是以‘辨伪’为主要特征,那么未来古史史料学将越过这个阶段,而进入更深层次问题的处理”,未来史料学思考的重心“将会逐渐放到对于现代古史研究的要求更具针对性的问题上”,而未来史料学的重心同时也是古书成书研究应该回答的另外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关于古书内容来源判别问题的研究,以及加强早期文献文本之间关系问题的研究和整理。正是基于对传统辨伪学及相关古史研究成果的反思,谢维扬指出,应逐渐将文献学与古代“书史”的工作在特定课题的研究中同史料学工作的不同任务与要求区分开来。除了在较宏观的古史史料学范畴内对古书成书及古书体例进行讨论之外,谢维扬从有助于更深入思考和恰当处理古史史料问题的角度对古书成书和流传情况进行了总结。
3.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研究的新进展
冯胜君在对20世纪古文献新证所做的研究中,对先秦两汉古书本身的特点及其在流传中不同于后世古书的主要情况均有讨论,对前贤所总结的先秦、秦汉古书流传情形多所补证;值得注意的是,冯氏还将简帛古书的形制特征及抄写特点作为古书体例的组成部分予以专门论述。与冯氏的工作类似,李锐结合出土文献对余嘉锡所总结的古书命名问题进行了补充讨论。
对古书体例进行更深入、细致的研究是学术研究本身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经典的个案研究是相关研究深入推进的产物和标志,宁镇疆对古书体例的研究即为此中代表。宁镇疆《〈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一书以郭店楚简及马王堆帛书所出《老子》为依托,在深入篇章词语的微观研究基础之上,尝试从整体上对《老子》的结构形态在“前今本”时期的演进进行宏观的考察。
宁镇疆对《老子》早期传本的整体性考察有两点内涵值得注意:第一,将对相关材料的解释与结构研究结合起来,将相关材料置于《老子》结构演变的大背景下去讨论,在尽可能长的“时段”内去认识材料变异的“阶段性”和传承的“一般性”;第二,将《老子》结构流变研究与《老子》成书过程相结合,对《老子》结构流变作出解释和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并丰富以往学者对古书体例的研究。搞清《老子》结构的演变,将会给我们认识《老子》及其他先秦古籍的成书过程提供必要的参考。以此为起点,我们就可以超越传统的,特别是以“疑古派”为代表的对老子其人或其书的看法,在《老子》的创作与形成年代上获得全新的视域,将《老子》一书的形成放到中国“书”史或著述史演变的大背景下去认识。这无疑体现了以长时段、动态的古书成书理念观照古书个案研究的学术自觉。
通过对《老子》早期传本结构流变的研究,宁镇疆对古书成书及古书体例形成了一些重要认识。如在关注古书成书“通例”“通则”的同时,不应忽略某一类古书形成所遵守的特殊“规则”,而应当对古书成书情况作“类”的区分,因为不同“类”的古书,其成书往往经历了不同的道路;“诸书互见”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在古书成书问题上“材料来源的多元化”情况,在横向上反映了此类古书最初材料来源的多元化,纵向上反映此类古书在内容上存在断续“增补”“附益”、不断完善的特征;古书“流传”与“形成”的辩证关系以及古书形成与流传过程中的求“优”而非求“真”的存佚规律等。
三、结语
对古书疑伪运动的回应与古书辨伪活动一道,成为对古书第一次反思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条线索可谓相反相成,辩证地完成了对古书的此次反思。在古书疑伪活动的刺激下,古书体例研究作为回应古书疑伪活动的核心课题被提出,进而将对古书的这次反思带向更广阔、更深邃的层面。
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70年代以后,简帛文献持续涌现,为我们提供了重新审视中华文明的宝贵契机。值此背景下,李学勤、裘锡圭提出的“重估中国古代文明”“重建中国古典学”等课题迅速凝聚了学界的共识,有关中国早期文献的讨论也持续深入。最近半个世纪,有关古书成书的研究正在经历一场范式转换——由基于真伪概念的“古书辨伪学”转向基于长时段动态成书观的“古书成书理论”。其间不仅有较为宏观的理论思考,如李零、郑良树以“古书年代学”替换“古书辨伪学”的思考,廖名春、李锐对传统辨伪学理论与方法的检视,张京华对疑古思潮的学术史梳理与反思,谢维扬有关建立“科学的古史史料学”概念的探讨等;也有坚实的个案研究,典型如李零的《孙子》古本研究、宁镇疆的《老子》早期传本形态及流变研究、冯胜君及李锐对古书体例的重订补证;更有基于个案研究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思考,如李锐的“同文”分析法与“族本”概念、宁镇疆有关古书成书类型学研究的设想及其有关“诸书互见”的分类研究、韩巍“古书形态学”的提法等。
古书成书与古书体例相关概念与模型的提出和建立,均源于学界长期扎实的研究实践,反过来,相关概念、模型及其所植根的新理论新方法对相关研究又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持续的推动作用。在这一意义上,对古书的新反思无疑具有更加自觉的学术意识,可以视为中国现代古典学重建从自发走向自觉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