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祎楠:认识论视野中的中国国家现代性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8 次 更新时间:2022-07-2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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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祎楠  

如何理解中国国家自身历史发展道路的现代性?这是历史学与政治学共同关心的问题。进入21世纪,伴随着对于“中国道路”等命题的热烈讨论,学者们聚焦中国历史的独特性,以此说明西方“现代性”政治模式在解释中国历史发展上的局限,并证明中国自身的发展道路同样可以孕育现代国家治理模式。


基于以往的研究,本文尝试从“认识论(epistemology)”的维度探讨中国国家现代性问题。本文并不只是要回答诸如现代性是什么,中国的现代性是什么,中国是不是现代国家,中国如何走向现代国家等问题。中国国家现代性并不仅仅是关于历史事实是什么的问题,更是关于历史经验“如何”成为历史事实的问题。因此,本文聚焦于研究者“如何”呈现中国历史道路的现代性,并尝试将这一过程纳入学理分析——这便是本文提出的从“认识论视野”探讨中国国家现代性问题的含义。具体来说,本文将首先简要分析以往学术界对现代性研究中的历史“目的论”的批评,以及伴随此种批评而兴起的“历史经验主义”的研究特点及其塑造的学术生态。接下来探讨“历史解释”意识的兴起如何促使历史学与政治学者反思其研究得以成立的认识论基础。沿着认识论的思考路径,本文提出现代性研究中的“认识模式”问题,并将结合具体著作,分析认识模式的差异如何使现代国家发展道路以不同的面貌得以呈现。


一、超越“历史目的论”和“历史经验主义”的局限


历史目的论(teleology)将西欧现代国家形成的历史机制(如民主化、理性官僚制、公共领域的形成)作为人类走向现代国家的普适性发展道路。持“目的论”的学者认为,由于中国历史发展缺少(或具有)机制中的哪些特点,因而中国无法(或可以)发展成现代国家。比如,20世纪初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论”提出,中国在唐宋时期最大的变革在于君主专制体制的出现,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朝廷与地方社会的疏离。内藤湖南认为,此种特征延续到20世纪初的中国,因此中国无法自发走向现代国家。内藤湖南对中国历史的判断来自于他心目中对现代国家如何生成的固定认识。他相信,现代政治必然产生于国民推翻君主专制政体的历史过程之中,并以此普适标尺衡量唐宋间的历史变革,发现了君主专制的出现和强化。当然,历史目的论并非等于历史停滞论。比如,另外一些学者强调传统中国已经具备了西方现代文明的某些特点,在清代甚至更早就已经发展出类似欧洲近代早期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两种理解虽然对中国古代历史中有没有“现代性”各执一词,但都是以“目的论”的方式看待历史的。


时至21世纪,中外学界对历史目的论的批评日益激烈。与此种批评相伴的,是历史经验主义的兴起。“历史经验主义”学者批评“目的论”阻碍了对中国真实历史经验的探究。在他们看来,中国历史经验的复杂性是任何西方理论框架没法概括的。历史经验主义者将“理论”与“历史经验”视为截然二分的领域。历史经验的发现依赖于中国史学古已有之的基本方法,如考证学、史料文献学等。经验主义者相信他们可以探寻历史经验层面的客观真实。而作为主观观点的理论要想成立,必须被这些客观经验所支撑。他们发现,所谓“理论”都很难得到经验百分之百的证明,因为中国历史的丰富性使得研究者可以找到各种经验材料去反驳某种理论。在“实证”思路下,理论难以找到容身之所。当然,所谓“理论”在历史经验主义看来,就是对历史某些整体特征的概括性描述:如“传统中国发展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中国自南宋开始精英着力于地方活动以获得资源”,“中国具有和欧洲近代早期类似的公共领域”等。由于历史学者可以通过丰富的资料证明“理论”存在的错误,他们对“理论”也就难以建立起信任的态度。这样的怀疑进而促生一系列研究伦理:研究者只承认对具体历史经验研究的合理性,并有意无意地排斥对诸如“现代性”等理论命题的研究。更有甚者,通过划分出所谓“本土/外国”“经验/理论”的界限,学者得以在自我想象的中国历史“真实客观”经验中遨游。不可否认,历史经验主义切实推进了对某些局部历史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对中国具体政治经济制度内容的考证、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经历的还原等。但是,在历史经验主义看来,任何关于现代性特征的理论判断都无法概括中国“本土”的历史经验。讨论现代性如同“玩理论”,必然会被历史经验研究推翻。


对于政治学来说,历史经验主义引导学者将“历史”视为构建理论的证据库。学者或者将历史资料转化为测量变量的数据库,或者是挑选历史资料证明某些理论概念。一种学术知识生产的“分层”想象由此产生。在此种分层结构中,历史学家被认为是只负责历史经验事实的考证、审核,而政治学者则负责将这些事实“上升”成为理论概念。居于“高端”的政治学者也切身感受到某种无奈,特别是当历史学家挑战他们的研究缺乏经验证据支持,或者是由于“不懂历史”运用了错误的经验证据时,这样的分层、挑战和无奈实际源自于“社会科学理论”与“历史经验事实”的划界与隔膜。这种学术职业生态(ecology)成为现今历史学与政治学互动的重要样态。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问题意识、研究方法与学术生态正在出现。在历史学中,一些学者开始重新思考“历史解释”的可能性。他们或是从阐释学角度反思历史经验组织背后的理论前见与历史解释的关系,或是思考如何将历史事件、人物互动关系等因素纳入历史解释之中。同样,在政治学中,持“历史转向”主张的学者开始关注历史文化系统在建构政治行为过程中的底色性作用。政治学与历史学在“历史解释”问题上产生思想交汇,新的学术生态开始孕育。


历史解释工作使历史经验主义在学理上面临实质性困境。历史解释需要学者不仅仅搞清“是什么”。在构建历史解释时,他们需要把各种“是什么”的片段历史经验资料组织起来,形成对现象(如事件、制度)如何发生、为什么发生的解释。这一工作的核心是建立历史经验现象之间的关联。因此,学者必然需要回答:为什么我们以“如此方式”将历史材料组织起来是合理的?为什么如此组织资料可以使历史叙事具有因果性?他们进而需要回答:历史过程中何种实质性的特征可以成为解释历史结果的原因?研究者可以通过什么样的理论视角展现这些实质性特征?要想回答这些问题,研究者便不能再滞留于自我想象的“历史客观真实”之中,而是需要将“真实”本身纳入反思与学理分析,需要自觉探究“历史解释何以可能”这一认识论问题。具体来说,学者无法再执着于“客观历史经验能否印证理论”的争论,他们需要讨论历史经验“何以能够”生成历史解释。这必然意味着,学者需要承认任何所谓的“客观”经验都难以将其自身假定为真实,因为研究者构建“客观化了的经验”(特别是历史解释)的学理过程本身才是历史的真实。要想揭示此种历史真实,学者需要看到理论视野对经验构建过程的引导作用。本文提出的“认识模式”便属对理论视野的分析路径,它使“理论视野”成为可以被明晰分析的范畴。此种分析并非研究者的放飞自我,而是严格运用国际社会科学理论语言说明历史解释中“认识模式”的特点。这本身就是与国际学术共同体建立连接的过程。对认识模式的分析,打破了历史经验主义所构建的关于“客观历史经验”与“主观历史理论”的分界,以及由此分界促生的学术生态。在“认识论”视野中,历史学与政治学找到了新的交汇空间。他们不再以等级分工相互看待,而是在对认识模式的反思与创新中相互启迪、“共同成长”。学者们也将不再拘泥于“本土”和“国外”的分野,而是共同探寻可以将自身研究过程纳入明晰分析与讨论的国际理论资源。


在认识论视野中,研究将不再聚焦于如何找到片段性的历史经验证明或证伪现代国家的抽象特征(如代议民主、公民政治等),而是转为关注不同研究以何种“认识模式(epistemic modes)”解释中国国家现代性的问题。“认识模式”指的研究者以理论组织历史事实以使之具有整体意义的方式。本文讨论的认识模式包括三个主要内容。


第一,研究者基于对社会行动的何种存在论(ontological)认识来构建具有解释性的历史叙述?历史离不开作为行动者的人,历史叙事总是围绕人们如何行动而展开。这里的行动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群体等。无论是将历史人物视为采取“策略手段”以满足“目的动机”的行动者,或是将人们对世界意义的不断理解视为解释行动的基础,研究者都是在依照他们对社会行动的基本认识叙述历史。他们可以将历史讲述成如“宫斗剧”一般的策略性竞争,也可以展现历史人物如何在对世界意义的图景中看到彼此的角色和位置。同样的历史资料,由于研究者不同的存在论视角,可以呈现出不同的意涵。


第二,研究者如何展现历史因果过程的历史质性?所谓历史质性是历史蕴含在历史过程之中,促成各种历史现象生成的历史实在(real)。历史质性并非可以直接测量和感知,而是学者以自身的理论视角表现出的历史实在性特质。历史质性是历史过程的理论“意义(meaning)”:研究者运用理论说明历史过程“意味着什么”。要想完成这一工作,研究者需要运用历史比较、理论构建等方法,来合理地说明为什么某种理论可以概括历史因果过程的实质性特征。所谓实质性特征并非是可以推广的规律。对历史质性的展现也并不是要说明此种质性可以在大量的样本范围内得到验证。历史质性的研究是要展现历史案例所具有的理论特质,即说明此案例如何在某一理论系统中具有最强的典型性——或者说最能体现此种理论的内涵。这一过程同样是在展现案例的“一般性”意义,但此种“一般性”并不在于已知案例得到的理论认识可以推广到对其他案例的解释中。所谓一般性指的是,研究者运用学术共同体所共享的理论知识来表现案例的意义,从而使案例成为可以被共同体理解、反思和讨论的对象。此外,无论研究者是否同意对历史质性的某种展现,他们都相信对历史质性的理解是多元的、包容的。每一束理论都照亮了历史的一部分,也便遮蔽了另外的部分。作为历史真实的“质性”并非只是被照亮的那部分,而是研究者不断照亮历史的“过程”本身。


第三,研究者如何展现历史质性所具有的生成历史现象的因果力量(causal power)?此种“力量(或者称权力)”并非指的是一个实体(entity)依靠自身物质资源、合法性等优势使另一个实体服从意志的过程。历史质性所具有的权力在于其促生历史结果的力量。此种权力过程是依赖研究者的学理分析才能展现出来的因果过程。研究者需要分析一系列看似分散的历史现象是如何被共同的历史实在之质促生的。要想进行此种分析,研究者需要说明历史质性如何通过历史行动者显现其作用。历史质性能够解释越多的具体现象,其因果力量也就越强。


下面我们通过对两部著作所蕴含的认识模式的分析,说明这些模式如何塑造了学者对中国国家现代性的不同理解。


二、历史质性:中国国家现代性的展现方式


李怀印的《现代中国的形成:1600-1949》将“历史目的论”作为对话对象。作者强调不能简单地用所谓“帝国”转向“民族国家”这一西方历史发展的基本模式来衡量中国历史,进而否认中国可以发展出具有“现代性”的国家体制。作者提出解释现代国家能否产生的三个历史“质性”机制:一是地缘政治,即面对外来国际挑战,国家统治者能否制定相应的目标以应对;二是财政动员机制,即国家如何将社会经济资源通过财政税收抽取出来,使之调动成为达成国家目标的物质资源;三是政治认同机制,就是在分配社会经济资源时不同社会、政治集团内部成员或集团之间的认同和凝聚力,这种认同越强,财政和军事资源的使用效率也就越高。


这一框架的提出,源于作者在政治学理论与历史研究两个领域的学养累积。作者对于国家建构三大机制的认识受到了英语世界国家建构(state-making)理论流派的影响。比如,对于地缘政治讨论受到了奥托·海因兹(Otto Hintze)、韦伯等“战争推动国家建构”理论的影响,该理论强调欧洲近代早期地缘战争推动统治者创新制度以应对战争挑战,现代国家的兴起是应对战争的结果。对于国家财政动员机制的讨论,受到了如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欧洲财政国家(fiscal states)等研究的影响,这些研究关注国家如何建立政治体制以汲取财政收资源,特别是不同国家的经济条件如何促使统治者或是依赖民主体制或是依靠强制制度来获得汲取财政收入。对社会内聚性与认同对国家能力的影响的讨论,受到了迈克尔·曼(Michael Mann)等学者关于社会凝聚性与国家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e power)关系研究的影响。这些理论视角引导了作者整合碎片的历史经验,在经验与理论视角不断的相互启发中,将理论视角转化为“分析”历史意义的框架。作者详细叙述和分析了中国国家发展中的三个关键过程:18世纪末到19世纪末整整一个世纪的社会、内政和地缘政治危机对清朝已有的统治方式的挑战,以及清廷为应对挑战而开展的自强运动和清末新政,以及于此连带的整个社会精英的自我转变历程;军阀混战中“集权地方主义”的出现与国民党最终的胜利;国共斗争与共产党的最终胜利。作者通过将这些具体历史过程与国家建构理论参照比对,寻找合适的理论来表现历史的实在性特征。


历史质性如何促生了中国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历史现象?作者主要通过两个环节将质性机制与具体历史现象连接起来。首先,作者强调上述机制不仅仅是历史的外部形式,而且也是具体历史人物真实的行动动机。在叙述中,统治者是在自觉应对挑战,追求增加财政能力,并建立政治认同、塑造社会国家的凝聚力。三大历史质性机制被处理为历史人物在微观历史中展开行动的内在动机,由此解释了各种国家制度为什么可以发生——它们是行动者达成动机的手段。其次,作者还以上述机制来衡量历史结果:该书的历史叙事关注历史人物是不是达成了上述目的,以及他们在应对挑战、财政动员与建立社会认同方面的努力是不是具有相较于其他行动者的优势。同样,作者相信历史行动者自己也会做出类似衡量,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后续的应对行动。由此,作者依照三大机制建立起基本的历史叙事模式:为了达成上述三大目标,国家建设者既利用清代帝国原有的历史遗产,又采取一系列策略来建设新的制度,这些策略的目的是使中国走向现代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方式并没有达成原有设定的目标,这样的不足会推动历史人物继续开展行动;走向现代国家也是一场竞争,现代化目标完成不好的行动者会被淘汰;胜利者的成果由此被作为新的历史路径依赖而得到巩固,优胜劣汰使有效的国家建设成果不断累积;在一波又一波的竞争中,国家得以建立起应对地缘政治有效的财政制度与国家社会凝聚力,国家现代性在历史中产生出来。按照这样的叙事模式,作者讲述了18世纪到20世纪的中国在内忧外患中孕育现代国家的历史进程。18世纪末开始,到了19世纪末达到极致的内外危机如何破坏了清朝财政结构中长期保持的低度均衡,地缘政治危机推动清朝统治者改革地方体制以增加财政汲取资源能力。改革影响了地方对中央的认同结构,地方精英开始要求中央给地方让权,这使“地方化的集权主义”这一新的国家制度出现,为新的历史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中国走向现代主权国家开启了条件。在发展地方集权的过程中,国民党成为具有资源动员和社会认同优势的地方性力量,战胜其他军阀统一中国;但新兴的共产党有力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凝聚与财政动员能力,并在新的高度实现了突破,最终战胜了国民党。共产党的成就也塑造了中国现代国家的形态。作者把一系列具体的事件融于历史叙事,从而展现出历史机制“如何”使一系列看似无关的现象出现。正是在这样的从历史实在到现象的不断运动中,具有现代性的中国国家从历史中涌现出来。


通过与其他著作的比较,可以看到不同的认识模式是如何引导研究者得到对中国国家现代性的不同理解。赵鼎新在《儒法国家:中国历史的新理论》中以不同的认识模式建立对中国现代性的理解。作者首先界定了人类历史的结构性机制,将人类彼此竞争、追求战胜并支配他人视为一切社会的基本结构。作者建立起四种竞争性行动模式,将其视为分析历史现象的理想型。这四类模式共同表现了行动者(包括群体、组织乃至某种文明)如何“理解他们生活的意义,以及如何向自己和他人证明行动和目的的合理”。这四类模式包括人们追求提高他们榨取,转化,分配和消费自然资源的能力;人们的侵略性和防御被他人侵略的诉求;人们需要建立集中强制的规则来保证支配与相互合作的顺利开展;人们需要将自己的生活和行动合理化乃至使之变得荣耀。这四类行动模式使行动者可以在竞争中累积四类权力资源:经济权力、军事权力、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当行动者更擅长某些行动模式时,他便可以在相应的领域累积更多的权力资源。同样,当某些行动模式被一种文明中的人们所普遍采纳时,此文明也就在相应领域具有更强的权力资源,更适合应对相应的历史挑战。作者通过这一理论框架分析中国自西周到现代的长时段历史进程,将中国传统国家发展的历史表现为“意识形态”和“政治”这两种行动模式被普遍接受的过程。在这两种模式主导下,中国自西汉开始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儒法国家”形态。此种形态中,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力资源的累积成为主导性的社会样态。


作者进而强调,作为中国历史质性的儒法国家形态,可以回答一系列具体的历史经验性问题,比如为什么中国自西汉确定的政治文化制度模式可以历经不同时代的变迁,灵活应对挑战,保持相对稳定?为什么清代和蒙元等少数民族政权相比,可以建立更持久的帝国?为什么中国的民间宗教可以在宋代之后更大发展?为什么明代后期的一些非正统儒学思想没有能够削弱理学的支配作用?作者通过对历史人物在具体情境中的思想与行动,展现四种行动模式及其促生的权力资源结构如何左右了具体的历史发展轨迹。


正是基于对历史质性结构的认识,作者提出传统中国与现代国家的根本区别。作者强调,现代性政治运行的社会基础在于人们普遍将“私人导向的工具理性转化为社会行动的正面价值,并服从这种理性的支配”。与之相对,儒法国家与现代性政治从基本运行逻辑和资源累积特性上根本不同。由此,该书超越具体历史现象的比较,说明现象之下中西历史的实质性差异。这显示了该书认识模式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正如作者所揭示的,在以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力为普遍追求的社会,即使出现某些类似现代政治的现象,但当研究者将这些现象和其他现象连接起来,或从更长的历史时段再次观察这些现象时,他们会发现:那些看似说明中国具有现代性的片段性现象却依然是被儒法国家这一历史实在所左右的。作者因此批评加州学派依照“控制性比较”的认识模式建立起的现代性研究。后者过于强调偶发事件对于生成现代性的作用。在该书的叙事与分析中,现代性代表了特定文明形态中人们通过稳定的行动模式而长期累积的权力资源分布特性。


赵鼎新与李怀印的著作在认识模式上存在差异。首先,在存在论层面上对社会行动的理解不同。李怀印强调国家建设者具有追求国家现代性的动机,并可以不断调整自身行动而完成诉求。这是目的—手段的存在论模式。赵鼎新则并不认为不同文明的行动者具有追求现代性的共同动机。他关注不同文明中的行动者如何理解和展示其行动意义、证明行动和目的合理性。这是以“意义理解”为中心的存在论模式。对社会行动模式的不同理解也使两部著作呈现出不同的历史质性。赵鼎新的著作聚焦于行动者如何通过不同行动模式累积权力资源,以经济、军事、意识形态和政治四种类型展现历史结构,从而提出“儒法国家”这一被政治和意识形态行动逻辑主导的中国历史质性。李怀印则依照“从目标追求到结果”的方式划分出三种历史质性机制,以此作为中国历史的质性特征。其次,二者的差异还表现在如何展现历史质性和现象的关系。李怀印将历史人物的“动机—手段—结果”作为展现质性机制如何生成现象的基本叙事模式。赵鼎新则关注具体历史动态情境如何强化了儒法国家的基本结构。正是认识模式的差异,使二人对中国能否自我发展出现代国家持不同的看法。


三、结语


本文从认识论视野反思了中国国家现代性的研究,分析了研究者不同的认识模式如何引导他们呈现出对现代性的不同理解。对历史解释的追求,促使历史学和政治学者重新反思如何将资料组织起来以建立解释。这为学界超越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分层、隔膜提供了可能。本文提出“认识模式”以说明建立历史解释的可能方式。认识模式将学者构建历史叙事与历史质性的过程本身纳入到明确的分析之中。在认识论视野中,研究者可以克服“客观经验—主观理论”二分带来的研究模糊性与任意性。他们可以重新构建新的学术生态,在相互交流中共同成长。他们可以在不断的认识论分析与反思中,扩展国家现代性研究的界限。这便是认识论视野给国家现代性研究带来的学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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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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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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