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春: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事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5 次 更新时间:2022-06-08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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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玉春  


4月20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废止强迫劳动公约》。这是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是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新成就,符合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期待,必将增强中国劳动权益保障法治水平,推进世界人权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贯肯定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宗旨原则,始终重视国际人权文书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签署、批准和加入国际人权公约,迄今中国已经加入了28项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这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是中国尊重、促进和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使我国在人权事业上与国际进一步接轨,有利于增强中国与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对人权普遍性原则的尊重,展现了中国致力于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的一贯原则立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积极态度和坚定意志,彰显了中国对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开放自信,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又一新成就,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在人权领域的践行,是中国为实现联合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宗旨和原则作出的又一重要贡献,在中国人权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将认真履行这两个国际劳工公约义务,把有关宗旨原则进一步转化为国内法律法规,推动国内相关劳动法律修订完善,夯实中国人权特别是劳动权益保障法治基础。

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标志牌。加入联合国人权公约的人口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程度。当前,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进步,越来越有赖于更多人口加入参与,越来越得益于更多劳动者劳动权益充分保障。拥有14亿多人口的中国批准加入这两个公约,更加充分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本身就是对世界劳工权利保障的积极促进和巨大贡献,提高了全球劳工权利保障的体量和成色,促进体面劳动覆盖更多人口、更广范围。这还是对联合国人权公约宗旨原则的礼赞,极大增加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适用人口,拓展了适用范围,显著增强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广泛性、普适性,彰显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生机活力。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引领下,世界人权事业将因中国的积极参与和卓越贡献获得长足发展,展现出壮丽恢宏的生动气象。

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自愿自主自由劳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和当代中国人权观,坚持人权事业发展的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积极践行包括《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废止强迫劳动公约》在内的国际劳工公约和议定书,严格执行三期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落实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签订的三期《体面劳动国别计划》,执行《工商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规定,切实保障各族劳动者劳动权益,书写了践行国际劳工公约和议定书的优秀范例。新疆各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自愿就业、自主择业和自由劳动,他们在哪里就业、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都根据自己的愿望自主决定,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也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他们的劳动选择。各级地方政府所做的,就是在充分尊重各族劳动者就业意愿基础上,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就业,实现体面劳动。新疆经过70多年劳动权益保障建设和发展,少数民族群众劳动呈现出明显自愿性、自主性和自由性。这已成为新疆各族群众劳动的本质特征。大量事实表明,新疆根本不存在“强迫劳动”。今日新疆,各族群众享有自由而体面的劳动,欣享着美好生活和静好岁月。

新疆构建起劳动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法治是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根本保障。新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同时,新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并对这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察检查,为保障各族劳动者劳动权益、实现体面劳动提供了法治保障。

美国是世界上强迫劳动最严重国家。历史上,美国以蓄奴制强迫黑人劳动而犯有强迫劳动罪行,至今没有得到国际社会追究。现实中,美国在家政、农业、种植、旅游、销售、餐饮、医疗、美容服务等20多个行业突出存在强迫劳动问题,成为当今世界强迫劳动最为严重的国家。强迫劳动已成为美国的国家特征和道德污点。美国至今尚未签署《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废止强迫劳动公约》,根本没有资格对别国劳动状况指手画脚。但它不以自身存在的系统性强迫劳动为耻,反而蓄意污名化妖魔化中国新疆,给新疆贴上莫须有“强迫劳动”标签,充分暴露美国反华势力政德沦丧的丑恶嘴脸,反映了美国以人权为政治工具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主义痼疾,令国际社会有识之士和正义力量不齿。

以中国批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废止强迫劳动公约》为标志,向着人人享有普遍而充分的人权发展目标,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又迈出令人瞩目的一大步,展现更加广泛、更高水平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光明前景。


(作者:梁玉春,系新疆师范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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